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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追孟同人)流星陨落难再追-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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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枪李之前,自己是不是能改变命运?想着想着,他却只能叫泪流干,叫自己越来越面无表情,不笑,不哭。
  “啊!”的一声惨叫,划破了夜的宁静。原来方才两人心思回转,竟然都只是一瞬间。
  追命的愤怒和心惊再掩饰不住,他没想到那人竟然能用这种方式在他眼皮底下杀人!看来,在此之前他是做足了准备的,不然,不可能隔着屋顶,就找准一个人的位置,这,是一条线索!
  然而就在他被那人的惨叫吸引的一瞬,孟星魂已经抓住机会——逃!
  “可恶!”追命握紧了拳头,他一定要抓住这个人,把他绳之以法!杀人者不可饶恕!
  然而这次,追命又一次被打击到了,他自认天下没有他追不到的人,但这次,却让一个杀手逃了,在自己眼皮底下逃了。
  扶着墙,捂着胸口,喘着气,眼前好似还是那红色的血光,一闪一闪,闪得他的胃也跟着震动了,这么多年,他早已练到面冷心冷,杀人前是绝对的冷静,之后,却是漫天的痛苦,只是,这一次的痛,前所未有!痛到他早已没了感觉的胃又一次的翻动,痛到想剜出自己心,这样是不是就不会痛了?!
  苦笑,孟星魂想到自己居然能从那人手里逃脱了,也算是被逼到了无退路的爆发吧?他并不自豪,因为缘由很悲哀,那次差点被他抓到的心慌害怕就是缘由。从那以后,他死命的练习逃跑,练习如何隐藏自己,甚至一直在口里藏着一种药,一种可以瞬间毁掉容貌的药,那定是很痛苦的过程,他有幸见到过,但他宁愿那种痛,至少,不要让他知道他痛恨的杀手是自己。
  孟星魂远远看到那人气急找寻的身影,仰着头,背靠着墙,紧紧抿着唇,却忍不住追随他的身影,低吟:“他好像生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镜子

  孟星魂回到自己住的小屋,好简陋,就算有贼路过也不会相信这里有很多财宝的简陋,事实上,这里还真有很多钱,床底下,数不清,也不愿数。
  桌上又有一张纸条:“苏州,孙玉伯,四个月。”
  疲惫揉着太阳穴,孟星魂倒在自己的床上,又冷又硬,一如他的心。酒壶里的酒,一仰头,一半入了喉,一半湿了黑衣。这是好酒,一壶也要千金,追命是决计喝不起的,他却能天天喝,还能浪费着喝。
  “四个月?”
  看着同样简陋的房梁发呆,他从没花过超过三个月杀一个人,高老大也知道,所以这次……孙玉伯?他听说过,很有名,不过此刻,这个名字在他心里已经毫无意义——死人,没有意义。反正,不是他死,就是自己死,死也已经无所谓了。现在……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第二天,高大姐来了。
  孟星魂做了一个梦,第一次梦里不是鲜红鲜红的血,不是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场景,他的眉头也第一次在梦里舒展开,他梦见了小孟和崔略商,他们笑着,走在大街上,他却已经很满足了,满足到嘴角都勾起了一个不那么自然的笑,他太久没开心笑过了。
  醒来之后,他决定这次不去杀那个人,不过,这得高老大同意,结果,第二天,高老大就来了。
  他问:“这次我不去行不行?”那语气里,恳求和激动太压抑,以至于高老大并没有听出,所以她说,你非去不可!
  厌倦,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他甚至觉得眼前的女人太陌生,陌生到只想逃开,所以他逃了,逃去了另一个被高老大放弃了的人那里——叶翔,他还记得高老大再提到叶翔时候鄙视的眼神:“他现在只适合抱抱孩子。”
  他却觉得有些羡慕,当然,也有些瞧不上,但这不影响他还把叶翔当兄弟,那人,也一样。
  扶着树,右眼角不停跳动,脸上被树皮蹭破也浑然不知,为什么他必须为了杀人而活着?为什么他都不能有自己的存在?为什么自己是那个人最痛恨的杀手?为什么手上血怎么也洗不掉?!
  眼角突然的湿润,把他也吓住了!多少年了?!没想到流干了的眼泪还会掉下!!!
  一个低沉嘶哑的声音耳边响起:“喝一杯吧。”
  低着头,接过酒杯,这人,是他的兄弟,一个曾经被高大姐说从不会失手的人,如今却连握酒杯都困难。他本是一个像刀锋一样厉害的人,站在那,你就像看到一柄宝刀。
  如今,刀已经锈了,人,也像风烛,形还在,内里却已接近枯竭。
  孟星魂问他失手的缘由,讶然,如何能不讶然,他竟是自己的前鉴——疲倦。
  恍惚他觉得自己会步上叶翔的后尘。
  叶翔笃定:“你将来一定要杀更多的人,不然……”他指着自己,那意思,不需再说。
  孟星魂觉得胃在抽搐,叶翔就像他的镜子,他不要像他这样过一生!
  叶翔说他曾有机会反抗命运的,只是,他放弃了那机会,他说,“小孟,希望你能遇上那样一个人!我太呆了,莫要像我,若有机会,一定不要错过!”
  孟星魂知道叶翔想要自己延续他的生命,希望自己能改写和他相同的命运,苦笑,那个人早出现了,可惜,自己的求救,那人,没有握住自己的手。
  他还能,再试一次吗?叶翔的话,让他想再赌一次了!
  追命回了神侯府,听到的谈话让他脑袋嗡嗡响,“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听说了吗?昨夜四大名捕之一的追命手上居然逃掉了两个毛贼……”
  “是啊是啊,好像是去追一个杀手?”
  “那杀手可厉害哩,居然在追命神捕的面前……”那人刻意强调了一下面前,才继续说:“杀了林员外,还逃掉哩!”
  “你说,这什么世道啊,员外都有人杀……”
  “……”
  后面的他已经不想听,他现在满腔火气,很郁闷,很火大,他发誓一定要抓到那个凶手!这时候,一人跑来告诉他,诸葛神侯找他。
  不意外的,神侯也是问昨夜的事情,听他叙述完,眉目凝重:“这事,不简单!不过那人手法利落,没留下什么痕迹,那把剑我也看过,很普通,完全看不出出处。此事我会先让冷血追查着,现在,你和铁手有其他任务。”
作者有话要说:  

  ☆、相见

  追命不依了,“什么任务比找出杀人凶手更重要,何况,一个普普通通的员外都有人买那般绝顶的杀手刺杀,难道不奇怪吗?!”
  “奇怪。”
  “那为什么不让我继续追查下去?!我有线索的,我一定能找出那个杀手!”
  “线索告诉冷血。”诸葛神侯道。
  “不,我要自己查!而且,什么案子非要我和铁手一起去?”
  “陛下钦点,提刑按察使苏州暗访时死于密室,还请不动你么?!”诸葛神侯瞪了他一眼。
  “……”追命无言,许久才道,“那杀手能将屋顶贯穿,避开房梁找到死者位置,说明之前他一定把那宅子里的情况摸得清楚,而且对那件屋子非常清楚,说明他很可能混进去过。”
  在场都是聪明人,说道这里就够了,至于,混进去的人,那自然是最近进去,又最近离开的人,这个范围,缩小了很多。
  诸葛神侯的脸色缓和了些:“这份卷宗是关于这次案子的,你和铁手在路上好好看看。”看着几人推门回去准备,又想到什么一般提醒:“苏州与其他地方不同,那里有个江湖人的声望甚至比官府还高,所以,你们千万要注意。毕竟,江湖与朝廷……”
  “明白。”
  坐在马车上,追命看完了卷宗伸个懒腰,“诶,铁手,我前几天看到一个卷宗是关于快活林的,咱这次正好经过,要不要去看看?”
  “我听说那里有世上最好的酒,还有最美的女人。”
  “喂!我是为了公事好不好!”
  “不要节外生枝了,这次的案子不简单。”
  “哎,好吧。”双手放于脑后,追命决定,还是先闭目养神吧,不跟那闷葫芦争了。
  这一天,苏州城非常热闹,因为今天是一个人的生日,在苏州,你可以不认识官老爷,不认识老天爷,你也不会不认识“老伯”,今天就是他的生日。
  “老伯”是谁?如果你问出这话,旁边的人一定会用看鬼的眼神看你。
  老伯是一种尊敬,一种信仰,一种公正。
  无论是多大的困难,只要老伯答应,他就一定会帮你办到,不需要任何报酬。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进了伯园,只要认为自己是老伯的朋友,老伯就会帮你,无论你有什么委屈,无论你得罪的人多么厉害,他都会帮你。
  越接近苏州,追命和铁手听到关于“老伯”的事就越多,他们的神色也越发凝重,一个人的威望胜过老天爷,胜过观世音菩萨,这太不正常了,也太可怕了!人们已经可以没有官府,但是不能没有伯园,不能没有老伯!这种情形,是任何一个公门中人都不愿看到的,但追命他们却不一样,他们不怕老伯会反,相反,他们害怕的是,这样的好人,会不会树大招风,会不会被朝廷看成眼中刺,也许他们该去提醒一下这位“好人”。
  所以,他们兵分两路,铁手去打听案子的消息,追命去提醒老伯,太过有声望会被朝廷盯上的。
  准备的拜帖居然没派上用场,老伯好客,今天,伯园的大门大开着,只要你想进去,就会有人来迎接你,那个迎接你的人甚至可以是老伯的儿子。他们不管你是贫是富,不管你带没带礼物,不管你是做什么的,他们都欢迎,他们绝不会冷落任何人。
  追命很佩服,他喜欢这种一视同仁的感觉,甚至不用努力去查探也能看出人们对老伯打心底的尊敬,超过对自己父亲的尊敬!
  他觉得老伯是个好人,好人就不该有危险,所以他得提醒他小心。刚想上前,却瞧见一个被孙剑引入的人,哦,孙剑就是老伯的儿子,老伯不是名字,是一种尊称,老伯的名字是——孙玉伯!
  对,就是孟星魂的目标!
  而这个被孙剑引入的人,衣衫朴素面容冷漠的少年就是孟星魂!
  追命觉得少年的身影哪里见过,他在拥挤的宾客里,往外凑了凑,终于看到了那人的脸,惊呼:“小孟!”可惜,他的声音隐没在了喧闹的宾客之中。
  孙玉伯瞧那个冷漠少年很顺眼,他特意让孙剑看了他的名字——陈志明,很普通的名字,他有些奇怪,这样的少年怎么可能默默无闻?他必然不知,这不过是孟星魂的化名,何况,就算不是化名,江湖中也绝对没有人知道孟星魂!他不能存在,因为他是杀手!因为高大姐从小教他的就是,有名的杀手,如荆轲,如专诸,他们的下场只有——死!
  隐于宾客中,看了一场足矣证明老伯能力非同一般的戏,孟星魂心沉了沉,杀他很难,但他已经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这就足够了!转身,毫无留恋的离开,他却不知,有一双眼,将他的一切都收入眼底。
  追命从发现他之后,眼睛就没离开过他,他甚至不敢认:“这人真的是小孟吗?”还是一样苍白的脸,还是一样璀璨像星辰的眼,每次看到这双眼睛,就让他不自觉的想到暗夜里极美的昙花,每次他就会可惜,这人为什么会是个男的?只是现在,他长高了,好像也不是那么病怏怏的了,只是,为什么他的脸变得那么冷漠,他的眼睛,那么疲倦?
  追命没有忘记这个少年,他还是把他当作朋友,比起陌生人他更关心朋友,他决定,下次再来提醒老伯好了,他得先关心他的朋友——小孟。
  孟星魂没想到自己会在苏州城里遇到他,而且,说是遇到,不如说是那人来找自己,为什么,当看到那个人迎面走向自己的时候,那么想逃?!
  流动的人群恍惚成了飘动的浮云,长街繁华,他的眼里,却只能看到眼里含着关切的他,四周嘈杂,他的耳朵里,却只能听到那人略带焦急的一声“小孟。”
  发随意挽着,右额前一缕碎发,被风吹着触动了睫毛,睫毛颤动,眼里忍不住的氤氲,只能瞪大了眼,怔怔看着走向自己的那个人,浑身颤抖,连脚趾都紧绷着,好像随时准备弹开,只是为什么,动不了,在那醉人的眼睛注视下,动不了,张了张嘴,啊啊说不出话,最后好不容易叫出的那声“崔略商”小声的就像刚刚学会说话的孩子,生涩,结巴。
作者有话要说:  

  ☆、相随

  一家客栈内,格局与当年洛阳的客栈惊人相似,两人对坐的情景也和多年前惊人相似。
  追命和孟星魂都在默默喝着酒,好像对面没有坐人一样。只是偶尔四目相对,又都会赶紧低下头,或去饮酒,或想事情。
  孟星魂不敢看喝了酒的追命的眼睛,那醉意太朦胧,朦胧得就像要把人吸进去,也让人忍不住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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