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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持国-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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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不服?难道我说错了?秋白笑了笑,大声道:“你都不为叶莳狡辩一下么?她那么爱你!”秋白又阴笑起来:“你这样作为,太让叶莳失望了。”
  秋霁因为流着血而面色惨白,额头遍布冷汗:“眼盲无惧,心盲可怖。你已经泯灭人性,枉费她当年苦心。莳儿,不值,不值啊!”
  “呵,你还有命替她打抱不平?”秋白走过来,俯视秋霁:“不怕告诉你,待秋国局势稳定,我便要举兵南下,屠遍叶国,秋家武器精良,又有沈楚两家、千悠做我左膀右臂,踏平叶国简直易如反掌,叶莳给我的耻辱,我要一点一滴地还给她!”他狠狠地握着拳,发誓般地道。
  “你,你!”秋霁身体虚弱,气的说不出话来。
  楚千悠道:“干脆杀了他,以绝后患!”
  闻言,秋白看向楚千悠,她的面容虽然距离他很近,但他仍旧只能看出个轮廓,于是笑道:“千悠,此时杀他太早,我不想背负弑兄夺帝之名,不如先将他关起来,谎称他重病,时机佳时,我再命他写下传位诏书,传位于我,岂非更妙?”
  楚千悠点了点头:“也好。”
  秋霁呵呵地笑了起来,“阿白,你未免太小瞧我了。”说罢,他站起身。
  门外忽然冲进四名黑衣人,护在秋霁左右,一时间殿内剑拔弩张,一部分人保护秋白,另一部分人将秋霁和四名黑衣人围成一圈,令他们插翅难飞。
  “原来还有护卫。”秋白冷冷笑了起来:“本来还想留你一命,但现在……”秋白瞳孔冒出寒光:“杀!”
  秋霁低声对一名黑衣人说了句什么,黑衣人立刻窜出,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颗暗器钉入楚千悠的肩膀上,楚千悠疼的面目狰狞,似乎还没反应过来,手臂就已隐隐发黑。
  厉害的是那名黑衣人竟能全身而退,如一道疾风,再次回到了秋霁身边保护。
  殿内霎时乱作一团,沈楚两家见对方功夫如此了得,不敢轻举妄动。
  秋霁嘴角流着鲜血,咳嗽着道:“一山更有一山高,若你以为登上皇位便万无一失,那就大错特错了,凌驾在秋国皇帝之上的还有崇沅七君,七君之上还有崇沅城主,你如此任意妄为,他们不会视而不见的!”
  秋白眯起眼想极力地看清眼前的秋霁,视力是有一点改善,可他仍旧看不清秋霁,这种模糊的视线却让他想起了一件事。
  那是在秋白十来岁时,秋霁有事出门,秋白想去兄长屋子里找好玩的东西,在他不小心触碰了什么机关后,他进了一间很小的密室,密室里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有一块令牌,上面写的字很特别,他当时不认识,木架上还有一个造型诡异的银质面具,面具只能遮挡住上半张脸,上面绘着红色的妖冶古纹,耳边挂钩处的两道血红色流苏垂下,犹如展翅欲飞的凤凰。
  秋白将面具拿下来戴在脸上,出了密室照镜子,这时恰逢秋霁外出归来,见到他脸上带着的面具,又惊又怒地将他脸上的面具扯了下来,凌厉问道:“我不是说了不许乱动哥哥房间里的任何东西?!你为何不听话!”
  秋白一下子呆住了,哥哥从来没对他那么凌厉过。
  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进过那间密室,密室里的东西,他再也没有见过。
  如今仔细想来,秋白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他自然知道崇沅大陆上七君的重要性,但他不知道,崇沅城主是凌驾在七君之上的人,当年只听闻七君他们是掌握武林兴衰的组织,但听闻秋霁之意,他们似乎还掌管着朝代更迭?
  难道秋霁造反是授命于七君?秋白脑中乱作一团,只听这时,身边楚家主已经发话:“难道要放他们走?”
  秋白凝了眉心,思忖着。
  黑衣人能轻而易举地夺取楚千悠的性命,此刻人人自危,怎可强留他们?“放他们走!”秋白发话。
  楚家主还争执着,却被秋白一手拦下:“朕说,放他们走!”
  楚家主不说话了。
  沈家主一脸顺从的模样,这对沈家极其有利,他们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自然是顺从着秋白而来。
  楚家主捏了捏拳,终究以大局为重,挥手撤兵。
  由两人架起秋霁,另外两人一前一后地保护他,从黑夜中离开。
  “眼盲无惧,心盲可怖?”秋白冷冷地笑着,七君?崇沅城主?秋霁密室中的那张面具和令牌如此重要,是否与他们有关?真应该拿来仔细琢磨一番呢!
  秋白亲自回到秋家老宅,进入密室,果然不出所料,除了这两样东西外,还有一封书信平静地放在桌上。
  秋白拿起面具,戴在脸上,又拿着令牌,在阳光下仔细掂量琢磨。
  这块令牌不足巴掌大,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入手温热,十分奇特,而且材质特别轻巧。背面雕刻着与面具一样的凤凰型花纹,而正面则雕着字,这是一笔成字,所以写的非常连贯,犹如用毛笔写上去的一般,秋白的指尖仔细地刻画着沟痕,两个字在秋白脑中渐渐浮现……祁君。
作者有话要说:  

☆、叶信是谁

  大年初一正是拜年的日子,以礼,叶莳要随皇亲入宫拜年。
  给各宫娘娘以及圣上准备的年礼早就准备好了,柳燕又带了两名王府中人,与叶莳同上溪山面圣。
  面圣时间是在晚上,所以下午的这些时间,叶莳托付柳燕将年礼代为转送,叶莳则在外宫无聊闲逛,他们约定在福华殿见面,但叶莳走着走着,就找不到路了。
  叶莳一路走走停停,在陌生的溪山皇宫里看着巍峨的楼宇宫殿,外宫景色不佳,多是建筑,唯一算得上景色的,就是一条贯穿皇宫的溪水了。
  山上较冷,此刻溪水有些地方盖了一层薄薄的冰,有些地方则流淌着带有热气的水,这也算是奇景,寒暖竟能如此相融。
  一阵寒风吹来,叶莳将裘衣拢了拢,见天色已晚,想早点去福华殿,于是转身迈步。叶莳行了几步,发现身后上来几人,叶莳下意识地回头看,只听太监尖哑着嗓音道:“圣上驾到,诸人回避。”
  叶莳站定在宫墙下,静默地等着龙辇从眼前掠过。
  叶莳等着龙辇走的远了,才提步欲行,她刚走了两步,只见龙辇忽然停了下来。
  她远远看到,龙辇上的人掀开了窗帘,然后随行的太监就向她这边看来,叶莳怔了怔,只见太监已经小跑到她面前,恭敬问道:“敢问这位姑娘,可是芙阳郡主?”
  叶莳看向那辆龙辇,慢慢蹙起了眉:“正是。”
  太监笑了笑,又道:“郡主,圣上请您过去。”
  叶莳不由自主地迈步过去,心中有个疑问。他怎么知道她是芙阳郡主?据称芙阳郡主只在幼年时回来过一次叶国。
  带着疑问,叶莳走了过来,礼数不能免,一声吾皇万岁,概括了所有。
  “芙阳,一别经年,如今越发出落的标致了。”
  他话里内容轻挑,但声音却十分威严,听起来像是真的夸奖。叶莳本以为他会问一些关于叶钧的事,没想到见面词竟是这样,一时间木讷了起来。
  “郡主,郡主?圣上问话呢。”一旁的太监提醒。
  叶莳“啊”了一声才回过神来,而后急忙答道:“圣上过誉了,臣女愧不敢当。”
  龙辇里传来一声轻轻的笑,下面的话像是压抑着笑而说出的:“既然在此遇上,也算有缘,便同行去福华殿吧。”
  皇帝的话就是圣旨,叶莳哪敢拒绝,于是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
  一路上叶莳无心再看宫墙,只回忆着他的声音,她总觉得似乎在哪里听到,略有熟悉感。
  福华殿位于溪山皇宫最高处,而这些抬龙辇的人训练有素,不会累或疲乏,苦了叶莳大病初愈,紧赶慢赶,可算没丢人,跟着进了福华殿。
  圣驾降临,殿内之人都出来迎接了,叶莳也快步走到人群之中,跟着接驾。
  免礼平身之后,叶莳才真的有幸目睹龙颜。
  他穿着一身明黄色龙袍,貌似冷月,眸似寒星,鬓若刀裁,连璧之姿。
  叶信眸似点漆,轻轻将眼前之人扫看一遍,而后视线落在她身上,微微笑了笑,叶莳如同被猫看到了的老鼠,不免缩了下脖子,一旁的柳燕不知何时已经混到叶莳身边,这时小声道:“恕柳燕直言,此等容姿,更胜秋白一筹。”柳燕一手抚着自己的小心口窝,脸颊都红了:“圣上刚才在对我笑!郡主,您看到没有?!”
  “郡主?”柳燕回过神,只见她已经随着人潮往福华殿走去。
  柳燕痴笑着回想刚才叶帝龙颜,心里仍旧跟装着头小鹿似的,砰砰砰跳的厉害。
  叶莳跟她父亲一样,没有实际官位,只是芙阳郡主这一名,和天权军少将军这一职,她的座位被安排在第三排席尾的位置。
  叶莳坐了下来,对柳燕招手,示意她到自己身边来。
  无奈柳燕那丫头在殿中央站了许久,才发现其他人已经落座,自己独独站在殿中,仰望龙颜,于是觉得好不害羞,见叶莳无奈地撑着脸看她,忙疾步走过去,在她身后坐了下来。
  叶信带着一名妃嫔落座后,太监在旁禀报,人已来全,病假的则是钧王,今日由芙阳郡主代父出席,太监的手势打在叶莳所在的位置,叶信点了点头。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方,他们早就听说过叶莳大名,今日同席,自然多加观研。
  叶莳礼貌地向四周点头示以微笑。
  “开席。”太监尖哑着声音喊道,与美味佳肴同台的,还有歌舞表演,今年甚至还请来了杂耍班子,皇亲国戚们轮番地给皇上拜年送礼送贺词。
  这拜年也有先后,直系,然后旁系,再然后就是她这种塞在人群里看不着的小角色了。柳燕见时辰差不多了,便提醒叶莳去拜年。
  叶莳的拜年词极其简单,“祝圣上龙体安康,娘娘容姿青春卓美,祝我大叶更加繁荣昌盛!”
  一旁的柳燕适时将年礼打开,一盏喜鹊蹬梅桌屏展现眼前,材料说不上多贵重,但工艺却是万里挑一的,而且这东西看模样也有年头了,是个老古董。
  “芙阳郡主的年礼好精致,臣妾看着好喜欢。”一旁的辰妃说道。
  “哦?爱妃喜欢,那便赏赐给爱妃吧。”说罢,叶信又看向叶莳:“芙阳,你说可好?”
  叶莳展颜一笑:“能让娘娘喜欢,也是这屏展的福气,臣女自是愿意的。”
  叶信一挥手,一名太监就将柳燕手里的屏展拿走了,叶莳与柳燕正欲回去,只听叶信又道:“芙阳,你幼年时,常会去辰妃府上玩,想必你们也很熟悉了。”
  叶莳愣了愣,若非她这几日苦心钻研叶国皇亲贵胄,她怕是连辰妃都不知是谁,哪来的熟悉?
  “呃,臣女幼年时是去过辰妃娘娘府上。”
  “以后时常进宫来陪陪辰妃,你久不归国,她十分想念儿时玩伴。”
  辰妃美眸一转,立刻紧跟着话:“是啊,芙阳郡主就常进宫,陪本宫闲聊也好。”
  叶莳拱手,道了声是,便退了回去。
  叶莳正喝着酒,只见前排的一名华装男子挪步过来,他一瘸一拐的脚立刻让叶莳知道了他是谁,他就是明王,叶明。
  “明王叔。”叶莳起身相迎。
  明王人到中年,越发地发福,也许是嗜酒的原因,肚子比旁人都大上好几圈,他挪动这两步可废了不少力气,到叶莳身边坐定时,才笑眯眯地道:“芙阳还记得王叔我啊!”
  叶莳点头:“自是记得,明王叔,你又发福了。”叶莳只是客套,谁知叶明曾经是何身材,但听陈叔的一番说讲,也懂得了这个叶明是何等“明白”之人,以前想必也是个鲜衣怒马之人。
  柳燕在旁给他们斟酒,叶莳敬了一杯:“明王叔近来身体可好?”
  明王笑声爽朗,声音也洪亮,站的老远都能听道:“王叔还是老样子,爱美人,更爱美酒!话说回来,你年前命人送到我府上的那坛子酒,叫什么来着,叫什么来着?”明王有些着急,眯起眼仔细回想,使劲儿地拍着脑袋。
  “回王叔,那是桑落酒。有诗曾道‘不醉郎中桑落酒,教人无奈别离情。’”
  “对!对!就桑落酒!”明王又是一阵大笑:“拿来的当天我就喝了半坛子,这可苦了我了,日后要是没有了美酒,可让我怎么活啊!”
  叶莳也犯了难,这酒年产并不高,而且是小作坊:“这是一个名叫桑落镇的镇子上,特有的酒,制作方法从不外传,而且酒的产量也不高,若王叔喜欢,芙阳遣人再去买,至于还有没有存,那就难说了。”
  明王一摆手:“怎么能让芙阳你再折腾,把地方告诉王叔,王叔自己派人去买就是。”
  叶莳颔首点头:“明日我就把地址送到府上。”
  “哈哈,好!好!又有美酒填肚,美!真心美!”明王爽朗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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