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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从C到A-第10章

小说: 从C到A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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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免你难受,还是先自 慰下比较好吧。”秦越好整以暇的说道,一副为对方著想的样子。低著头的刑磊不去看对方,有些颤抖的指尖终究抚上了自己垂 软的性 器。就像是自己平常做的那样就好,就当眼前人不存在就好,越是这样自我催眠,对那附骨般的视线却越是在意。总感觉那视线恍如实质般舔 舐著自己赤 裸的下 体,最终附身在了自己的手指上。
如此想著的刑磊竟然毫无征兆的勃 起了,对这敏 感而淫 荡的身体,连他自己都感到了绝望。利用性 器分 泌的粘 液,刑磊把濡 湿的指尖探向了紧闭的後 庭。这是自己从来没有碰过,却被别人碰了千百次的地方。
他记得自己以往这样碰小贾的时候,他总是一副很欢喜的样子,那为什麽他每次被秦越触碰却只觉得厌恶?可是这个身体却是如此的不争气。
思绪不知飘到了哪里,手指却仍轻轻地在会 阴周围打旋试图叩门而入。动作虽然不太积极,但是身上已经泌出细汗的刑磊却已发出难耐的呻 吟,那声音甚至盖过了秦越变得越发粗重的喘 息。
已经泛红的指尖戳 弄著那处白皙的紧 窒,紧闭的入 口随著主人的颤抖而不住收缩,在前面晃著的性 器滴下了的粘液则沿著股 沟慢慢流向了凹下的穴 口,那淫 靡的景致看得秦越的喉咙发干,嗓子发痒,下 腹紧绷不已。
答应了不会动手动脚,於是只能强忍著不冲上去,按耐不住的手却解开了拉链抚慰早已勃 发的分 身。夜夜笙歌的秦少爷其实没多少召五指姑娘侍 寝的经验,但在这种状况下,秦越只感到兴 奋而忘记了不满。
这该死的老妖精,总有一天他会让男人哭著求他 插 进去!满含怨念的秦少爷在刑磊艰难的插 入一根手指,还没怎麽转动时就忍不住泄了,速度之快连他自己都有些诧异。
迎著刑磊惊讶的视线,有些挂不住脸的秦越喘息著张嘴:“才第一次嘛,我还没吃饱呢……”
感到稍稍扳回一城的刑磊少了几分屈 辱,反正已经开了头,也没大不了的。刑磊一边自欺欺人地说服自己,一边狠下心把手指往深处探去,“兹兹”的搅 弄声清晰得难以忽视。那种感觉很奇妙,明明是自己的指尖,但仍然有被入 侵的感觉,手指能够感到那种温暖紧 致的触感,连肠 肉的蠕 动和压迫都能一一感知。
而下面的甬 道也能察觉进 犯的异物,粗 度,长度,温度都无比清楚,试图收 缩来加以驱赶却无法如愿,那种自我侵 犯的诡异而羞 耻的感觉却令快 感积累得更加迅速。可是还是没有办法完全兴 奋起来,总感觉有些不一样,无法比拟秦越带给自己的那种像是已飘到空中去的恍惚感。
是因为自己的手指不够长,没有办法碰到那里吗?刑磊为自己的揣测感到难 堪却无法停止。是几时开始熟悉那种快 感的?就算是被强迫,就算不是自己喜欢的人也无所谓麽?这个突然闯入自己生活的秦越像一把火,烧掉了自己很多的坚持,那些,都是无谓的麽?
胡思乱想之间,股 间分泌的液 体已经濡湿了探入的手指并慢慢地向穴 口溢出。
还没晃过神来,秦越就来到了面前,抓住了有些骨感的手腕,把指间的湿 腻一点点地舔干净了,眼神则不时瞟向仍兀自收 缩的小 穴,却没有动手去碰。移动著手掌包住了刑磊的手指,再把它们合上握住掌心,静静凝视了一会,秦越没有说话,却一反常态的主动帮失神的刑磊整理好了衣著,甚至细心地把所有褶皱都抚平了。
其实已经心猿意马的秦少爷对自己的举动也有些不解,最後唯有归结为一方面是不想把刑磊逼得太紧,另一方面也怕自己会克制不住冲上去把人压倒吧。他秦某人可能没什麽廉耻之心,但是重诺却是少有的美德之一。
而且换一个角度想,起码男人已经愿意为自己张开腿,在自己面前打开股 间了不是麽?这是一个重大进展了。至於原因,秦某人也就不太计较了,反正男人是逃不掉的。
直接把刑磊整个人圈在了自己怀里,秦越的声音听不出是调 笑还是认真:“你把我都喂饱了。今天这样就够了,我很满意。”
按住了试图蠕动想说些什麽的嘴唇,秦越把头埋在刑磊的肩上,闷闷的声音响起:“我对你很满意,做我的老婆好不好?我保证,一定会让我的老婆没有烦恼,快快活活。”
没等刑磊搭话,秦越又抬起头,自信满满地说:“而且你自己没发现麽,你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习惯我了,你是离不开我的。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我每天都会把你喂饱的。”
回应秦越的却是一片沈默,别开头的刑磊让人看不到他的表情,紧握著的掌心却有些颤抖。
而在秦越变换动作的拉扯间,刑磊口袋中的纽扣也掉了出来,默默地正对著身影已然重叠在一起的两人。
(8000字的更新,我真杯具,悲催的文笔也开始现形鸟……票票增长了,再看看自己写的东西,那叫一个心虚啊,再次感谢留言的童鞋。PS,觉得不错就投个票啊,虚荣的某人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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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1 所欲何求

(上)世上的另一个自己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背著我耍了些什麽小动作。阿清,你是聪明人,你比我会耍手段多了,但是,你不会想知道惹怒我的後果的。”没等林清回应电话就被挂掉了。很好,虽然知道瞒不过秦越,但是被这麽肆无忌惮的威胁,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真是一次新奇却不愉快的体验,他记住了。
话说回来,秦越到底是因为发现自己想染指刑磊,还是纯粹因为发现自己暗地里使绊子而恼怒呢?林清有些拿不准。手中的笔不自觉地开始转动,心神却陷入了沈思──其实自己会做到那一步,他也很惊讶的。
他从来就不想对上秦越──他们骨子里太相似,从他第一次见到秦越就知道了。那是潘老爷子的寿宴。说起来潘家与他们林家也颇有渊源。潘老爷子还是他爷爷以前的家仆,後来他爷爷倒是拖家带口去海外发展了,潘老爷子也没闲著,加入了军队,变成老革 命,解放後自然混得风生水起。
本来听著挺让人羡慕的,但潘老爷子一辈子就那麽一个宝贝女儿,据说却是跟著个小混混私奔了,等找到的时候孩子都有了。更令老爷子气红了眼的是,那姓秦的小混混虽然在道上闯出了不小的名堂,甚至势力还发展去了东南亚,但私生活也不检点,在遇到自家女儿之前,外面都有一堆小毛孩了。
说起来也是奇怪,潘老爷子非常不待见那流氓女婿,对自家孙子倒是疼爱的紧。有了潘老爷子在军方的背景加上他一众老战友的保驾护航,他的小孙子自然是前途无量,而爷爷也早就叮嘱自己要好好结交这个同龄人。秦越就是潘老爷子的外孙。
他还记得当时看到宴席上的秦越乖巧地与各位长辈打招呼时,他就觉得好笑,那人眼里的桀骜根本藏都藏不住,虚应的表情再怎麽故作真诚,诚意都未达到眼底。在场的各位都是老成了精的人物,自然也是心中雪亮,不过也没戳破,大家都一副和和乐乐的样子──这小子,估摸著骨子里与自己是一类人吧,林清莫名其妙的如此断定著。
 缘分就是那麽奇妙的东西,在那之後,两人倒是常常在那些声色场所相遇。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交集,竟然还是因为想点同一个M B出场而弄出的争执。当然,最後那个M B谁都没带出场就是了──林清知道,那小男孩是故意的,就是想看看两个条件不错的金主为自己争风吃醋的样子,这种娇气,自然是惯不得的。
虽然不至於怕了这位秦少,但是为了这麽个小男孩开罪人也实在划不来。想到这里的林清冷笑了一下,那为了个年过三十的老男人又值得麽?变化的,到底是秦越,还是自己?
两人的私交跟一般的酒肉朋友也没太多不同,要真说感情比较深厚,勉强是因为玩过三人行的关系吧。他已经记不起那个男孩的脸了,更别说名字。唯一印象深刻的却是男孩半撒娇半试探地问了句,你们两个条件相当怎麽就没看对眼,整天就琢磨著怎麽折腾我们这些小人物呢。
这句话差点没败了秦越的兴致。倒是自己笑笑地回了句:“谁想跟自己做呀?况且如果我们在一起,你们该多惋惜啊。”在这之後,阴著脸的秦越差点没把男孩往死里整,而自己呢,大概是把男孩搞得死活不得吧。
秦越这人像一把火,虽然冲动,暴躁又蛮横,但是充满行动力,也当得起心狠手辣四个字。自己嘛,当然是一贯的谦和,似水温柔可是他的招牌,但笑里藏刀这种阴损事也做得不少。
其实就算没有现在的家世背景,要真把秦越那样的男人弄上床去还压在身下,开玩笑,那他肯定得跟你拼个鱼死网破的结局,他最讨厌这种不情不愿的事了。秦越於他,算不上兄弟,也不单纯是狐朋狗友,估计是另一个自己吧──撕掉了所有面具之後那个野兽般的自己。
他不知道那只野兽对男人的感觉是什麽,他只知道自己被那个男人吸引著。那个男人有著比他和秦越都来得强大的灵魂,无论是那不作伪的温柔还是那不服输的劲头,他的眼睛里,有那样的一种生命力,让似乎已经要腐朽的自己恨不得不顾一切地抓在手里。
他想要那个男人的心,想把那耀眼的光芒拉入自己的生命,就算要赔上自己的心也没关系──只有这点,他确信自己比秦越了悟得更早也更彻底。
(下)我们都是坏孩子
“少爷,最近怎麽不去林少那里玩了?”老王一问完就暗自後悔,不过是因为车子正往林清家的方向开去,随口一问却惹得自家少爷黑了脸却沈默不语。林清麽,那家夥最近这样算计自己,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
该不会真是为了那男人吧?想到这里有些失笑,蓦然又记起那晚林清把刑磊抱在怀里深情缱绻的样子,秦越波澜不惊的眼眸中终究掠过一抹异色。他原以为,聪明如林清,是不会把这些风花雪月之事带到台面上来的──如果他真的那麽愚不可及,那他也不介意好好教育下他什麽叫朋友妻,不可欺。
在某种层面上讲,林家和秦家算得上是互利共赢的关系。外公一直不希望自己捞偏 门,但又因为外公的关系,自家这见不得光的生意还就越做越红火。但自家老爷子要洗白,在商界还是要多多仰仗林家那样的豪门的,而林氏要在国内混得开,外公的人脉也是不可或缺,所以两家的长辈才会对两个小辈的私交如此上心。
外公自然是羡慕林老爷子有个这麽知书达理的孙子的,又因著曾经做过人家的家仆,虽然关系不错,但总归希望自家外孙不被林家小子比了下去。最好笑的是,性子古怪的外公虽然不在意自己喜欢男孩子,但是总会忍不住问他们有没有看上过同一个人,自己又是否能把林小子看上的人抢了去。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那小子的情景,当时的评价就是这当真是个玲珑八面的人物,脸上挂著的一抹谦卑就没达到过眼里,还自以为表演得收放自如,其实那些老成精的人物不过是懒得取笑而已。
他跟林清不一样,反正自己老子是个流氓,他也就摆出那副真流氓的架势,别人反而会掉以轻心,认为他就是个有勇无谋的草包而已。他一直记著自家老爷子的一句话,别管别人怎样狗屁的算计,在绝对的力量和权势面前,那些都不堪一击。他懒得去玩弄那些心计,但要有人触到他的逆鳞或威胁到他的利益,就算是阎王老 子他也不会客气!
他就不明白为什麽林家小子会对那老男人那麽上心?他记得以前要是他们看上了同一个男孩,林小子都一副温良恭俭让的架势,都没跟自己红过脸,倒是自己也总会大方的提出三人行的提议。
印象中有个不长眼的小子问过为什麽他俩不送做堆,他摆出一副恼怒的样子,其实心里也是觉得有些好笑的,他又不是公 狗,总不能见人就发 情吧,小爷看上了谁那可是谁的福气。他对林清,就是单混的不来电──那小子骨子里太阴险,他们虽然是一路货色,但是他总归不喜欢这种口蜜腹剑的伪君子,那得多累多憋屈啊。
他有时也会想,如果自己不是出生在一个流氓世家,或者那个据说贤惠温柔的母亲没有那麽早离去,那麽自己还会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或者就会像那个被包装得温文尔雅的林清一样?
他很清楚,他们唯一相似的,也是决定他们是同一类人的只有一点:他们都一直一直的,欲 求不满。无论攒下了多大的家业,抱著多美的床 伴,那种无法满足的空虚都如附骨之疽般挥之不去,於是只能拼命的寻觅,索求,占有,继而抛弃,如此往复,仿佛永无止境又无法摆脱的梦靥。那样的两个人就算靠在一起,也无法取暖。
对现在的生活,他也说不上喜欢或者讨厌。或者有一种人,天生就适合呆在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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