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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HP同人)哈利波特之守护-第7章

小说: (HP同人)哈利波特之守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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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注意到霍格沃兹各个创始人对学生的要求吗?斯莱特林要求纯血和抱负,格兰芬多要求勇气,赫奇帕奇要求忠诚,拉文克劳要求智慧。仔细想想你是什么样的吧,哈利。然后你就知道你会去哪儿了。
  还有,据我所知,一个家族的人一般都在一个学院,而波特家族全部都是格兰芬多,你有格兰芬多的血脉哦!
  昨天我买了一本《诅咒与反诅咒》的书,其中有两个小咒语很有趣,我把他们抄给你。如果不能使用咒语这么让你沮丧的话,那就去做吧!也好教训一下那个达力。在没有到霍格沃兹上学之前,那个‘未成年人不能使用魔法’的禁令是不生效的。所以现在你还可以用魔法,以后可就不成了。抓紧剩下的时间好好玩玩。
  莫延”
  —————————
  “亲爱的莫延:
  我昨天试了一个你教给我的魔法,我不确定它是不是成功了。因为昨天达利并没有什么异常,但今天一整天都在拉肚子,但也许他只是吃坏了肚子,我不知道。他实在吃得太多了,连佩尼姨妈都不知道该检查哪种食物。不过也幸好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完全没有怀疑到我身上来。另外,在此过程中达力的那根尾巴给他造成了很大困扰。佩尼姨妈说过两天就带他去割掉那个可爱的小东西,他坚决表示不能带着它到司梅汀中学去,对此我只能表示遗憾。
  我终于把所有的书都看完了!这些天我还试了几个咒语,只有'荧光闪烁'和'速速缩小'成功了——我把达力的最喜欢的一个玩具变的只有指甲盖大,但是怎么也变不回来。所以我今天一直在练习'快快放大'。幸好达力从来都记不清楚他把玩具放在哪里了。
  我又仔细读了一遍《霍格沃兹,一段校史》,我也觉得自己应该会在格兰芬多。还有,我从你给我的那本《当代著名魔法家名录》里发现了一个波特家族的人,他叫布鲁斯·波特,我真希望可以知道他是我的什么人。
  哈利
  PS:我准备今天晚上试一下第二个诅咒,祝我好运!”
  ——————————
  “亲爱的哈利:
  明天就要去霍格沃兹了,今晚早点休息,免得明天早上睡过头。
  随信附上一套衣服和一瓶药水,把德思礼家的那套破烂丢掉吧!
  还有。我想你头上的伤疤也许会引起骚动,所以为了不使你显得过于显眼,可以在头上绑一根发带之类的东西。我想你一定不想被人们想参观珍稀动物一样围观,对吗?
  瓶子里装的是明目剂,喝下去,摘掉眼镜,如果让那个丑陋的东西挡住这世界上最美丽的翡翠,梅林都会谴责我的。
  莫延”

  陋居

  莫延把刚刚读完的书插进架子里,揉了揉眼睛,往门外一瞥,才发觉夜幕已经降临了。
  这一个月来,他都是整天整天地泡在丽痕书店里,以平均十五分钟一本的速度背书——前世的时候莫延的记忆力就很不错,今生更是从小就开始锻炼,现如今已经能做到过目不忘了。但即使这样,连续三十天强行进行大量记忆也让他感觉受不了,这两天头都是又涨又疼的。所以虽然学习知识很愉快,但莫延也很高兴能够因为明天要乘车去霍格沃兹而不用读书。
  莫延长舒了一口气,按摩了下酸痛的脖子,拿起挑好的两本书走到柜台前。
  “《空间魔法简论》?《强力药剂》?”店主本推推架子鼻梁上的眼镜,严肃地看着莫延说:“莫延,我很高兴你这样勤奋学习,但古灵阁不是一天盖起来的。如果我是你,就先把基础的部分学好,至少把你已经买的那五十二本书都读完。”
  “放心吧!”莫延不在意地耸耸肩,“我有分寸。”
  本摇摇头,但还是把书包了起来。
  “两加隆十二西可,谢谢。”
  “对了,明天我就要去霍格沃兹上学了。”莫延一边笑嘻嘻地拿钱包一边说:“看在咱两每日朝夕相处的份上,十二个西可省了吧!”
  “真难得,你居然没说把两个加隆一块儿省了。”本讽刺地说。
  “真的?”莫延故作惊喜,又把钱包塞了回去,“本你真是个大好人!”
  本瞪大眼睛,气的用鼻孔喷气。
  莫延哈哈一笑,在桌子上放下三个加隆,展臂抱了一下老店主,“本,这段时间承蒙你照顾,谢谢。”
  “胡,胡说什么?”本面红耳赤,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儿好。
  “我要走了,再见。”莫延放开他,笑着说。
  “等一下。”本忽然叫住已经走到门口的莫延,“这个你拿着。”
  莫延只看见他的手甩了一下,像是扔了什么东西过来,但莫延什么也没看见,除了空气。
  但据莫延对这个秃顶老头儿的了解,他是不会在离别的时候开这种空投的玩笑的,所以他伸手接住面前略有些震荡的空气。
  一个看不见的东西重重的砸到了他的手上。
  “什么?”莫延惊奇地摸着手中那个像书一样的东西,看着自己的手像是在有模有样地在抚摸空气,连忙收了回去。
  “《隐形术的隐形书》。”本咧嘴笑,“也许你会感兴趣。”
  莫延惊喜地看着张大嘴,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忽然按着胸咏叹:“为了引诱我入地狱,这老鬼,竟用他的珍宝换取我的倾心;一心想使我的从圣徒变做魔鬼;爱情的热烈顾不得苍苍白发……”
  本恼羞成怒,抓起一本书砸向莫延——
  “滚!”
  ——————————
  莫延郁郁地看着红色的蒸汽列车远去的背影,紧紧闭上嘴巴,生怕一张嘴就会有滔滔不绝如江水的诅咒从他的嘴里冒出来。
  他早晨十点钟就从破釜酒吧出发了,按理来说,他本来是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个登上列车并且优先挑选包厢的学生,鉴于这些英国巫师似乎从来都没有像前世他所见到的那些国人一样总是习惯于提前一个半个小时到达目的地的习惯。可是,他居然会碰到堵车!
  没有比让一个急着赶路的人卡在长长地车流中动弹不得更让人烦闷的了。
  于是,他迟到了三分钟。等他推着小推车从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冲进来的时候,只看到了霍格沃兹特快绝尘而去的背影。
  现在还有这么准时地火车吗?恩,还有吗?
  莫延耷拉着脑袋靠在小推车上,闷闷地开始措辞他将要写给麦格教授的信。
  “哦,天哪,可怜的孩子,你没有登上列车吗?”
  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他耳边惊叫。
  莫延抬头,眼中印入一片烈火般的红。
  那是一个比他略小一些的女孩,矮个子,尖下巴,有些瘦,但并不难看。一个十分丰满的中年妇女牵着她的手,正在关切地看着莫延。
  莫延忽然知道她们是谁了。他连忙站直,彬彬有礼但略带沮丧地说:“是的,我遇到了堵车,结果误了火车。”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韦斯莱夫人第一次看到哈利后对他的彬彬有礼相当赞叹。
  中年妇女似乎都喜欢这种类型的男孩。
  “你的家人呢?孩子。”胖妇人的语气果然更热情了。
  “我是孤儿,夫人。”莫延眨眨眼睛,“我没有父母,我是自己来的。”
  “哦,对不起,可怜的孩子。”这位妇女眼中立刻充满了同情和怜惜,“别担心,孩子,我想你可以到我们家去,我的丈夫亚瑟可以送你到霍格沃兹。我是莫莉·韦斯莱,这是我的女儿金妮·韦斯莱。”
  “你好。”金妮说。
  “你好,韦斯莱夫人。你好,韦斯莱小姐。”莫延微微一躬身,“我是莫延·伊万斯。希望不会太打搅到你们。”
  “当然不会,亲爱的孩子。”韦斯莱夫人笑眯眯地看着莫延,“也许你可以先到我家吃点奶油面包,亚瑟今天加班,恐怕要到傍晚才能回来。”
  ————————
  陋居是个很有趣的地方。不说别的,单单是它的建筑风格,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模仿的——底下两层是石头造的,但上面却有许多木制的房间层层叠叠地挤在一起,一眼看过去都分不清它有多少层,整栋小楼都歪歪扭扭的,有个房间有一半都危险地悬在空中。四五个烟囱树立在红色的屋顶上,门后边上竖着一块左右不对称的牌子,上面写着“陋居”。
  陋居旁边还有一个破烂的车房,墙壁上还挂着许多麻瓜用的物品,大到车轮胎小到溜溜球都有。地上有一些长着金黄色茸毛的小鸡在啄食。莫延记得电影里的陋居还有一个不小的猪圈,但现在他的头转了一圈都没看到。
  莫延见到了那个挂在客厅墙上的钟,九根指针上有韦斯莱全家人的名字,表盘边缘上刻着诸如“在学校”、“在路上”、“魔法部”以及“生命危险”等字样。现在韦斯莱先生的指针指向“魔法部”,金妮和韦斯莱夫人的指向“在家里”,比尔的指向“非洲古灵阁”,而查理的则指向了“伤病中”,其他人的都指向了“在路上”。
  金妮见莫延惊奇地打量着陋居,脸红红地冲到楼上。韦斯莱神色坦然,甚至有些愉快的说:“不怎么样,是吧?不过总是个家。”
  “不,棒极了。”莫延真诚地赞叹,“看着就觉得,呃,很温馨。就像童话一样神奇。”
  “哦,伊万斯先生,”韦斯莱夫人笑得眼睛眯起来,“等你到了霍格沃兹就会发现,这些都不算什么。”
  话虽这么说,但显然莫延的称赞让她很愉快。她一边挥了几下魔杖让扫把、抹布和织毛衣的针线都动起来,一边询问莫延中午想吃点什么。
  “韦斯莱夫人,那块钟表真神奇,您能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吗?”当韦斯莱第三次笑得前仰后合并且把对莫延的称呼由“伊万斯先生”变成“亲爱的莫延”后,莫延貌似不甚在意地问出这个问题。“您知道,麻瓜们的钟表只能指示时间,只有进行设定以后才会在指定的时间响。可是这个钟表似乎很不一样,它应该能随着人的位置变化而变化吧?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哦,这是一种魔法,虽然说起来也没什么稀奇的,不过知道的人也不是很多……”韦斯莱夫人还待要说些什么,忽然听厨房里传来“该做饭了!”“该做饭了!”的叫声。
  “瞧,我们家的闹钟也响了。”韦斯莱夫人站起来说道:“我想你可以在书中找找答案。你不讨厌阅读,对吗?”
  “当然不。事实上,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只要读的书能带来我想要的东西。莫延在心里加了一句。
  “那就好。”韦斯莱夫人转身腾腾腾地上楼了。不一会儿就拿着一个发黄的羊皮纸本子递给莫延。“这是我在霍格沃兹上学的时候做的笔记,如果不是跟你说起来,我都快要把它忘记了。”
  “《追踪与反追踪阅读笔记》?”莫延轻轻念了一句封面的名字,问:“这应该是放在禁书区的书吧?我在《霍格沃兹,一段校史》中看到禁书区一般是不允许学生进入的。您的教授会签字让您去借这本书吗?”
  “哦,莫延。”韦斯莱夫人眨眨眼睛,“我也曾经是个格兰芬多。”
  莫延会意地笑笑。
  这本笔记并不厚,莫延只花了七分钟就把它全部翻了一遍,内容也都死记硬背下来。然后又返回去重新仔细琢麽。
  从这本笔记中莫延看到,当年那个从禁书区里偷书的金棕色头发的女孩其实很聪明,也相当有潜力,很多地方都记载了她自己的猜想和推论,看起来可行性很高。但这个女孩似乎很浮躁,大多数推理都只是浅尝辄止,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也许正因为这样,霍格沃兹才只发现了一份活点地图。透过那些秀丽的书写遥想当年那个在三更半夜偷偷潜进图书馆的跳脱女孩,再对比眼前这个肥胖的挥着魔杖做饭的严厉中年妇女,莫延轻轻叹了口气,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为此叹息。
  “嗨,伊万斯,你在做什么?”
  “读你妈妈上学时候的一本笔记。”莫延笑着看手撑在膝盖上弯着腰试图看清书名的红发女孩。他对比了一下两人的头发,发现自己的头发更接近大红,也就是中国红,而金妮的红色却是彤色,这才放心下来——他可不愿被人当成是韦斯莱家的。
  “啊?”金妮听到他的话表情有些傻,显然不能想象自己的母亲也有跟自己一样上学的时候。
  “《追踪与反追踪》,”莫延把笔记递给她看,“我猜墙上那个钟表就是韦斯莱夫人做的吧?”
  “这我倒不知道。”金妮耸耸肩,翻了两下笔记,失望地说:“我还以为是关于龙或者黑魔法防御术呢!”
  “相信我,其实这个也很有趣。”
  “也许。”金妮说:“但是弗雷德和乔治恨死那个钟了。有它在,他们就没有办法偷偷溜到翻倒巷去,因为妈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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