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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都市虫皇-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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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在以前,李锋或许信了,不过这数月走出社会的磨砺,他多少也懂了些。
“李锋,许久不见,既然遇上了,都坐下来聊聊吧。”于子松笑笑拉过许洋洋到自己身边道:“重新给你介绍下,许洋洋,现在我的女朋友,我们打算出了年就结婚,到时喜酒得要来赏脸啊。”
“哦?”没想到以前总对自己拥有莫明敌意的于子松,总算把许洋洋搞定了。
李锋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很快反应过来笑道:“子松,恭喜了,抱得美人归,恭喜恭喜。”
看到李锋的态度,又看了眼自己的未婚妻含笑在一边,于子松也是愣了下,然后很快走过,亲热与李锋握了下手。
很明显,李锋的态度已经表明一切,人家根本由头到尾都没有过与自己抢洋洋,于子松之前的敌意也不由放下,气氛变得轻松了起来。
“来来,来,既然都碰上了,咱们走一个。”另一位同学此时站起来,满上酒道:“今天是松哥的双喜临门,抱得嫂子回家为一喜,事业晋升为其二,这杯我们敬松哥的。”
这位同学一说话,大家也连忙笑容可掬附和起来。
大家坐下走了一杯,于子松这才抽出一张名片,递给李锋,一脸爽快道:“不知阿锋现在哪里混,这是我的名片,如果能够帮上忙的,尽管找我。”
之前就有听说李锋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混得不太如意,于子松现在确实觉得自己很大度,既然李锋不是自己情敌了,现在自己能顺手帮帮忙给他一份工作,就帮点吧。
这样既可以让于洋洋看看,她的选择是多么明智,又可以在李锋面前秀下优越感,但不管怎么说,他也不是空口说白话,只要李锋要帮忙,现在凭借他的职位,安排个人进公司不是小意思嘛。
“好说好说。”李锋接过名片一看:“雅丽集团?”
擦,怎这么巧,竟然是雅丽集团旗下某子公司的销售部门副经理,这不是刘若诗的嘛。
“没错,咱们秦市前三的集团大公司,我比较算幸运,接连做了几个大单子,总算在前几天晋升了。”于子松一脸笑意解释道。
看着李锋失落怔神的惊讶表情,他感觉这一天天气实在太好了。
“呵呵,还真是双喜临门,不过现在正忙着搞养殖业,所以子洋的好意心领了。”李锋不动声色把名片收下,嘴角牵起一丝哑然失笑,也没说什么,给众人再干了一杯,便准备和众人告辞。
老四已经变了,他再坐在这里,心里也不是太滋味,看着老四秦明在一旁欲言不语的模样,李锋心中一叹,看来社会还真是磨砺人。
起来向大家告别:“各位今天我还有朋友在,以后改天再聚,老四,有时间再找你。”
本来还是挺高兴遇上老四,现在李锋的心情却异常复杂,之前打算还上的两千块,也没再提出口。
如果大家还是兄弟,兄弟之间,钱财数目自然要分明,而现在?自己只好等有机会还他一个人情算了,干脆一了百了。
毕竟老四现在虽然想与自己撇出关系,但无论怎么说,曾经在他困难时候也出过手帮忙,既然如此,自己就悄悄把份情还上,以此当为告别吧。
撒撒手和大家告别,李锋正准备回小包厢,忽然间,他却看到了之前满脸成就感笑意的于子松,一脸震憾张了张嘴,从坐位不自觉站了起来。
“刘……刘总?”

第九十五章 昂贵的鹿角金龟
“刘……刘总?”
“你们好,没打扰你们聊天吧。”刘若诗不知什么时候找了过来,看到有人认识自己,便与于子洋笑笑点头,这才对着李锋道:“阿锋,公司有点事打电话来,我不能和你聊下去了,你快去帮我抱那个笨重箱子到车里。”
“恩恩。”李锋看着一脸呆滞的于子松,心头有点苦笑。
很明显,虽然是雅丽集团旗下公司的新上任副经理,可这妞明显不认识自家的员工下属嘛?
他看到于子松,还有另外两名不太熟悉同学的一脸震惊,干脆也不好说什么,只好与众人,还有老四点点头,便扯着刘若诗离开。
看着于子松几人忙不遗失,慌乱起身目送自己两人离开,李锋心中不由感叹,血精的出现,自己早已与以前不是一个圈子了。
抱着笨重的合金箱子来到美女总裁来到车子旁近。
“干嘛一脸忧郁?是刚才几个朋友原因吗?”刘若诗察觉了李锋的异样,忍不住道。
“有一个人,其中是你的旗下公司副经理,刚才还要给我找工作来着。”李锋一脸古怪回以道。
“哈?这么巧,那我刚才过去岂不是给你长脸了。”刘若诗婉尔笑了:“按理说,我正好的出现,你应该很高兴才对嘛。”
“对个屁,我之前喜欢的女孩都嫁他了,我哪还能高兴。”李锋也乐着随便开开玩笑,逗她道。
“信你才怪,要真的是这样,你还能笑。”刘若诗口中虽然不信,但她却不自觉往回望了一眼,她有点暗怪自己刚才怎么就没看清那桌唯一的女人,到底长得是怎么个模样呢。
难道那女的长得比她还漂亮?
然而,她这一回头却不经意看到李锋几个同学,甚至还有李锋口中所说喜欢的女人,似乎仍然隔着窗橱观看这边,刘若诗脸一红,竟然作出了个大胆的动作。
这妞忽然伸出手,整理了一下李锋的衣领嗔道:“这么大个人,衣领反了也没弄好。”
“是吗?”李锋愣了下,他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把衣领弄翻了,也没算一回事,把合金箱小心翼翼抬进尾箱,再次叮嘱美女总裁小心再小心,保密再保密,然后自己再驾着翼虎离去。
这一次,他并不是直接回养殖场,而是根据郑落云给的地址,找到一家小型的金属加工制造作坊。
本来他还找算把这事一并交加刘若诗来弄,只不过看她最近忙不过来的样子,这货倒也是良心发现,只好自己去搞了。
车子徐徐停在作坊门口,走下车来,马上就有一位工人从里面的作坊走出来问道:“老板,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
“我想订做一个巨大的钢板箱子,不知你们这么能不能做?”李锋想了下才道。
四条小家伙,以它们的强烈酸液,估计也就只有钢板打造的箱子才能牢稳圈养了,其它材料,李锋也不太是放心。
“巨大的钢板箱子?到底您要求的是多大规格?”工人忙问。
“嗯,这让我想想……”仔细预估了四条死亡之虫的成年个体,还有所需要的一定活动空间,李锋久久才道:“长大概要十米,宽五米也行了,高度么就两米吧,钢板的厚度要有2厘米厚……”
“吡……”工人很明显被这个所谓的巨大钢板箱子吓着了。
五十个方用钢板打造的箱子,那已经不能用巨大来形容了好吧,真不知现在的有钱人,脑子到底在想什么,吃撑了。
虽然想是这样想,但工人却连忙道:“能,能的,这种业务没什么技术难度,只不过所需要的材料总量价格不菲啊,要不,我带您进去和老板商量?”
“行。”李锋点点头,他也知道要弄这么一个巨箱,钱是在所难免的了,就不知道自己那十九万还够不够,而且这笔钱用完了。
养殖场的经营维持所需就会出现缺口,得,看来自己必须要搞点钱。
至于怎么搞,至今李锋也没有太多细节情绪,不过只要有血精,他也不愁狠狠心会弄不到钱。
几百万有难度,难道暂时弄个几十万也不行?他就不信这个邪了。
跟随着工人走进作坊,没有多久,李锋就与作坊老板相谈了起来。
最后的结果只要肯砸钱,自然是简单效率,李锋先是支付了五万现金作为订金,而对方却马上派出了两个员工跟随着李锋到养殖场,马上来个现场度量规划。
李锋把两人带进了养殖场,然后又在养殖场厂房背后的一处地方,指了指道:“具体的位置就在这里悍接吧,我的要求不多,必须要有良好对流的通风口,但通风口不能太大,还要有一个喂食口,这些你们都给我记录好。”
“汗,这位老板,难道您弄这个钢板箱子用来养猛兽不行?”其中一位工人听完李锋的要求,忍不住擦了把汗。
又是通风口,又是喂食口,又是厚厚的钢板,这不是饲养野兽是干什么,操,现在的有钱人还真闲得蛋疼了,两人心里暗暗骂道。
在他们还在温饱买房苦苦挣扎的情况下,人家却要打造一个五十方的钢铁房子来养野兽,真是完全没得比。
李锋显然也不会在意两个金属加工厂工人在想什么,他哈哈大笑含糊了一声:“没错,最近迷上了巨蟒,正想弄几条回来养养。”
把细节都交待好后,对方给出的答案,最快也必须要三天时间才能弄好。
三天?
三天就三天吧。
事实上,这个时间也比较紧逼了,以死亡之虫的成长速度,估计之前的所谓大箱子很快就容纳不了它们存在了。
不过将就一两天时间,也不是不行,把这件事完成,李锋便回到自己办公室,打开了电脑耍着小游戏。
一边无聊闲着玩小游戏,而他的心神却想到了下一刻该如何利用血精赚钱,最直接的就是买卖。
转手把货物卖掉直接获得金钱,简单快捷,脑海有了这个想法,他在度娘搜索起了“世界最值钱的昆虫”。
事实上,这个搜索也很笼统,想要找到真正实用的参考并不多,但随着李锋不断翻页浏览。
最后一道信息把他吸引住了,竟然还真有值钱的虫子,而且价格惊人,比他想像中还要牛逼。
而这条信息的标题却是:世界最昂贵的甲虫,售价89000美元;
日本饲养商将鹿角虫卖给了日本的一家昆虫店。鹿角虫的价格之所以如此高昂,是因为它们已被收藏家视为一项精美的收藏,而且它在昆虫中具有十分罕见的体长。
……
以上这条信息,李锋不知道鹿角虫是否是世界上最昂贵的甲虫,但是他只需要知道原来“鹿角虫”是很值钱的。
与此同时,他也重点抓住了自己想要获得的信息关键词:鹿角虫;收藏;十分罕见的体长。
仅仅三十关键词,李锋便已清楚明白自己的优势之处了,是的,那就是第三关键所在。
十分罕见的个体!
擦,对于别人是十分罕见,可是对于他来说,这根本就不是难事。
鹿角虫,就是你了!希望能够抓到你吧,虽然不知道日本卖出的这只鹿角虫是什么品种,但是想要了解也简单,直接在网上一搜。
啧啧,黄粉鹿角虫,也称之为黄粉鹿角金龟,其中,又以黄粉鹿角花金龟,最有收藏价值。
或许黄粉鹿角金龟并不是信息卖出的最高昂品种,但是只要它能值钱,这就足够了。
一般的黄粉鹿角金龟,体长约19-25mm,有个三厘米已经是超大号了。
嘿嘿,不知呆会让哥饲养出一只五厘米的超级巨无霸,到底又能值多少钱?

第九十六章 无心插柳
想到做到,黄粉鹿角金龟在华夏各地并不算多,也不算少见,缺的就是黄粉鹿角花金龟,而且个头大的而已。
李锋得到这条信息能卖钱,马上派出了只还跟着自己身边的五只胡蜂王到养殖场附近的山头去捉。
别人很难捉到这些家伙,难道对于自己的胡蜂王还有难度不行,只要附近有,立马就能被一群召唤小弟挖地三尺抓出来。
为了增加效率,由于刚刚晋升为三级血晶空间,因此同类使魔的饲养上限又增加了十单位。
李锋想也不想,便招来十只普通胡蜂,花费了二十多万血精,把它们纷纷晋升为五阶使魔,然后全部派了出去抓捕黄粉鹿角金龟。
时间,一点点儿过去,在李锋等待中,好消息迟迟没有到来。
两个小时后,李锋心中已然明白,看来黄粉鹿角金龟虽然不是绝种罕有,但那也不是随便那一座山头也能碰上的。
重新上度娘,再次查探了一会,渐渐,一个极富有盛名的地方名字,突然出现李锋的视线之内。
“西双版纳……”
有着华夏版亚马逊丛林之称的好地方,群山、雨林,这明显又是一个满足大分矿条件的好地方。
不得不说,李锋做事从来都是冲动型,人生在世,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
以前没有条件,那只能忍着心肝,埋头头做苦逼,现在既然可以随性而为,那么自然及时行乐。
没错,他之前怎么完全没有想过自己的祖国,有这么一个西双版纳的好地方。
小时候,李锋对于“西双版纳”这个地方名字,初步只感觉到名字倒是起的挺有特色和大气。
而且由于看了一部僵尸片,正是在这个地儿拍,因此小时候,一直以来对这个地方的印像,除了僵尸就是僵尸。
不过他这么认为也是没错,云南大山,至今仍然流传着赶尸人的传说。
这世界到底有没僵尸?
事实上,就连李锋自己也被搞糊涂了,因为他目前亲眼目睹发现的唯一只僵尸,就是一只凶残地级尸虫夺取身体的。
不过不管如何,现在这个富有特色的地儿名字再次进入李锋视线,这倒是让他想起了刚刚晋升不久,所新获得的一枚血晶。
有了血晶,放在身边不用那是王八蛋,会遭天遣,拖久一天,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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