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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大地飞鹰-第40章

小说: 大地飞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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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天总是会亮的。天一亮鸡就会啼,窗纸就会白,不管谁听见鸡啼的时候,都不会认为那是件可怕的事,都不会因此而大吃一惊。可是这个女孩子却忽然跳了起来,就好像是条中了箭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穿出了窗户。临走的时候她又说了句很奇怪、让人很想不通的话。“我一定要走。”她说,“可是你不能走,今天晚上我一定会再来,也许天一黑我就来。”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一听到鸡啼的声音她就要走?鸡啼的时候,太阳就将升起。难道她也像那些见不得阳光的妖魔幽灵鬼魂一样,生怕太阳一升起,就会把她化成一堆浓血?所以她一定要等到晚上才敢重回人间,至少也要等到天黑之后?——她究竟是人还是鬼?她要跟小方谈的是什么交易?是不是一种买卖灵魂的交易?大又黑了。小方在等,等她来。在一间如此狭窄阴暗潮湿的廉价旅社斗室中枯候坐等,不管他等的是人是鬼都不是件愉快的事。小方却很沉得住气。他既不知道那个女孩子会在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她会从什么地方来。——是从窗外来,还是从门外来?是从屋顶上掉下来,还是从墙壁里钻出来?——是从天上来,还是从地下来?小方根本没有去想,也没法去猜。他一直坐在房里等。天色暗了、天黑了,又过了很久,他才听见敲门的声音。确实是有人在敲他的门,敲门的却不是今晨阳光初露时枪惶遁去的那个女孩子。敲门的是个小男孩,脏兮兮的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八九岁,身上居然还穿着件大人穿的用缎子做成的大褂。小方忍不住有点奇怪,这个客栈里的伙计怎么会放这么样的一个小孩进来敲他的门?更奇怪的是,店里的伙计就在小孩的旁边,非但没有阻止,而且居然还对他很客气。——这么样的一个小孩难道也是个很有来头的人?小方忍不住问他:“你是来找我的?”“不是来找你是来找谁的?”这个小孩子凶巴巴他说。“不是来找你的难道是来找乌龟王八蛋?”小方没有生气。他有一点想笑,却又笑不出:“是谁要你来找我的?”这个小孩子挑起了大拇指:“当然是我们的老大,他要我带你去见他。”“你们老大是谁?”小方问:“他在什么地方?”这个小孩子说:“你跟我去就知道了,你不敢去你就是活龟孙。”他说完了这句话,扭头就跑。小方也只好在后面跟着,他并不是怕做活龟孙,而是因为他已经猜出这个小孩子的老大是谁了。天色已经很暗。就算有星星,星光也很淡,就算有月亮,月光也很淡。前面的路途方向,已经渐渐不太看得见。这个小孩子在前面跑着跑着,忽然一下子就看不见了。可是他既没有飞上天,也没有钻下地,只不过忽然一头钻进了一个破庙里。小方也只好跟着钻进去。破庙里居然有亮光,还有酒香和烤肉的香气,烤的好像是香肉。烤肉的火堆旁围着十七八个小男孩,都是些还没有长大的小男孩,身上穿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衣服,正在做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事。——他们做的这些事如果是大人们在做,既不稀奇也不古怪,只不过他们还都是孩子。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大而且最脏的孩子,盘着腿坐在庙中间的神案上,一双大眼睛乌溜溜地转。带小方一来的小孩指着他悄悄的告诉小方:“他就是我们的老大。”他们的老大当然就是那个玩小虫住鸟屋的小孩,也就是那个骑青骡使长剑的姑娘。香肉已经不香了,因为香肉已经被吃到肚子里去。不管多香的肉,被吃到肚子里去之后,都不会香了。——只会变臭,不会再香。小方看着在火堆旁吃肉喝酒赌钱的小孩,忍不住皱起了眉,“他们都是你的兄弟?”“每个都是。”这个以前玩小虫,昨夜使长剑,今夜脸上好像又有鼻涕要流下来的小姑娘说:“我就是他们的老大。”“你怎么能让他们做这些事?”“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做?”“这些事是大人做的。”小方说:“他们还小,还是孩子。”“那么我是不是该告诉他们一定要等到长大了之后才能做这些事?”小方不能回答。那个女孩子又冷冷地问他:“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了之后就可以做这些事叶小方说不出话了。这女孩子忽然叹了口气:“如果大人们不喜欢看见小孩们做这些事,大人们自己最好也不要做。”她说:“大人们自己天天在做的事,又怎么能让小孩不做?”小方苦笑。他觉着她说的话实在有点强词夺理,却又偏偏想不出反驳的理由来。他只是改变话题:“昨天晚上你说的究竟是什么交易?”其实他还有很多别的问题要问这个小女孩。——为什么鸡一啼她就要走?为什么她总要扮成个脏兮兮的小男孩?——独孤痴在哪里?剑法是不是已练成?伤势是不是已痊愈?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问。因为他忽然也对她要谈的这个交易很感兴趣。这个女孩子提出来的交易,大多数人都会很感兴趣。“我找个安全隐秘舒服的地方给你住。”她对小方说:“我每天都会做几样好吃的东西给你吃,偶尔还会替你洗洗脏被单脏衣服。”小方笑了。他实在很想问问这个孩子是不是准备嫁给他。——在某方面来说,婚姻岂非也是种交易?——这个女孩子要替小方做的事,岂非也正是个妻子应该为丈夫做的?这个女孩子盯着小方的眼睛,仿佛也想笑,却没有笑。“如果你以为你想嫁给你,你就错了。”她说:“你绝不能把我当作一个女人。”“我应该把你当作什么?”小方故意问她。“把我当作你的师父。”“师父?”小方忍住笑,“你能教我什么?”“剑法。”这个女孩子说:“我可以把独孤痴教给我的剑法全部教给你。”小方开始有点吃惊。“你是不是说你不但要替我煮饭洗衣服,还要把别人秘传的剑法教给我?”“是的。”这个女孩子道,“我就是这样子说。”“你不是在开玩笑?”“不是。”她说话的态度的确连一点开玩笑的样子都没有。小方的态度也变得严肃起来。“交易是双方的。”小方问:“你要我为你做什么?”“剑法。”这个女孩子说:“我也要你把你的剑法传授给我。”她又说:“我想斩下独孤痴的头颅报父仇,你也要击败他,可是以我现在学到的剑法,连他一根头发也斩不到,要击败他大概也很不容易。”小方不能不承认这一点。我们只有这么做才有希望。”她说,“这个交易对我们两个人都有好处。”这上点小方也承认。他在考虑,可是并没有考虑多久:“这样说来,如果我不肯答应这件事,我就是个笨蛋。”“你是不是笨蛋?”“我不是。”所以他们作成了这个交易。肉已经烤好了,这个女孩子分了一大块给小方,用一只又有油又有泥的手,用力拍小方的肩。“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是好伙伴了。”她说:“我保证你不会后悔的。”小方笑了笑。“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了,可是我连你贵姓大名都不知道。”这个女孩子也笑了。“我姓齐。”她说:“在我做男孩子的时候,我叫小虫。”“在你做女孩子的时候呢?”“我叫小燕。”“你明明是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做男孩子?”小方问小燕。小燕直视着他。“你是不是想要我说真话?”“当然想。”“好,我告诉你。”小燕说:“如果独孤痴知道我是女孩子,我早就已经死在他的剑下。”“为什么?”“因为独孤痴练的剑法很绝,也很邪,每隔一段日子,就要发泄一次,否则他就会发疯。”小燕说:“通常他都是以杀人做发泄。”她又说:“如果他不能杀人的时候,他就要在女人身上发泄。如果他知道我是个女人,就一定会来找我。如果我不肯,就一定会死在他的剑下。”她一直在看着小方,她的眼睛清澈明亮。她说的虽然是件见不得人的事,可是她自己绝没有一点不好意思见人的样子。小方忽然觉得有点佩服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能够在男人面前,把这件事说得出口,实在是件让人不能不佩服的事。小燕眼睛还在盯着他:“你还有什么事情要问我?”小方的确还有很多事要问她。——独孤痴的剑法练成了没有?独孤痴的人在哪里?可是他没有问。他用手里拿着的肉塞住自己的嘴。无论任何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些很突然的变化,就像是其他一些别的事一样,这些变化也有好也有坏,有的令人欢欣鼓舞,有的令人悲伤颓丧。在感情方面来说,爱情就是突发的,仇恨也是;在生活方面来说,往往也有些事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无论这些变化是好是坏,在本质上都有两点相同之处。——在变化的过程中,通常总会发生一些让人终生永难忘怀。小方的生活忽然改变了,从一种极狂暴的生活方式忽然变得极平静。齐小燕并没有骗他,她真的在一个小小的山丘里、一道弯弯的流水旁、一株青青的古树下,替他找了个安全隐秘舒服的地方,替他盖了栋小木屋,让他住下来。她烧的菜味道果然不错,她蒸的馒头很胖,擀的面条很瘦,煮的饭也很香,她包的饺子一咬就是一口肉。她居然还真的替他洗过衣服,而且还不止洗过一次。在一个如此安静幽美的地方,有一栋如此安全舒服的小屋,每天都有一个这么能干这么美丽这么会说话的女孩子来陪他。这种生活对一个像小方这样没有根的浪子来说,改变实在是太大了。他从来都没有家,现在却好像有了,只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这种生活随时会结束。等他们的剑法一练成就要结束。在某一方面来说,剑法就像是书法,不但要有“气”有“势”有“意境”,而且还要有“技巧”。———笔落下要意在笔先,一剑出手也要意在剑先,其中的转折变化,就要靠技巧了。气势和意境是先天的,技巧则要靠后天的苦练。所以小方苦练。独孤痴的剑法中,有很多运气的方法和剑式的变化,都是他以前从未听人说过也从未想到过的。这种剑法变化虽然不多,可是每一种变化都出人意料。剑式的变化不但要靠手法运用的巧妙,还要有一股“劲”。没有气,就没有劲。独孤痴剑法中最巧妙的一点,就是他运气的方法。——气从绝不可能发出的地方发出,剑从绝不可能出手的地方出手。——气劲在腕,一剑穿胸。这就是技巧。这种技巧必须苦练。在这段日子里,他几乎忘记了“阳光”和卜鹰,几乎忘记了所有那些他本来绝对忘不了的人。他当然并没有真的忘记,只不过禁止自己去想而已。学剑不但要苦练,而且要有天赋,肯苦练的并不少,有天赋的人却不多。对千千万万个想在江湖中出人头地、想成名却又未成的少年来说,“剑”不仅是种杀人的利器,也是种代表“成熟”、“荣誉”、“地位”的象征。远在千百年前,第一柄剑铸成之后,想学剑也肯苦练的少年就不知有多少。其中能练成的又有几个?如果说小方是个天生就适于学剑的人,齐小燕无疑也是。不到三个月,她就己将小方剑法中所有她应该学、值得学的东西,全部学会。三个月之后,她到小方这里来的次数就没有以前那么多了。她不来的时候,也有人替小方送饭来。送饭来的,就是那个第一次带小方到那破庙去见她的小孩。“我叫大年。”这个小孩子告诉小方,“因为我是大年初一生的,所以叫大年。”大年说他已经十三岁,可是他看起来最多只有八九岁。“我从小就吃不饱穿不暖,所以永远都好像长不大的样子,”大年又告诉小方,“有很多人都在背后骂我,说我一肚子都是坏水,所以才长不高长不大,可是我一点不在乎。”他说话的口气又好像比他实际年龄大得多,“只要他们不当面骂我就成了。”“他们从来都没有当面骂过你?”“从来都没有。”大年说,“因为他们不敢。”小方看着他,看着他圆圆的脸,看着他脸上时常都会露出来的那种老气横秋的样子。忍不住问:“这地方是不是有很多人都很怕你?”想起了客栈里那个伙计对他的态度,所以小方才这么问。大年却摇头。“他们怕的不是我,怕的是我们老大。”他挺起胸道,“我敢说这地方没有一个人敢惹他。”“为什么?”“因为谁惹他谁就要倒霉。”“怎么样倒霉?”“有的人在半夜里头发胡子都被剃光,有的人早上起来忽然发现那两道眉毛不见了。”大年扬起眉,“开当铺的老山西头天晚上踢了他一脚,第二天他那只脚就肿得像猪脚一样。”他的圆脸上充满骄傲得意之色:“自从那次以后,这地方就没有人敢惹我们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是他的小兄弟。”小方笑了笑。“看来你们这位老大本事倒不小,你们有了这么样一位老大,一定很高兴。”“当然高兴。”大年说:“他不但给我们吃,给我们穿,而且处处照顾我们。”“他对你们这么好,你们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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