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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的艺术人生:天唱-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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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还有一些我自己挺喜欢的曲子,但我喜欢并不意味着别人就一定会喜欢,就像有时我觉得这首歌应该出名,结果出名的却是那一个。这种错位感在我们这一行中很普遍,也是人情之常。更有意思的是,有时一首歌别人说得轰轰烈烈,自己却还懵懵懂懂。《蒙古人》就是这样。我是在它大大有名后才知道它好在哪里的,什么“不是唱出来的,是从心里流出来的”啊,什么“自然得就像人的呼吸、土地的呼吸啊”,什么“从中可以感觉到腾格尔对养育了他的那片大草原的珍惜啊”,如此等等。其实我当时哪曾想过那么多?都是评论家帮我分析出来的。不过听着听着,我倒也觉得,确实是那么个意思。
  说到这首歌还有一个插曲:都已经传唱开了,还有人(当然不是一般人)坚持认为名字得改;说不能叫《蒙古人》,中间应该加个“族”字,叫《蒙古族人》,以免歧义。有一次演出,出广告时又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我真有点急了。我说照你们的思路,那蒙古马是不是也不能叫蒙古马,得叫“蒙古族马”;蒙古草原也不能叫蒙古草原,得叫“蒙古族草原”;蒙古语也不能叫蒙古语,得叫“蒙古族语”呢?我说反正我不同意改,你们爱要不要,我还不上了!那年头,就能吹毛求疵到这种程度。现在真是进步一大块了。
  但不管怎么说,《蒙古人》还算是很走运的。相比之下,有的歌就太不走运了。自己下了大力气,写出来也觉得很满意,期待值挺高,但就是反响不大。真是心有不甘哪。其中最让我不甘心的是《敕勒歌》。
  《敕勒歌》本是首古民歌。歌词——应该说原诗——不必说了,凡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大概都耳熟能详,因为历来的小学语文课本都选,可惜曲调早已不存。我是2002年下半年着手为它谱曲的,最初的想法是给2003年献一份厚礼。那年是羊年,得和羊有关;可真去写羊又没多大意思,这才想到了“风吹草低见牛羊。”既不直陈其事,又表达了心意,说得文气点叫暗通款曲,多好。
  

三首最得意的和一首不走远的(2)
当然也有切身的考虑:这首歌本来就说的是我的故乡一带。所谓“敕勒川,阴山下”,“敕勒”就是蒙语中的“草原”,“阴山”就是大青山。大青山下的大草原,那是哪儿呢?不就是我亲爱的家乡吗?
  写这首歌我是非常郑重的。首先是阅读能找到的所有资料,吃透原意,决定取舍。这首歌原系北朝民歌,据载最初的演唱者是敕勒族(蒙古族的一支)人斛律金,当时他是北齐高欢的帐下。高欢被后周的军队打得快要支持不住,就让他唱这首歌鼓励士气,故第四句“风吹草低见牛羊”以下,本还有“胡儿”的悲情哭诉。历史咱是外行,搞不清也不想搞清,还是留给历史学家和电视剧吧,我只从音乐的角度保留最能感动我的前四句。这四句大气磅礴,雄浑壮阔,既已千年不衰,必也万代不朽。
  然后是定位。也许可以说,这是第一首我自觉地要做成国际风格的歌。这和它自身的民歌性质并不矛盾,因为对我来说,“世界音乐”和经典作品是一回事。
  我对这首曲子的自我评价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神完气足”,配得上原诗那历久弥新的光荣。一些朋友听了也赞不绝口,认为我在千年之下,再次复活,或者说重新表达了北方草原的雄伟气象和魂魄。风潮老板听了感动得直夸,说:“将来拍《成吉思汗》时,音乐就该是这样的。”
  当然也有不太认可、甚至认为有点“过气”的。关键是电视台,对他们来说,时间有时似乎成了唯一的尺度:“四分四十三秒!太长了,怎么给你?能不能压缩一下?”偏偏碰上我是个犟脾气:“动一个音符都不上!”这么一来二去,几个壁碰下来,羊年成了猴年,倒弄得它真像是过了气似的。
  我真不太想得通,这么棒的一首歌为什么如此不走运?要不就是我的自我感觉太好了?或者想法太超前了?那么,现在不能流行,过几年有可能会再“火”起来吗?唉,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有一句好像是法国的谚语说,书有书的命运;歌又何尝不是呢?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诚恳地向你们推荐这首歌,并请你们和我一起为它祝福。
  我还想向你们推荐我新写的《狼》。在我即将上市的新专辑中,它处于领军的位置。
  写这首歌缘起于我去年回草原时听说的一个传闻,说是不久前我们那儿突然出现了一匹孤狼,让一些后生们大喜若狂,就驾着摩托车跟在它屁股后面撵,直撵得它筋疲力尽,不得已只能冒死一拼,转身扑向那些后生们。结果它扑空落地后居然再也无力站起来,就那么躺着;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它那大张着的嘴竟然也合不上了,就那么僵着。因为它疲累的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极限,全身的韧带和神经都已失去了弹性!
  听说这个传闻后我的心都碎了——为这匹孤狼的悲惨命运,也为这些后生们的狠心和麻木。回京后酝酿了一段时间,就写了这首歌:
  在茫茫的戈壁沙丘上
  有一只孤独的狼在嘶鸣
  它的嘶鸣像闪电划破了长长的夜空
  它的嘶鸣像利箭穿透了多少猎人的心
  多少代香火不断
  如今面临着生死存亡
  多少年荣辱与共
  如今只有它孤独的嘶鸣
  在高高的峻岭峭壁上
  有一只孤独的狼在嘶鸣
  它在呼唤帝国时代的荣耀
  它在寻找森林草原辽阔无边的家园
  多少年香火不断
  如今只有它孤独的嘶鸣
  多少年荣辱与共
  如今只有它孤独的嘶鸣
  我自己看重《狼》的理由有三点。第一,这是一首环保主题的歌,而这样的主题在当代流行乐中尚有待开掘。“狼”在这首歌中是一个濒临灭绝的物种的象征,它孤独的嘶鸣既是一种生命的召魂,也是对我们良知的拷问。第二,我在这首歌中融入了俄罗斯音乐、新疆音乐、朝鲜音乐等多种北方音乐元素,也可以说再次尝试了某种国际化的风格,以对应于环保主题的国际性。第三,在演唱风格上,我特别突出了北方音乐中那种粗糙、野性、沉雄、旷远的特色,其本身就像是一种孤独的嘶鸣。
  从接受的角度,《蒙古人》、《天堂》已被公认为我的代表性作品;我一直希望能再有一首被普遍认同的歌,以构成我私下里所谓的“腾格尔三部曲”。那已空了许久的席位会选中《狼》吗?它又会经历一种怎样的命运呢?我不知道;我所能做的,还是请你们和我一起为它祝福。
  我把我丢在草原上,
  我才和草原在一起。
  看到牛也低头羊也低头,
  我也用嘴碰一碰大地。
  ——西川
  

酒是个好东西(1)
朋友们都知道我好酒能喝。这对绝大多数歌手来说是一种禁忌,但对我却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因为酒实在是个好东西。
  我这人忘性大,可艾青的两句诗我过一眼就记住了。为什么?心心相印啊。
  “水的外形,火的性格。让聪明的更聪明,愚蠢的更愚蠢。”说得多绝!我写蒙语歌《酒》,就直接用了这两句。
  都说喝酒误事,可对我来说,许多机会,许多好事,恰恰都是因为没喝酒给耽误了。
  刚分到民族歌舞团那会我还没对上象,几个哥们儿就热心地在团里给我张罗了一个。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说的,反正定好了日子一起吃饭。
  我心想这可是件大事呢,得敛着点儿;酒就别喝了吧,万一喝醉,第一印象可就毁啦。
  于是到了酒桌上就装,其实也就是装给人家女孩子看。结果是越装就越客气,越客气就越没话,有话也不敢说,弄得冷冷清清,一点气氛都没有,不等散席,那女孩就起身走了。
  她前脚刚走,后脚几个哥们儿就急了,一窝蜂地骂我:你这傻X,今儿这是怎么啦?连话都不会说啦!平时大大咧咧的还像个男人,可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真他妈没出息!
  我心里也急啊,分辨道不就因为没喝酒吗?他们说,那就快喝吧!于是一边喝一边听他们骂。
  喝了一阵胆气上来了,就说,行,我现在就过去。
  到了那女孩宿舍,见里面还亮着灯,就开始敲门。
  应声挺大,特不耐烦的那种:“谁啊?!”“我,腾格尔。”“什么事?”“开了门说吧,反正有事。”“明天再说吧。我已经睡了。”说完“啪”地一声关了灯。
  我心道怎么也得见个面吧,说了声“我等着”,就真守在门外等。
  等等等等,大半个小时过去了,里面还是没有动静,可见我在酒桌上的表现有多么令她失望;而这时我的酒劲也过去了,满脑子尽是尴尬和懊丧,只好悄悄骂了自己一声,怏怏地拖着脚步打道回府。
  有了这样的教训,我便给自己立了两条规矩:一,不论有事没事,概不耽误喝酒;二,无事小喝,小事大喝,大事狂喝。
  俗话说“酒壮松人胆”;我虽未必是个“松人”,但性格过于内向,临事不喝酒容易有心理障碍,自己也毫无办法。喝了未必能成,但不喝肯定没戏。
  少时看外国电影和小说,有点搞不懂上面的坏人(也不一定都是坏人)为什么在有所动作前一定要喝点酒。后来有了经验,就明白了。
  说来不怕诸位好笑,我第一次对恋人说“我爱你”这句话,也是借了酒劲的,否则一定说不出口。
  喝酒和不喝酒是两种状态,有时干脆就是两个人,对此我体会多多。
  住魏公村平房那几年,屋子后面就是民族学院的操场。每年五月的头几天他们都要开运动会,早晨八点高音喇叭一准哇啦开,那个吵,把我们这些住户,尤其是我这个“夜猫子”折磨得死去活来。
  头两年都熬过来了,第三年有点“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意思,就想治他们一治。可人家是单位,个人怎么治?想破了头也是没辙。
  结果那天晚上喝大了,不知怎么就到了操场上,先是抡着胳膊骂了一通,见没人理……你想啊,都那么晚了,还有谁愿意搭理一个显然是在发酒疯的大老爷们儿……不由更怒;突然发现周围插着彩旗,于是冲上前去,稀里哗啦挨个儿拔将出来,又堆在一起。
  那些彩旗大约每隔五六米一面,四百米的跑道,就是六七十面;再合上旗杆,得有百好几十斤吧?我也不知哪儿来的一股邪劲儿,捆巴捆巴,背着就往外走。
  到了校门口,收发室的人正好在外面,见我背着小山似的这么一堆花花绿绿的旗子晃过来,不由惊得目瞪口呆。
  我当时那叫个横,不但没停下来,反而吼了他一句:看什么看!把他吓得,赶紧缩了回去。就这么着,我把那些彩旗全背回了家里,累得是连呼哧带喘。
  坐在凳子上歇了也不知多久,酒有点醒了,忽然想到,我这是在干嘛呢?再说这么一大堆,搁哪儿啊?
  咕咚了一大缸子凉白开,脑子更清楚了些,知道这终归不是个事,只好顾不得骨软筋酥,再背上那堆旗子,脚下踩着棉花送回去……当然也就送到收发室旁边的草坪上为止。
  第二天早上我没听到那破高音喇叭的声音,但不是因为它没响,而是因为我早已累得不省人事。您说,这一番折腾,我到底折腾了谁呢?不过,想到那帮人肯定要为满场彩旗不翼而飞手忙脚乱一通,我还是偷偷乐了个够。
  既然喝了酒可以做自己平素不会做、甚至想不到做的事,既然做这样的事可以为自己带来乐趣,我就干脆把它发展成了我的一种业余爱好。
  我在团里有个好哥们叫崔东彬……他已于几年前去世,愿他在天之灵安息……是个朝鲜族,学芭蕾舞出身,当年就住我楼下。那段时间,我每次喝完酒都要送他一辆自行车。
  自然不用买,大院里多的是,而且我专挑新的。
  喝了酒劲大,扛着车咚咚咚冲上二楼,然后敲门,然后把车往他怀里一推:送你的!然后转身就走。然后第二天一早就听有人在楼下怒吼:他妈的,昨晚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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