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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刺客猎人-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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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登憩息了半个多小时,直到体力恢复,才重新上路。

第一卷 第六章 危险的对手戏

    沿途仍然一片荒寂,直射的日光像烧热的钢汁,浇得沙砾滚烫。高登每走一段路,就稍稍歇一歇,始终让自己保持一定的体力。

    他经过一座峥嵘高耸的风棱石,突然间,嗅到一丝隐隐约约的腥气。高登马上挥刀,向腥气的方向撩去。

    “嗖!”一条灰色的蝮蛇从沙岩的阴影里窜出,撞上刀刃,被砍两断。高登向旁疾闪,一截蛇头跳起,咬在他刚才的位置,好一会才僵死。

    高登捡起蛇尸,猛吸蛇血,然后拔出毒腺,涂在刀尖上,再撕掉蛇皮,生嚼蛇肉。蛇肉腥气十足,令人作呕,原本可以埋在沙下烫熟,但他不愿浪费时间。

    蓦地,后方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高登丢掉蛇肉,霍然转身。

    一个鼻如鹰钩、唇似刀削的黑发少年双手持刀,正向他悄悄逼近。

    看到高登回头,黑发少年有些意外。但他行姿不改,迈着武技上的丁字步从容逼近,上身前倾,膝盖微弯,像一头作势欲扑的狼。

    “这条蛇归我了。”黑发少年刀尖上挑,示威般地指向高登,手臂和弯刀舒展成一条稳定的弧线。

    高登瞥了一眼对方腰间悬挂的十多只水袋,毫不迟疑地答应:“好,它是你的了。”高登认得这个黑发少年。他叫格鹰,在童奴中很出名,也是高登心目中的危险角色。

    因为格鹰是唯一粗通武技的猪仔!他心狠手辣,出手无情,每次都能抢到足够多的麦饼。

    格鹰手腕一振,旋出闪亮的刀花,神态傲然地说:“算你识相,饶你一条贱命吧。”

    格鹰向蛇尸走去,眼看他侧身面对自己,高登目光闪动,一刀狠削对方的腰。他很清楚,格鹰绝不会放过自己。

    与此同时,格鹰猛然转身,挥刀横劈,他本来就没打算放过高登。

    “当!”双刀交击,刀身传来的强悍力道震得高登手掌发麻,上身不由自主地晃了晃。

    “小兔崽子,你还想玩我?老子就陪你玩个够!”格鹰嘴角冷笑,跨步直冲,弯刀划过一道闪耀的弧度,斜斜劈下。

    这是马贼的刀法!高登心头一凛,因为马贼习惯骑马冲锋,所以挥刀的角度总会绕开马头,斜偏三十度。

    高登举刀封挡,又被对方强劲的气力震得后退。

    格鹰借势吐气,弓身跨步,像一匹奔腾的烈马,裹着斜月般的刀光再次冲击。这是马贼惯用的“马步”,配合刀法,直冲直撞,不给高登丝毫喘息。

    “当!”双刀再次相格,格鹰手腕转动,刀锋缠住高登的弯刀用力一绞,正是马贼最擅长的绞刀技巧。

    刀柄在高登的掌心剧烈抖动,几乎脱手飞出。他抓紧弯刀,顺势后滚翻,一连滚出十多米,才摆脱格鹰的追击。这是地痞头子教他的逃命绝活,虽然样子难看,却非常管用。

    “小兔崽子,就这么点本事,还敢跟你老子玩?”格鹰狞笑着,手腕抖出几个炫耀的刀花,不依不饶地斩向高登。弯刀在他手里,如虎添翼,发挥的威力远远大于不通武技的高登。

    高登翻身疾退,和格鹰远远拉开距离。格鹰的力量、武技远胜自己,正面硬抗只有死路一条。高登突然意识到武技何等重要。不是所有的对手,都会给他时间从容布置,精心准备什么克敌的小工具。

    一旦敌我狭路相逢,唯有武技决定生死。这也是软派刺客稀少,硬派刺客兴盛的原因。

    “小兔崽子,有种你别躲!老子要把你的头皮割开,把骨头一根根敲断,再把你花花绿绿的肠子抽出来勒死你!”格鹰一边恫吓施压,一边凌厉挥刀。他从小在马贼窝长大,熟悉刀技,杀人如草,一刀接一刀的连攻逼得高登左躲右闪,连连退避,几无招架之力。

    要不是高登身手迅捷,心态沉稳,早被他砍翻。

    追击中,格鹰刀光一圈,环绕高登四周,限制他闪躲的空间,随后高高跃起,弯刀化作一道眩目的光芒劈下。

    高登避无可避,只得硬接,刀身压下来的猛烈冲击力震得他双腿一软,半跪在地。但他并未慌乱,顺势摆腿一扫,扬起大片沙尘,罩向格鹰。

    他以为格鹰会避让,孰料格鹰闭目、冲刺,弯刀长了眼睛一样劈过来。

    “去死吧!”格鹰狂喝一声,刀光耀眼生寒。洒沙子这种伎俩他六岁就会了,自然懂得如何应付。

    高登来不及躲了,呼吸在刹那间停顿。视野中,只有一线不断逼近的寒芒。

    “轰!”他恍惚感到息微术在全身炸开了。

    整个人融入了呼吸的节奏。

    高登扬起手臂,手臂上的肌肉纤维像呼吸一样起伏,他轻盈挥刀,刀身也像呼吸一样起伏。

    一声轻响,双刀交锋。高登的刀一抖一颤,巧妙消去了对手的刀劲。

    格鹰脸露惊愕,但他应变极快,弯刀顺势下滑,斩向高登双腿。

    高登刀锋下沉,再次截住弯刀。

    两柄刀飞快交击十多次,高登凭借肢体的呼吸感,用起伏卸去格鹰更强横的力量。

    他恍然领悟,息微术可以用来实战!

    这是技胜于力的路子。

    高登曾在家族藏书《武技概述》里看到过,武技的道路有两种:占主流的强调力胜于技,绝对的力量可以击溃一切技巧,就像雄狮可以撕碎狡诈的豺狐。

    另一种就是绝对的技巧可以击溃一切力量,就像毒蚊可以叮死威猛的雄狮。传说臻至巅峰的技巧,可以斩杀任何级别的对手。

    技巧派在近代早已没落。因为技巧需要千锤百炼,耗费的功夫远比提升力量多得多。可高登发现,这条路子非常适合自己。实战中的息微术,就是一种以呼吸控制肉体的深奥技巧。

    高登侧身,挥刀,格挡,一次次化解格鹰的猛攻。他逐渐熟悉了息微术的运用,动作渐趋流畅,透出波浪般的韵味。尽管仍被格鹰的刀技压制,处于劣势,但高登劣而不溃,韧性十足,与格鹰巧妙周旋。

    只是他的体力飞速消耗,肌肉开始疲软,纵跳的动作也变得有些滞重。但高登神色如常,瞧不出半点难受的样子。

    热汗流过格鹰的背脊,他轻轻喘息着,心头渐感烦躁。本以为随手解决的蝼蚁,竟然如此难缠。

    他不由萌生出一丝退意。这片戈壁凶险四伏,一旦耗尽体力或是流血受伤,后果不堪设想。

    “住手!”格鹰骤然发力,一刀震退高登,口中喝道,“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掉你。这条蛇我们一人一半,怎么样?”他紧盯着高登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这是一次试探。如果高登吃不消了,必然会同意休战,那他就和高登拼战到底。

    “不怎么样。”高登目光闪动,主动挥刀劈向格鹰。他的手腕越来越酸,臂膀也轻微打颤,但越撑不下去,他就越显强势!

    “当当当!”格鹰狠劈数刀,寒光大盛,再次将高登压制。但高登仗着胜过对手一筹的敏捷,甘冒奇险,趁隙反击了几次,摆出一副愈战愈勇的气势。

    格鹰沉不住气了,再这么纠缠下去,只会两败俱伤。他弯刀连闪,用一串眼花缭乱的组合刀技逼退高登。“算了,这条蛇归你,我走!”

    格鹰面向高登,一步步往后退。高登一言不发,步步紧随,刀尖跟着格鹰移动。

    格鹰怒吼道:“小兔崽子,你到底想怎么样?在沙漠里同归于尽吗?”

    “你浪费了我宝贵的体力,难道没有一点赔偿?”高登瞄向格鹰的腰间,“给我一半的水袋。”

    “想都别想!”格鹰暴跳如雷。

    高登微微一笑:“那就耗下去,我们一起品尝死亡的滋味。”烈日当头,两人持刀对峙,汗如雨下,全身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眼皮黏得快睁不开了。

    高登觉得手上的弯刀越来越重,大腿肌肉不住哆嗦,随时会力竭摔倒。幸好息微术融入肢体,用奇妙起伏的“动”,维持住身体平衡的“静”。

    僵持许久,格鹰的面色一变再变:“你这个疯子!三只水袋,不能再多了!要不就拼个你死我活!”

    “成交。”高登主动后撤一步。

    格鹰把水袋扔到地上,小心翼翼地向后退。“你这条不要命的疯狗,咱们走着瞧!”他转身跑远,脑海不断浮现出高登平静的笑容。

    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曾为小马贼的格鹰非常清楚,真正可怕的不是那些凶相毕露的歹徒,而是谈笑杀人的家伙。生死对这种人来说,就像吃饭、洗澡、睡觉一样自然。

    直到格鹰的身影消失在远方,高登才筋疲力尽地坐倒,身体近乎虚脱。如果格鹰够胆子拼命,死的会是自己。

    高登吃力地捡起三只水袋,喝掉两袋,嚼完蛇肉。他要尽量在白天赶到小镇,夜晚的幽灵戈壁,也许比资料里描绘得更加恐怖。

第一卷 第七章 兄弟之血

    烈阳一直高挂天空,似乎永远不会落下。

    高登埋着头,汗水在额角汇聚成一条条纤细的热流,蜿蜒下淌。他迈动疲乏的腿,像是竭力从石头里榨出油来。

    四周充斥着亮晃晃的白光,刺得人看不清东西。高登闭上眼,让眼睛休息一下再睁开,望见的仍然是无尽绵延,闪着强光的赤砂。

    走了很久,高登也没有望见小镇。偶尔遇见几坨骆驼粪,才让他确认自己没有走错方向。

    血狱会并不想猪仔全都丧命,沿途刻意留下一些指示物,甚至补给品。

    高登已经很难看到其他人了。随着众人分散深入戈壁,彼此的距离早已拉开。

    有时,他听到风带来童奴微弱难辨的惨叫。他们或是被一株食人荆缠住,或是被形如砂岩的石蜥蜴偷袭……

    一个多小时前,他远远望见一窝沙鼠倾巢而出,围住了两个嚎啕大哭的女孩。

    那是他最后一次遇到活着的人。

    高登打开水袋,舔了舔,润润发干的嘴唇,又重新系好。前方的沙丘上长着一丛仙人掌,但他避开了。肥厚的仙人掌固然水分不少,但上面藏匿的绦虫会钻透皮肉,顺着血液爬进心脏。

    绕过沙丘,远处依稀出现人影。高登伏下身,藏在沙丘的阴影里,持刀蓄势待发。

    他需要猎取更多的水。

    人影慢慢走过来,准确地说,是一个少年背着另一个在走。那名少年头皮精光,只在脑后梳了一条小辫,双目狭长,眼角处生着两条天然的褐色花纹。他的衣服大半撕烂,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腹,彪悍得像一头黑豹。

    汗水从少年的脸颊不停淌下来,落在粗壮的脖子上,闪闪发亮。他咬咬牙,把同伴往上托了托,嘴里还说着什么。

    高登没看到水袋,便不打算招惹他们。他觉得少年的眼神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少年渐渐走近了。“阿杜,坚持住,我们马上就到小镇了。”他对背上的童奴说。

    “阿泰,我,我不行了,放下我走吧。”背上的童奴声音虚弱,嘴角流出混浊的泡沫。

    “我不会放的。阿杜,真的快到了,你再忍一忍。”阿泰嘶声道,“我们将来还要一起回村子。村子里有野山楂,有小河,河里全是鳟鱼,还有阿娜。”

    阿杜呻吟道:“阿娜……”

    阿泰连连点头:“是啊,你还偷看过阿娜洗澡哩。”

    高登一动不动,暗暗打量阿泰。他从来没遇到过阿泰这种人,舍己救友,那是武骑士的故事里才有的傻瓜。

    但阿泰发现了高登,目光锐利似箭。他瞥见高登腰间的水袋,箭便闪耀出了光芒。

    高登轻轻一叹。是的,他想起来了,他见过阿泰的眼神,是在镜子里,在瘫痪的十三年里,自己也有这样不惜一切的眼神。

    “给我水。”阿泰对他说。

    高登没有说话,直起身,举起刀。如果可以选择,他并不想和阿泰生死相搏。高登很清楚,能把一个人背着走戈壁的家伙,拥有什么样的变态体质。他也清楚,阿泰拥有什么样的变态意志。

    这是一个比格鹰更可怕的对手!好在对方赤手空拳,而他有一柄涂过蛇毒的刀。

    “给我水!”阿泰放下阿杜,激动地喊道。“求求你,我的兄弟需要水!”

    高登看到对方恳求的神情,不由楞了一下。

    “求求你,救救我的兄弟,给他一点水吧。”阿泰不停地苦苦哀求,声音颤抖。“我会报答你的,我发誓!”

    这个人有弱点,有弱点就好对付。高登把水袋丢到地上。他当然不会舍己为人,丢水袋是为了吸引阿泰的注意,只要他去捡,高登就会冲到阿杜面前,作势杀他,阿泰会赶过来救人,那时他趁对方心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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