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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逆世邪狂-第10章

小说: 逆世邪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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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很好,带着这笔钱钱赶紧离开炽焰城。”说着从那个最先话的黑影的手中抛出一袋沉甸甸的钱币,钱袋飞向领时,出清脆的碰撞声,不用眼睛看就只知道里面装满了金币,所有的黑影的注意力都被那金币所吸引过去,并没注意到扔出钱袋的那人闪过一丝凶光。钱袋沉重地落到了领的手上,正当他准备畅想该如何使用这一笔庞大的钱财时,一阵白光突然暴起,迅地飞过所有的黑影。白光来的快,去的也快,还没等弄清是怎么回事,白光就消失不见了。

    “你……”领还没来得及说句话,就“扑”地倒了下去,当然倒下的并非只有领一人,所有的黑影在领倒下的瞬间,几乎都在同时倒了下去。

    “不好意思了,我只会相信死人是不会泄露秘密的,你们就这样安心地下地狱吧。”那黑影冷冷地自言自语道,接着走到领的尸体旁,拿起那袋金子重新放到自己的身上。

    杀人灭口,这种狗血的镜头,竟然被莫忘遇上,莫忘屏住了呼吸,作为本案的唯一目击者(那个正流着口水幻想着自己正吃着大餐的谁不算),莫忘还是需要注意下自己的人生安全。至少在他的印象中,凡是会干出杀人灭口这勾当的人,无一不是有野心的心狠手辣之辈,而且看样子他的实力不低,莫忘和他也没什么交际,犯不着现在就出去和他拼命。因此莫忘当下最好的做法就是把自己融入黑暗中,让凶手不要现自己。

    正当凶手转身,要离开之际,莫忘也可以吁一口气的时候,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好死不死地来了个翻身,尽管动静不大,但足够凶手现了。““谁?”凶手站起身子大声叫唤,在这寂静的森林里那冰冷的声音显得格外的清晰。

    现在的莫忘还真有种掐死白夜的冲动,至于把白夜丢出去作替罪羊却是想都没想过。莫忘起身准备走出去,看来该拼命的时候还是得拼命,原先的躲藏只是不想做无谓的战斗,并非莫忘怕了那凶手,死的人都跟他无亲无故的,从谈话中也可以猜出那伙人也并非什么良善之辈,他的确没必要去拼命。不过既然被现了,就由不得莫忘选择了,鹿死谁手还尚未可知,他怎么会现在就打退堂鼓呢。

    就在这时,在丛林深处一团蓝色的光辉突然出现,迅地向凶手靠近,蓝色的光芒随着距离的越来越近,也逐渐地闪现了他的身姿,如果说是马,倒不如说是独角兽,纯白色的毛包裹着他的全身,额头上还有根独一无二的角,它的四周缭绕着蓝色而又细长的闪电。“独角兽?”显然那凶手也把眼前的生物当成了独角兽,但似乎又有些不同,只是还没来得及容他多想,那所谓的独角兽已经向他撞来,又是阵白光,终于看清了他的武器,那是一根根白色的钢线,只见那无数钢线快地交织,盘旋在一起,在独角兽的面前形成一张网墙,试图阻止独角兽的前进。

    那白色的魔兽的确一头撞在了网墙上,“畜生毕竟是畜生,根本没有智慧可言。”只是在他刚说完这话,他的脸就开始扭曲起来。那所谓的没有智慧的畜生根本没有理会网墙,不,或者说在它碰触网墙的时候,凶手自认为十分坚固的钢线一下子就崩断了。而它也就毫无阻隔地撞在了他的身上,刹那间,他就被撞飞了出去。

    “噗”地鲜血从他的口里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要不是在最后关头,他用钢线紧紧锁住了角,自己也飞地往后退,他的命怕是要交代这里了,但尽管如此,他的身体还是被那畜生的角碰触到了一点,就只是这点,就让他受了重伤。“怎么可能,独角兽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凶手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难道不是独角兽,是……是麒麟。”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顾不得身上的伤,慌忙地起身消失在森林深处。

    那独角兽并没有追赶,只是转头朝莫忘看了眼,转身跑向了原先出现的地方,莫忘的身体却仿佛不受控制似的朝独角兽的留下的足迹追去。

    或许理智告戒莫忘不要跟过去,但感情却驱使着莫忘跟了上,是啊人的一生如果没有几回感情用事,那他的人生就是不完整的,也正应验了那句话“好奇心会害死人。”

    不一会儿,独角兽来到了湖畔,只见湖边荧光闪动,萤火虫在这里自由自在的飞舞着,一位白衣女子坐在岸边,两脚伸入那清澈的湖水中,双手轻轻地拨弄着满天的萤火虫。现独角兽的到来,女子转过头来微笑着抚摸着独角兽的额头,原本凶狠强大的魔兽在一刻变成了一个乖巧的小孩,温顺地蹭蹭白衣女子地身体,舌头也不时地舔了舔女子的手掌。

    这时的情景是如此的唯美,任何人遇到这种情况怕都会沉溺其中吧。至少莫忘就已经被深深地迷醉了。景美,人也美,但更重要的是一份安宁,没有世俗的喧闹,也不曾有世俗的勾心斗角,有的只是安详和宁静,莫忘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在净化中,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自在。

    不知不觉的,莫忘向女子走了过去,女子像现什么似的,转身和莫忘对视了一下,接着突然在白衣女子的背后长出一对洁白的羽翼,飞向了天际,独角兽四只脚下也浮现出四团雷云,跟随着主人腾空而去。一切仿佛都不曾生过似的,一切都是如此的不真实,但天际缓缓飘落到莫忘手中的那根白色的羽毛,都诉说着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过。

    湖畔萤火虫依旧满天飞舞,景色也是和原来一样,但那份连灵魂都能升华的宁静,也随着那人,那兽的消失而不见了踪迹



………【第十三章 炽焰城】………

    熟悉的双眸如同细丝般盘旋在莫忘的脑海里,那一眼,那一次面对面的对视,莫忘并没有看清白衣女子的面容,因为至始至终那女子都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包围,让人看不清她的容貌,但那双明亮的眼睛却被莫忘所记住,似曾相识的熟悉使他不能释怀,但短暂的一切却如同梦境般虚幻而又不可追逐,他轻轻地抚摸了下手中那根纯白的羽毛,小心地把它收藏在自己的身上,那是属于梦境的唯一的真实。

    天空微微泛白,萤火虫也开始停止了它们地飞舞,纷纷偃旗息鼓了,只有那平静的湖面不曾改变,莫忘也离开了这片梦幻的区域,结束了朦胧却又短暂的邂逅。

    他回到原来的地方,靠着树干坐下,缓缓地闭起了双眼……

    “额。”随着旭日东升,白夜也从梦中的大餐中醒了过来,舒展舒展身体,现莫忘似乎还在睡梦中,看着他熟睡的样子,顿时起了捉弄他的念头。随手拔起根毛茸茸的植物,蹑手蹑脚地靠近那熟睡的小猫咪。只是当他还在半路时,“嗖”的一道蓝色的刀光从他身旁掠过,“砰”的砸在了身后的一棵小树上,那可怜的小树就无辜地倒了下去。

    “切,真没劲。”阴谋未遂,白夜不满地嘟囔着,恨恨地把手中的植物丢到了一边。

    “醒了,把地图给我。”莫忘睁开眼睛对白夜说道。他可不敢再把带路的任务交给那个路痴了,要不然,要到目的地指不定等到猴年马月了。

    小夜同学不情不愿地从身上摸出地图,把它交给了莫忘。心里还暗暗地想到,到底谁是队长啊,怎么我这队长当得这么窝囊啊,不行,我要振作,夺回主动权,可是那烤的小鸟真的好好吃啊,怎么办,老头子有句话说的好‘君子报仇十年不玩’,总有他犯在我手里的时候,到时我要他给我做五十只烤鸟,不对,是一百只,恩,就这么办。想着想着,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我说,莫莫啊,咦?人呢?”刚要开口,却现四周哪还有莫忘的踪影啊,慌忙追了出去,嘴上还不停地喊着:“莫莫,你等等我啊。”

    在白夜同志的前追后赶下,传说中的英雄小队来到了管理老头说的炽焰城。望着眼前这座庞然大物,与其说是个城,倒不如说是座城堡更为贴切。至少在莫忘的印象中,这座建筑有点中世纪城堡的风格。

    城外被一条二三十米宽的护城河所围绕,只有一条道路贯通了整个城市,在道路的后半段被一座巨大的吊桥所代替。城的外墙是用不知名的材料(至少莫忘还不明白这是什么材料)所围成的圆形状的城墙,城墙上还用各种魔晶排列成不同的阵列,让莫忘不由地想到了小说中yy的魔法阵。

    外墙的里面耸立着五六座圆柱型的防御塔,顺着塔身往上看,在塔顶部的东西很让莫忘震惊,那赫然是一座火炮,可能说火炮怕是不确切吧,在见识过烈狮坎特的破坏力,莫忘很怀疑那所谓的火炮还能对其有多少杀伤力,那就姑且称它们为魔晶炮吧,的确似乎在每座塔的顶部都有一座这样的魔晶炮,只是每座炮的颜色却不尽相同。有烈焰的火红,有大地的土黄,也有碧海的蔚蓝,这每种颜色似乎代表了某种功用,莫忘可不会认为这样的颜色只是为了装饰之用。

    在外墙里面的最显眼建筑就是城堡的主楼,这和中世纪城堡的理念如出一辙,城堡的主塔因为既要满足领主居住的舒适,有要满足作为最后防御的防御要求。因此其主塔的建筑采取了外圆内方的设计。外圆内方的这种设计不给敌人展现任何平面,受力点分散,更易于防御,而内部利用穹顶和扶墙精心设计出高大空旷的空间,便于居住,华丽且壮观。

    看来无论在何时何地,人的思想还是有共同之处的。以前莫忘就希望看下完整的城堡,而不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残破的砖墙,在那个时代他没能看到。没想到在这片大陆倒是得偿所愿了,一座异地版的城堡就这样活脱脱地展示在他眼前,这时的他还真有种说不出的异样。

    来这座城的人显然不会只有他们两个,人们都排着队,依次地走入了城市,莫忘他们也随着人流,走过石子铺成的路面,经过巨大的吊桥,来到了城门,看了眼在城门上在烈日地照射下越明亮的三个大字“炽焰城”,通过了城门,第一次来到了这片大陆所谓的城市。

    走进里面,莫忘终于现了这所谓城市和城堡的区别,外墙的里面并非只有一个城堡主楼,城堡主楼只是其中最高最显眼的一个建筑而已,在其下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建筑,那是百姓所居住的房子。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喧闹地叫卖声,吵杂地吵闹声,无一不是在说明着这个城市的繁荣,这是那个边缘小镇红莲镇所不能比拟的。

    随着对这个城市的越来越深入,莫忘的眉头一点点地紧缩起来,他讨厌这种毫无缘由的热闹,他厌恶这种车水马龙的景象,比起这他似乎更加喜欢那个冷冷清清的红莲镇。倒是白夜仿佛很享受这里,一会儿跑去看看这个小玩样,一会儿又跑去那瞅瞅,这里的东西很多对他都是新奇的,他享受这份新奇的感觉。看着那活蹦乱跳的身影,他觉得越来越不可思议了,两个性格差距这么大的人竟然能走到一起,成为同伴,这难道真的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

    “莫莫,接下来我们该去干嘛?”白夜突然从旁边跳出来,问道。

    “你是队长,你怎么问我啊。”莫忘随口答道。

    “也对,我是队长嘛,差点忘了这茬,那现在我宣布英雄小队马上向酒店出。”白夜挠挠头,想了一下,然后果断地宣布道。

    听到这,莫忘差点一个跟头栽倒在前面,“天哪,我怎么会去征求那个眼里只有食物的白痴的意见,我真是疯了。”莫忘无奈地摇了摇头。算了,随他去吧,那些酒店应该会提供住宿的服务,也好,先去定下落脚的地方。这时的莫忘又犯下了生平的第二个错误,浑然忘记了那个家伙除了吃,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路痴。

    果不其然……

    “又是死胡同,这是什么破城市?”白夜用力地踢了下旁边那被人丢弃的木质的箩筐,抱怨着。那被小夜同志无情虐待的箩筐就“嗖”的一下飞到了胡同的尽头,当它刚落地,一个庞大的身影也相继落了下来,重重地压在其上,哎,可怜而又无辜的箩筐啊。

    “我看该死的是你!妈的,找不到路,你不会问人啊,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怎么摊上了你这个笨蛋。”随后愤怒地叫骂声在这胡同里响起,即使以莫忘的修养,也忍不住骂了出来,是可忍,孰不可忍也。白夜从地上爬起来,“呵呵”右手挠挠后脑勺,傻傻地笑着,企图蒙混过关。看着他这样子,莫忘都懒得搭理他,转身走出了死胡同。

    在差不多绕了一个大圈后,他们终于找到一家酒店。

    “欧也,终于可以吃饭了。”白夜在酒店门前雀跃着。他的大声呼喊自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纷纷把目光投向了那个惹人注意的声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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