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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刺客猎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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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面上赫然写着“钉子计划”四个字。

    半年前,高登开始接受家族测试。第一次测试是刺杀一名业余猎人,他伪装成酒吧侍童,用一杯毒酒轻松完成任务。第二次测试是偷取一家商铺的账单,他躲在货箱里混进店铺,从容得手。第三次则是取得雪魈的独角。高登大致猜出,家族想要他干一件大事,三次测试只是考核。

    高登拿起卷宗,撕开封角象征着最高机密的黑鳞标签。他听到有个老头怪声怪气地说:“仔细背熟,说出你的选择。”

    翻阅片刻,高登合上卷宗,把它撕成碎纸条,塞进嘴里,一口口咽下:“我愿意执行这个计划。”

    “这么快就记住了?里面的每一条信息都非常重要,不容错漏。”老头带着狐疑的语气问。

    “瘫痪的那些年,我几乎看光了家族的非机密藏书,养成了不错的记忆力。”高登开始复述卷宗,口齿流利,一句不差,“钉子计划的目标,是一个叫做血狱会的刺客组织。它十年前崛起于摩羯域,背景不详,杀人手法偏向‘硬派’。

    摩羯域最大的沙之国一直和眼镜蛇家族保持友谊,但血狱会出现后,夺走了我们很多生意。沙之国原本有两位酋长是我们的人,但他们一个病毙,一个失踪。去年上位的联合酋长国王甚至派人扫荡了家族在沙之国的据点……

    我的任务是打入血狱会内部,长期卧底,摸清底细。”

    一个尖锐得分不清男女的声音说:“一个新出道的组织,就能把我们的摩羯分部搞得损失惨重,它的背后一定隐藏着更大的庄家。以家族的实力,可以硬吃血狱会,但得不偿失,我们要的是血狱会背后的那只手。所以这项任务极度危险,鉴于你的身份,你可以拒绝钉子计划。”

    高登果断答道:“我喜欢冒险,也愿意为家族尽义务。”

    花园里沉寂了一会,阴森森的声音说:“其实九年前,钉子计划就已启动,但打入血狱会的钉子都折断了。他们失败的原因无非两种,一是内鬼出卖,二是自己暴露。暴露的最大可能是他们精通家族的武技,一旦面临生死关头,难免泄漏身手,被血狱会察觉。所以我们必须确认,你真的没有学习过武技吗?”

    “这点我可以确认。”不等高登回话,有人替他答复了。

    那是一个衣着简朴的中年男人,站在花丛里,负手弯腰,神情专注,轻嗅着一朵绽开的白雏菊。

    他眯着双眼,似乎在那里站了很久,只是无人能看到而已。

    高登对着男子,单膝下跪,俯首行礼:“尊敬的唐。”在黑帮的术语里,唐是对家族最高首领的尊称。

    唐?高斯就是眼镜蛇家族的当代首领。

    无论是谁,第一眼都会下意识地忽略他,就像忽略大海中的一滴水。

    因为唐?高斯看起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但这个普通人被誉为当世十大顶尖高手之一,通灵技的造诣更是鬼神莫测。

    唐?高斯转过身,目光沉静地望着高登:“一年前,高登刚学会走路,就想学武技。我请了一个很能打架的地痞头子,带了他大半年。所以他只会打架,不谙武技。”

    娇滴滴的女人追问:“那个地痞头子呢?”

    唐?高斯答道:“变成花肥了。”

    “那就干净了。高登的身份向来就是家族的最高机密,不用担心内鬼泄密。”

    “那个准备很久的新身份,可以启动了。此外,高登还要接受严格的卧底训练。我提议,再次启动钉子计划。”

    “我同意。”

    “附议。”剩下的人一一表态。

    过了许久,花园里响起唐?高斯低沉柔和的语声:“六位元老已经离开,这里没有外人,你起来吧。”

    高登站起身,摘下面具,和家族首领四目相对。绚丽的花丛像起伏的波浪,把两人推近又推远。

    唐?高斯轻轻叹了口气:“你只是个普通人,卧底的任务对你太勉强了。”

    高登摇摇头:“三千年前,毒杀黄金级武骑士孟德的刺客也只是个普通侍女。正是她,开创了‘软派’的刺杀手法。”

    “你每天都要小心戒备,寝食难安。不能有朋友,不能相信任何人。”

    “家族的藏书里,有很多勾心斗角的阴谋小说。我了解人心险恶,也会善于利用。”

    唐?高斯慢慢走到高登身前,眼神复杂地望着他:“现实比小说艰难得多,你随时会送命。”

    高登笑起来,仿佛又回到白雪皑皑的冰谷,亡命飞奔,步如鼓点。“面对死亡,无论是羚羊还是饿狼,都会为了生命更加热烈地奔跑。如果有一天,我真的送命,也希望是在奔跑中倒下。”

    唐?高斯沉默了,两人无言相视。

    不知不觉,少年比去年高了半寸,唐的眼角多了一丝皱纹。

    唐?高斯伸出手掌,摸娑着高登白金色的头发。少年的头发纤细柔软,苍白的脸秀美得近乎柔弱,身躯也同样瘦小。

    十三年了,少年在病床和轮椅上困了整整十三年。

    他悄悄看到过无数次,少年在床上挣扎,在轮椅上摔倒,滴洒的汗水连最昂贵的毛毯也无法吸干。

    那种顽强到了疯魔的意志,让他既心痛,又骄傲。所以他从不问,为什么少年会突然恢复健康。

    因为有的人天生就无法被困住。

    “十三年来,我一直都为你骄傲。”唐?高斯凝视着高登,凝视着他骨中的骨,血中的血。

    “一定要活下来,我的儿子。”

第一卷 第四章 猪仔的死亡淘汰

    六个月后,摩羯域。

    白炽的烈日下,赭红色的戈壁滩映出了一长串影子,伴着驼铃声由远而近。

    这是一支风尘仆仆的大型运奴队。领队是一名浑身包裹在黑斗篷里的侏儒男子,盘坐在一头角蜥背上,垂下的兜帽遮住头脸,只露出一双阴桀的眼睛。

    上百名挎刀大汉骑着骆驼,挥动皮鞭,分散于队伍两侧,押送着一大群衣衫褴褛的童奴。

    童奴的数量足有上千,最大的不过十六岁,最小的只有十岁。个个遍体鳞伤,脚步踉跄,积满污垢的发肤散发出阵阵酸臭,一双双眼睛直愣愣地瞪着,找不到任何焦点。

    “扑通”,有个女童精疲力竭地摔倒,她想爬起来,可两腿虚弱得发抖,只能向周围投去哀求的眼神。

    “让老子帮你一把!”一名大汉狞笑着拔出弯刀,女童被一切两半,鲜血如泉喷溅。

    “软弱的猪仔只配去死!”大汉甩掉弯刀上的血水,目光凶厉四扫。奴隶被贱称为猪,猪仔就是童奴。

    其他孩子从尸体旁经过,头也不回,不再像以前那样为死亡的同伴悲泣了。历经长途跋涉,同伴不断死亡,幸存者变得越来越冷漠。

    在他们当中,高登看起来并无不同。

    他的神情甚至比旁人更呆板。

    但他第一个察觉出远空气流的异动。逆着日光,高登抬起眼睑,一片庞大的阴影从天际飞近,张开的黑色巨翅遮蔽烈日。

    那是一头成年狼鹫!身似狼,头像鹫,竖瞳闪烁蓝焰,幽灵般俯冲向驼队。

    童奴惊叫躲闪,高登仿佛吓呆了,僵立不动。其实他心里清楚,狼鹫又被称为食尸鬼,属于食腐动物,对活人没有半点兴趣。

    狼鹫从众人头顶轻巧地一掠而过,落在女童的尸体上,利爪像雪亮精致的餐刀,剖开皮肉,钩出内脏,透出一股残酷的优雅。

    高登在《猎人笔记》中读到过,狼鹫源自史前天狼的血脉,拥有奇特的精神力量,可以窥见一些不干净的“反生命”。

    也只有在摩羯域的幽灵戈壁,才能见到狼鹫。

    幽灵戈壁是三十六域最大的戈壁沙漠。东临水瓶域的焦灰海湾,西抵射手域的岩石高原,几乎横穿了整片摩羯域。

    根据眼镜蛇家族的情报,每隔三年,血狱会都要从各域的奴隶市场秘购大批猪仔,运入幽灵戈壁,随后不知所踪。

    高登现在的身份,是一名被掳卖为奴的贵族私生子。

    驼队一直向戈壁深处行去。

    沿途人烟荒芜,沙砾在阳光暴晒下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零星的油蒿、碱蓬、沙葱点缀在起伏的沙丘上,绿得荒凉空寂。时不时,可以望见逼仄险恶的风棱岩,好似鬼怪扑击,恶魔乱舞,在众人身上投下千奇百怪的阴影。

    走在阴影中,高登心头莫名地生出一丝阴寒,仿佛驼队慢慢跨过一道森严的界限,涉入禁区。

    据悉幽灵戈壁深处,是群魔的狩猎场,凶兽怪物层出不穷,地下更是深埋无数尸骨,犹如凶诡坟地,连“里世界”的“反生命”都会出现。

    除了马贼、通缉犯和冒险的猎人,无人涉足其间。商旅宁可多花几个月的时间,也要绕开这片戈壁滩。

    驼队在一个灌丛沙堆前停了下来。

    沙堆高得像一座山,顶部盘踞着一丛姿态怪异的红柳,庞大交错的根系如同恶爪,攫住沙堆。

    也许是错觉,高登听到红柳发出“桀桀”的笑声。他仔细聆听,只有单调的风沙声。

    “所有猪仔,原地进食!”领头的侏儒男子下令道,声音嘶哑得像一只乌鸦,被大汉们称为血鸦大人。

    大汉纷纷解开驼鞍上的皮袋,拿出一张张干硬的麦饼。童奴茫然的瞳孔骤然收缩,绷紧双腿,弓身捏拳,死死盯着食物。

    他们每天只能吃一顿,每顿都要抢,抢不到的人只能挨饿。

    “想要吃的,就得从猪仔变成狼!”大汉们狂笑着扔出麦饼,四处飞洒。

    童奴一哄而上,疯狂争抢,像一群急红眼的狼崽。

    有个少女刚接住麦饼,就被别人扯去一半,不等她把剩下的半张饼塞进嘴,后脑勺挨了重重一拳,晕倒在地,半张饼被十多只手同时抓住。

    不断有童奴受伤摔倒,几百只脚踩上去,肠穿肚烂,沾血的麦饼在汹涌的人浪中颠簸。

    高登没有参与抢食,反而后退几步。抢在前面固然可以拿到大头,但容易丧命。还有不少童奴和他一样,分散在四周,神情紧张地盯着麦饼,作势欲扑。

    “啪”一张麦饼被拍飞,向外抛落。一些等待已久的童奴猛扑过去,其中一个金发少年跳得最高,伸臂一撩,抓住麦饼。

    高登突然出现在金发少年身后,伸腿一勾,金发少年被绊倒,麦饼脱手掉地。一大群人蜂拥而上,高登抢先一步扑到地上,压住麦饼,双臂环护,低头用嘴急速地撕咬麦饼,连着沙砾一起猛咽。

    几十只手对他又拉又拽,背上还被狠狠踩了几脚,脊椎疼得像要断开。高登几口吞掉麦饼,陡然翻身,抓住踩踏他的脚,用力一拧。那个少年扑通摔倒,高登扑上去,第一拳击上对方右眼,黏液混着血水溅出来。第二拳戳中左眼,眼球挤爆了眼眶。

    “不要啊,我瞎了!我看不见了!”少年惨叫着捂住眼睛,疼得满地打滚。

    围上来的童奴一哄而散,高登吐掉嘴里的沙子,爬起来,目光扫过四周。他身上多出了几块血痕,腰背火辣辣的,但这点伤痛反而让他充满活力。仿佛一头嗅到了血腥的猛兽,从肉垫里伸出隐藏的利爪,释放出捕猎的饥渴。

    他瞄准了猎物。

    那是一个壮如黑塔的少年,满脸横肉,手抓麦饼。他接连打残了好几个童奴,其他人不敢再抢麦饼,躲得远远的。

    高登向黑塔少年走去。他不怕这样的对手。他暗中观察了黑塔少年好几天,摸清了对方的底,现在轮到捕猎出击的一刻。

    “小子,想寻死吗?”黑塔少年把麦饼塞进裤带,气势汹汹地晃了晃拳头。

    高登没有废话,径直逼近。黑塔少年按捺不住,抢先奔出,大喝着抡起拳头。

    高登右腿一扫,撩起大蓬沙砾。黑塔少年双眼被迷,急得双拳乱挥。

    高登弯腰,俯冲,脑袋狠狠撞上黑塔少年的下巴。黑塔少年踉跄后退,高登贴上去,抓住对方的头发,往下一拉,猛抬膝盖。“砰!”坚硬的膝盖狠狠顶中脸。

    这是街头打架的伎俩,不入流,但够狠,讲究的是摒弃纠缠,直击要害,把对手瞬间打懵。高登跟着那个地痞头子苦练半年,颇具成效,对付一个不通武技的童奴足够了。

    “砰!”黑塔少年血流满面,一头栽倒。高登抓过麦饼一边跑,一边嚼,甩开了几个追来想捡便宜的童奴。

    没多久,血鸦宣布进食结束,地上多出了几十具血淋淋的童奴尸体。高登看到尸体以肉眼可辨的速度干瘪,似乎地下有什么东西,悄悄地吸噬血肉。

    他恍惚又听到红柳的怪笑声。

    血鸦驱策角蜥,爬上沙堆,居高临下地望着每一个童奴,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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