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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本色警察-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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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的一段佳话。”

    我说:“那陈队很牛啊。按道理他应该在市局刑警队才对啊。怎么才在分局混呢,更惨的是,现在竟然都给贬到派出所来了。”

    黎雅说:“陈队,头,还有刑警队的高队其实都是同一批警校毕业进入警队的。当时都在市局,只是后来各自的展有了不同。”

    我点点头,林森,陈祥华,高空都是一拨人,可是现在高空是整个警队炙手可热的红人,现在已经有很多传闻他即将升任副局了,还是主管刑侦。这手头的权力可就大了去了。而林森和陈祥华呢?一个是我们打杂办的头头,一个现在都成了派出所的副所长了。天壤之别啊。但是那又怎么样,上次瑞香县那种行动,高空那么牛逼,不是照样没份参与吗?诸行无常,盛者必衰,这是佛爷说的话。

    我这个人不喜欢想得太多,就是陈祥华为什么要我们去查失踪人口我都没有多想。其实,这不就是一份工作吗?和别的政府部门只是职责不同而已。本质上,甚至和吉祥街的大排档也没什么区别。

    我只是饶有兴致的对黎雅说:“我觉得说不定,我俩很有展成陈队和嫂子那样的潜力哦。”

    黎雅停下了步子看着我,这让我有点忐忑,我不知道这句话会不会捅马蜂窝。我只是说了句玩笑话,但其实,这也是我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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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更。最近评论区里批评的声音有点多,有点小郁闷。不过怎么高兴怎么说那是读者的权力,更郁闷的是,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下周推荐的通知……各位大大可要帮忙顶起哦。



………【第九十章 我是一个好人吗?】………

    这时候我们走在街上,周围是来来去去的人和汽车,还有广告牌,红绿灯,密密麻麻的房屋,就像所有都市的街头一样。没有人会因为两个警察而停下脚步来,也没有人去关注他们的一举一动。对于所有的路人而言,这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同样也只是路人而已。

    其实我喜欢置身于都市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的感觉,在这些人群中,我谁也不认识,也没有谁认识我。有时候我看着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渐渐的就感觉自己的视线飘忽起来,好像视线脱离了自己的身体,正在从空中凝视着这平凡的尘世中平凡的自己。

    不是什么灵异的感觉,实际上,每当那样的时候,我总是会为平凡的一切微微的感动着。我不知道别人会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但每当我是驻足在城市的街头,心里面,就总会有些酸酸的。因为卑微,因为弱小,因为孤独。

    黎雅站在我的面前,一缕微风吹拂着这个女孩的际。她不是那种顶漂亮的女孩,但是她这样站在我的面前,非常的鲜活和动人。她默默的看着我,看得很专注,看得让我有点无端的惭愧,我觉得自己在她清澈的眼睛里更加的猥琐和矮小,但是黎雅淡淡的一笑,说:“师兄,你是个好人。”

    昏,我不喜欢这句话。一个女人说一个男人是好人,很多时候只是出于礼貌,而并不是真正的赞美。我也很坦白的说:“唉,你也不用这么说,我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而且这年头,说一个男人是好人,往往也意味着说他挫说他没什么本事。而我不但挫,很多时候还很猥琐。”

    黎雅有些惊讶和不解的看着我,说:“你为什么要这么看待自己呢?师兄,我说你是一个好人,是认真的。而且为什么说好人就是说没本事呢?我爸爸妈妈不是这样教我的。好人就等于挫等于没本事吗?我觉得你对人很平和,很真实,也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坏心眼,嗯,虽然有时候会使一些小坏。”

    我很挫败的说:“那也只不过是我没本事使什么大坏而已。”

    黎雅说:“你为什么总觉得自己没本事呢?你的射击水准,你的应变能力,你的判断力,甚至包括你对特殊状态的直觉,以一个文科出身非警校毕业的警察而言,都已经过了很多经过正式的警校培训的警察。如果这样你都觉得自己很没本事,那么,对我们很多同事来说,岂不是面临着灭顶之灾?而且,什么又叫真正的本事呢?难道对一个男人来说,挥金如土,趾高气扬才叫本事吗?”

    我说:“如果我能做到那一步,我确实会比现在开心些。”

    黎雅说:“那样的话,我反而不会喜欢你了。”

    “反而?”我盯着她,追问:“你的意思是说,你现在喜欢我?”

    黎雅微微一笑。说:“一点点。但是远远没有达到想要和你做男女朋友。更没有到想要嫁给你地时候。我看到陈队和嫂子地样子。地确也有些羡慕。而且。因为我爸爸妈妈都是警察地缘故。我想我地归宿也是类似地结局。可是。是不是你呢?我也不知道呀。师兄。你不要妄自菲薄。就像我。我知道肖濛比我漂亮很多。但是在她面前。我一点也不自卑。我知道她喜欢你。可是。如果我决定要你做男朋友了。我也不会输给她地。”

    我有点自嘲指着自己地鼻子说:“她喜欢我?她会喜欢我这样地人?开什么玩笑啊。”

    黎雅看着我嘿嘿一笑。摇了摇头。说:“才对你说了。不要妄自菲薄。你是在鄙视你自己呢?还是在鄙视肖濛地眼光?还有……我地。”她看见我准备说点什么。摆了摆手。又说:“不过肖濛绝对不会轻易地承认她喜欢你地。所以。千万别以为自己是买彩票中了大奖。我这个人一向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地事情。”

    好吧。我点点头。这时候誓表态什么地太弱智了一点。黎雅mm不是笨蛋。我说得再好听。她一样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我是一个好人吗?我不知道。但是泡mm是一定要付出更多努力地。这一点。人家已经说得很明白了。黎雅说地是肖濛。但是我同样想推倒她。她一定低估了我地猥琐。说到底。她还是一个现在少有地纯真地女孩子。她对男人地了解太少了。

    我这个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脱胎换骨地。我是说。让我随便和哪个mm谈了谈人生理想就从此洗心革面。奋图强那绝对是很扯地事情。光是让我一点一点地改变原有地生活态度就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地事情了。当然我也不是那种油盐不进。不怕开水烫地死猪。我可以负责人地说。那一次和小倩吃火锅之后。我对待自己地工作至少就比原来用心得多了。这一次呢。我想我会更进一步。也许依然只是一小步。

    但是至少我不会倒退了。

    一个下午过去,我们总共查了四个娱乐场所。他们的负责人貌似很配合,但是我知道他们拿出来的资料肯定是不全的。我们能做登记的,也只是他们经过公司注册的正式的员工,一般来说大小都算管理层。洗浴城那里他们还会提供一些按摩技师的资料,从年龄上看都附和用工条件,部分拥有本地户口,但大多数都是外来的流动人口。但是我知道,洗浴城的构成还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没有,也不会登记在案的,那就是那些小姐。

    说实话,我不指望能从这种明面上的清查中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而且我也不知道陈祥华究竟想要的是什么,或许,他只是借机让我们熟悉一下环境。反正,在黎雅核对户口信息,等级身份证的时候,我也没闲着。我把这几个地方的外部地形,内部的同道都用我自己才能看得懂的符号和图形简单的记下了。其中一个洗浴城的经理我觉得有点可疑,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九成跟黑道有瓜葛。

    总之,这件事情对我来说,是和在档案股做文字录入没有太大区别的一项工作,到了下班时间,我就提醒黎雅,我们可以收工了。

    别克车已经还给了陈祥华,我就准备骑前天骑来的那辆交警用的摩托回去。但是很不幸老天还是下雨,于是我们只能坐电车。我没想到电车会这么挤,这让我深切的感到,朝阳区其实也没那么恐怖。当然,穿着制服是有些麻烦,两大妈吵架我们都得去劝劝,不过干这活黎雅比我在行。

    回到市区,我们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奉林森的命令回了一趟局里。我以为他要我汇报一下工作什么的,谁知道他像是了散心,不但请我们吃了一顿工作餐,而且效率很高的为我找来了一辆八成新的进口摩托。我需要说明一下,是日货,07款雅马哈yZF-R1,红色的,很骚放,排气量998cc。我确实很讨厌日货,所以我只愿意付给林森他说的价格的一半,并且我严正的警告他,以后不可以搞这种东西给我。

    在局里我遇见了王靖,他对我和黎雅一起借调朝阳区这件事情感到非常的郁闷。但我只能安慰他说,好好干,年轻人只要努力总会有机会的。王靖很鄙视我,但是我知道虽然他和黎雅mm是一起来的,黎雅mm却一直不怎么欣赏他。

    林森的饭不是那么好吃的,他要我抽空和火鸟电脑城的小强,卖个人情给他,说最近版权局,工商和警队会有大的针对盗版市场的突袭行动。卖人情虽然很对我的胃口,可我最近都要在朝阳区那边,哪有时间啊去和小强见面啊?

    林森说,那是你的事。具体的行动时间,到时候我会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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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更,求收藏,求推荐票,求评论。五月的最后一天,祝大家愉快。



………【第九十一章 雨夜】………

    我想到了小倩。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叫小倩,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还记得我,但是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圣凰浴城的这个小姐。我想得出来,她和小强的关系一定非同寻常。

    本来我准备送黎雅回家,但是天空中还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我就让王靖开那辆帕萨特送她回去。谁知道这丫头不给王靖面子,自己打车回去了。王靖看着我欲哭无泪,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我觉得如果我是女人的话,比较起来,王靖比我看起来还是要猥琐一些。当然这不是他的错,不过显然也不是我的错啊。

    下点雨没关系,正好我可以试试林森给我搞来的这台雅马哈的感觉。油门一轰,坦率的说,那声音倒的确是很牛逼的。

    一个人骑着一辆还算牛逼的摩托在雨中穿行,身后带过一道白茫茫的水汽,那种感觉还是很不错的。现在的时间大约是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街上灯火辉煌,车辆奔流不息。这就是都市的夜晚,夜晚永远比白天更绚丽,更妖冶,更动人,也更迷乱,同时也更晃荡不安。我喜欢这样的世界,现在还喜欢上了骑着摩托车在雨中飚过的感觉。这肯定是一个进步,因为我一向觉得这很不安全。

    我没有直接去圣凰,而是把车骑到了圣凰附近的一溜大排档旁边。和金碧辉煌的圣凰比起来,这条街的大排档都像是一片可疑的阴影。我并没有把握找到小倩,一来她不一定还在圣凰,二来就算在现在也可能是上钟的时间。我只是找了一个小摊,炒了一盘田螺,要了两瓶啤酒。肖濛就很喜欢吃这些路边的小吃摊,可是我现在还不能叫她。

    电话接通了,我突然有点心跳加快的感觉,说不清是为什么。小倩是个小姐,但也是第一个让我体会到男女之事的美妙的女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那一次在商场门口的偶遇,还有那一顿让我终生难忘的火锅,都已经久远得好像上辈子的记忆。她可能已经完全不记得我,和她比起来,我实在太寻常了。

    直到我吃完了一盘田螺,喝干了两瓶啤酒,小倩的电话也还是没有人接。我叫老板再炒一盘田螺,外加两个土豆饼,这都是肖濛爱吃的东西,我准备打包带回去。最后一次,我打算电话再没人接,我就走了。

    可是这世界上的事总是这样,就在你即将放弃的时候,情况又突然生了改变。我该把这写**生的座右铭吗?

    “喂。”

    隔了很久,我都已经不能确定是不是小倩的声音。我只是听出这声音有点潮湿,声音的主人像是才哭过。

    “小倩?”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打错了!”对方啪地一下挂了电话。她用地应该是个翻盖手机。这样挂机地时候啪地一下很过瘾。但是这样一来手机地寿命也会缩短很多。

    打错了?我觉得应该不错。不过对方地心情可能不大好。

    我又打了一个电话过去。这一次。对方很快就接了。我说:“小倩。你看看未接电话。我打了快一晚上了。”当然一个晚上有点夸张。但我至少也打了一二十个电话。

    “你是谁?”对方似乎已经看到那么多未接来电了。所以。这一次她没有马上挂电话。

    有问题就好。有问题就能把话题继续下去了。

    我说:“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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