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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尺苏重重封锦木-第10章

小说: 尺苏重重封锦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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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她瞪大了眼睛,有些兴奋。
  我点点头,说道:“毕竟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未知的太多,我不想随随便便把他们否认掉。”
  “你真是个特别的人。”她说道,并且从语气中我听出来这是赞美,不是讽刺。
  不过,若真说起特别,我想起的第一个人,是仓木的蔚然。
  仓木的蔚然?我怎么这么想?这种说法真够让我反胃的。
  “白苏!”鲜之喊了我一声。
  “嗯?”
  “那个……”她探过头来,和我的距离不再是一个手臂,而是一个手掌。
  这时候书店里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清了清嗓子,对我们说道:“这是书店,你们能小声点吗?”
  “哦。”鲜之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我这才发现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可能是错觉,没准她是个很活泼的人呢。
  我和鲜之干脆出了书店,继续走着,太阳明晃晃的,很刺眼。我想,可能最早白龙使不怕刺眼目光的,可因为一些事情家族衰落,我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也习惯了黑暗的生活,一下子面对这么灿烂的阳光,会突然无法适应。
  “白苏,”她靠近我,挽住我的手臂,“刚才你说的,可是真的?”
  “是真的。”
  “那我要告诉你,我的男朋友是被我写的人杀掉了,你会相信吗?”
  我愕然,心想也许是她碰着恶鬼了吧,点了点头:“愿意把事情告诉我?”
  “好,”她庆幸般笑着,“没想到,还真会有人相信。”
  “我向来是相信这些事的。”因为我自己也遇到过很多凡人无法相信的事,毕竟大多数人迷信科学,迷信常识,科学和常识都没什么不好,但都打着权威的旗号,成为目前最毒害人的迷信。
  “我是一个作者。”
  “作家吗?”
  “不是,是作者,”她答道,“要成作家是很难的,不仅要写出一个生命,更要从商业中超脱,而我是不行的,我要靠写作来赚钱。”
  “冒昧问一下,”我打断她,“鲜之你多少岁了?”
  “十八岁。”
  “这个年龄,不是还要上学吗?”我说完就后悔了,想到她可能是家境不好,不得已只有写作谋生。
  “我十一岁的时候就退学了,用各种笔名写小说,挣钱。”
  “为什么?爱好?还是梦想?”
  “最开始是爱好吧,我九岁的时候写我的第一部小说,不过内容很幼稚,那时候点播台的《不可思议的游戏》非常火,我就开始写那种异世大陆的故事,写的是一个班上的人,穿越到了一个叫‘神秘世界’的地方,然后发生了很多冒险,他们有过的臆想,看过的故事里的人物,都被冗杂在了那个世界里,后来他们团结一致,才回到了现实。”
  我很认真地听着,感觉不仅仅在听她讲的故事,还在听她的故事,听一个无名的作者写作的心理历程。
  “从那之后,我对学业就没办法热心了,沉浸在自己的小说世界里,后来已经到了完全不听的地步,每次考试都交白卷,学校把我退学很多次,父母辗转着把我从一个学校换到另一个学校,但是每次我都不认真,父母为此对我又打又骂又教育,但是我依旧不为所动,他们后来大概也是绝望了吧,干脆就让我休学在家,任由我写小说,而我也坚定了,一定要做一个作家。”
  这经历,对于一个生活在中国的普通凡人来说,还真够奇特了。我赞赏道:“能为梦想坚持是很幸福的。”
  “当时我也这么觉得。后来家里连了网,和出版社没有任何关系的我完全找不到门路出版小说,我就在网络上发表作品,我十二岁的时候写了一本叫做《爱的公主》的小说,反响还不错,到了字数我就申请VIP,开始用小说为我妈妈的银行卡赚钱了。”
  “真不错啊,能赚到就好了。”
  “可后来我开始鄙视网上的小说,鄙视网上的一切小说,包括我自己的,我开始发现,我哪里有什么写作天赋,我只不过是一个从别人的作品中获取激情的傻子,还误以为这种激情是灵感,我想很多人都和我一样的,写出来的作品不过是别人作品的拼凑,只不过是换了背景换了人物,可它们的味道都一样的,就像豆腐,可以有多种做法,本质还是豆腐。”
  我觉得这说法未免有些偏激,可能这也是导致她“生病”的原因,现在我猜测,她上次说的病,可能就是因为写作产生的心病。
  “是啊,本质都是豆腐,可是做出来的味道可以千奇百怪,从别人那里获取灵感也是没错的,一个人总不可能一直自己凭空想,不接触别人的东西吧?”我试着去开导她。
  她摇摇头:“不是这样的,灵感是灵感,它是潜伏在心里的一种本能,只有少数人才有,但激情每个人都有,因为每个人都有荷尔蒙,都有多巴胺,它们在每个人身上都能分泌失调,但很少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没有灵感,所以他们就以为自己的生理反应是灵感。”
  我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有听下去。
  “所以我无法成为一个作家,只能成为一个作者。我很容易地掌握了写小说的通俗技巧,知道怎样让主人公们暧昧,知道怎样用我编出来的暧昧调戏读者,知道写给女读者的故事要怎样描写男主角的深情,用女读者的不现实为自己捞钱。我有时还会写一些男人看的小说,有给无知小青年写的多女一男的英雄传奇,也有写给中年大叔的政治书籍。我要说一句,中年男子看书,大多不是为了学问,而是为了炫耀,抓住他们这一心理,用心忽悠一下,他们的虚荣心一满足,书就卖出去了。”
  我感慨,着女子就算成不了有独特创意的作家,就算不能脱离所谓的条条框框,可她还真适合去做生意或者研究心理学。
  “其实你很不错的,你很聪明。”我赞美她。
  “我知道,”她垂下眼眸,接着说道,“我虽然需要赚钱来让自己生存,并且在这一方面我很成功,但是我一直不停变换笔名,所以没有成为一个写出一系列小说的名作家,但是杂杂碎碎的书也让我赚了不少钱了。可我的梦想,还是成一个作家,最好能获诺贝尔文学奖。”
  换做平时,这种话会被别人笑的,可是我笑不出来,我只感觉到了她的哀伤,一种没有放弃梦想,却被自己打败的悲伤。
  “可是,事情在三个月前发生了转机,我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少年的影子,他有着金色的头发,蓝色的双眼,他英俊的形象如此清晰,就好像曾真真切切地出现在我面前一样。他无数次浮现在我脑海里,出现在我的梦里,他常常手里握着一把斧子,用来杀掉他看不顺眼的人,他来自摩纳哥,是女巫和皇帝的孩子,他身上流淌着让摩纳哥王室笼罩在诅咒阴影下的女巫的血液,他去过很多国家,在很多地方留下故事,那些日子,他的影子一直在我脑海里闪现……”
  她慢慢叙述着,眼神也飘渺着慌乱的色彩,这段记忆,好像让她格外放不下,格外无法用平常心来对待。
  不过,她所叙述的斧子,让我感觉有些奇怪,最近,关于斧子的事情好像总是充斥在我身边,从化蝶给我讲了那件事情之后,什么花瓣痕迹,斧子,纷纷而来,牵扯出乱七八糟的思绪。
  “后来……后来……他显得越来越真实,我甚至感觉到他在我耳畔的呼吸,能听见他细沙摩擦般的声音,他说着中文,有时会冒出别的话,我听不懂……他开始杀掉我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我想,是我生病了,就像《精神病患者》里边的男主角,在他以为自己是母亲的时候,成为了一个变态杀人狂,但是当他意识到自我的时候,他就成了一个胆小的人。我想,是我杀掉了我身边的人……我在精神病院住过很长一段日子,出来后就遇见了幕拳。
  “幕拳,也就是我的男友,他说我太累了,说我缺少关爱,所以带着我到处旅游,我身边也一直没有发生血腥,但我知道,那个金发少年没有走,我在精神病院的走廊里,还是能听见他的笑声,那笑声很诡异,好听,但是却让我不停地打寒战。我一直怀疑他只是我的臆想,可是他又是那么真实……”
  说到这儿,她忽然说不下去了,猛得俯身,用细细的手指捂住眼睛,不停啜泣。
  我不知道怎样安慰她,只是走过去,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她一把搂住我,哭泣着,热热的呼吸旋转在我的耳畔。
  “我亲眼看到了,他拿着斧子站在那里,杀掉了他,带走了他的尸体,我亲眼看见那个金发的少年,带着幕拳的尸体离开了。我眼睁睁看着,希望是一场错觉,可是血迹一直在那儿呢,我费了好大劲才把它们弄干净。”
  “鲜之,振作点……”
  “我知道,这听起来不可思议,你可能觉得我疯了,也许我真的疯了,但……”她一直抽抽搭搭地哭着,我想,她是没有力气说话。
  可是一转身,我才发现我错了。
  。

第九章 依然肩并肩
更新时间2012…12…31 17:38:35  字数:3749

 第九章
  依然肩并肩
  我想,我也一定是疯了,和这个叫做鲜之的女人一块儿疯了,因为,我看见,就在我的身后,站着一个金发少年。
  雪一样的皮肤,宝石一样的双瞳,嘴角轻轻翘起,露出邪魅的笑,就好像有一朵颜色很深,深到发黑的玫瑰在他的脸上绽放。
  而他手里,就是一把长长的斧子,斧端有些钝了,如果砍在身上一定会很痛。
  “这次是你了,鲜之。”他的有着异国男子好听的嗓音,因为是少年,带着一种圆润,听着很舒服,可是,这好听的声音,此刻却可能是我和鲜之的死亡之声。
  不,我绝不可以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不仅是我,还有鲜之,都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还是在袖口中酝酿冰箭,我感到寒气一寸一寸渗入我的皮肤,但我并不觉得冷,这是我很多年来,力量最强的一直冰箭,面对生死存亡之时的一根冰箭。
  就在那箭即将飞出袖扣的时候,一根木棍挡在了斧头下边。
  我想可能是附近的路人看见了,出来见义勇为,可事实上,当时周围太冷清,冷清得只有我,鲜之和那个金发少年。
  而且,出乎我意料的是,那根木棍竟然没有断掉,也没有受到摧残,而是变成了一把长剑,闪耀着光芒。
  金发少年的斧子偏到一边,他朝来人看去。
  我和鲜之也望过去。
  竟然是他。
  归海仓木。
  他不是该在锦都上学吗?怎么会出现在林芝?但我来不及多问,因为他和金发少年来了一场搏斗,一个用斧子,一个用剑。
  我听见乒乒乓乓的声音,我看见两个人的身影如闪电般运动,有时有短暂的停顿,然后又立刻飞快跳开。
  仓木,你究竟是什么人?这时候,我本可以发挥作为白龙的力量,用我的双眼看他的真身,可是我没有这么做,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心里害怕。
  我问自己,白苏,你怕什么呢?怕很多事情的真相,怕真正地面对仓木。你甚至害怕,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自己是一条白龙。
  我静默了,不出手,只是看着仓木,鲜之也是出奇地平静,完全不像一个凡人。
  末了,仓木擦了擦额上的汗,走过来,还是笑盈盈的,虽然有些疲惫,笑容还是那么灿烂。
  “那个人跑掉了,”他的声音一下子让我的惊恐消散,我眼里只看见他温和的笑容,听见他喊我的名字,“白苏,还好吧?”
  我摇摇头,看看鲜之,她好像也没什么大碍。
  我对仓木说:“这是鲜之。”
  “你好啊,鲜之,”仓木对陌生人也总是露出真心的笑容,有时候这笑容还灿烂得有点过了,“我叫归海仓木,是白苏的朋友。”
  “哦,真好,”鲜之礼貌地回应,然后说,“刚才,真是谢谢你了。”
  “不客气,”仓木把手中的剑轻轻抛起,它又变成了一根木棍,倒在一边,仓木还朝那根棍子看了看,笑着说,“谢谢你咯。”
  对木棍说感谢,我还是头一次看见。
  照理,我和鲜之都应该对仓木的身份有所询问,对于刚才发生的一切应该都充满惊奇,可我还是遇事逃避,说服自己把刚才的一切都忘了,只当仓木是个凡人,而鲜之,她真是个奇特的凡人,大概是金发少年的事情已经让她对未知的东西少了很多恐慌,见到仓木也没什么怀疑和惊讶,而是自然而然地建立了一种不错的关系。
  说的准确点,这两个人好像还一见如故,攀谈起来,鲜之开始滔滔不拘讲自己的见闻,这再次颠覆了鲜之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我觉得她简直成了一朵火红火红的太阳花,仓木也聊得很开心,可能他再开心一点就要忘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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