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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的艺术人生:天唱-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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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但写慢歌、唱慢歌,而且也越写越慢。过去写得快,随机而生,倚马可待,根本没把写歌当回事。回头看倒也不难理解:激情加盲目,做什么都容易。既然那么容易,也就没把民歌放在眼里。但一段时间以后,令人讨厌的重复感出来了,总在一个平面上滑来滑去有什么意思?于是常常写着写着,脑子里突然就一片空白,既找不到主题,也找不到感觉。实际上,我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开始关心民歌、转向民歌的,仿佛是应和了冥冥中的一种召唤。这时我才发现,哎呀这么好听!哎呀这么好的东西!哎呀以前是怎么啦!
  可是,它为什么那么好听,又好在哪里呢?那些日子我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民歌上,听、唱、琢磨。所谓“线条性”也就是那么悟出来的。这同时也意味着向自己提出了写“好歌”的要求。这时才觉得,真要写出一首好歌,可是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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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神韵:线条美和慢歌(2)
自发性不是问题……我是说,创作冲动还是那样强劲。冲动来了赶紧找钢琴,要抓住那忽隐忽现的灵感。“这一首肯定特棒!”可往往是弹着弹着就犹豫了,就搁下了。弹了半天,白弹。
  主要是想得太多、太复杂,各个方位、各个层面都要考虑,包括别人和自己曾经达到的高度,包括已有的经验和教训。
  原创的且不说,只说为民歌编曲。民歌往往都特短,很多只有四句。这里的难度在于:如果基本不动,只作一些技术性处理,那么三十秒就唱完了,无论是观众还是自己,都会觉得不过瘾,没有展开;可如果去发展它的主题或旋律,就要冒“跑”的风险,搞不好就要伤害原作的精神,而按我的原则,这又是决不能允许的。
  这两年一直想把自己特喜欢的一首四川民歌《大河流水》改出来,试了好多次了,但还是不满意,还要“攻”。
  我还特别想重编重唱一些和军队生活有关的老歌,这些歌现在的人已经写不出来了,包括《十八岁》、《打靶归来》、《再见吧,妈妈》等等。在感情上我和这类歌似乎特别对路,此外和重新编唱《怀念战友》大获成功或许也有关系。前两年在上海唱这首歌,于洋、张瑞芳等老艺术家听后都哭了。
  当然也有难度。现在的歌都必须有难度,包括技巧的难度。真被难住的时候,就不免有点怀念当初写《蒙古人》的状态。有人说这首歌不是写出来的,是从心里流出来的……不管怎么说吧,那时的心态是多么简单,没有更多的考虑,也没指望靠这首歌出名,抱着个吉它,可以说完全是在玩,玩着玩着就成了。
  但有时我也会反躬自问:假如《蒙古人》写在今天,还会是那个样子,还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吗?
  所谓“此一时彼一时”。所谓“无知才能无畏”。一句话,现在的我已经回不去,也不可能回去了。你知道的多了,视野宽了,要求高了,就“畏”了。畏了就难了。问题是你又不能假装不知道,那是驼鸟,不是人。
  可难归难,我还是觉得有意思。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因为难度是对真诚的一种考验。
  考验都是慢的。那就慢慢来吧。
  

身份一:歌声里的马头琴
混迹歌坛时间长了,就有一个身分确认问题。
  一位评论家称我是“唱蒙古歌的中国歌唱家”。他这个定位定得好。好就好在他这话不是面对外国人,而是面对国内观众说的。
  我79年离开内蒙,到现在已二十六个年头了,到北京马上也二十年了。我的汉话说得够溜;我唱汉语歌,粗枝大叶地一耳朵听过去,和汉族歌手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如果你听得仔细,特别是听我唱慢歌的话,就能听出我的“蒙古味”。我曾经唱过张千一的《血色童心》,那整个儿是一首前苏联风格的歌曲,但我唱完后,他们也都说有“蒙古味”。当然总体上也还说得过去,毕竟情摆在那儿。
  所谓“蒙古味”,主要是指那种颤音造成的韵致。这是我的民族和她源远流长的文化对我的赋予,对我来说是天生的,想丢都丢不掉、也永远不会丢掉的。
  其实其他民族,比如朝鲜族、新疆维吾尔族的歌也都明显用颤音,只是不像我们的那样慢而密集。他们有时用得非常独特,想模仿都模仿不了。他们的歌手唱汉语歌也可以唱得非常棒,但同样能听出明显的“朝鲜味”、“维族味”,特别是后者,往往特别强烈。
  “蒙古味”虽不足以说明我的艺术个性,却是我个性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是最核心、最坚硬的一部分。有的蒙古族歌手到北京来打天下的时间比我短得多,但在他(她)们的歌声里已经听不出什么“蒙古味”了。也许在他(她)们看来,“蒙古味”是一种土气、落后的东西,只有尽快克服掉,才能跟上城市时代的步伐和节奏。假如真是这样,那我将自甘落后和土气。我珍惜我的“蒙古味”。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是蒙古人听我唱蒙古歌,他们会认为我唱的根本就不是传统的蒙古歌。当然他们没有说我有“汉族味”,更没有指斥我“反传统”;他们只是用眼神来表达他们内心的某种疑惑,然后很快放下,以便更加热情地接纳我这个草原的儿子。
  他们感到疑惑是对的。因为那位评论家的话还没有完。下面的一句是:“但他不是那种背着马头琴在草原上走来走去的民间艺人。”
  实际上我是把马头琴放在了心里。另一位评论家正是这样感受的。他说:不管腾格尔唱的是什么,也不管他怎么唱,我们都能从他的歌声里听到一把马头琴。
  两位评论家都是我的知音。他们都既肯定了那种我从草原大地继承下来的东西,又充分注意到了我和传统蒙古歌手的区别。说得夸张一点:我既忠实于自己的天性和本色,又综合了足够多的其他元素,从而锻炼出一种独特的个人风格。这种风格既承续了,同时又改变了、发展了蒙古民族的歌唱传统。
  我不能说我从一开始就非常自觉地追求这种个人风格,就像我不能确定我现在的风格就不会再有变化。风格的形成本身就是变化的结果,并且从不自觉到自觉有一个过程,其中有许多不经意的、偶然的因素。但我确实可以说,我是融合得比较好的:民歌的元素、美声的元素、摇滚的元素,还有地方戏曲的元素,例如山西梆子对鼻音的运用,所有这些都和我的“蒙古味”交融在一起,形成了我的风格特色。只要我一开口,人们准知道:没错,这就是腾格尔!
  这么说似乎挺不谦虚,那就让我不谦虚到底。又一位评论家说:腾格乐是流行乐界的学院派。他也是我的知音。
  我不会轻易指责那些在北京打天下的朋友,但我有理由对故乡的同胞歌手表达我的担忧。内蒙现在有不少流行乐队,说起来主要唱蒙古歌,但恕我直言,其中大多数已说不上有什么蒙古民族音乐的特色。如果说有什么风格的话,那就是眼下正在外蒙古流行的风格。
  眼下外蒙古的流行乐有一些非常棒的歌手和乐手,但和蒙古的民族传统没有太大的关系。他们过去受前苏联的影响很深;苏东剧变后,文化上似乎又有点找不到北。对此我不好多说什么,他们怎样发展,有他们的自由,也会有他们的道理。但我认为,我们内蒙的流行乐没必要跟在他们后面跑。照我看,至少是就民歌而言,内蒙的比外蒙的好听;蒙古民族文化最古老、最经典的东西,内蒙保存得也比外蒙好,那么,为什么不立足自己发展,非要跟在人家后面跑呢?
  回到故乡,看到我们的蒙古族歌手天天在唱外蒙古的歌,服饰、发型,包括唱腔,几乎和外蒙古的一模一样,我心里真的就很烦,很生气。一次喝酒时,我甚至说过一句可能同样不通的话,我说,照你们这样弄下去,内蒙古的文化就要被丢掉,内蒙古的流行乐就要成外蒙古的殖民地了!
  所以啊,我一直准备在北京办一个蒙古酒吧,全北京最大的蒙古酒吧。我会在酒吧最显眼的地方挂上一条横幅:发扬内蒙古文化!其中也包括抵制外蒙古文化的意思;我会规定,在我的酒吧里只许唱内蒙古的歌;我会请一些好的歌手来主持定期举行的内蒙古音乐讲座,如果有可能,每年还要举办一次内蒙古民歌大赛,把说唱《江格尔传》这样的古老形式也都包括进来……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这种古老的形式还在流传;东蒙人,特别是东北的蒙古人,过去听它就跟汉族人听《三国演义》似的,可惜现在已经没有了…… 一句话,我会让我的酒吧成为弘扬内蒙古音乐、内蒙古文化,进行传统教育的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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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二:“我是一个中国的歌手”(1)
对外蒙古,说实话到了那儿,我的心情挺复杂。民族和文化传统的认同感,与分属不同国家、不同当代文化的差异感彼此矛盾冲突。如果一定要概括的话,可以说是又骄傲又难过。
  就普遍的物质生活水平而言,他们和我们没法比。整个国家到现在还没有一条高速公路,吃的、住的都很差。可是那里的人大都活得特精神,差不多人人脸上都能看到一种自信,这一点特别难得。90年我在乌兰巴托获奖,为我颁奖的那位领导非常年轻,也就三十来岁吧,一米八几的个子,穿得倍儿严肃,说话声音小小的,那叫有教养。这时你就会感到欣慰,感到这个国家有希望。
  还有他们的妇女,活得特潇洒。有一次三八国际妇女节,我正好在乌兰巴托。那节她们真是敢过啊,简直是往死里过,往死里高兴,到晚上满大街都是女酒鬼,男的都不敢出来。我喜欢这种放得开,那是我们蒙古人的本色,让人感到坦荡,一点压力都没有。当然也可能是平时压力太大。要知道那边男人少,金贵,干活的差不多都是妇女。你到粮站看看,一麻袋一百多斤,全是妇女在背;旁边站着两个男领导,只负责指挥。至于一般的男人就更轻松了,据说他们中特有“福气”的通常只负责两件事:喝酒和打老婆。
  和内蒙人比起来,外蒙人更没有时间观念。这方面你完全不能和他们计较,要计较就得一遍遍被活活气死。比如他跟你约定明早八点出发,好,第二天七点半你就在等,等到十点他来了,笑嘻嘻没事人似的,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本来道声歉是最起码的,可他就没有。想想也是:如果他道歉了,说明他还有时间概念;既然压根儿就没有,那还道什么歉?
  有次他们的电影代表团来中国访问,中午到我家里做客。开喝前一个个都声明下午还有事,有的要去电影局,有的要会见什么人,意思就是让我不要劝酒。可真喝起来哪还要我劝啊,那叫争先恐后。那天一直喝到后半夜,谁也没再提过有什么事,它们和时间一起,在酒杯中消失得干干净净。
  既不为时间,也不为事情所累:一种充满醉意和原始艺术家风度的、感受不到压力的生活。有时你根本分不清,他们究竟是活在现代,还是活在游牧的古代?在通常情况下我会对这种生命状态感到亲切,然而在那边的时候,它更多给我带来的却是气恼。
  一次他们明明答应好第二天一早为我办理机票,结果第二天我在宾馆里寸步不敢离,一直等到晚上,最后等到的却是几个醉鬼。“票?你,你的票……你的票……”然后就是七嘴八舌地诉苦:找了谁谁谁,怎么怎么难。我不得不打断他们,我说你们就不能先给我一个电话吗?但他们似乎都听不太懂,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瞅着,弄得我一点脾气都没有。
  后来我又去过印度和哈萨克斯坦,发现那里人们的时间观念也和外蒙差不多,这才找到了某种心理平衡。今后至少是在时间问题上,我大概再不会和我的外蒙古同胞沤气了。
  外蒙古最让我依恋的还是那里的大自然。席慕容曾经说过,他差不多已经走遍了世界,也许再过一百年,这地球上唯一干净的地方就是蒙古了。这是完全可能的。外蒙地广人稀,有三分之二至今还是名符其实的“处女地”。94年随谢飞导演去那边拍《黑骏马》,到了外景地一看,哇噻,本身就跟电影似的!大片的原始森林和沙地;绿色的漫坡上点缀着小木屋;门前有条河,河水清澈见底,就这么曲曲弯弯地流过去,完全是梦境般的感觉。当时我就说,这绝对是全世界最美的地方!谢导则表示担心,说人家看了电影肯定会怀疑:这哪是蒙古?明明是瑞士嘛。
  想想也是,一说到蒙古,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大草原。其实“蒙古”是个非常丰富的概念,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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