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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6.猫的复生-第4章

小说: 6.猫的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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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别告诉她。”莫兰打开箱子开始兴致勃勃地瞧着自己的战利品。
“这些玩意儿是谁给你的?”
“林琪的母亲韩音。”莫兰答道。
“怪了!她怎么会让你把它们带走?”乔纳抓了抓头发。
“我出钱买的,10元钱一箱。”莫兰得意洋洋。
“神经病,只有你才会花30元钱买这些破烂!”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母亲才会出售女儿的遗物呢?林琪只不过才死了几天而已,她就站在门口跟我讨价还价一心想卖掉林琪留下的所有东西。她才不关心我是否真的是林琪的老朋友呢,开价15元一箱,我还价5元,最后我们两个纠缠了十多分钟才以10元钱一箱成交。”莫兰回想起韩音那张硬邦邦的脸,不禁打了个寒噤,“我想她们母女俩的关系好不到哪儿去。”
“高竞昨天去找过她。她有没有跟你提起?”
“她说警察拿走了一些东西。她说话的表情好像是在为没有把那些东西一起卖给我而感到遗憾。”莫兰确实这样觉得。
“你们还谈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在那里讨价还价而已。她正在打扫房间,林琪的房间像个狗窝,她根本没心情跟我说话,我们就站在门口说了几句。她对女儿的生活一无所知,她们不住在一起,她说自己已经有半年没有见过林琪,其实我看还不止半年。如果她知道什么,嘴巴也紧得出奇,高竞别想掏到任何东西。”
“她长得跟林琪像吗?”
“不像,她比林琪长得丑多了,但话说回来,难看的母亲生出标致的女儿,这样的情况也很多。”
“她有没有哭?”
“哭?哪儿的话!我怀疑她的泪腺早就被摘除了。”莫兰禁不住尖刻地评论道。
“流眼泪也不一定能代表她很悲伤。”
“可她真的一点儿都不悲伤,一点儿也不。”莫兰道,“按照你给我的户籍资料,林琪的父亲林国栋是在1985年去世的,也就是说,林琪1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就死了。她是由韩音独自带大的,韩音后来没有再婚,所以她们应该是相依为命的母女,但是她们的关系却冷漠到这种地步,你不觉得奇怪吗?”
“不奇怪。你别忘了林琪还有个哥哥,她老妈很可能重男轻女。”
“还有一点儿,”莫兰从乔纳给她的文件袋里抽出林琪的户籍复印件,“林国栋出生于1940年,而韩音出生于1960年,他们两个之间足足差了20岁。1982年他们结婚时,韩音不过是个22岁的年轻姑娘,而林国栋已经是个42岁的中年人了,而且他之前还结过一次婚,当时正病退在家。你不觉得奇怪吗?韩音又不是嫁不出去,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林琪有没有养猫?”乔纳打岔道。
“我没看到。”莫兰摇了摇头,继续刚才的话题,“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发神经呗,或者是因为一时冲动,也可能林老汉在‘那方面’很厉害吧,”乔纳歪着嘴奸笑道,“反正总有让她投怀送抱的理由。”
“别逗了,她看上去根本不是那种会被爱情或是性打动的女人,倒更像是买卖婚姻的女主角,不过做买卖的是她自己。她看上去很有主见。”
“户籍资料里有那么多内容吗?”乔纳怀疑地看着她。
“我让我在民政局工作的朋友帮忙查了他们的结婚记录。”莫兰坦言。
“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如今老夫少妻正常得很。”
“如今是没什么了不起,但在1982年,连自愿同居都会被抓起来的年代,年轻女孩嫁给病恹恹的半老头是会遭人非议的。所以,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她不会嫁给他,因为她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这不符合她的性格。”
“即便如此,那又怎样?”
莫兰顿了一顿才说:“我想她跟那个男人之间一定有一桩交易。”
“交易?”
“她不得不这么做。”
“你究竟想说什么!”乔纳一脸好奇地朝她吼道。
“她怀孕了,不得不找个男人嫁掉,否则她的脸就丢大了。我查过他们的结婚登记,他们登记的日期是1981年3月,而林琪的哥哥林志忠出生年月是1981年12月,他显然是个早产儿。”
“所以呢?”乔纳似乎已经听出她的弦外之音。
“所以,林志忠很可能是韩音跟别人生的私生子。为了遮丑,她不得不嫁给比自己大20岁的林国栋。她根本不喜欢这个男人,虽然为他生了女儿,但为了报复这个男人,她就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莫兰顿了一顿,才把自己真正的想法说出来,“也许她还不止生了一个女儿,她生的是一对双胞胎,为了以后少一个女儿跟她的儿子争财产,所以她只给一个女儿报户口。另一个孩子就是那个猫女。”
乔纳瞧着莫兰半晌,哑着嗓子笑了起来。
“不知道高竞听到你今天的这番高论会有什么感觉。”乔纳说。
“他会问我要证据。”莫兰泄气地说。
“猫女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没法提供证据。”
就算尸体还在,韩音也绝不会肯去做亲子鉴定的,莫兰想,有哪个傻瓜会愿意主动为自己多年前的丑事提供证据呢?而且她自己也说不清,韩音有两个私生女究竟跟林琪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猫的复生 4、乔纳的情报
虽然高竞对自己掌握的线索讳莫如深,但乔纳还是很快就从高竞的下属那里打听到了林琪坠楼案的最新进展。
莫兰得到的情报:当晚12点15分左右,林琪从住处上了一辆出租车,大约半小时后,到达六月大楼的门口。出租车司机对她的印象深刻,因为她的装束很奇怪,白色风衣里面套着一件连体的黑色紧身衣。他问她是不是要去参加化装舞会,她没有否认,到达目的地后,她爽快地多付了两元车费就下车了。
由于她坐在驾驶座的旁边,脸一直正对着前方,而且大半个头都被罩在黑色紧身衣的头套里,所以司机没法看清她的脸。但他说,她曾从风衣口袋里掏出口红把玩了一阵,但没有涂在唇上。他曾目送她进入大楼,他看见一根长长的黑尾巴从她白色风衣的下面露出来,这让他觉得很好玩。
(附:在林琪的坠楼现场,警方没有发现她的风衣和口红,因此警方判断这些物品已被凶手处理,但在附近的垃圾桶内也没有发现相关的可疑物品。)
有人看见林琪上了电梯。有一名住在9楼的居民承认跟她同搭一部电梯,他在9楼走出电梯时,电梯里只有林琪一个人,他不记得林琪按下的是几楼的按钮,警方判断,林琪的目的地应该在10楼以上,于是马上派人寻找10楼以上的目击者。但询问了一遍,警方的收获不大,一名住在10楼的居民说,他曾经在楼道里看见白影一闪而过;另有一名10楼的住户称,在午夜12点左右,他听到隔壁有人开窗的声音,但他不知道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事后证明,这些证言统统都不可靠。
后来,警方拿着林琪的生活照(据说是从林琪家找到的)挨家挨户地询问六月大楼的居民,却有了惊人的发现。有好几个人都说曾经在附近见过她,有一个人还坦白自己曾经跟她说过话。经过排査,警方的注意力集中在三个人身上。
有证据表明,林琪跟六月大楼的三个人有过较深的接触。他们分别是1001室的董斌、1104室的王俊以及1202室的张重义。
一位住在底楼的居民说,他曾经看见林琪跟王俊上了同一辆出租车,她面带微笑,神态娇媚。还有人看见林琪跟董斌在书报摊边说话,他们的谈话至少进行了一刻钟以上。因为目击者在报亭旁边的银行取钱,大约花了二十分钟,当他走出银行的时候,他们的谈话仍在继续。另外,据张重义的邻居说,林琪去过张重义的家,她去的时候他恰巧不在,她在门口等了足有半个小时张重义才回来。两人一起进屋,看上去关系亲密,像男女朋友,因为“她进屋时,张重义在背后扶着她的腰”。
三个都是单身男人,都住在10楼以上,所以警方认为那天晚上林琪搭电梯上了10楼,必然是去找其中之一。根据法医鉴定结果,林琪身上有多处淤伤,脸上和胸部曾遭受重击,根据出拳的力度判断,不大可能是女性所为。所以警方已经锁定凶手是三者之一。
经过几天的调査,警方很快就摸清了三名嫌疑人的大致情况。
董斌:27岁,时尚杂志美术编辑,未婚。女朋友在同一家杂志社的广告部供职。两人恋爱两年,感情稳定,准备年底完婚。董斌对自己被问及与林琪的关系十分吃惊。
以下他的原话被警方记录在案:
“不错,我见过她,她就是那个跳楼的女人吗?哇,真是没想到。那天上午我10点才起床,等我下楼的时候,尸体早就被清理掉了,我只听到楼下有很多人在议论这件事,可是不知道就是她,真是太shock(震惊)了!”
“对,我们是聊过一次,就在我们那里的书报亭,她起先向我问路,她问我知不知道七月大楼在哪里。我说这里只有六月大楼,没有七月大楼。我想她大概是搞错了,其实她要找的就是六月大楼。随后她就拿出一张纸条来给我看,她说那是别人写给她的地址,她要去找纸上面写的这个人。我很惊讶地发现,那纸条上的姓名居然跟我一样,只是地址略有差别,我在1001室,而上面却写着1201室,我马上怀疑她要找的人就是我。于是,我老实地向她承认我就叫董斌,她显得很惊讶,随后她就问我是不是在杂志社当美编,我说是的,于是我们就聊了起来。她说她想做一本关于健身的书,有个杂志社的朋友向她推荐了我,她掏出一张名片给我看,但我对名片上的名字没什么印象。其实我也不太在意这些,因为干我们这行的,经常有朋友介绍私活过来,不认识的人接触一次也就认识了。”
“我们在马路上聊了一会儿,我不记得有多久了,大概超过十分钟,她后来提出要去我家看我做的样稿,但那段时间,我的电脑正好出了毛病,我对她说可能要过段时间才能修好。她有些遗憾,但并没有在意,接着她跟我说了她对封面设计的一些想法和要求。坦白说,她要求不高,但开的价却很高,所以我同意为她效劳。我们约好等我的电脑修好后再联系。”
“是的,出事的前一天,我们见过面。我的电脑修好了,我约她出来见面,我们在咖啡馆聊了几句,约好第二天到我家去看样稿。但是我后来打电话给她,她说自己很忙,我想她可能已经改变主意了,所以我再也没有跟她联系。”
“我那天很累,10点左右就睡了。”
王俊:25岁,一家体育用品网站的创办人,未婚。女朋友是大学同学,两人恋爱三年,本打算今年结婚,但因为女方父亲突然病逝,所以婚礼改在明年举行。两人感情不太稳定,经常吵架,但一直没有分手。王俊起先回避自己跟林琪的关系,但后来经过高竞的高压询问,他终于还是说了实话。
“我不知道她叫林琪,但我确实认识她,我们就是在附近的酒吧认识的。当时我跟我的女朋友在酒吧里吵了一架,我那女人用酒浇了我一脸,我气得七窍生烟。她正好坐在我旁边,递了张纸巾给我,我们就认识了。我当时心情很糟,一心只想甩了我的女朋友,再说,她长得也确实不错,所以我们就聊了起来,后来还一起到另一家酒吧喝了酒。”
“没有,我们没有所谓的一夜情。我们到另一家酒吧只是喝了杯酒,我朝她吐了苦水,她也说了自己的事,但那时候我满脑子都是我那可恶的女朋友,哪有心情听她说。我只知道她说她是个健身教练,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但我摸过她的腰和屁股,的确很结实。对,我的确向她提出过非分要求,我想当着我女朋友的面把她带回去,一定会把我那女人气得打哆嗦,但她不同意,她坚持要回家。临走的时候她保证以后只要我找她,她会来我家的,而且可以一直待到天亮。她的意思其实很明了,但我还是觉得有点遥不可及,其实这就是她给我的感觉,她很神秘。”
“后来,她的确来过一次我家。我的女朋友不在,之前她在我这住过一段时间,但自从上次她在酒吧泼我酒后,她就搬走了。那天晚上,我给她打了电话,大概半小时后她就来了。我差点没认出她,她脸上化了浓妆,手里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红葡萄酒,人摇摇晃晃的,像是喝醉了。我们和着音乐跳了一会儿舞,她突然要吐,接着她就冲到卫生间去了。等她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洗过脸了,看上去人也清醒了不少。她冷冷地对我说,她把化妆包掉在酒吧里了,于是我们一起到酒吧去找她的化妆包,结果在前台找到了。收银员告诉我们,是别的客人捡到后交给柜台的。接着我们离开酒吧去外面吃饭,那天晚上我本来以为她会跟我回去过夜的,但是吃完饭后,她就说头晕,于是我们在饭店门口分手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其实我对她很有好感,但那有什么用。她对于我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她是个神秘的女人,我觉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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