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耽美电子书 > 湖西惨案大揭秘 >

第66章

湖西惨案大揭秘-第66章

小说: 湖西惨案大揭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罗荣桓带领一行人马赶到湖西四大队所在地后,随即派朱涤新去通知王凤鸣和区党委书记前来汇报。同时把自己带来的干部分为两组,去访问群众、干部和被害人员家属,以调查事件真相。

  王凤鸣走进罗荣桓的屋子,赶紧向罗荣桓敬礼,同时忐忑不安地观察对方反应。他发现罗荣桓没有向他还礼,罗荣桓皱着眉头,眼镜后面射出愤怒的目光。

  平时非常有耐心的罗荣桓,这时打断了王凤鸣那些漏洞百出的汇报,严厉地问:“你为什么把梁兴初抓起来?”

  “他是托派,和徐州敌人有勾结。”王凤鸣硬着头皮,强词夺理地回答。

  “有什么证据?”罗荣桓进一步追问。

  王凤鸣举了举手里的材料:“有别人的口供。”

  “这口供是怎样弄来的?你打人没有?有没有逼供?有没有用刑?”罗荣桓一阵连珠炮式的发问。

  王凤鸣实在招架不住,只得吞吞吐吐地承认自己对梁兴初等人用了刑罚。

  “用刑罚逼出来的口供,算什么证据!如果别人的历史你不了解,梁兴初的情况你还不知道吗!他爬过雪山、走过草地,身上负了十几处伤,怎么会成为反革命?!”

  王凤鸣还想狡辩,罗荣桓拍案而起:“你抓了那么多人,杀了那么多人,既不请示,又不报告,你无法无天到什么地步!我要不是带着部队来,我看你也会把我抓起来。”

  专横跋扈的王凤鸣终于瘫软在椅子上。

  这时,进来一个警卫员:“报告首长!大队长带来了。”

  进门来的是一位个头细高、面容憔悴的汉子。他穿着灰旧的棉衣,袖子上的“八路”臂章已被扯掉。他就是苏鲁豫支队副支队长兼四大队长梁兴初。他刚从牢房出来,因而对外面的变化一点也不知道。他一看见罗荣桓,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眼泪汪汪地哭叫道:“罗政委!救命呀!救命呀!”

  罗荣桓赶紧搀扶梁兴初坐在椅子上,仔细察看了他的刑伤,愤慨地说:“这简直是犯罪!”接着问了梁兴初一些情况,勉励梁兴初振作精神,好好工作。

  梁兴初走后不久,苏鲁豫支队独立大队政委郭影秋,被带去见了他从未见过面的罗荣桓。罗荣桓询问了郭影秋一些情况后,决定立即释放他。郭影秋当时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地流泪。郭影秋事后回忆道:“罗荣桓同志再晚来四个小时,我和李乾贞、郝中士、梁兴初几位同志,就被拉出枪毙了。罗荣桓同志到了湖西后,所谓‘肃托’斗争才被制止。”

  紧接着,罗荣桓还与张经武、郭洪涛等去牢房看望了李乾贞。李乾贞是最早建立湖西抗日武装的领导人。他受了重刑,躺着不能动弹。罗荣桓亲切地安慰他之后,马上叫人把他抬到卫生队治疗。李乾贞被这突如其来的拯救,感动得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像春潮冲破冰封,像光明突破黑夜,几百名“囚犯”一下子获得了自由。

  两天后,罗荣桓主持召开了*大会。在会上,罗荣桓面对那一双双热泪盈眶的眼睛,大声说道:“同志们,你们受苦了,受委屈了!我代表山东分局和一一五师向你们慰问!慰问受冤枉的同志,慰问无辜受害者的家属!”

  会场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有人用手绢擦着眼泪,有人开始低声哭泣。

  “现在,我向你们正式宣布,所有被关押的人,不管有没有问题,一律释放!从现在起,你们自由了!”

  掌声过后,是一片哭声。哭声越来越大。这哭声,是对党的感激,是对死者的哀痛,是对刽子手的控诉。罗荣桓的眼睛也湿润了。他激动地说:“这不仅是哪一个同志的不幸,这是由于逼供信而造成的又一次惨痛的教训。这是我们党的严重损失!”他沉痛地指出,湖西“肃托的严重错误破坏了党的威信,削弱了山东八路军的战斗力,损害了我党我军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他号召全体同志加倍努力工作,尽快挽回损失,推动党领导的山东抗日革命事业的发展。

  湖西“肃托”冤案被纠正后不久,凶手王须仁畏罪自杀,王凤鸣则乘对他看管不严之机,逃跑投敌。王凤鸣逃跑后,罗荣桓向党中央打报告请求处分自己,并且在一一五师一次政工会议上作了自我批评。

  1963年冬天,罗荣桓与世长辞。郭影秋挥毫写下了四句悼诗:

  沂蒙寇急震人心,亿万心连百战身。

  昨日人经苏鲁皖,四山风雨哭将军。

6、关于湖西‘肃托事件(单县、鱼台、沛县等文史资料综合)
一、苏鲁豫边区的基本情况

  湖酉地区是指微山南阳湖等南四湖以西地当时这个地区的党组织,为苏鲁豫区党委。所辖地区为江苏、山东、河南、安徽四省交界之处,约二十个县。这个地区是华北与中原飞华东地区相连接的枢纽和咽喉要道,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

  抗战开始后,我党在这个地区的党员,根据党的指示,建立了一些零星的人民抗日武装,名称各异,分属以王文彬,郭影秋为领导徐西北特委和以白子明为首的鲁西南工委领导,尚无统一组织。

  一九年五月,徐州失陷,国民党的军队和政府官员仓惶逃跑,我党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发展人民武装,加强对这一地区人民抗日战争的领导,七八月间,将徐西北特委和鲁西南工委合并,组成为苏普豫特委{亦称湖西特委)划归山东省委领导。问时我党在运两个地区所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力量也统—起来,组成为人民抗日义勇军第二总队,李贞乾为总队司令,郭影秋为总队政委,总队下有十三个大队。

  这支由我党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建立之后不久,就投入了对汉奸王献臣(人称歪鼻子)部队的战斗。王歪鼻子原系旧军伐的旅长,徐州沦陷后当了汉奸,背靠日寇向我人民义勇军进攻。正在这时我八路军——五师685团(一部)根据形势需要,组成苏鲁豫支队,于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达湖西地区,一举在丰县北及单县东的崔庄、韩庄及汪楼等地把汉奸王歪鼻子的军队大部消灭,声威大震,人民群众喜气洋洋,称赞是天上掉下来的八路军,送米送面,送肉慰劳自己的子弟兵,广大抗日青年和爱国知识分子欢喜若狂,参军参政热火朝天,愿为抗日救国贡献自己的力量,流尽最后一滴血,载党领导的人民抗日力量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九三九年初山东省委升格,建立*中央山东分局。根据山东分局的指示,苏鲁豫特委于一九三九年五月十四日改为区党委(亦称第五区党委)。苏鲁豫区党委的主要领导成员有:白子明为书记,郝中士为组织部长,马宵鹏为宣传部长,孙衷文为青年部长,陈筹为政

  府工作部副部长,苏鲁豫区党委下辖湖边地委,肖宿永地委、鲁西南地委和单县中心地委、沛县中心地委、丰县直属县委等地区和单位。在这期间,由于各地游击队大部升级,参加主力部队,苏鲁豫支队迅速发展,编为四个大队(相当于团)分散活动。第一大队由支队政委吴法宪率领开赴苏北、铜山、睢宁一带活动,第二大队由支队司令员彭明治率领挺进陇海南路肖县、宿县、永城地区活动。第四大队由支队付司令员梁兴祚(兼大队长),支队政治部主任(兼大队政委)率领,在湖西中心区配合区党委活动,苏鲁豫支队在地方游击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下,打了不少胜仗。苏鲁豫边区局面打开了。随即在党领导下,开始建立抗日*政权,一九三九年五、六月,湖西地委所属的鱼台县建立了第一个抗日*县政府,选举游击第二总队司令李贞乾为县长。正在这时,令人寒心的“肃托事件”发生了,破坏了苏鲁豫边区的大好形势,给我党所领导的抗日救国事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

  二“肃托事件”是怎样发生的

  湖西肃托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康生一九三八年一月所

  写的《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帮》一文,在延安《解放》第二十九和三十期发表,不久这个文件传达到山东和苏鲁豫边区,受此影响,在苏鲁豫边区发生“肃托事件”前后,在山东的其他地区,如临沂、郯城、泰山,胶东等地,都曾发生过‘托派”案件。对这些案件究竟如何评价,笔者没有调查研究,不敢妄加置词。但湖西“肃托事件”却是一个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冤案。湖西“肃托事件”首先是从湖西地委发生的。

  湖边地委根据区党委的指示,为了适应抗日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的需要,开办了一个干部学校,内分军政队、*队和青年对,干校的负责人是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实际是挂一个名,并没有管理干校的工作,干校的日常工作交由一个非党员魏定远负责。因此,干校内的政治思想工作相当薄弱,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军政教育较差。来干校学习的学员,绝大多数是爱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抗日救国的热情很高,有为国捐躯的志愿,但又缺乏无产阶级和革命队伍必要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思想易于浮动,在学员中组织有文艺团体,写文章,发表自己对时局的看法和志向,并经常向区党委出版的报纸《团结报》投稿。在“七七”事变两周年和临近毕业的时候,他们给在别处工作的同志朋友写信,谈论毕业后到何处工作的问题。这时,有一部分学员在议论要不要服从组织分配,到自己不愿去的地方和单位工作的问题,由于干校平时的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竟然没有人发现这种思想动向,当然也就谈不上及时教育和纠正了。结果这种思想和议论,随着毕业时间的临近,逐渐蔓延开来,特别是从沛县来的学员,不愿留湖边工作,要回沛县去,说那里有新的共产党,也可以加入。同时又发现在学员中有“同乡会”的组织。学员中的这类现象,在当时情况下,并不奇怪。以为我们的党组织处于秘密状态中,他们对共产党并不真正了解,一般说来,不少人对党组织都还有一种神秘感,他们各自按照自己的理解,出现一些奇谈也不足为怪,至于“同乡会”的组织,这在过去在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很加强对这些学员的教育,使他们能够正确对待这类问题。

  但是,湖边地委的几位领导者,发现这种情况后,却大惊失色,以为出了天大的事,断定这是出于敌人的破坏造成的。在当时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如果失去这种警惕性,那是要吃大亏的。但是作为地委顿领导者,面对已经发生的情况,必须认真地井下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真相,按照事件本来到真实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才能作出正确的处理。可是湖边地委领导者没有这样做,他们在主观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行了所谓的“调查”。他们发现主持干校工作的教员,魏定远对学员的某些错误言论和行为报支持态度,又加上魏定远过去曾在沛县工作,与某些沛县来的学员较熟,于是就进一步断定魏定远居心不良,一定是这一潮流背后组织者和煽动者。据此,地委经过调查后决定对魏定远进行审查。接着便搜集魏的材料。根据1940年《关于苏鲁豫边区肃托斗争的总结报告》的记载,魏定远的罪恶主要是:

  (1)组织同乡会,在学员中进行秘密活动,使他们不听从学校的分配,煽动回乡运动。

  (2)时常发现他和姚焕敏、郝晓光(均为干部)等人作密秘谈话,别人一来就停止,不说了。

  (3)他本来不是党员,却以党员的面目出现,迷惑群众疑为他是共产党员,以提高他的威信,甚至有的学员说“我不在这里入党,待回到沛县可由魏老师介绍入党。

  (4)自由主义,不经过任何组织,自己找工作,时常换工作,交换地方。在工作中喜欢个人包办,不叫别人插手。

  (5)对于他的妻子刘莹,平时感情不融合,似乎有什么密秘,还不能暴露于妻子。

  (6)曾到沛县去两次,等等。

  上述各条有的能否构成“罪状”是很清楚的;而且是否经过核实也走难以会相信的。例如第一条,说魏组织“同乡会”但魏并不是沛县人,也不是丰县人,而是河南省扶沟人,他怎么能在沛县、丰县学员中组织“同乡会”呢,许多人的回忆材料都说明,回乡工作之风并是魏煽动起来的,而是自发地酝酿起来的,只是魏对此表示同情被罢了。湖边地委报据上述“罪状”决定逮捕魏定远,当时地委在谷亭镇,干校住在大田冢,相距约三十里,地委负责人带着武装人员到了干校,以召开干部会议的名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