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青瞳之大出天下 媚媚猫 >

第32章

青瞳之大出天下 媚媚猫-第32章

小说: 青瞳之大出天下 媚媚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传来的消息越来越糟糕,这一日黄昏堪堪到达沛江附近,就传来江淮制置使刘广兵败,宁晏已经追逼至不足百里的消息,紧接着江州统治成任喜路遇新近崛起的大匪丁巴郎,近万人被竟被几百贼寇击退,所率士兵逃了个干干净净,只有成任喜一人回来了,把个贼首丁巴郎形容的天神一般高大英武。近半年来流寇四起,这个丁巴郎叛乱不过是中小规模,成任喜固然是夸大事情来掩饰他的无能,可是也反映出当时景帝身边的士兵已经没有斗志的现实。
耽搁这片刻,就有人传言听到追兵的号声了,王敢和汪幕函无奈,只好催促景帝度过沛江暂避,景帝哪里还有什么主意,只是逃走最合他心意了,赶忙答应下来。
见到景帝登舟过江,军中顿时大乱,不知谁喊起来:“皇上走了,我们要死了!”立时全军沸腾如潮,没了分毫秩序,都争着向船上涌去,为数不多的几艘军船瞬间被一干兵士塞得满满的,争执推搡间被踩死或被刀枪所伤致死的人不计其数。许多士兵上不了船,就向皇帝所乘的主舰奔去,意图挤到这艘大船上。
景帝吓得只是大叫,王敢仰天大哭,无奈喝令开船,霎时岸上哭声一片,没来得及上船的拼命向前挤,船一开动前面的人就纷纷被挤落水中。沛江近岸处一时听不见别的,只有惊人的扑腾声充满天地,更有无数士兵巴住船沿不放,随着船向江内驶去。
船上本来已经严重超员,哪里还经得起这么多人挂在外面?终于有一艘船在这么多人的摇晃中扑腾翻了过来,兵士落水,皆发出刺耳的惨叫声。
此地叫江州,就是因为有这条波涛广阔的沛江。丰水季节这条江宽达三里,水流湍急,江面上一个漩涡接着一个漩涡,这实在不是人力能渡过的天险,落入水中有死无生。见到船翻,剩下其余船上的士兵一起大声呵斥巴住自己船边的人放手,可是放手即刻没命,这话哪个会听?反而人人巴的更紧,更有无数人试图爬到船上,这样一摇晃,船只个个不稳,眼看全要颠覆。
一船上的统治急了,抽刀猛地砍下一只手上的五指,被砍的人随着惨叫跌入江中,其余人纷纷效仿,血花在刀下四处飞溅,不住有人扑通落江,第二日的太阳便在震天的哭嚎声中徐升而出,金黄的光线映照下,沛江广阔的江面上满满浮了一层人的手指头。
第五章 莫言三冬无春色 这章交流用,不算字数
很想和大家聊聊,这是我自己的想法,欢迎有各种不同意见。
这一部分里四个男主是按照出场顺序,也就是青瞳认识他们的先后顺序排名的,不是按照结果,也就是归属来排列的,所以,除了死了的,谁都有可能,(*^__^*) 嘻嘻……所以结果还得猜测。
来分别看看这四个人吧,
离非:离非是一般言情小说里标准男主的形象,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那么不喜欢他。其实他是一个温文尔雅,谦虚有礼的书生摸样,也会帮助别人,也有正义感,甚至在有限度还有一点冲动,大家试想一下,如果这事一本温馨言情的小说,离非做一号男主,不算离谱啊。他的悲哀就在于出身不如周远征和萧图南,也不如后面出现的任平生。
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说离非不如萧图南那是一定的,不如周远征就在两可,勉强说可以,为什么说他还不如江湖草莽任平生?我这里指的不是地位,而是身份带来的限制。
萧图南就不用说了,周远征也好,任平生也好,在他们的生存环境中他们都是可以决定自己要做什么的人,都是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可以自己做自己的主的人。所以他们可以真诚的、真实的决定自己的态度,和青瞳相处时他们能决定怎么对待青瞳。
而离非显然是不行的,他的身份十分尴尬,太子欺负青瞳的时候他没有办法,皇帝关起青瞳他没办法,青瞳嫁人了他更没有办法。所以他看上去畏畏缩缩,这真的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让他变成冲动的周远征他早死了。死了与青瞳也丝毫没有益处。
所以,这个人就只能这样存在,在那章他不肯和青瞳一起走的时候,很多人觉得他不值得爱,青瞳对他的爱恋那么深厚,为什么得不到他等量的回报?
我个人认为,爱是不能等量交换的,谁对谁更好一些都是出于自愿,如果是真的爱,那么她的出发点也不是要回报,所以不能怪离非。周远征那么爱青瞳,青瞳也没有回报什么啊。你让别人伤心,别人也让你伤心,这件事情上是无所谓公平不公平的。
至于离非另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他似乎无能,大家都爱慕英雄,没有人喜欢一个没有能力的人,这一点实际上也是因为我设计了一个大环境,发生的基本都是大事,所以离非没有用武之地,以后他会有一些作用,但是比不上青瞳萧图南等OSS发挥的作用,如果是标准宫廷文,那么离非的作用应该不小,而且,我为了让男主们性格区分明显,离非被我设计成最弱的性格,(不然他活不了,既然他想活着后面还出来发挥一点作用,他就忍着吧。)但是弱小如他,也会在狼群满山的时候拉着青瞳跑,也会勇敢的说出自己的心意。
总之,这不是离非本身人品的问题,各种环境造成了他的弱,我还是觉得,离非也是值得爱的,这是个人看法,欢迎大家提出不同意见。
下一个,周远征:
周远征是个热血男儿,如果他不死,青瞳和他一起生活在边关,应该是最幸福的选择,(但是要刨除青瞳不爱他的前提,假设青瞳爱他。)因为青瞳可以发挥自己的长处,肆意挥洒自己的一切才能,所有人都欣赏她,喜欢她,也关爱她,她什么都有,爱情友情亲情,还有无与伦比的个人成就感。这才是一个女人的最高境界!
谁有周远征对青瞳好?他丝毫没有求回报,却愿意将生命都付出来!他是那么坦诚那么纯粹的男子,可惜,这么干净的人注定是悲剧,不然故事情节也进行不下去。要是周远征和青瞳生活在一起,青瞳在回去和离非叽歪,我更受不了。
故事停在周远征这里再没有离非的事了那也说不通,周远征没有萧图南那样的手腕,不会出那样的诡计,那青瞳哪能那么容易移情别恋,所以,还是让他干干净净的去吧,言情的部分别人继续,你热烈的代表雄壮吧。
写他死,我无比伤心,所以尽量减少笔墨,让他的形象模糊一点,免得大家跟我一起伤心。但是周远征,是值得爱的。
再下一个,花样多多的萧图南。
这个身份地位终于可以和青瞳一拼了,他的性格可以想像,该是多么自负骄傲,同时阴险。但他有一个不能抗拒的致命优点——能力。
我们都爱英雄,这是人类本能,终于有一个能力上能配得上青瞳的人了,他的气势终于可以毫不弱于女主了,所以,他们看上去最相配。因为他们的故事纠缠好看,所以大争里他们还要纠缠很久。这个不需要太多语言描述,也不需要我来给他争取,萧图南无疑是值得爱的。
最后一个,任平生,这个……佛曰:“不可说”
因为现在说了会透露剧情,但是前面已经有他一个侧面出现的场景,就是在离非写的诗词中,任平生杀了催赋税的差人,一手提着五个血淋淋的脑袋,一手拿着长剑,到了公堂上把五个人头扔在县太爷的桌案上,要自首。大家联想一下他的性格吧,这四个人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我个人认为,任平生,也是完全值得爱的。
最后青瞳归属与谁,也和值得不值得无关,他们每一个人都值得,各种际遇造就了种种事情,也许有天意和人心两种力量在作用吧。
第五章 莫言三冬无春色 三、饥民
青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南下的。
临别时乌野留下两匹马,却都是青瞳认识的。一匹通体雪白,只有后臀和右边后腿不规则的分布着浅红色的斑点,就像打翻了一盒胭脂,这是箫图南自己的坐骑,名字就叫胭脂。
另一匹全身皆黑,乌油油的没有一点杂色,胸阔腿长、竹批入耳、全身筋骨嶙峋突兀,硬的好似可以从外面看的见骨头的棱角,这是箫图南给她找的坐骑,青瞳给它取名砚台。
西瞻一向以骏马出名,这两匹又都是万中无一的良驹,东林王曾愿意用三座城池交还胭脂,箫图南也没有答应,现在却送了自己。青瞳看着胭脂,不由又望了一眼自己的右手。趁她昏迷,这只手的手心里被箫图南纹了一只鹰,颜色很淡,和肉色差不了多少,加之是在手心里就更不显眼。不特意翻出手掌给人看恐怕谁也不会注意到,连青瞳自己都是好几天以后才发现的。
只是这刺青不知用了什么材料,只要她一激动,血脉运行,那只鹰立即会变成红色,和箫图南军旗上的图案一摸一样!青瞳苦笑,他什么意思,表示你是我的,盖个印章?
有了这两匹千里良驹,青瞳和花笺的行进速度非常快,云中一千多里路程,只两天多就走完了,可是越走,青瞳心越往下沉。这一千多里路途,她们竟然没有看见一点活物!不但没有人,也没有鸡犬,没有鸟兽,甚至没有虫蚁!只有一些残垣断瓦的破败民居孤独伫立,显示这片土地曾经有人居住。
秋风萧萧,天色一直半阴半晴,太阳在云层里探出惨淡的白脸,晃了一下又缩回去,地面上的草根都被人掘出来吃光了,树皮也被扒了个干干净净,只留下枯死的树干还勉强立着,只是早失去木质的淡黄色,灰蒙蒙的和泥土没有两样。一阵风儿吹过,得不到小草摇摆相迎,只得在地上滴溜溜转个圈,就回去了,越发显得这天地萧杀冷肃。
这里曾经是她奋战的地方,呼林关、渍水、东西战营、上扬关……一年以前这些都还在。如今却只剩下空空的城池了,云中大地啊,我不在的这一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苦难?
她们就这样默默前行,又走了两日才渐渐见到一点青草绿地,路上陆续出现一些饿死的尸体,不知为什么,在经历了死一般沉静的云中以后,这些死尸看上去也没有那么恐怖了。花笺心情也自沉痛,可是跑了这么长时间,她实在饿了。
“青瞳!”她叫住走在前面胭脂马上的青瞳,道:“我们都走了大半天了,你饿不饿,吃一点干粮吧!”
青瞳胃里像被沙石塞住了,一点也不饿。她摇摇头,却见花笺脸立刻垮下来,想必是她饿了,于是道:“你上午给我的干粮还剩下一些,我够了,你自己拿着吃吧。”
花笺答应着捡了个坡地勒马停下,好容易跳下马来,揉着脚道:“砚台跑的确实快,只是很咯人,我全身都麻了!”
青瞳也下了马,道:“不是它筋骨咯,是跑的不稳重,砚台才两岁,性子还有些顽皮呢,一会你骑胭脂吧,胭脂跑起来稳的多了。”
花笺赶快摇头:“这马除了你和阿苏勒,还让谁碰过,我还是算了吧,万一咬我一口怎么办?”
青瞳叹气不语,她没觉得胭脂有什么脾气,马儿对她就没有拒绝过,花笺说一定是箫图南吩咐过了,可青瞳觉得马儿是可以理解人的感情的,别人因为箫图南的缘故,对它有些怕,只有自己是真的喜欢它,胭脂能感觉的到,它每次看青瞳的目光都很柔和。
花笺活动了一会就去砚台的背上试着掏干粮,可惜包袱上一次被她绑的太紧,半天打不开,只好解下马那个巨大的包袱,一边掏干粮一边道:“当初乌野留下这么多粮食,我还想着真是累赘,不过几天的路就到呼林了,哪用得着这么多这个啊?还好你不许我扔下一些,我们这都快出了云中了也没看见能吃的东西,看来关中六省这次蝗灾真的不轻,现在我倒是要担心这些东西够不够了,要是整个关中都像这样,我们还得省着点吃呢。”
她拿出一个雪白的馕饼分成两半,饼子干的一点水份也没有,花笺皱皱眉头,又去马上解下水囊。她刚一转头,突然听见一点奇怪的声音,像是人被扼住喉咙发出的挣扎,却比那种还要尖细一些。声音是从地上发出来的。
花笺一低头,就看见一只枯瘦的小手冲她伸过来。那只手瘦到了极点,简直不像人手,而是像是什么鸟的脚爪。只有一层黄黑色薄薄的皮紧贴在手骨上,把骨骼的形状勾勒的清清楚楚,一根一根枯树枝一样竖着。突出来的指节,瘪下去的指骨都一丝不苟,甚至两个指骨相连的一点缝隙都让外面的皱皮像刀划过般凹下一道痕迹。让你觉得,如果把这层纸一样的薄皮撕开,看到的一定是不带一点血肉的森森白骨。筋络和血管像垂死的蛇,半瘪着胡乱纠结在一起,爬满整个手背,正随着手微微颤动。
花笺吓得叫了一声,手的主人也微弱的呻吟一声,颤抖着抬了一下头,原来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这孩子身上没有衣服,皮肤的颜色和泥土几乎一摸一样,所以他一点一点爬过来,花笺也没看见。
他的脸完全就是骷髅,肚子却高高鼓起,花笺不敢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