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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重生为农-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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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说通了!”见妈妈高兴的样子,思蓝心里也跟着高兴起来,母女俩对着面呵呵直笑。
    “什么事让你们母女俩那么高兴啊,笑成啥了!”爸爸在厨房里大声问道。

    第29章 奶茶店开张(求推荐、粉红)

    饭桌上,秦玉国又问起了刚才两人为什么笑的那么开心。思蓝妈妈和他说了。他惊异的睁着眼睛,说道:“这个主意很好啊,比你上班轻松多了,谁想的?”
    “还能有谁,你宝贝女儿呗!”思蓝妈妈听到自己丈夫对这个主意很赞同,心里也很高兴。
    秦玉国听到这主意是自己女儿想的,有点不相信,便问道:“蓝蓝啊,你这主意是自己想的,还是别人和你说的?”
    “爸,你就那么不相信啊?难道我很笨么?”思蓝撅着小嘴,两根食指对着不停的点啊点,一副委屈至极的样子。
    “好好好,爸爸相信,蓝蓝最聪明了!蓝蓝别难过好不好?”秦玉国看思蓝委屈要哭的样子,赶紧哄她。
    “哈哈,逗你玩!”思蓝一下蹦到妈妈身后,向秦玉国吐着舌头。
    “敢逗我!看我不抓住你……”
    “啊……妈,救命!”
    刘真拿筷子往嘴里夹了口菜,慢慢的咀嚼,看着自己丈夫和女儿笑闹成一团,会心的一笑,感觉手掌上传来的疼痛感都减轻了许多。
    和上次秦玉国去农技站一样,这次也是全家人一起商量,最后也是都同意了去镇上开店的事情。而且奶奶还说自己在家没事干,可以去帮忙,以免思蓝妈妈一个人忙不多来。
    镇一中和镇小学紧挨着,对面就是一些可供出租的门面,秦玉国说下午去镇政府找郑国庆问问,让他帮忙租个门面。
    开店的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思蓝妈妈也辞去了工厂里临时工的工作。安心在家里准备开店的事情。
    奶茶的做法妈妈和奶奶都会,其他的事情思蓝就帮不上什么忙了,她虽说是重生人士,但是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出个主意还行。
    忙碌的日子总是感觉过的很快,对于上学的学生来说,上课的日子也是像流水一样。
    今天周六,下午不上学(这时候没有双休日,周六要上半天课),妈妈去镇上开店的事情思蓝帮不上什么忙,大美以及自己家里的几个哥哥弟弟商量着出去玩,虽然这时候天有点凉了,麦子也发芽出苗了,但还是能逮到不少蚂蚱。
    一群孩子在田野里蹦啊跳啊,闹作一团,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是纯真的。连思蓝也被感染,加入了玩闹的队伍。
    夕阳西下,回家途中。虽然每个人浑身弄的脏兮兮的,但是也是满载而归,每人都抓了不少蚂蚱,抓不到蚂蚱的也都逮了不少蛐蛐,胖胖的那种,炸出来油乎乎的,味道堪比蚂蚱。
    抓到的蚂蚱明天吃饭肯定会有个野味“荤菜”了。放一晚上,让它排泄下便便,第二天用油一炸,又香又脆,味道好极了。
    拎着慢慢一塑料袋的蚂蚱,思蓝不由得想着,这天越来越凉,以后可玩的就越来越少了,不像夏天,可玩的事情太多了。像下河游泳捉鱼摸虾啊,傍晚用手电筒照“神仙龟”啊(就是蝉蛹,小舞家乡叫神仙龟),白天套知了啊(用铁条圈个圆圈,缝上个塑料口袋,绑在竹竿上,套树上的知了。)等等等等……
    大热天的比较难挨,但是抓的这些东西都是美味的下酒菜,家长们也都放心的叫几个小鬼三五成群的去玩,难得清静,中午在家睡晌觉。
    思蓝回到家,将抓到的蚂蚱拿盆扣在地上,等明天便便排泄干净了就可以炸了,或者腌起来也行。
    刚刚弄完,妈妈便推着车子进了院子,看着妈妈脸上轻松带笑的表情,思蓝猜测着镇上的店面应该弄的差不多了。
    “妈,回来了,店面弄的怎么样了?”思蓝给妈妈打了盆水,帮妈妈洗手,左手伤口还没好,不能见水。
    刘真洗完手,拿毛巾擦着,说道:“差不多了,这两天就可以开业了。”
    “你看会儿电视,我去做饭,今晚上咱俩吃,你爸和你郑伯伯喝酒去了。”刘真说着,便要向厨房走去。
    “妈,你手不方便,还是我来做吧!”思蓝连忙阻止妈妈。
    刘真看着女儿,问道:“你行吗?”
    “怎么不行,又不是没做过,你忘记暑假的时候……”思蓝不服气的说道。
    “好好好,蓝蓝最厉害,那你做,妈妈在边上看着。”
    母女俩合作做完饭、炒完菜,大概是都饿了,端上桌后狼吞虎咽的开吃。刘真还不住的夸奖思蓝炒的菜好吃,又满足了思蓝小小的虚荣心。
    ……
    又是一周过去了,妈妈的奶茶店也已经开业几天了,虽说生意一开始还不是太好,但是思蓝看的出,妈妈还是很高兴的。
    这天是周日,思蓝跟着妈妈来到镇上的店面里。店面正好是在两个学校的对面,面积不大,有十七八个平方。一进门两边摆放了几张桌子凳子,方便客人买了以后在店里喝。再往里就是一个定制的玻璃柜台,放着做奶茶的各种材料和工具,柜台后面还有个蜂窝煤炉子,用来烧热水。
    装奶茶的工具已经告别了暑假时候的玻璃杯,秦玉国特意去买的一次性纸杯,方便又卫生,不过奶茶的价格相应的要提高不少。
    奶茶店的名字是妈妈刘真取的,就叫“蓝蓝奶茶店”,定制了一个匾额挂在店门口上方,非常醒目。
    思蓝在店里帮忙,由于天还不是很冷,而且今天是周日,学校里学生都回家了,所以来买奶茶的不多,就几个人。不过母女俩都不以为意,乐呵呵的。
    “等天再冷点,估计来买的人会很多吧!”思蓝想到。
    中午吃饭的点,刘真拿了几块钱给思蓝,让她去不远处的包子铺买包子。
    思蓝正闲的无聊,听到妈妈的吩咐,接过钱就跑了出去。
    “蓝蓝,慢点……多买几个肉的!”刘真叮嘱女儿道。
    “哎……知道啦!”思蓝答应着,向不远处的包子铺走去。
    买了包子,思蓝正一蹦一跳的走着,忽然发现街对面的胡同里围了几个人,定睛一看,是几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正围着中间一个年龄稍小点的,推推搡搡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思蓝正要走,又看到其中一个少年一脚将中间的人踹倒在地。
    “咦,那不是郑建军吗?”思蓝看到倒在地上的人正是爸爸战友郑伯伯的儿子郑建军。
    虽然上次就是郑建军骑车将奶茶摊撞坏了,但是思蓝对他的印象还不错,不是那种顽劣的人。
    “怎么办?”思蓝脑子飞速的转着,想着解决办法。
    自己才八岁,还是个女孩,肯定不能上前,不然肯定是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把自己搭进去。到底该怎么办呢?
    “啊,有了!”思蓝终于想到了办法。
    ……

    第三十章 叫我共产党员吧

    正在胡同里围着郑建军的几个人没有注意到街对面的思蓝,就算注意到也不会理会她,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能兴起多大的风浪?
    他们几个人都处在胡同的中间,根本看不到大街上的情况,这给了思蓝解决问题的机会。
    “警察叔叔,就是他们抢劫,快过来,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突然之间的喊声把胡同里围着郑建军的几个混混吓了一跳,纷纷回头,看到了大街对面正在跳脚大喊的思蓝。
    “妈的,这时候怎么会有警察,中午都不吃饭的么?”领头的一个穿着大喇叭裤的混混狠狠的说道。
    “大哥,会不会是那小女孩骗咱们,大中午的怎么会有……”
    一个个子相当矮小,充其量只有一米六的混混突然出声说道,虽然其貌不扬,但是那双细小的眼睛却在一副厚厚的眼镜后面闪烁着贼贼的光芒。
    “狗头军师!”如果思蓝看到,一定会这么想。
    “抢劫的在哪?”
    小个子混混话还没说完,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喝传来,接着便是一阵奔跑的脚步声传来。
    “不好,真是警察,快跑!”几个混混顿时做鸟兽散,从胡同的另一端跑了,留下郑建军倒在地上。
    看到这种情况,思蓝不禁长长的舒了口气,这个叔叔出现的太及时了,刚刚自己喊完几个混混明显的不相信,要不是他的怒喝让几个混混误会,将他们吓跑,事情就大条了。
    思蓝和一个身高体壮的男子出现在胡同口,看到郑建军刚刚从地上做起身,她飞快的跑过去,将郑建军扶起来,急切的问道:“建军哥哥,你没事吧?”
    “没事!就踢了几脚,思蓝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今天哥哥就要挨揍了!”郑建军边拍着自己身上的尘土边向思蓝道谢。
    跟着思蓝走进胡同的那个男子,大约二十七八岁,身高一米八零以上,壮壮的身躯,剑眉虎目,浑身一股正气。这时他走到郑建军和思蓝身边,恨声说道:“这群兔崽子,简直无法无天了,跑的还真快,下次见了一定抓他们进派出所。这位同学,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就是几个诈钱的小混混!”郑建军解释着,赶紧向他致谢:“谢谢叔叔,不然肯定挨揍。五个人呢,我可打不过!”
    郑建军才十六岁,叫人家一声叔叔也不吃亏。
    年轻男子虽然长的孔武有力,但是人还很憨厚,咧嘴一笑,一摆手说道:“谢啥,小事一桩。”
    “没事我走了,你们也赶紧回家,别一会儿那些混混又找来了。”年轻男子见事情解决了,便向思蓝和郑建军说了句,转身欲走。
    “哎……叔叔,你叫什么名字?在哪上班?”思蓝见人要走,赶紧张口问道,别人帮了自己大忙,改天一定要去谢谢人家。
    “叫我共产党员吧!”年轻男子没有回头,留下一句话,径直走了。
    “共产党员?潇洒!”思蓝看着那个高大的背影,心里想到,这个时代还是好人多啊,做好事不留名。不像自己重生前的那个年代,在大街上遇到事情,莫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就算偶尔出现几个,还全都……唉,不说也罢。
    想到这里,思蓝不禁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人我知道,镇东化工厂的保卫,名字不清楚,听说是部队转业,格斗很强!”郑建军突然开口说道。
    思蓝恍然大悟道:“原来是退伍军人啊,怪不得这么MAN!”
    “你说的什么?慢?怎么慢了?”郑建军疑惑不解。
    “没说什么,什么慢啊?你听错了吧!”思蓝狡辩道,这时候还没有出现“MAN”这个流行词,而郑建军英语学的也不好,并没有理解这个词的含义。
    ……
    解决了这个问题,思蓝觉得无比轻松,可能由于平时建军哥哥花钱比较大手,或者平时的朋友多家境较好的人,被校外的小混混盯上,无非是想弄点钱花花。其实多是胆小之徒。
    亏了思蓝当时还以为郑伯伯有得罪的什么人,那伙人是要绑架郑建军的呢。看小说看多了,把那种绑架撕票当成了正常。其实现实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要钱不要命的,就算真有几个腥鱼臭虾,也是横的怕不要命的。和他们来点硬的,保证鼠窜的比谁都快。
    思蓝微微笑着,只要长脑子的人就不会和他们来正面冲突,刚出学校门,其实还是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好好调教说不定还是可塑之才。
    思蓝甚至不想告诉妈妈,她觉得告诉妈妈她肯定觉得是一件大事,定会告诉郑伯伯,到时候兴师动众,恐怕到时候倒霉的不是那几个小混混,反而会是郑建军。以后没有安生日子。
    看来郑建军平时交往的朋友之间也有问题,否则不会有人盯上他。绝对有人在和他人不经意的谈话中透漏出对郑建军的嫉妒,或者对他平时的零花垂涎三尺。
    郑建军本来就是听说思蓝家开了奶茶店,特意来买奶茶喝的,所以便和思蓝一起来到了店里。
    一进店门,刘真就问道:“蓝蓝,买个包子怎么这么久?”
    “阿姨,我刚刚钥匙丢了,思蓝妹妹帮我找钥匙呢!所以时间长了些。”郑建军见思蓝妈妈问起,连忙开口说道,他也不想让思蓝说,万一传到自己父亲那里,一顿责骂是免不了的。
    “是建军啊,快坐,怎么那么不小心啊,你等着阿姨给你拿杯奶茶。”果然,郑建军说完,思蓝妈妈便没有再问下去,而是热情的招呼起郑建军来。
    趁着妈妈去拿奶茶的功夫,思蓝凑到郑建军耳边,“邪恶”的说道:“建军哥哥,你的把柄被我抓住了,以后要听本小姐的话,不然……哼哼……你知道后果的!”
    “啊!……”听到思蓝的话,郑建军当场石化……
    郑建军不过是害怕爸爸知道,对于那几个混混的敲诈没放在心上,看来思蓝对自己了如指掌。以后的日子…
    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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