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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仙师为夫-第29章

小说: 仙师为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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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待翎夜回答,沈流苏便径直站起身来朝着镇子那边走去,刚刚去镇子里寻大夫的时候,她看到镇子外面不远的地方似乎有个地瓜田,反正现在没人,拿几个应该也不会有人知道。



  摩拳擦掌了好一会儿,沈流苏才趁着夜深人静熟练的从地底下将地瓜挖出来,因为皮肤上有伤,所以用手挖的时候难免会有些疼,脸色青白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吐了口气。



  正所谓吃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么一点小小的代价算不得什么了。



  以前都是吃栖安里的地瓜,难得第一次尝试凡间的,不知道会不会更好吃一些。



  满心欢喜的用裙子兜了好几个看起来长势还不错的地瓜,在河滩上生了堆火,然后直接将地瓜扔到了那堆篝火里面去了。



  耳边细细的传来沈流苏忙东忙西的声音,偶尔还会夹杂着她调皮但是得意的笑声,翎夜弯了弯嘴角,静坐在了河滩上。



  地瓜直接放到火里烧,很容易会外面烧焦而里面不熟,沈流苏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挑着里面的地瓜给它们翻个身,好让它烤的更均匀一点。



  “要再等一会儿。”她说道,“地瓜不烤熟透了,其实一点儿也不好吃,我以前在栖安的时候,第一次烤地瓜,就是因为太心急了,所以凑合着就啃了,结果发现,真的一点都不好吃,第二次的时候,我就长了个心眼,一定要等到它熟透了,才把它拿出来,果然好吃多了。”



  她笑着,手上的动作却一点儿也不马虎。



  “对了,你吃过地瓜吗?”突然间很想知道,即便他不用吃东西,可他都吃过什么?有没有像她一样,尝试过很多好吃的东西。



  “没有。”他淡淡的回答道。



  其实,他并没有告诉沈流苏,这是他第一次吃东西。以前是不想,后来想了,却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活着的东西可以靠近他,为了避免伤害到无辜的生命,他也便从未踏出过寸草不生的枯骨林。



  “哎,好了好了。”沈流苏欣喜的笑声传到他的耳朵里,进而便就是她捣鼓着用树枝将地瓜从篝火里面掏出来,然后伸出小手怕烫却还一直尝试着拿起它的唏嘘声。



  “尝尝。”她呵呵的笑道,然后手上一扔,直接把滚烫的地瓜从空中抛到翎夜手里。



  “很烫。”见翎夜拿着烫手的地瓜半晌也没个反应,沈流苏严重怀疑是不是地瓜太烫,把他给烫傻了。



  月光下,静谧的夜里,河水潺潺的流动着却不带一丝动静,沈流苏只瞧见,翎夜从衣袖中伸出另一只手,缓缓掰开黑漆漆的地瓜露出金黄色的内里,白皙而修长的手指也因此被染的漆黑,他动了动嘴唇,然后将地瓜送到嘴边,小小的咬了一口,半晌,才笑道:“很好吃。”



  沈流苏一瞬间看的有点呆,她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可以把吃地瓜吃的如此好看!



  “快看,有萤火虫!”看痴了的某人眼前忽然飘过两三只会发光的虫子,长的与栖安外的死灵虫极其相似。



  还是第一次看到凡间的萤火虫,这让沈流苏有些激动。



  以前她只从书中见到过这种虫子的样子,故此,当初第一次在仙林外看到死灵虫的时候,便将那虫子误认成了萤火虫,今日第一次看到,没想到它竟然如此漂亮。
053-小试牛刀
  小小的萤火虫闪亮着淡淡的荧光在沈流苏的周围环绕着,漂亮的不可思议,沈流苏一脸傻笑的望着那几只小小的萤火虫像是在逗她玩一般的盘旋在她的周围,刚想伸手捉住它们,却不想那小小的一只扑闪着小翅膀往前一飞,微弱的荧光便瞬间熄灭消失不见。



  还没反应过来的沈流苏“咦”了一声,猛然想起应当是这些小东西扛不住翎夜的戾气从而被削了。



  “我还以为它会像死灵虫一样,可以活很久呢。”没想到还不如死灵虫来的长寿,最起码死灵虫似乎是难得可以靠近他的人。



  翎夜无声一笑,“凡间的生命怎能同仙界相比,仙界眨眼过去百年,凡间却已然轮回几世。”



  一只小小的萤火虫也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



  “回了栖安之后,就不要再出来了。”安静的环境里,他忽然开口说道。



  “为什么?”沈流苏不解,她还要替他去寻找炼妖壶,一旦回了栖安不出来了,那还怎么替他寻?



  “炼妖壶我会自己去寻找,仙界动荡,必然会有浩劫,你还是待在栖安最为安全。”他依旧是一脸淡漠的表情,却还是忍不住关心她。



  沈流苏没想到他竟然会看出来,她想要帮他夺取炼妖壶替他除去满身戾气。



  “可是你一个人,怎么可能找得到炼妖壶。”纵然段以宿身上有窥天境也找不到炼妖壶的正确位置,更何况他孤身一人,又看不见。



  “总之,不要再出来。”翎夜的语气忽然间冷了三分,带着从未有过的强硬态度。



  沈流苏不语,拿起篝火旁的地瓜开始毫无形象的啃了起来。



  “你从未将我当做是你的朋友,对不对。”否则的话,为什么明知此事有多么困难,却依旧不愿意让她出手相助。



  纵然她向来都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在栖安是,到了凡间自然也是,可是这一次,她难得想要帮他,却不想,他竟然那般不领情!



  “你是栖安的弟子,同样的,你也是仙界的人,仙界需要七大神器,那么你就有任务和责任要将神器带回去,而不是来帮我这个仙非仙妖非妖的人。”



  沈流苏手上的动作顿时一愣,抬起头望着他。



  月色下,他的脸棱角分明,纵然看不清任何表情,却不知为何,沈流苏感觉到了他在说那句话时的决绝。



  或许,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属于什么,可他也从未如此自嘲贬低自己的身份。



  他不愿她为他冒险,三界的事太过混乱,一不小心,丢掉的不只是自己的性命,更是万千无辜的生命。



  “可。。。。。。可我想帮你。”沈流苏低下头,看不清任何表情,说话的声音却明显带着一丝喑哑。



  意识到可能惹哭她了,翎夜适才还冷漠的表情一瞬间坍塌,顿时紧张的一阵手忙脚乱。



  “我。。。。。。你别哭,如若你不喜欢,我们再商量也罢。”从未想过会弄哭一个女孩子,初次经历这种事情,翎夜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那你说,允不允许我帮忙。”她依旧不抬头,声音嘶哑的似乎更加厉害了。



  听闻翎夜沉默,沈流苏嘤嘤的啜泣了两下。



  顿时,翎夜整个世界都仿佛一瞬间泯灭了一般,茫然的只得点头退让:“好,好,我允许。”



  听闻他答应了,埋头的小脑袋颤了颤,便抬起头,拿起手上的地瓜接着啃了起来。



  “早说不就好了,非得用这种方法商量。”沈流苏不满的说道。



  不过话说,冬雪教的这招果然有效,都说温柔的男子有怜香惜玉之心,楚楚可怜一番必然能让他们做出退让,沈流苏不过是小试牛刀,刚刚低着头啜泣了半天也没看到一点泪水,原本也不过是抱着试探的心态,却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得手了,是她演技过人,还是翎夜太过于好骗了?



  发觉被耍了,翎夜半晌都还没回过神来,扯了扯嘴唇,最终只是叹息一声。



  算了,即便现在阻止了她,谁又能保证她不会自己偷偷跑出来?



  如若是跟在自己身边,最起码会心安一些。



  “我这边还有很多地瓜,你还要不要?”沈流苏说着,又从火堆里面掏了两个,举在手里问翎夜。



  。。。。。。



  在河边与翎夜足足待了有三天,这三天里,沈流苏都快把人家的地瓜田里的地瓜挖完了。



  “你说,他们会不会发现我偷了他们的地瓜?”手法越来越纯属的在火堆里烤地瓜,沈流苏歪着脑袋望着三天了还没有挪动过位子的某人。



  “如果我没有听错,你应该偷了人家半个田的地瓜,如果这块地瓜田是你的,你觉得,你会不会发现?”



  如果是她的?



  少了一半的地瓜,那么爱吃的她,应该。。。。。。会发现吧。



  “呵呵,那要不,我下次再去的时候,往那坑里埋点银子?”也算是付了他们地瓜的钱。



  正巧,这两日的休憩,她的法力也恢复的差不多了,今夜估摸就可以回栖安了。



  于是,最后一次来到那个地瓜田里挖地瓜的时候,沈流苏很长心眼的将原来挖过的坑,以及刚刚挖的新坑全数用法力变了一个沉甸甸的银两埋在了里面。



  “这样,他们都不会怪我偷了他们的地瓜了吧,不知道,这银两够不够。”沈流苏撇撇嘴有些伤脑筋。



  然而过了好几日,待到地瓜田的主人挑着水过来给地瓜浇水时,发现正片地瓜田足足有一半的地瓜秧被拔了出来,纵然坑好像是被埋上了,但是作为一个种了十几年地瓜的人来说,怎么可能发现不了,自己家的地瓜被偷了!



  于是,一气之下,地瓜的主人赶忙赶回镇子里叫上了一堆人准备来讨伐这个偷瓜贼,却不想,一个村民伸手挖开那被埋起的坑,赫然发现里面竟然埋上了白湛湛的银两,顿时惊吓的大叫了起来。



  发现坑里有银两!



  村民们纷纷将所有被重新填起来的坑全数挖开,每个坑里都有一个拳头大的银两,全都挖出来足足有三千多两!



  地瓜的主人一瞬间像是被雷劈了一般怔住了。



  他的地瓜田,居然种出了银子!
054-你先走
  沈流苏不知道,当有人看到一个仙人在天上遛狗是个什么场景,是觉得惊讶,不可思议,还是不能理解?



  但是眼下的这种场景却还是让她觉得有些说不出来的奇怪。



  翎夜不熟悉除了枯骨林以外任何地方的地形,为了不拖延行程,也为了防止他绊倒,沈流苏从河边离开之时便一直将捆仙绳的两端分别系在他和她的手腕上,翎夜不敢太过于靠近她,只得驾着另一朵云跟在她的身后,于是,两朵遥遥相望的云彩之间,无缘无故的多了一条闪闪发光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线。



  沈流苏原本打算让翎夜在枯骨林等她,她直接去十三仙境取药,然后折返回来,再同他一道去凡间寻找炼妖壶。



  然而想要一次性到达十二仙境果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待到他们到达第九仙境的时候,天色已经黑透,执意前行也走不了多远,况且当下除了十二仙境和十三仙境,其它地方都比较危险,随时都会遇上洪荒野兽。



  “我们今夜便就在这里过夜,明天一早继续赶路,估计很快就可以到达枯骨林了。”沈流苏将翎夜手腕上的捆仙绳收起来,在第九仙境的一个小林子里扫开了一块不小的空地,生了火,坐在了一棵枯树下。



  传闻第九仙境曾是七大上仙之首的苍凌的府邸所在之处,纵观整个十三仙境,第九仙境其实并不算多大,景色也不是最美的,可这个仙境的人却是最少的。



  除去苍凌府邸的下人之外,整个第九仙境没有其他外人,其原因貌似是苍凌喜静,所以并没有带来多少人定居在这个地方。



  可是,这未免会不会太少了?



  “可惜了,苍凌那么厉害,当年却还是输给了邪魔。”如果说天女是整个仙界的领袖,那么苍凌便就是整个仙界精神的向导,其实不然,整个仙界的人对苍凌的向往和期待远远大于每个人所看到的,这不仅仅是因为苍凌乃是上古神仙,更是因为他高深的修为和强大的能力,是仙界不可或缺的。



  故此,当苍凌被邪魔打败生死不明之时,整个仙界就像是被抽干了所有精神气力一样一蹶不振。



  “强大的人,自然有他强大的地方,只要仙界还在,他自然还会回来。”固然对于仙界的历史并没有概念更没有印象,但翎夜却认为,作为一个精神力的向导,他是永不覆灭的。



  “说句实话,如果说你本身其实是仙,说刚刚那句话我一点也不奇怪,可是,若你一直都是个妖,这么奉信仙界是不是有点奇怪?”沈流苏打趣道。



  其实每次和翎夜聊天,沈流苏总有种疲惫的感觉,不是因为不想和他聊,而是因为坐的实在是太远了,每次说话几乎都是用喊的,纵然翎夜告诉她,即使说的小声也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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