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耽美电子书 > 亲爱的日子 >

第15章

亲爱的日子-第15章

小说: 亲爱的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菜市场,我天天到那里买荔枝来吃,便宜到五块钱可买得两斤。如苏东坡那样,“日啖荔枝三百颗”。结果吃得上火,牙龈肿痛,到夜半恨不得下地找钳子。前两年我到上海,去看陈村的新居,却原来他亦是搬到了桂平路,在我先前住的那个社区的马路斜对面。隔了几年我去看时,那桂平路变化仍是不大,远不如上海其他的地方摩登响亮。陈村住的那个社区,有个小小租碟的店,我那时周末常去租碟来看。没什么好碟,多的只有美国的警匪片。租回来往碟机里一放,一会儿满屋子枪声大作。
  我那一年在上海时,陈村是住在万科花园,我觉得那里环境很不错,唯一的缺点是隔虹桥机场过近,头上时不时有飞机低空掠过,声震耳鼓。我那时在漕宝路最高的一幢地标写字楼里办《环球企业家》杂志。编辑人手皆是我招的,是一群可爱已极的年轻人。上海的人力资源真是好,随便一招,个个是才俊。差不多每个星期我要率这班小年轻跑到万科花园里一家名叫“黑三娘”的川菜馆去吃魔芋烧鱼同辣子鸡丁,喝巨多啤酒,顺便把陈村也叫下来吃饭聊天。他腰腿不好,骑在自行车上慢慢滑过来。“久仰久仰!”年轻人头一回见陈村,皆起身招呼。陈村与年轻人极有缘,何况那时他又在“榕树下”当文学版主,我们编辑部年轻人皆是网虫,故对陈村尤其景仰,如同见了教主一般。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上海(2)
陈村是我老友,1984年我头一回参加文学笔会,在烟台的葡萄山上,即与他相识。此后几乎每回到上海,我皆要去看他。他婚后浦东浦西的搬过几回家,我亦都去过,是我在文学界朋友中过从最多的人。1985年我与阿城同届获奖,在南京领完奖后二人又同到沪上玩,住巨鹿路上海作协院子楼上亭子间里。陈村来看我们,身上带了好几包烟。而那一晚上,我们三个人聊天竟至通宵。把陈村带来的烟,及我与阿城自己身上的烟悉数抽完,到天亮时低眉一看,恍若激战后的壕堑,狼烟里是子弹壳一般的烟头弃满一地,蔚为壮观也。但那是我一生最难忘的一次聊天,因阿城与陈村皆是世上最聪明的人,说起话来喷玑吐珠,妙不可言,令人神往。我记得我言语最少,一直笑笑的,快活得不得了。
  因为有个陈村,上海变得很可亲近。而他又教我网上的生活,隔几日便发来些有趣的网址。我的第一台手提电脑,亦是在上海买的,就在徐家汇的“百脑汇”。一有问题,就电话询陈村。他是作家中最会玩电脑的。又经常半夜里在网上同人下围棋。电话里告诉我说,昨晚上那人不要脸,到早上下不赢就跑了。我笑笑说,那岂不是报道敌军宵遁么。
  前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开笔会,邀了十多位作家,我们到浦东开国际峰会的地方座谈文学。陈村侧身同我耳语道,哪天我们再到“黑三娘”吃他娘的一餐?
  那时我除了带年轻的编辑们吃“黑三娘”,亦经常组织他们搞些活动。到“钱柜”唱歌,到“棉花俱乐部”泡吧听爵士,或者找个地方飙卡丁车。又还去了周庄桐里和苏州。那段时间真的是很开心。最重要的是杂志的广告收入节节攀升,发行量亦打到全国各大中城市的机场及星级宾馆几乎全都看得到。上海北京广州等地记者均给我们来写稿。经济学家*本不给杂志写专栏的,但经我说项,破例为我们开了一年的专栏。以后她便将专栏的文章收入她《我们仍在遥望星空》一书中。我亦常参加上海的一些大型媒体的活动,接触到一些相当大的企业。我感到上海是个充满了活力同机会的都会。生机勃勃,日日新鲜,因有世界热钱大规模流入也。
  我手下编辑中有上海本邦的,亦有外地在上海读完大学决意留在这座城市里谋发展的。同这幢写字楼里的其他年轻人一样,他们很努力工作,并时时充电学习,时时寻找更好机会。有个叫卢红的女孩是河南人,在外地读完大学只身跑到上海来,她到杂志社应聘时我并不满意她,但她强烈要求我给她一次机会。我见她态度坚决,且很执着,便留她试用。后来她果然干得非常出色。我招的这些年轻人没一个是学新闻或是学中文的。因杂志的内容是财经,故我要求应聘者有专业知识,并强调外语一定要好。他们极是聪明,一般干了一期就上了手,干两期就相当熟练了。有一回我派卢红采访一家德国专做建筑新材料的企业,半个月过去,她不但完成了一篇极好文章,亦完成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她让那位年过半百的德国企业的中国区总裁,一位可爱的日耳曼小老头爱上了她。她后来跟他结了婚,并去了欧罗巴。上海便是这样,给年轻人以事业的机会同人生的机会——只要你是有真才实学而又善于推销自己的。

上海(3)
还有一位上海女孩阎平,她家里条件非常好,自己亦不错,研究生毕业后在家里呆了半年,因她新婚丈夫在摩托罗拉上海总部当高管,说你不要出去做事,我养着你。但她还是出来了。应聘时她说我不谈条件,我只是想要一份自己想做的工作。我看她模样很娇弱,始有担心。没承想她做起事来却极是投入,积极负责,完全没有我想象中上海女孩子发嗲娇气模样。这女孩子视野极开阔,事事关心,兴趣极广。不久她丈夫调到美国总部,之后一年许,便发生婚变。但她却以没命地工作平衡自己。只我们到钱柜去唱歌,她不唱,独坐一隅,神情有些涣散。她只是默默承受了内心的苦楚,并不拿灰色的情绪来影响别人。因她干事极出色,我便提了她来担执行副主编。我离开上海后,她被香港一家文化时尚刊物挖去做了主编。但没过多久,她亦去了美国。因一位从小爱慕她的男孩子在美国学音乐,回国探亲时与她邂逅,于是爆发恋情。她后来跟那男孩生了两个宝贝,每年春节大年初一皆要给我打一个电话。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笑意,看来她是生活得相当幸福的。
  我前年到上海时,原来编辑部的几位年轻人相约了请我来吃饭。美编金辰现在徐家汇开了家设计公司,手下有十来个人,业务发展很好。杂志改版之初,他那时在《时尚》做见习美编,我们去北京把他挖来,让他一开始就做美术总监,给了他一个舞台。他是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毕业的,对版式同封面有自己的见地。我很尊重他,一般不干涉他的设计。他把我们的刊物做得有外刊风格,亦就是很洋气。没事时他就在电脑里画汽车模型。因他是一个车迷。他同阎平亦是影迷。他们的隔断上皆贴满了好莱坞大牌明星的剧照。他喜欢乌曼,阎平喜欢皮特。我们一起去看《拯救大兵瑞恩》和《细细红线》,在大光明电影院。
  还有一位王登勇是负责“大公司”栏目的。他几年后亦跳槽做了一家投资公司的副总经理。他来编辑部时刚刚研究生毕业,为了培养自己的白领趣味,每天中午在楼下餐厅吃完饭以后要泡一杯咖啡慢慢品酌。外企开媒体见面会,他便要争取去,用流利的英文站起来提问。是他最先想到,我们的刊物要用《财富》五百强公司的CEO来做封面,以示同其他财经类杂志的区别,并凸显我们“环球企业”的定位。
  还有个小沈,在我们楼上一家邮购公司当项目经理,是一位漂亮的姑娘。他们公司有个产品展示间,正在我们那一层楼,她常带客户下来参观,路过我们的办公区,她很奇怪,这幢写字楼里皆是国内外商业机构,为何冒出来一个杂志社了?就好奇进来看,发现卢红是她邻居,结果便常来坐。小沈很能干,亦文静可爱。她对我们的工作怀着一种莫名的敬意。有一回她要出一本产品名录,请我帮她在前面写几句话。我说你坐一下,立等可取。于是两支烟工夫就给她写了。她一看,欣喜异常,连连地称好。第二天在楼下食堂吃饭时遇到我又继续夸赞,并说她给他们公司的人看了,都说写得好。夸完了之后她问我,能不能到你住的地方去玩?从此她每到周末便到桂平路我租的一套小公寓里来玩。我们一起看影碟,听音乐,或者一同出去吃一顿饭,饭后又去泡一阵吧。过了些时候,她告诉说他们公司的人对我们的关系有议论。我问她你怕不怕。她摇着头说,不怕。你呢?我说你都不怕,我就更不怕了。小沈是那种纯洁得让你无法产生邪念的姑娘。她是四川人,只身呆在上海。她喜欢这个城市。我问她为何不找男朋友。她低眉一笑,道,找不到呀。我离开上海的第二年,她终于找了个男友,结婚之后双双去了美国。我们亦失去了联系。我倒是常常怀念她给我带来的平静的欢乐,以及那种极卫生的友谊。
  这些年轻人,他们构成了我那一年里在上海生活充实而多姿多彩的内容。有时候我想,若无这些年轻人的激越奔放的青春,若无他们的希望、梦想、爱情以及脚踏实地的奋发努力,上海哪里来的勃勃生机同光鲜亮丽!
  我住桂平路那一年棉棉亦租住在桂平路。那时她尚未成为“美女作家”,亦未写成小说《糖》,且单身快活,喜欢晚上出门泡吧。棉花俱乐部就是她带我去的,因她曾在这里做过DJ。同去的还有赵波,那时还是吴亮的老婆。把棉棉称为“美女”,不知是谁的标准。棉棉长得可不敢怎么恭维。赵波倒是有种吴越女子的清丽娇白。她二人常在一起,让人觉得反差很大。她们在酒吧里是很“闹”的。尤其棉棉,喝了酒之后率性张扬,目光焰焰地盯着一个小号手看。那小号手二十出头,还是上海音乐学院的学生,但长得体格健壮,一件T恤,一条牛仔裤,英气逼人。棉棉说,看啦,那小伙子多*啦!干了杯之后,忽然拍我肩膀一把,道,老何,我要带你到上海最糜烂的地方去!她的舌头有点大了。回去的时候,我说我送你们。这才晓得,原来她亦是住在桂平路上。她把自己的租住地做了间音乐工作室。她是那种天生搞艺术的人。冲动、激情、野心、敏感、暴冷暴热,集于一身。但她相当透明。一切在上海的喜怒哀乐全部是写在了脸上的。到后来,这一切亦全部是写在了她的小说里。
  上海还有个好人谢春彦。他是陈村的朋友,画家,常给陈村的文章配漫画化的水墨插图。他喜欢请朋友吃饭喝酒。人到齐后,他走进包厢来,左右胳膊下皆夹了酒,是个极豪爽又极可爱的人。留着鲁迅式的胡子,风度翩翩。有回他带我去一个怀旧酒吧,是他一位画家朋友开的。里头的一切装饰皆是三四十年代的老上海风格。手摇唱机、西洋片、老家具、洗脸架,摆满各处。楼下还有处地方做陶塑。那回去了一些上海的艺术家,做了个很大的花瓶,每个人在上头签下自己龙飞凤舞的名字。老谢叫我也签上。后来那陶瓶烧好了,一直摆在楼下的一张旧桌子上。我带小沈亦去过一回,在瓶子上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我离开上海,后虽是去过很多回,但一直没再去过那个酒吧。不知那陶瓶还在不在。那上头,有我留给上海的一点印迹。与此相关的,则是一堆鸡零狗碎但温馨愉快的回忆。
  我相信,有回忆的人是幸福的。
   。 想看书来

北京(1)
沈从文在他自传里写他头回到北京:“从湖南到汉口,从汉口到郑州,从郑州转徐州,从徐州又转天津,十九天后,提了一卷行李,出了北京前门的车站,呆头呆脑在车站前面广坪中站了一会儿。走来一个拉排车的,高个子,一看情形知道我是乡巴佬,就告给我可以坐他的排车到我所要到的地方去,我相信了他的建议,把自己那点简单行李,同一个瘦小的身体,搁到那排车上去,很可笑的让这运货排车把我托进了北京西河沿一家小客店,在旅客簿上写下——
  “沈从文年二十岁学生湖南凤凰县人
  “便开始进到一个使我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
  而我头一回到北京时已年届三十,比沈从文长了十岁。是一个初夏日里,去参加《人民文学》举办的笔会。那时主编是王蒙,我的若干小说经由他的手发了头条。参加那个笔会的人有马原、刘索拉、莫言等一干八十年代初刚冒头的文学新秀。而《人民文学》那一时真是虎虎有生气。我在湖南时,常听得搞文学的人说,北京每年只去一次,思想上可得一年营养。这样的说法里就有从文公的那点意思,因北京有“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上一堂课,对人心灵竟可福泽一年。我便是怀了这样一点意思,从老北京站下来,心里头生起第一个愿望是:去看天安门。仿佛去圆一个久远的梦。而人生亦是从那梦里头延伸出来的。
  三十岁,被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