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耽美电子书 > 披露晚年丁玲生活思想状态:丁玲办中国 >

第10章

披露晚年丁玲生活思想状态:丁玲办中国-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焖鞘且桓龈母锏男〖澹谝淮闻钠印段耷榈那槿恕罚绫臼歉莶慷幼骷倚旎持械男∷蹈谋嗟模雎藿醭腥险馐撬由畹酱醋鞯囊桓鲎鄣恪N颐堑南敕ㄊ牵《杂谇嗄耆瞬灰缡铀庋哉鑫难в泻么Α?钦馄恼卤冉洗蟮ǎ⒉皇峭镀渌谩!�
  牛汉特意做了“说明”的稿子,只有遇罗锦这一篇,可能担心有人提出异议。但是会上并无异议,还有几个人替遇罗锦说了话。姚雪垠说:“我与遇罗锦无半面之缘,现在第一期 有她的稿子,我感到很高兴。这次我在法国接触到许多尖锐的问题,其中一个问题问,中国作家犯了错误是不是还能发表作品?我说:能,除非是叛国者!他又问,听说要是恋爱 问题上犯了错误都不能发表稿子?我说,没有这个事情,都能发表!如果我们这个刊物拿到外国去,目录拿到外国去,它会解决许多问题。遇罗锦,过去人家批评她,今天我们的 创刊号,这么有威望的丁玲同志主编的大型刊物上发表她的文章,这本身带有政治意义。”草明说:“原来我对遇罗锦的文章有些看法,现在既然她改变了自己的作风,我们登她 的文章也是对于她的一种鼓励,同时也表示我们是很能团结人的,但是我还没有看到她这个文章。”
  雷加讲得比较多,他说:“现在有的青年人,写了一两篇文章,就受到批评,我听到第一期目录里边有遇罗锦的文章,很感动。她受到批评以后参加北京市作协,是我介绍入会的 ,批评精神污染时这成了我的一个罪状。遇罗锦在她那个单位工作得很好,从领导到群众对她都是支持的。到国外去,有些海外作家问起中国作家,白桦、遇罗锦,都有她一个。 她写的东西还没有政治上反动的嘛。其实我就见过她一面。我在市委党校学习时,她的单位就在那个院子里,她要给我一封信,我让她放到信箱里,免得担嫌疑。我的印象,她是个年轻人,比较单纯。还有北岛的诗歌,在国外也很有影响,我 一句也没有读过。国际笔会上,外国作家说:中国有这么好的诗!这些青年人至少是可以发掘的财富。我们这个刊物搞不搞宗派,搞不搞五湖四海,执不执行党的方针,在我们第 一期的篇目里就体现出来了,这比你做很多的解释、说明、宣言,都起作用!”
  舒群早就对遇罗锦表示出宽容。9月11日的会上,舒群讲到组稿问题时说,遇罗锦的文章也可以约,她是个弱者,应该帮助她,挽救她。但后来他又对发表遇文兴师问罪。
  遇罗锦以《一个冬天的童话》和《春天的童话》两篇文章登上文坛,写的都是亲身经历,以大胆坦率引人注目。她的哥哥遇罗克,曾经在“文革”中写过《出身论》,公开反对“ 血统论”,因此惨遭杀害。遇罗锦受其株连,在十分压抑的环境中成长,《一个冬天的童话》记录了她的那段遭遇,控诉了“文革”对于人性的扼杀,引起读者的同情。《春天的 童话》刊登在1982年初的《花城》上,写的是“文革”后她的婚姻和感情生活,发表后引起非议,招致许多读者的反感。丁玲在1980年12月3日、4日两天,读完《一个冬天的童话 》,认为“较有深度”,后来又读了《春天的童话》,她多次表示过这样的意见:《一个冬天的童话》写得不错;《春天的童话》写得不好。

8。 遇罗锦与刘晓庆同时出现在《中国》上(2)
1982年12月中旬,丁玲在中国作协召开的长篇小说创作座谈会上发言说:“有些小说我不喜欢,并不是因为它们骂了我们一些干部,有些人是该骂的呀!我的确不喜欢那个《春天 的童话》,怎么写得这样不美呀?我喜欢看的是美的作品啊。尽管它揭露了何净这样的人物,但它的总倾向我不赞成。如果我们的作家都是这样的心灵,那我们的创作就危险了。 ”
  《〈无情的情人〉拍摄散记》以连载的形式,出现在1985年《中国》第一、第二期上。这篇文章很快就引起争议,最早提出意见的是魏巍,时间在1984年12月25日晚上,文章发表 之前,他在《中国》编委会上提出了“小的不同意见”(陈明日记)。创刊号出来后,意见渐渐多起来,主要是一些老同志,1985年2月13日,王阑西电话打到丁玲家里,对遇文提 出批评,后来舒群也不满意了,这样,《拍摄散记》没有连载完,第三期就撤了下来。但是第四期又发表了“之三”。4月27日,《中国》开会讨论第四期稿子,牛汉主持,舒群没 有参加。王中忱汇报第四期的细目,最后一篇是《无情的情人》拍摄散记之三《大森林的向往》。会上没有人提出异议。过了两天舒群给陈明打电话,问第四期为什么还要发遇罗 锦的文章?陈明接完电话,当即转告牛汉,请他直接去向舒群解释。后来牛汉登门向舒群做了解释。
  对于这些议论,丁玲怎么看?
  1985年4月初,丁玲在西安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谈到“创作一定要百家争鸣”的问题时说:“遇罗锦这个人名声不好,没修养,走了点错路。但文字不错,文章有好有坏。《冬天 的童话》是好的,《春天的童话》不好。不好的作品应该挨批,她自己现在也承认批评有益。问题是应该给她安排一条出路。《中国》最近发表了她的一篇东西,反响强烈,众说 纷纭,但总的看来利多弊少,失小得大。遇罗锦最近到西藏去写东西,她若能真正在西藏部队里呆上两年,把视野扩大,深入生活,那她还是有希望的。”
  《中国》第1期发表了遇罗锦文章之后,各阶层反响强烈。老作家反感较多,但青年人特别是一些改革思想比较浓烈的人却都佩服丁玲的勇气。当时任《人民文学》主编的王蒙派编 辑向前同志来到木樨地,专门给丁玲送来一部中篇,是写原始部落里处女初夜的故事。当时丁玲不在家,是我接待的。向前告诉我,王蒙认为丁玲胆子大,思想解放,敢发表任何 人的作品。王蒙说这部稿子《人民文学》不适合用,看看丁玲同志能不能在《中国》发表?我转述给丁玲。丁玲说《人民文学》不能发,咱们也别发了。我就把这部稿子退回给向 前。1998年我在作协机关看到向前,问起这部稿子后来的命运,她说后来在湖南一家大型刊物发表了。但我没记住这篇小说的名字。
   txt小说上传分享

9。 从北大荒借来110万(1)
1985年1月15日早上,我刚来到木樨地,丁玲就告诉我:“明天派你出一趟公差,去佳木斯!”我颇感突然,却又十分惊喜,因为我曾经在那座北方小城里工作生活过五六年,对那 里感情很深。我问:“什么时候走?”“你赶紧把手头的工作处理一下,明天就走。”
  这么着急,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陈明告诉我:“你陪小凌一起去,到黑龙江国营农场总局,给《中国》借钱。借钱的事情由小凌跟他们谈,你不用管,你的任务就是带路,因为你在那里工作过,人头熟。看到郑 加真,还可以向北大荒的作家们约些稿子。”陈明半开玩笑地说:“小凌就算丁玲的特使吧!”
  小凌叫岳凌超,四十出头,在大连文联机关工作,她的爱人陈淼,曾经在解放初期给丁玲当过秘书,已经去世。岳凌超热情干练,善于交往,活动能力强,1982年夏天丁玲夫妇在 大连疗养期间,得到她许多照顾,丁玲回到北京多次说她会办事。1月7日岳凌超从大连来看她,听说她正为《中国》的经费发愁,便推荐了一位东方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的总经理金 瑞明,这家公司是北京市科协下属的官办公司。岳凌超介绍说,金瑞明会说日语和朝鲜语,“文革”前曾给许多国家领导人当过翻译,“文革”中与万里住一间牢房,后与万里成 为莫逆之交,他还认识许多国务院的领导,背景很硬。东方公司实力雄厚,在这家公司投资,一年可以获得50%的高额利润。经岳凌超牵线,丁玲、陈明在1月9日约金瑞明到家里来 谈过一次,并留他吃了午饭。三天后金瑞明再次来谈,他表示,支持丁玲的文学事业,东方公司的项目很多,但目前刚刚启动,资金不足,希望丁玲能帮助筹措,对筹措的资金每 年付给高额利息,两年以后归还本金。经过商谈,双方形成了这样一个意向:《中国》向东方公司投入一笔资金,东方公司每年支付20%的利息,用作《中国》的办刊经费,投资期 限为三年,三年后东方公司把本金返还。
  这几个月,丁玲尝尽了经费紧缺受制于人的苦头,就连两间办公室、一点办公用品都要向人请示,依丁玲的性格怎么受得了这些。她十分清楚:如果资金有了充足的保障,那些大 大小小的问题还会是问题吗?但是到哪里去借这笔钱呢?这二十多年来丁玲就待过两个地方,一个是北大荒的国营农场,一个是山西长治的农村,黑龙江农场是国营大企业,实力 雄厚,而且领导也比较熟悉,关系较为密切。那就试试向他们求助吧。这样,便有了我和岳凌超的佳木斯之行。
  谈到借钱数目,小凌说需要二百万。王强说太多了,顶多一百万,而且还要和财务部门具体协商,因为这里面还有许多细节问题要解决。听到“一百万”这个数目,我心里稍感踏 实:大概不会空跑一趟!
  当天下午我们俩又去了一趟普阳农场。普阳农场的大部分老职工,都是汤原农场的人。汤原农场是丁玲下放北大荒时劳动过的地方,普阳农场现任党委书记张靖宇和工会主席郭硕 基,与老两口交情都很深。经他们做工作,年轻的杨场长拍板,同意借给10万元,条件是“希望丁玲同志能帮我们牵牵线,介绍外商来联营或者搞补偿贸易,搞小麦、大豆深加工 。”
  星期一上午,回到佳木斯,我和小凌按照王强局长的指示,到总局财务处找陈晏处长办理借款手续。陈处长四十来岁,精明干练。他说,丁玲同志借钱,总局领导批准了,我们照 办,但这么多钱总局也拿不出,还得向国家贷款。总局是事业单位,无法贷款,只能挂在一个农场名下,准备落实到普阳农场。我们连说不妥,普阳农场已经答应借给10万。陈处 长说没关系,这一百万只是挂在他们名下,实际还是记在总局的账上,具体技术问题,由我们协商。你们只管写个借条,写上汇款账号就行了。于是我们写了如下借条: 。 想看书来

9。 从北大荒借来110万(2)
兹有丁玲同志主编的《中国》文学双月刊急需资金,暂向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借资壹佰万元,为期两年偿还(无息),自收到汇款日算起。仅此致谢。
  代办人 岳凌超(签字)王增如(签字)1月25日上午,正在北京开会的冯天益副局长来到木樨地丁玲家,东方经济技术信息交流中心(甲方)、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乙方)和中国文学社(丙方),三方签订了正式协 议书,内容为:
  甲乙方为了支持中国文学事业的发展,乙方拟拿出一笔资金支持丙方。丙方拟委托甲方代管这笔资金,通过甲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丙方事业发展资金来源。经甲、 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愿意无息借给丙方人民币壹佰万元,借款期限为贰年。
  二、乙方决定将这笔资金委托东方经济技术信息交流中心代管、使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归丙方,支持中国文学事业的发展。
  三、丙方决定将乙方借给丙方的壹佰万元人民币直接汇入甲方银行帐户。
  四、丙方向乙方借款逾期后,甲方征得丙方同意后,负责将全部借款归还乙方,由甲乙双方直接结算。
  五、甲方有义务定期将经营活动情况通知丙方。如果经营发生亏损,由甲方负责,最低限度要保本偿还给乙方。
  六、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乙方半个月内将全部资金汇入甲方帐户。
  七、借款期从款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期限为贰年。
  东方经济技术信息交流中心董事长、总经理金瑞明,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冯天益,中国文学社丁玲,代表三方分别签了字。
  3月14日晚,金瑞明喜笑颜开来到木樨地,告诉丁玲和陈明:黑龙江农场总局的100万元连同普阳农场的10万元合计110万元,已经全部汇入“东方”账户。他要求丁玲写一个证明书 ,委托他代表《中国》与“东方”洽商处理这110万元的投资、使用和管理。金瑞明还对陈明说,你可以参加“东方”公司做董事。陈明认为自己不是《中国》的正式成员,做董事 不妥,建议主管社务的曾克同志参加。但是不知何故,《中国》和北大荒方面始终没有人参加“东方”公司董事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