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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鹰隼展翅-第47章

小说: 鹰隼展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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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点向他们靠近。在我的身后中国士兵越聚越多,我们开始以压倒性的火力横扫战场右翼,到最后我干脆丢掉手中已经打空子弹砍折刺刀的冲锋枪,拎着军刀大踏步领先前行。
  我举着军刀狂吼道:“杀!杀!!杀!!!杀光这群狗娘养的印度阿三,让他们知道潜龙怒啸时会带来什么样的狂风暴雨!!!如果你们还自问是龙之子孙,就拿出你们最疯狂最嗜血的一面,让这群懦夫永远记住我们的军魂,记住犯我逆鳞者……”
  “杀!!!”
  在我身后聚集的几十名突击队员同时放声狂吼,眼睛中都蒙起一层血色。
  “我们是虎是龙,是战场上最疯狂的噩梦,不是一群必须聚集在一起互相寻找安全感的懦夫!”我指着眼前的树林狂叫道:“给我冲进去杀光他们每一个人,不要俘虏不要活口,把你们平时积蓄下来的疯狂与不满一次性的在战场上倾泄下来吧!!!女朋友跟着大款跑了,上学的时候被一些小流氓欺付,在部队当新兵时要被老兵欺付,每天要洗上一大盆又脏又臭的袜子,长官又***是一个傻逼,成天想着如何修理你们来满足他变态的欲望,把这一切一切的愤怒都在战场上爆发出来吧。在这里杀人无罪,在这里杀人就是你们的功勋,是你们忠于祖国的最直接证明,就算是在平常的社会中,杀一人为罪,杀百人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告诉我,我们该怎么办?!”
  “杀!杀!!杀!!!”
  惊天的杀气猛然从战场右翼狂冲而起,几十名士兵根本无视这是在战场上,同时举起手中的冲锋枪向天上疯狂的扫射。一股必杀必胜必死的疯狂气势在这几十个人形成的团体中疯狂腾升,在达到沸点的同一时刻,我手中的战刀猛然向前劈下,狂叫道:“那么就用你们手中的武器,去发泄自己对鲜血的欲望,去证明自己的军魂吧!”
  “杀啊!!!”
  几十个人以辐射状向四周扩散,我站在中间举着军刀放声狂歌:
  夜光冷,刀锋寒。
  斗酒扬鞭男儿行,
  酒未醒剑气起,
  碧血挥洒就丹青。
  踏遍天下不平事,
  扫尽人间魔魃魑。
  迷离沉浮,斜眼看明月,
  我自迎风高歌起。
  自古英雄多奇志,
  狂揽九州苍桑月,
  欲化龙魄写春秋!
  站在山坡上纵观整个战场的方翔少校发出一声不可置信的低叹:“我的天哪,这是一个什么的士兵啊,他简直就是纯粹为战争而生的杀人领袖,跟在他身后的人都会变成不折不扣的疯子。”
  方翔身边的一名上尉低声道:“疯了最好,只有疯子才可能创造战争奇迹。如果不能在十二分钟内解决战斗,我们就会遭到轰炸,在正常情况下,几百名士兵的混战想要在十二分钟内结束几乎是不可能的。”
  战场上终于发生了质的变化,几十名被我疯狂洗脑的士兵都以自己为骨干,带着两至三名士兵开始最惨烈的屠杀,是的,虽然印度军人都握着武器,虽然这是一场仍在进行的战斗,但是这已经变成一场单方面的屠杀。因为基层指挥官损失过多,而失去最基本凝聚力的突击队终于再一次统合起来。
  “狂揽九州苍桑月,欲化龙魄写春秋!”
  悲壮的高呼在战场上随处可闻,随之就是几颗手雷同时爆炸的轰然巨响,那些已经陷入疯狂的士兵在身负重伤后直接扑入敌人的掩体后,和他们同归于尽。
  我高举着战刀任凭自己的眼泪喷涌而出,我狂叫道:“兄弟,你们一路走好!”
  印度军队终于胆寒了,没有一支军队能有勇气和疯子、杀人狂组成的修罗部队相抗衡,一些胆小的士兵丢下手中的武器拚命逃窜,随着爆炸声不断响起,印度军队终于全面溃散,他们把身上所有累坠的东西都丢掉,迈开又瘦又长的腿借着树林的掩护四处奔逃。中国突击队员们两眼血红的追在后面狂杀不已。
  我深深吸上一口气,用自己最大的声音狂叫道:“穷寇莫追,所有人立刻返回山坡以方翔少校为核心集结,临阵抗命者杀无赦!”
  我吼出的声浪在丛林中层层传出,已经杀红双眼的中国突击队士兵身体猛的全身一顿,对着比兔子跑得还快的敌人扫出最后一排子弹,然后迅速向回聚集。
  “咦?”方翔少校惊异的道:“象他这样的疯狂战士不但拥有超强的战斗和统率力,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保持冷静的分析力,做出最利于我方的判断?”
  上尉点头道:“只用了七分钟,在人数略逊的情况下,我们近乎全歼了对方三个连,而我们只阵亡了不到五十人,他应该就是那种能够创造奇迹的战士。”
  四五十名两眼血红的士兵集结在我的身边,他们几乎个个带伤,最严重的一个左臂已经被子弹整个打断,他正咬着牙接受医疗兵注射吗啡。
  方翔再次深深看了我一眼,再看看我身边的那几十名混身杀气未消的士兵,大声道:“在这场战斗中我又失去了一名排长,根据战时条例,我有权直接任命两级以下直属军官,傅吟雪从这一刻起到你阵亡之前,你就是排长了,你身边的那些士兵都归你管辖!”
  又升官了,这一次我真正明白了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问题就在于,这条用鲜血和枯骨铺成的仕途大道,倒底是要用敌人的去铺,还是用那些相信我跟随我的士兵的身体去铺。
  我猛然立正狠狠向方翔少校敬上一个军礼,然后转身大喝道:“长孙庭、杨清、白瑞奇、杨鸿出列!”
  这四个人果然都没有在这场混战中身亡,我暗中松了口气,喊道:“我需要四名班长,从这一刻起到你们阵亡之前,你们就是我的班长了!”
  “是!”
  四个人同时立正,向我敬上军礼,我凝视着已经成为我部下的四十多名士兵,沉声道:“你们既然已经成为我的部属,那么就把自己的命都交给我吧,不许开小差,不许违抗命令,否则我会亲自射杀你们。”
  四十多名士兵保持了沉默,每个人只是捏紧了手中的枪,如果是真正经历过战场的人,就会明白,这是一种拥有必死觉悟后的凝重杀气。
  第三卷 血色兰花 第二十一章 以命搏命(上)
  更新时间:2007…4…25 17:01:00 本章字数:4121
  天空中传来一声尖锐的呼啸,我狂吼道:“卧倒!”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就落在丛林中,十几棵碗口粗细的大树同时被生生撕成碎片,无数块弹片混合在泥土和木屑中以亚音速向四周扩散,在一阵阵“噼噼叭叭”的声音中,深深嵌入周围的大树。
  望着腾空而起的黑色浓烟,突击队员们只觉得欲哭无泪,三天了,大家在密林中奔行两百余里,不时要和敌人遭遇发生激烈战斗,不时要遭到155毫米重炮远程轰击,不时有人在筋疲力尽中踩到步兵地雷,没有及时查觉而被炸断双腿,最后只能吞下用氯化氰浸泡过的纽扣为国尽忠。
  仅仅三天,我们这支本来还有二百七十人的突击队,就锐减到一百三十六人,而且基本上人人带伤。
  大家都卧倒在丛林中,我猫着腰飞跑到方翔少校面前,从身上掏出一份军用地图,还没有在地上平铺开,又一发炮弹落在我们附近,一阵沙雨从天而降,敲打在我们戴的钢盔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方翔又气又急的叫骂道:“我拷***,又是哪个高地的敌人在发浪?老刘快过来!”
  印度军队装备了瑞典军工厂生产的HF—77B重型火炮,在平地上它就可以精确打击四十公里以内的目标,三天时间我们就因为这种远程火炮损失了十五名兄弟,要不是因为在密林中有树木掩护,伤亡数字将会以几何状态倍增。
  这种远程火炮炮弹沉重,在没有安装自动填装设备的情况下,需要四名士兵用钢钳夹起炮弹来送进炮膛,大概每四十秒钟能发射一炮,只要能判断出敌人发射炮弹的火力点,就可以针对性的带领突击队摆脱重炮轰击。
  方翔喊的老刘就是他身边唯一一名连长,老刘也象我一样猫着腰用娴熟的军事动作迅速向我们靠扰,我拿出一枝红蓝双色铅笔和一只指南针,小心的在地图上划出几个座标函数,通过炮弹的着力点迅速判断敌人的方位和距离。
  这套丛林作战技能是我在十八岁时牺牲了两个星期时间,在老爸亲自监督和责骂中一点点啃下来的绝活,老爸说这是一个称职指挥官必备的军事技能,但是我一直把它当成是最鸡肋的本领。在现代战场上以连为单位的部队都装备了卫星通讯器材,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迅速掌握战场上敌我军力的分布,哪里还需要费心费力的计算什么座标函数?
  直到现在我才深切的明白到父亲对我的关心与希望,就连方翔这位正规陆军军事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也无法象我一样,在一分钟内计算出一套复杂的函数方程式。也就是因为有这种绝活,我才能带着突击队的兄弟,一次又一次奇迹般的摆脱印军火力点重炮和巡逻队的双重合击。象一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魔法师般,穿插在生存与死亡的边界,不断给予印度军队惨痛的重创。
  当我在地图上划出三条交叉在一起的彩线,最终集合到一点时,我的瞳孔突然放大,我嘶声喊道:“老刘小心……”
  老刘奇怪的抬起头,向我露出一个微笑,当锐利的呼锐突然在他头顶拉响的时候,他的微笑变成了绝对的惊愕,仅仅用了二十秒钟,敌人就开了第二炮!
  炮弹就落在老刘的脚下,他戴的钢盔被炸得直直飞起二十多米,在空中翻了十几个转后才落到地上发出“当”的一声脆响,滴溜溜转的滚到我的脚下。
  方翔盯着那个钢盔沉默了足有五秒钟,舔了舔干涸的嘴唇问道:“吟雪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盯着那个钢盔,沉声道:“我们被包围了,在我们的前方、左方、右方都有一个印度军队控制的火力点,我们现在处于三门一百五十五毫米重炮的攻击范围内,无论我们向哪一个方向前进,都必然会被一个由整支连队把守的火力制高点拦住去路。”
  方翔“喔”了一声后,用带着丝希翼的目光望着我,问道:“如果我们现在立刻后退,你看有几成机会迂回避开敌人的包围?”
  “我看一成机会也没有。”我苦笑着答道:“这几天我心里一直隐隐感到不安,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种不安的所在,印度军方指挥这场行动的指挥官,是一位非常可怕的天才型对手。从一开始对运输机的伏击到三天时间的连续围剿,我们都因为身处战局无法象他一样着眼全局,居然被他玩弄于掌股之间。我们的行军路线已经在他一次次的精确打击与引导下,渐渐踏入这个必杀的死局,在这场战役中他拥有了天时、地利、人和三项决定性因素,我们已经被他逼入了绝境,只能眼巴巴的等着他来扮演瓮中捉鳖的智者角色了。”
  在地图上画出两个箭头,我轻声道:“蓝色的这支箭头,是印度军队在边境阵列的超强劲旅印藏边境特种部队,在士兵实力基本相等的情况下,只要有一个营的士兵,就可以把我吃得死死的。红的这支箭头,是阿萨姆步兵部队,他们是一支较强的地方武装部队,基本作战单位为营,三天前我们在密林中突然遭遇的部队估计就是阿萨姆步兵部队,他们的作战能力虽然有限,但是只要缠住我们十二分钟,我们就会被印度空军死死咬住。现在这两支部队再加上三个火力制高点,已经把我们的任何生路都给彻底绞死了。回头,只会让我们提早遇到这两支部队,被迫和他们进行没有任何胜算的决战!”
  方翔狠狠盯着眼前的地图,就连在附近连连爆炸的炮弹和士兵被炸中的惨叫,也不能让他稍有动容,过了足足两分钟,他才低声道:“对于我这种平时循规蹈矩,一直喜欢用正道来进行战争的指挥官来说,这的确是一个死局。傅吟雪你却不同,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三天时间,可是我已经坚信,你是个做事叛经离道却能别开溪径的超凡人物,你拥有让我嫉妒的英雄魅力,在不知不觉中就能吸引身边的身一个人,激发他们爆发出最强的战斗力。如果你仅仅是这样也就算了,可是你还拥有优秀的判断力,懂得该如何取舍,更能掌握在战场上的进退分寸,象你这样的人物,绝不会允许自己被敌人玩弄于掌股之间。我坚信,你一定会以力破局!!!你,只是需要更大的空间和权力罢了。”
  我们两个人彼此对视,小心打量对方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思想,没有人会喜欢一个自己根本无法驾驭,隐隐有功高盖主迹象的下属,把我升到排长已经是方翔能够容忍的极限,可是在战场上面对越来越恶劣的形势,他只能不断加深对我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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