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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寂寞杀死一头恐龙-第11章

小说: 寂寞杀死一头恐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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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ryman:猜不到。
Jolin:因为我现在很幸福喔,(本来想只打到这边就好,但一想到他那颗不敲不响的木鱼脑袋,只好大白话把它说完吧。)我呀,我谈恋爱了呢*^_^*。
Countryman:啊?换新男朋友?
(啊……!最最亲爱的大头,你真是大好人,还会以为我以前就有男朋友,把我说得花蝴蝶似的。从来没有一个看过我的人会说这种话,亲爱的大头,我以后都不骂你了,不说你是猪头也不说你是木鱼脑袋了。喔……。)
Jolin:没啦,这可是我的初恋,人家很清纯的啦。
Countryman:有男朋友是好事啊,人类跟恐龙一样,都不应该孤单。
Jolin:恐龙不孤单呀,看「侏罗纪公园」里面,牠们都是一群一群的,哗一下把一个人吃得干干净净。
Countryman:我现在当然无法证明什么啦,不过我老是觉得恐龙是怕孤单的。常常在想,六千五百万年前,白垩纪末期时,最后一头恐龙是哪一种,当牠发现全世界只剩下牠一头恐龙时,在想什么呢?
Jolin:恐龙就是恐龙,牠不会像人类那样胡思乱想的啦,而且你不是说过恐龙的脑子很小吗?那想的事就更少了。
Countryman:话是没错,但是我每次想起来,心里就怪怪的。
好奇怪,这是第一次我跟大头聊恐龙时不会觉得他说不定是拐着弯在骂我,也第一次对于真正的恐龙有了一点感情。正想安慰他几句,我妈已经让喜儿和阿光直接进来我房间。
「干嘛?还在网络上勾引清纯少男喔?」喜儿一屁股坐在我床上。
「我才没有勒,人家不勾引我就好了,还需要我去勾引他们?」我匆匆和大头道再见,下了线。
「瞧!」喜儿对着阿光说:「有了男朋友,口气就是不一样喔!」
「哼哼。」我说。
「我们今天就是特别要来会会妳男友的,人勒?」喜儿东张西望。
「他等一下才会来找我爸啦。」
「干嘛,不来找女朋友倒来找岳父呀?」
岳父这个新鲜词一下子冲进我心中,给了我全新的人生想象,脸上肌肉忍不住抽动着一直往上牵动。
「真是太好了!」阿光说:「梅梅,这个人一定是真心爱妳的。」
「是吗?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不像一般男生那么看重外表,他爱的一定是妳的心。」
还没反应过来,喜儿已经把一个抱枕摔在他头上。
「所以你老是说我漂亮,是只爱我的外表不爱我的心啰?」
「哪呀!」阿光喊冤:「我既爱妳的外表又爱妳的心。」
说完阿光上前把喜儿扑倒在我床上,两人又亲又扭的缠成一团。
「喂喂,先生小姐,这是我的床我的房间耶。」
怎么觉得刚刚好象被亏了一下,只是想不起来到底是哪句话了。
把阿光跟喜儿赶到客厅去,自己关在房间里想穿出别出心裁的特色服装。小明是很重视打扮的男生,一定很希望自己的女朋友看起来很特别吧。
爱情的力量真的好伟大,此时此刻艺术创作的热烈欲望在我的血管里奔流。
上学期的通识课我选了一堂「艺术赏析」,是一个很年轻长得有点像「五月天」里面阿信的讲师开的课。他人长得白净斯文,却特别钟情野兽派,尤其喜欢马谛斯。
说起来我也不是什么用功的学生,只是被他有点感动,当然,他长得像阿信这件事也功不可没啦。他每次上课抱着笔记型计算机,接到大屏幕上给我们看马谛斯的画。黑暗中阿信声音热情洋溢:「『我并不是照实地画那个平面,而是画它所呈现出来的情绪。』马谛斯这样说。同学们,看看那明亮的、看来似乎是冲突的颜色,红配绿、黄配紫、橘配蓝,但那正是野兽之野,野兽之兽,谁说人类体内没有野兽呢?如果你看了他的画有感觉,那正是心中的兽性被挑起而蠢蠢欲动啊!」
阿信还因此讲了一个中国的童话故事。
神开天辟地创造万物时,先发通知给包括人类在内的百兽,明天将以起床报到的时间为准,第一名的给100岁,以此类推逐降。
乌龟起了个大早,因此拿到100岁的大红包,之后猪牛羊狗猴子狮子老虎也陆续赶到。唯人类贪舒服,把前一天为了早起准备的硬石头床改成了软垫,一觉睡到大中午,等他慌慌张张起床赶到时,只剩下十岁的寿命可以领了。
人类听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百兽都围过来看,觉得同情,于是决定每种动物捐出几年的寿命给人类。「因此现今人类七、八十岁的寿命里,只有十年是纯粹的人,之后就混血了。想一想,你自己或身边的人,会不会有时候像猴子那么皮,像狐狸那么诈,像狮子那么凶猛的,
有没有啊?」阿信得意洋洋地巡视全班。
认识大头之后有一次想起这个故事,突然觉得大头的祖先可能跟恐龙特别有交情,除了原本的十年,剩下的六、七十年统统是恐龙捐给他的,别的动物想捐都没机会了。
既然我好不容易学到了个野兽派,就来学以致用,穿出艺术气息来吧。
从抽屉拉出一件大红玫瑰花的细肩带伞状上衣,根据野兽派原理搭配一件萤光迷彩绿短裤,鲜黄军靴(这可不好买,托喜儿她妈去日本玩时帮我带的。)则是要来衬我头上那顶紫色贝雷帽的。
正要出房门亮相才想起腋毛还没刮,我可不想象茱莉亚萝勃兹那样露出了毛毛胳肢窝贻笑全世界勒。幸好之前已经把吴可松的刮胡刀偷进来刮腿毛了,正好在放回去之前再利用一次。
夏天老流汗,我自己在刮时都觉得一股味道浓得湮湮袅袅,想到吴可松刮胡子会闻到什么,高兴得自己一个人嘿嘿笑出声来。
「登登登,登!」
打扮完毕我冲到客厅去,打开双臂,右腿勾在左腿前,做出美少女上电视走台步的展示动作。
我爸我妈我姑吴可松喜儿阿光正围着桌子吃我妈切出来的水果盘,大家都看傻了,叉子停在半空中,叉子上有西瓜,也有芒果、芭乐等,五颜六色好不缤纷。
吴可松果然不负所望,「噗」一声喷出西瓜屑、西瓜汁与西瓜子等物品,像一团浓雾笼罩住坐他对面的阿光。阿光手上的芭乐沾上点点红色,当然还有他的头、他的脸跟他斥资新购的MARLBORO衬衫,据他说男生穿上这个贵个半死的牌子,自然而然会生出一种男子气慨来,扣上扣子时
会听到风声与马嘶,还有一股香烟缭绕的男人味。
可惜现在,只剩下西瓜味了。
妈妈和姑姑「哎呀哎呀你这松松是怎么了」地叫着,猛抽几把面纸拚命擦着阿光的身体跟头。
喜儿两个手掌摀住嘴,不知是想摀住尖叫还是大笑。一双大眼睛滴溜溜转,小狗似的。
阿光可能还没从震惊中醒来,一尊佛像般僵坐着,插着芭乐的叉子还举在那里。吴可松这下可闯大祸了,捏着面纸站在旁边不知从何下手救阿光的MARLBORO。只好喃喃说:「不好意思喔阿光,我赔你我赔你。」
好久好久阿光才缓过气来,低头看看自己,轻轻把芭乐放下,虚弱地说:「没关系……,没关系……。」然后站起身,往屋子的一头走去,走到一半才想起来,回头宣布:「我,我去厕所弄一下。」
我手舞足蹈地与阿光错身而过,就像舞台上接力的一对男女Model,「怎么样啊你们看,这身服装有野兽派的学理在里面喔。」
姑姑看了一下说:「衣服还不错,可是鞋子不好。」
「哪里不好啊?」
「很像我小时候穿的雨鞋。」
「雨鞋?」我的脸上一定有八条左右的黑线。
喜儿又赶紧两个手掌压在嘴上。她这什么毛病啊,不到五分钟我已经看她做两次了。难道那是最近流行的什么手势吗?
我对流行手势这种东西最敏感了。
有段时间看日剧或是日本综艺,里面的可爱美眉都会在说「不行」时,两只手竖得直直的在胸前交叉。好可爱喔。所以我随时随地都找机会用,连老师上课时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光「美国《纽约时报》前副主编罗伯特?赖斯特曾说『二次大战之前,新闻界普遍认为,最没有生命力的
东西莫过于昨天的报纸;今天的看法则是,最没有生命力的东西莫过于几个小时前发生的新闻。』」
这段话我就交叉双手多达四次,提到「没有」时自然是要交叉的,而「莫过于」也有否定的意思,当然也要交叉一下呀。
坐在我后面那些爱嫉妒人的女生还说:「哟!梅小姐在指挥交通喔!」对流行这么没SENCE的人只有孔夫子的体认可以送给她们:「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里用到的女子就不能包括我了,当然,也不包括喜儿啦!
后来有阵子我看ASOS也常用,超兴奋的,我很喜欢她们说,有点怀疑她们可能是在哪里看到我做,然后偷学回去用的。不过我这么跟喜儿说时,喜儿理都不理我。
还有还有,美国影集里那些酷炫年轻人也爱用一种手势,两手举在胸前,各伸出食指与中指,讲完一句话就勾一勾。这比交叉手还好用,好象没有讲什么话的限制,每讲一句就勾一勾。有时候用得凶了,两只手根本没有放下来的时候。
「姑姑妳不懂啦!这叫野兽派呀!」勾一勾。
「野兽派我是知道,但这跟野兽派有什么关系?」
「强烈的色彩对比嘛!」勾一勾。「可以激发人类潜意识中的某些性格喔。」勾一勾。
大家半天没出声。后来姑姑还是忍不住发问了。
「梅梅呀,」姑姑也学我把手举起来勾一勾,「手指头这样勾不太好吧。」
「为什么?」
「我小时候只有说谁死翘翘了,才会这样勾的,而且也只勾一只而已。」
喜儿跟吴可松同时放声狂笑,喜儿的手掌也不摀在嘴上了,砰砰砰地拍着沙发扶手。爸妈不明所以地对看。
一团混乱中小明翩然而至。当然,带着一盒波士顿派。
我的小明多么干净漂亮呀!
黑色贴身一定是某名牌的短袖T恤,深蓝色部分刷白一定某名牌的牛仔裤,脖子上还是那条白金坠子的黑线项链。看我们正热闹,他熟门熟路把波士顿派拎到冰箱冰好,才回来一一跟长辈打招呼。
我介绍喜儿给他认识,他笑一笑说久仰,喜儿也说久仰。好啦我承认我怀有小人之心,忍不住给他有点虎视耽耽,看看小明的表情,再看看喜儿的表情,他们看起来都蛮正常的,但我还是有点悲从中来。
俊男美女站在一起真的好赏心悦目喔,好振奋人心喔,好令人觉得世界如此美好喔。在日剧里他们才是男女主角,即使最受欢迎的丑人也顶多只能演个搞笑或惹人厌的角色像「恋爱巴士」里那个暴牙女主持人久本雅美吧。
小时候看过一部日剧叫「协奏曲」,暴牙雅美演一个很爱慕男主角田村正和的有钱女人。但不管怎么演,人家田村正和加木村拓哉当然都还是喜欢宫泽理惠吧,并不会剧情急转直下,突然哪个男主角会爱上暴牙女。
美人与丑人并不同时存在在一个世界里。
美人们所在的是日剧里男女主角的世界,是pub里众人瞩目的世界,是报纸影剧版照片放得斗大的世界,是联谊时人人盯着看芳心暗许的世界,是人人都猜想他们拥有高贵又精彩有趣人生的世界。
丑人们的世界是不道德的世界。
是第一眼就立刻被打败的,自动要变得温柔谦恭可人以求还能勉强存活堪用的,是仰望美人怨恨自己只是鼻梁低了一公分、脸颊宽了半掌、脖子从鹅颈换成水泥柱、胸部少了三个罩杯、腿短了半公尺、脚踝矮了一寸,只是这里差一点点,那里差一点点而已的事罢了,怎么就天差地别了?
我心里是真的替那些丑人感到难过的。
我常常想,他们和我与喜儿其实是差不多的,每次路上看到丑人都衷心同情,很想奔上前说「我能够理解你的心情」,但他们应该是不相信的。
小明摸摸我的头说:「今天怎么穿得这么辣?」
咿呦厚!野兽派大胜利!
双手插腰,踩出三七步来展现衣服与身段。
吴可松虽然垂头丧气,但战斗力显然并未消失。他有气无力地说:「小明,说谎的人不能上天堂喔。」
这时我爸喝道:「松松别说了!都到这来坐好。」
兴高采烈地扑到我爸脚前,心想他终于要好好教训吴可松一顿了。
但爸却要我和小明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其它人都看着我们。我觉得这很像我跟小明要结婚了,结婚进行曲演奏指数:120%分贝质。
「小明、梅梅。」老爸看看他再看看我,好象他下一句会说:「我现在宣布你们为夫妻。」
不过当然不是。老爸说的是:「我听说了你们开始交往的事,」咳一声加喝一口茶做为逗点,「男女交往是天经地义的事,连《诗经》(关雎)篇里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所以你们谈恋爱,我是不会反对的。」
我高兴地捏捏小明的手,小明的脸看起来有种透明的白,他微微对我笑了一下。我们以后生的小孩一定会很漂亮,我心里这么想。
「只是我还是老派人,不能忍受现在年轻男女随随便便的恋爱态度,像我跟梅梅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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