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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废柴杀手妻-第34章

小说: 废柴杀手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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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章 棺里男尸
更新时间:2014…8…31 23:23:07 本章字数:7594

如果那些凡世的财宝,修真界的灵石丹药没问题的话,唯一可疑的就是那具棺材了。
“我们过去瞧瞧。”夜绝欢暗中搓搓手掌,九死一生的到了这里,怎么能空手而归?那不是她夜绝欢的风格!
林慕远点点头,道:“尽量先不要动那些东西,小心机关之类的。”
夜绝欢应了,把小包子塞到林慕远怀里,走了过去。
一路平安无事,夜绝欢的心却提了起来,山雨欲来风满楼,暴风雨总在平静之后,越是看似无害的越是危险,咬人的狗是不叫的……咦,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
总之,警惕一点是没坏处的。
走到水晶棺材前,夜绝欢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水晶,而是冰,一块长方形的冰。
整个冰棺都是密封的,夜绝欢只能模模糊糊的看到里面躺了一个人。
好奇心被调了起来,夜绝欢运九幽灵火在掌心,轻轻抹过棺材的上面。
这本是晶莹剔透的冰棺,只是放置的时间长了,棺材表面蒙了一层霜,才导致看不清里面。
九幽灵火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表面那一层冰霜迅速融化,同时夜绝欢也发现,这冰棺不一般。
以九幽灵火的温度,冰棺都没有一丝融化,融化的只是表面那一层后天形成的冰霜。
夜绝欢的好奇心被调的更高了,随着冰霜融化,夜绝欢也看清了棺材里面,里面的确躺了一个人,还是一个男人。
这男人看起来约莫有二十一二的年纪,闭着眼安详的躺在红色的绸布上,红色的绸布衬托的他本就白皙的脸更加的白了,甚至可以说是病态的苍白,长长的睫毛就像小刷子似的,在眼睑上打下浅浅的阴影。
鼻梁不是很高,胜在温润如玉雕,浅粉色的唇略薄,给人一种想为他度上更深色泽的冲动。
男人双手交叠在小腹上,指甲晶莹剔透,大约有十厘米那么长,长发简单的用一支木簪绾起,留下长长的一截披散在红色的绸布上,他穿着一身华丽复杂的黑色绣金边长袍,静谧安详的躺着,夜绝欢一个恍惚,都以为他只是在睡觉,随时都有可能睁开眼睛,和夜绝欢打个招呼。
“他已经死了?”林慕远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皱着眉问道,夜绝欢抚摸着冰棺:“大概……是死了。”
“死者为大,我们还是不要打扰他了。”林慕远看了一眼男人,莫名的觉得……如果再让夜绝欢看下去,会发生什么不可控的事情。
夜绝欢刚准备点头,就看到了男人头上的木簪,雕刻着一朵兰花的木簪很是简单,却让夜绝欢身体一震:“绮罗香!”
绮罗香是一种树,这种树的年龄分外奇妙,有可能它活万年不开花,有可能它十年开花,花落即枯。
不开花的绮罗香同普通的树木很是相像,也没有什么用处,一但绮罗香开花,其花会分泌一种剧毒的香气,使人陷入幻觉,在幻觉中沦亡。
不过绮罗香的花期极为短暂,更甚于昙花。
与之相反的是,花落之后的绮罗香,枯萎的绮罗香看起来就像一截普通的枯木,只是树芯是血红色的,会散发一种对修真者很有好处的香味。
佩带绮罗香,会使得修真者永远不会在修炼中走火入魔。
绮罗香之所以叫这个名字,还有一个原因,它可以当作香来点燃,其味道对神魂的修炼,或者恢复受伤的神魂很有效果。
夜绝欢要为虎兄赤峰疗伤,绮罗香是必不可少的,就算有替代品,效果也会差很多。
夜绝欢没想到,能在这种地方见到已经绝迹很多年的绮罗香。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夜绝欢咬咬牙道:“开棺!”
……
这冰棺非同一般,连九幽灵火都奈何不了,能简单吗?
夜绝欢围着冰棺绕了好几圈,最后决定先硬碰硬试试,她探手进虚空,缓缓的抽出了她的弯刀。
“有名字吗?”林慕远看着那把残月一般的弯刀,问。
夜绝欢爱惜的擦拭着爱刀,她看刀的目光甚至有些痴迷:“刀名,上弦月。”
由她亲手所铸,历时三年,每天不间断的喂以自己的精血,方而成型,这把刀,不是火铸,而是夜绝欢将所有材料融合在一起之后,驱除杂质,形成了一团,每天不停的磨,磨成如今的形状,再开上血槽的。
三年,她铸了一把名为上弦月的刀,也把自己铸成了一把削金断玉的好刀,封在‘废柴’这个刀鞘里。
夜绝欢弹弹上弦月,道:“剑是兵中君子,刀是万兵之王,因而刀要的是,无论输赢胜负,哪怕自知必亡,也只有一往无前!”
所以她最喜欢刀,她爱的就是刀的霸气!
林慕远突然觉得,夜绝欢喜欢刀不是没缘由的,她就像一把刀,霸道到了极点,让人又爱又恨。
夜绝欢握上刀的一瞬间,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变得凌厉而霸气,上弦月微翘的刀尖指着冰棺,带着一往无前的决绝,悍然劈下。
仿佛金断玉碎的清脆响声响起,夜绝欢飞退五六步,握刀的手都在颤抖,一丝鲜血从她被反震之力震裂的虎口流下。
“好硬……”夜绝欢抽着冷气,双手麻的差点握不住刀了,幸好上弦月没有受损,不然她就该哭了。
咔嚓,冰棺上也龟裂出了好几条缝隙,夜绝欢凝聚了九幽灵火,准备拍一掌下去,拍裂冰棺。
结果她的手掌刚碰到棺材,整个冰棺就碎成了一地的冰渣渣,更在几个呼吸的时间里化为了一滩水。
夜绝欢赶紧收回九幽灵火,却收不回手了,一巴掌拍在了棺材里的男人额头上。
连她自己都没发现,一丝鲜血从她虎口,落在了男人的额头上,瞬间消失不见。
夜绝欢没有心情去观察这些,感觉到手底下的皮肤冰凉冰凉的,没有一丝活气,让人毛骨悚然,她刚刚算不算吃了男尸的豆腐?
这么一想整个人都不好了肿么破?
鸡皮疙瘩起了一身的夜绝欢连忙收手,手刚抬起来,就被人握住了,长长的粉色指甲、苍白修长的手指,紧紧握着夜绝欢的手。
鬼啊!
要不是考虑到林慕远在旁边看着、还有一只小包子,嚎出声太影响形象,夜绝欢绝对会尖叫出声的。
毕竟是个人在开棺材的时候被握住手腕,都不可能淡定,哪怕是夜绝欢,一代夜帝的前提也是个女人。
更让夜绝欢惊悚的是,她对上了一双眼,一双眼白极少的黑眸,眼底还有碧绿色在荡漾。
那双眼很好看,无论是形状还是大小,都算完美,可关键在于,这双眼的主人是躺在冰棺里,被夜绝欢认定为死人的那个男人……
极度的紧张+害怕的结果是,夜绝欢突然镇定了下来,她木着脸一根一根的掰开不知是人是鬼的男人的手指,摁着男人的额头把刚刚试图坐起来的男人摁回了地上。
“乖,出去给你烧纸,诈尸什么的不好玩儿哈,给你换个好棺材……”
这种哄小孩似的语气是要闹哪样?连林慕远都忍不住抚额,夜绝欢转了身,不紧不慢的走了两步,才一声尖叫:“卧槽!诈尸了!”
男人直挺挺的坐了起来,好奇的看着夜绝欢逃似的背影,一双眼纯净如新生的婴儿,此刻还带上了几分委屈。
夜绝欢已经果断的钻到了林慕远身后,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两样东西,一样是软哒哒的蚯蚓,一样是鬼。
不错,杀人比杀猪还利索的夜帝陛下怕鬼……听起来像个笑话,是吗?可这偏偏是真的。
林慕远警惕的看着坐在地上的男人,手已经握上了剑柄,男人只是用委屈的目光看着夜绝欢,几次试图站起来都失败了,最后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朝着夜绝欢伸手。
夜绝欢瞪着眼看着男人,他伸手的姿势像极了要抱抱,不过……怎么可能!一定是这只鬼是艳鬼,想吸她精气!一定是!
哪有鬼会卖萌要抱抱?瞧,还会嘟嘴,她才不会被诱惑!
好吧她认输,她被诱惑了,夜绝欢叹息一声,往前走去,却被林慕远一把拉住了:“小心。”
夜绝欢摇摇头:“放心吧,虽然不知道他是什么东东,但是我可以确定他不是鬼。”只要不是鬼就没问题啦,就算是只哥斯拉她也一样砍。
林慕远:……
他只是想要夜绝欢注意,小心危险而已。
夜绝欢走向男人,男人眼里的委屈更加浓了,还覆盖了一层雾气,就像被抛弃的小孩似的。
他挣扎着往前走,走一步跌一跤,最后泪汪汪的坐在地上,黑色金边的衣摆就像折翼的蝴蝶,垂落在地上。
夜绝欢伸出一只手,握住男人冰凉的手指,拉他站起来,男人却仿佛刚学步的孩子,蹒跚的走了两步,紧紧握着夜绝欢的手,走到了她身边。
夜绝欢竟然也出奇的有耐心,牵着男人一步一步的往回走,男人学的很快,他朝着夜绝欢一笑,笑容纯净的好似一汪清泉,就是夜绝欢的硬心肠,也不由得软了。
“我叫夜绝欢,你呢?”夜绝欢放柔了声音,轻轻地道。
男人张张口,却没有声音,他有些焦急,却发不出声音,低垂的睫毛颤抖着,可怜兮兮的样子谁见了都会心疼。
“别急。”夜绝欢出奇的有耐心:“慢慢来。”
男人紧紧攥着夜绝欢的手,对着夜绝欢张嘴,口型像极了流冰两个字,夜绝欢摸摸他的脑袋:“夜流冰,叫夜流冰好不好?”
男人睁着好看得的眼睛,蹭蹭夜绝欢的手掌,眼睛弯成了月牙,似乎很喜欢这个名字。
真像一只萌萌哒大型犬,天知道夜绝欢最喜欢的就是大型犬了,她曾经养过一只很乖的萨摩耶,每次回家的时候,开门就能看到夜绝欢偷懒起名叫萨萨的萨摩耶叼着拖鞋蹲在玄关处。
萨萨很聪明,早起第一件事是去门口信箱位置,把送来的牛奶叼回来,然后跑到夜绝欢脚边求表扬求爱抚。
它还会按遥控器……
萨萨最喜欢看美食节目和足球比赛,
夜绝欢绝对不会承认这只又呆又蠢萌的吃货是她从小养到大的。
后来,作为寿命只有十年的狗狗,萨萨八岁的时候就老的不行了,它常常忘记人要穿两只鞋子,每次都会叼着一只拖鞋在门口等,睡眠时间越来越久,最后死的时候,还趴在门口等待出任务的夜绝欢,旁边孤零零的一只兔头拖鞋。
埋了萨萨夜绝欢就再也没有养过狗,看着夜流冰湿漉漉的大眼睛,她就忍不住想起萨萨。
她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恋人,陪她最久的,就是萨萨,估计在心里她已经把萨萨当作了亲人来看。
摸摸夜流冰的脑袋,夜绝欢难得心软了:“跟我走好不好?”不用夜绝欢说夜流冰也不会松手,他小幅度的点头,依赖的抓着夜绝欢的衣角。
拍拍他的脑袋,夜绝欢往林慕远哪里走去,夜流冰亦步亦趋的跟了过去。
林慕远的脸色很不好看,他并不掩饰自己对夜绝欢的好感,准确的来说,他对夜绝欢有种朦胧的喜欢。
正在追求妹子的时候突然来了个插队的,还这么软萌,长的又俊俏,眼里只有夜绝欢一个,林慕远没有危机感才怪。
偏生小包子也倒了阵地,夜流冰一过来就从林慕远的怀里跑了出去,非要夜流冰抱抱。
夜流冰有些手足无措,黑亮的大眼睛看着夜绝欢,透着一股可怜巴巴的感觉,夜绝欢忍不住的伸手去摸他的头,回头对小包子道:“不许欺负流冰。”
小包子:QvQ嘤嘤,麻麻有了新欢就不要宝宝了……
他只是好喜欢夜流冰身上的气息啊,小包子那个委屈,他哪有欺负夜流冰嘛。
夜流冰犹豫着伸手,轻轻抱起了小包子,一大一小对视着对方,都是黑亮的水灵大眼睛,透着孩童才有的天真纯洁,萌的夜绝欢的心哟,软的都化成水了。
“流冰要照顾宝宝,宝宝也不能欺负流冰,知道吗?”夜绝欢笑眯眯的揉揉大的的脸蛋,再捏捏小的,手感都好棒~
林慕远孤零零的站在一旁,看着气氛温馨的三个人,突然有一家三口的即视感……
危机感好重肿么破?难道要他学夜流冰卖萌吗?!
------题外话------
明天更新会多点,白叔码字慢,领养已经开惹,31号统计,妹子们还不下手?
小剧场:
林慕远看着小包子,震惊道:这是你儿子?不会是你生的吧!
夜绝欢:怎么可能,充话费送的……
林慕远:哦……啊?
小包子:QvQ





 第七十一章 抵达帝都
更新时间:2014…8…31 23:23:07 本章字数:7691

卖萌这种蠢事才不符合他腹黑阴险的人设!
林慕远黑着一张脸,打破了夜绝欢他们温馨的氛围:“这里有出口吗?”
对哦,他们要找出口的,夜绝欢转过身,撸撸袖子:“我们带流冰走的话,这些陪葬品放在这里也是浪费,嗯……不如带走吧!当流冰的抚养费!”
有了正当的理由,夜绝欢立刻笑弯了眼睛,扑进了灵石和财宝堆里,林慕远无奈又宠溺的看着夜绝欢的背影,明明夜绝欢一点都没有女人的温柔,还无耻、小气、独断专行,怎么他就是喜欢的不得了?
林慕远最后概括了一下,无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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