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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哈佛,我的似水流年-第4章

小说: 哈佛,我的似水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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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毕小明。快表演个节目吧!”丁宜圆说。   
  “我们要去上厕……上洗手间,”我说,“回头再表演。一定。你们先玩。”   
  “他们想借口开溜,”一个女生怀疑地说。   
  “不,不,我们一定回来,”赵荣急着说,“马上,马上。”   
  我们赶忙走了。背后一阵笑声。赵荣不想在女士面前丢丑,所以让我来出洋相,瞧他想的破点子!   
  我们穿过马路,找了个小酒吧,赵荣冲进洗手间,我紧跟其后。然后我先出来,站在一边等他。酒吧里烟雾弥漫。吧台后面,一个壮汉正给顾客倒酒。一个高个子女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她衣着暴露,头发染成深绿色,脸上扑了厚厚的粉,鼻子边扎着一个银色的金属环。角落里,一个年轻人在吐烟圈。他眉眼像赵荣,脸色疲惫,满眼血丝。倒酒的汉子漠然环顾酒吧里的人们。有一次他和我对视,目光甚至有些凶狠。   
  过了一会儿,赵荣也从洗手间出来,一脸轻松。我们匆匆回到海滩。 
第一部 小宿舍,大世界(1) 
  第一学期我要上四门课,还要当助教,教两节习题课。助教的工作费时间。上习题课前我集中精力,用心准备。批改作业也麻烦。学生们写字千姿百态,只顾追求个性,有的一页纸上只有几个单词能认清。他们也罗嗦——偶尔来劲儿了,一次家庭作业的厚度简直和一篇硕士论文相当。我只好慢慢地仔细批作业,在办公室一坐好几个小时。相比之下,我自己的功课反而轻松。很多课的内容我都有所了解,学起来不难。   
  习题课上,学生们看我年纪小,把我当本科生,所以不注意听讲,一个小问题要重复几遍才明白。有时我让他们自己讨论,他们却不说话,埋着头。   
  “eon;guys;youaresmart。Tryit!(加把劲试试!你们天资聪明,试试看嘛!)”   
  虽然我不停地鼓励,他们还是不说话,也不怎么问问题。   
  那时我的英语不够流利,又没有教课经验,学生一提问题我就紧张。有时我想讲个笑话活跃一下气氛,结果讲到一半就结结巴巴。(有的学生挺和气,见我尴尬,就勉强笑笑。)久而久之,学生们都没兴趣了,参加我的习题课的人越来越少。教完课,我总是很不满足。   
  丁宜圆和我恰恰相反。专业课之外,她还要旁听一门音乐欣赏,于是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助教的工作她倒不那么尽心尽力。   
  这天我无意中走到丁宜圆的办公室。她正在改作业。地上有个大录音机,里面飘出清新灵动的音乐——是莫扎特的歌剧。她坐在桌前,小小的右手舞着一只很粗的红笔,在学生们辛勤劳动的成果上挥挥洒洒地打分。随着音乐的节奏,她圆圆的脑袋在轻轻晃动。我问:   
  “师姐,你怎么准备习题课的?我的习题课没什么生气。学生都傻乎乎的。他们的心思根本不在学知识上,更别说什么提高解题能力和实际应用了。”   
  “你还怪他们,想想自己在大学时的样子吧。”丁宜圆笑道,“别光谈理论——又是学知识,又是提高能力——最好给他们点实际的好处。”   
  我问什么是“实际的好处”,她说:“简单得很。我给他们讲要交的作业题,他们好得高分。谁不想作业拿高分?”   
  “这不公平。来上习题课的人得便宜,不来的人吃亏。”   
  “这样才好,”丁宜圆又笑道,“结果所有的人都争着来捡这个便宜,都来上习题课,就公平了。”   
  丁宜圆对教课并不在乎,对自己的专业课却非常投入。在办公室,她坐在两摞厚书之间,身子贴在桌前,眼睛盯着论文——看她这样专心,别人还以为她除了读书什么也不会。其实她玩起来跟读书一样投入。一旦觉得该放松一下了,她就把书一扔,乐颠颠地去逛商店、访旅游点。   
  那天我从Widener图书馆出来,正走到HarvardYard中间,就碰见她兴冲冲地往校门外走,背着一个草绿色的背包。她要去商学院那边游泳。   
  “商学院在查尔斯河另一边,”我说,“要走好远。”   
  “那边的游泳池大。现在是秋天,还有心情游泳;顺着查尔斯河边走,景色也挺好。等到了冬天,要穿长统靴子,咣当咣当踏着雪去游泳,那就太扫兴了。”   
  接着她又说了几句放松的好处:经常游泳身体好,不容易感冒;听音乐净化心灵;过些天学生会组织大家去WhiteMountains远足,她已经打定主意要去了——据说那里的红叶最美……我羡慕地望着她走向查尔斯河那边。   
  第二天,我在系里的studentslounge又碰到丁宜圆。她坐在一张旧沙发上,迷糊着眼睛,不时打个哈欠。她对面的沙发上坐着另一个女孩,也不时打个哈欠。我进门时,那女孩正说:   
  “谁没有睡过头的时候?去年我教的那门课上,有个学生为了准备期末考试,学了一通宵,结果第二天睡多了,一醒来,交卷的时间刚过……”   
  原来丁宜圆睡过了头。她昨天游泳完了,晚上又去了一个舞会,玩到半夜。回宿舍后,她忘了上闹钟,一直睡了十多个小时,连误了两节课。幸好没耽误跟教授的谈话,不然麻烦就大了。   
  十月初,新英格兰地区有名的红叶出现在树梢。RHall一侧就有棵美妙的小树。树上大部分还是碧绿的,只有一根枝条红叶斑斓。秋风吹过,叶子在阳光下闪着琢磨不定的光,其中一两片无声飘下,落在整齐油亮的草坪上。 
第一部 小宿舍,大世界(2) 
  这时我熟悉了学校的环境。我从RHall走去系里,从系里走回RHall,日子过得有条不紊。我最喜欢的还是RHall的小房间。天气渐渐凉了。窗外的枯叶在空中翻飞。有人穿起了羊毛外套,在冷风中走……看见这些,我简直觉得世上没有比我的小房间更暖和、更舒适的地方。   
  RHall二楼除了美国人、中国人、欧洲人,还有两个印度人、一个阿拉伯人、一个韩国人。各家门口都有展示个性的装饰:有的挂着写字板和彩色水笔,别人可以留言;有的贴着漫画、照片;还有的贴“选民主党候选人某某当总统”,或者“救救原始森林”之类的标语。我尤其记得一家门上贴着铅笔画的一只动物,初看是猫,细读注脚才知是老虎。这家住的是韩国人。他三十多岁,个子矮胖,总在厨房煮方便面。有人问他这是哪里的厨艺风格,他便说是“韩国风格”。   
  女生当中,除了爱丽丝,伊丽莎白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她是个混血女孩,体态丰满,奉行女权主义,吃素。伊丽莎白最乐意给别人提供恋爱方面的建议,虽然她自己从不和男的约会。另外有个白人女孩,叫安妮。她身材修长,喜欢练瑜珈功,房间里另铺了专门练功的地毯。有时我从她门口经过,能看见她头朝地,脚朝天,靠着墙立着。她还会把身体弯成各种形状。据安妮说,她筋骨如此灵活就是练瑜珈的结果。她还说常练瑜珈能使脚变小,因为人在压力大的时候,脚会长得粗大,瑜珈让人放松,所以脚小。这个理论我很怀疑。比方说吧,我不练瑜珈,脚也不大。有一回我就和安妮比谁的脚大。遗憾的是,虽然我个子比她矮,脚却比她的大。   
  同一层楼的美国男生中,汉克给人的印象最深。他喜欢找女孩约会,没隔几天就向伊丽莎白征求意见,问她约会时穿什么好,去哪家餐馆好,如果是blonde(金发碧眼)女孩该怎么应付,如果是brunette(浅黑肤色)女孩又该怎么应付,等等。他还喜欢摇滚乐,房间里经常震耳欲聋,众人头疼不已。   
  当然,几年过去后,这些人的形象都模糊了。再说刚来时要管自己适应生活,就没怎么注意周围的人。实际上,RHall二楼的许多住户中,我记得最清楚的只有三个:一个是爱丽丝,一个是赵荣,还有一个是方晴。方晴是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年纪比我和赵荣都大。刚开学时,她好像挺忙,不经常跟我们玩。 
第一部 你们都是小孩(1) 
  那天我坐在赵荣房里。赵荣矢口不提计算机和程序,却一直打听丁宜圆的爱好。他分明早就跟丁宜圆认识,而我才认识她没几天。   
  “赵荣,你爱上她了?”我问。   
  赵荣直摇头。   
  “你当我不知道?你进别人的房门随随便便穿件衣服,说话也嘻嘻哈哈;那天到丁宜圆的办公室找她,偏偏穿得整整齐齐。快说,那天你费了多少时间梳头洗脸刮胡子?”   
  “我都记不清你在说哪天。”   
  “就是那天!你还装蒜。你红着脸拿张纸凑在她身边——我正好路过她办公室门口。你的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平时你挥洒自如,一不小心把什么东西碰翻了,连眼都不眨一下;那次你把人家桌上一只小毛毛熊弄到地上了,像砸了个宝贝,不停地说对不起……”   
  “瞎说什么!”   
  “你爱上她了。”   
  “八字还没一撇呢,”赵荣算是承认了。   
  “快说,快说,你们怎么认识的?”我兴奋了。   
  原来赵荣在北大时就对丁宜圆有意思。大二的时候他们搞联谊宿舍,两个宿舍联上了。后来他注意上了丁宜圆,有时故意去她常去的那个食堂或自习室,找机会说句话。只是丁宜圆对他不冷不热,不知怎么办好。   
  “还有些什么来往,”我笑着问,“摸过她的手没有?”   
  “握过手——小家伙问这些干什么?”赵荣不满地往我头上弹了一指头,“快把你师姐的秘密都抖出来!给我出点主意……”   
  “确实,该怎么办呢?”我用手撑着脸,沉思起来。   
  “两个人鬼鬼祟祟在干什么呢!”门外一阵爽朗的笑声。我猛一转头,眼前一亮,方晴走了进来。她方脸,头发格外黑亮。一件火红的T恤衫裹住她丰满的胸脯。   
  “赵荣爱上了丁宜圆!”我一下子站起身,向方晴汇报。   
  “小孩,”赵荣很尴尬,“乱喊什么!”   
  “你也是小孩!”   
  “跟我比起来,你们都是小孩,”方晴得意地说,“小孩们,有空到我屋里玩。”   
  一天,我做完作业,从自己房间往lounge走,想在那儿歇一会儿。快到厨房旁边时,我被一间屋门上的字条吸引住了:   
  年少轻远别,情薄易弃置   
  是《西厢记》中的一句,用欧体楷书写的,笔意既合法度,又慷慨放纵,极有魄力。下面是方晴的签名,挥洒灵动,像黄庭坚的行书。   
  我敲了敲门。门开了一半,一双大而圆的黑眼睛看着我。方晴身子还藏在门背后,一只白嫩的手把着门边。   
  “原来是你,小家伙。等等,我换换衣服再放你进来。”她说着把门关了。屋里有衣服的轻响。片刻门又开了,方晴穿着条红色休闲裤。她二十九岁,虽然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出头。   
  窗下摆着方晴的床,铺了紫色带红花的床单,被子叠得方方正正。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漏进来,在床上印出明艳的斑斑点点。   
  “难得的好天气,怎么一个人躲在屋里?”   
  “我正看书呢。”   
  床边的椅子上放着一本大字影印的《红楼梦》,庚辰抄本,装帧精细。   
  “原来是《红楼梦》,”我说,“怪不得你这么着迷。”   
  “你还挺骄傲,连《红楼梦》都瞧不起。”方晴请我坐在床上,自己坐书桌。   
  “你觉得A系的人都不懂文学,这是偏见,”我不高兴地说,暗暗决定要表现表现自己。为什么要在她面前表现自己?说不上来。我偷偷看方晴,恰好和她对视。她的目光略带嘲弄。我心里哆嗦了一下,斩钉截铁地说:   
  “可悲!现在人人都以为自己是红学家,真正懂《红楼梦》的却寥寥无几。”   
  “是吗?你觉得自己最懂《红楼梦》?……我倒要问你一个很俗的问题……”   
  “既然俗,为什么要问?”   
  “先听问题!你才十七岁,我比你大多了……所以我叫你干什么你就得照办;问你话你就要好好回答……《红楼梦》当中的人物,你最喜欢哪一个?”   
  “我最喜欢林黛玉。你呢?”   
  “你的欣赏角度也太大众化了吧。我喜欢史湘云,她英姿飒爽。”   
  “这没什么,喜欢史湘云的人也多的是。”   
  “你为什么喜欢林黛玉?”   
  “因为她才是美的象征。林黛玉本人实际上并不招人喜欢——她嫉妒,小性,爱闹脾气,对别人也不好。可是她代表着整个大观园的女性。大观园是女性美和自由的象征,它和宁荣两府以及更广大的黑暗、污浊、丑陋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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