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建立之初,契丹国便已雄踞于北方,因援助后唐节度使石敬塘称帝建立后晋,得以割占“幽云十六州”,对宋朝构成极大威胁。宋朝为夺回幽云之地,挥军北征伐契丹,从此两国之间战事不断。北宋政权将军队造成的巨额支出转嫁至百姓头,不断加重赋税,以致民不聊生。宋太宗淳化年间,于成都府设置“博买务”,垄断布帛和茶叶贸易,官府以低价从农民手中收购,禁止农民和商贩私下交易,使茶农和商贩无以为生。终于在公元993年,青城茶农王小波率众揭竿而起,爆发了“青城起义”,队伍不断扩大。同年十二月,王小波战死,起义军便推选李顺继任首领。起义军迅速攻占成都,建立大蜀政权,李顺称“大蜀王”。994年五月,成都失陷,李顺等人被俘,在押往开封途中,于凤翔遇害。经“青城起义”后,宋朝更是内忧外患,宋太宗认为:“欲理外,先理内,内既理则外自安。”至此,宋朝便形成“守内虚外”政策。...
第一章 父母之死(上)第一章 父母之死 小翼知道一些读者的见识和水平都赶得上一般的作者,小翼自认为《玄炎灵》的故事情节还是很丰富多彩的,虽然语言显得凌乱,但小翼会努力改善,写出一本好的作品献给每位读者! 希望各位书友能够支持小翼,还是那句通用语:你们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谢谢!!! ——————————————————— 太阳慢慢从西方落下,黑色的夜幕渐渐降临,森冥星中,在夏鄾国南部的一座小村庄内,家家户户的农妇早已做好了晚饭,等待着家人的归来。在田地里幸勤耕作了一天的农民们,也收起农具向各自的家里走去。玩耍了一天的孩童们也被自己的父母叫回家中。而一群不速之客却在黑色的夜幕下悄然来至。...
第一章 为家园而战这是一块地球上不多的尚未被人类开发的原始森林,在这片原始森林中,一切都在依着自然的法则生活着,猴王雄和雄的部落在一个被他们称作清泉海子的大湖边一座三面环水的半岛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 “吉安,别闹了,下来,危险!”吉安独自在一棵巨大的银杏树树冠顶部的枝杈间追逐着飞鸟,全然不理会母亲洁雅的喊声。 “真是淘气!”洁雅看着吉安,嘴里责怪着它,脸上却满是幸福的笑容。她正想再出声提醒吉安注意安全,但就在她准备出声时,半岛上一阵骚动把她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她知道猴王雄巡视完他的领地回来了。 “大王回来了!” “大王回来了!” 雄的子民飞快地来到雄的身边,簇拥着他,欢呼雀跃,几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更是千娇百媚地缠着他,为他梳理着本来就十分干净的皮毛。雄很是享受,每当此时,雄就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劲,整个身子有一种要飘起来的感觉,自然此时他的行为也就有些*不...
奈何桥畔,各式各样的鬼魂排成长长的队,这些鬼魂保持着死时的模样,断手断脚的就不用说了,没头没脸或者长舌头凸眼睛的更是一堆。 虽说安菱自己也是鬼魂一枚,但看着这些奇形怪状的鬼魂,也着实觉得很害怕,特别是她前面这位,不知是男是女,总之就是一堆肉,全身上下没一处皮肤是好的,看着这位小伙伴,安菱瞬间觉得她自以为悲惨的一生,好像也没有那么悲惨了,至少自己最后死掉还有个全尸,也算死得其所了。 安菱正这么自我安慰着,她前面的鬼魂突然幽幽的转了过来,按理说一团肉了,是没有正反面的,转不转也是看不出的。不过这鬼魂一转,安菱才惊讶的发现,这鬼魂是有眼睛的,才明白现在自己对着的这面是正面了,和他这一团肉一对比,倒显得他的一双眼睛简直是美艳无双,摄人心魄啊!...
第一章:回忆躺在价值一百多万的宝马的靠椅上,喝着啤酒,望着步行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特别是那一对对的情侣,凌天宇一丝苦笑。看到受伤的绑着绷带的手,看到车前那个嘴角扬起一丝丝幸福滋味笑的女孩,再看看自己,凌天宇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为什么呢?因为自己的女友被自己一个多年的兄弟给抢走了,而且,兄弟抱着自己女友离开时,说的一段话,让凌天宇怔了一下,“天宇,你以为我真的是跟你做朋友,做兄弟吗?不可能,我邱飞扬不可能跟从你。我靠近你,是因为彭玉,你的女友,哦不,现在是我的女友,哈哈哈。” 那一刻,凌天宇,傻了,呆了,说着“为什么?为什么”,他发现这个世界是灰暗的,是肮脏的,不值得他留恋。(我擦你个OO)于是,就在那转瞬间,他恢复了过来,双眼慢慢的含有了血丝,连接着眼球中心那个黑点,明眼人会发现血丝里居然有褐色,黑色,紫色,再加上血红色,有4种颜色,煞是恐怖。...
一袭红衣,如墨般的长发,即使身受重伤风采依旧不减,魏冰擦拭了下嘴边的血,她盯着眼前的几个陌生人,突然大笑了起来。 “可笑啊可笑,枉为我自诩聪明,却是瞎了双眼为这样的男人掏心掏肺,如今却换来这样的局面,只可惜我没有那个能力取了那个男人的狗命,不过拉上他所有的子嗣陪着我去死也算是值得了。”魏冰指尖轻轻摩挲着手上的鞭子,这条鞭子从她有记忆开始就一直伴随她,而现在她灵根被毁,得罪的人又太多,苍天之下,已经没了她的容身之地,唯独身边还有这条鞭子陪着她。 也罢,死亡并不可怕,这个世界总归也没有个人会在乎自己的,更何况她废掉了陆天的下半身,纵使他是天才又如何,却将其费尽一生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纵使娇妻成群又如何,他却再也没法行房了,也该满足了。...
作者寄言 一些庄重的东西. 像大多数修真作者一样,我曾经也是诛仙迷,自然而然的有一些诛仙情节.尤其是诛仙感人的爱情,我是深为感动 的.所以我总想在写主角君临天下过程中有一翻感人的爱情故事. 英雄和美人是我的所爱,而非YY的流氓和混混. 所以你不喜欢此类作品,你可以付之一笑,转身离去. 我写我的书坚持的是我的执念. 佛说:痴念生执念,执念成虚妄.也让我虚妄一把. 其次说,我的书已经构思了一个庞大的卷轴,而我为了构思这些东西曾看过不少古典国学,如八卦,五行,河洛,风水之类. 如果有足够的支持,我将展示大家一个恢弘的画面. 最后说的是,我的书拒绝幼稚的想法,我想说的是,修真不光靠修为,还要靠计谋....
“阿嚏!”打了个喷嚏的秦风,揉了揉自己的鼻子,用手电筒照亮爬了一半的山路,轻轻的叹了口气,回头望了一眼山下,两辆红色的小车依然停靠在那边,心中冷笑了一声,扶了一下自己身上背着的望远镜,又继续往山上爬去。23Us.com“呵呵,露露你看,那个傻瓜,已经爬过半山腰了!”就在秦风望了一眼的小车里,一个浓妆艳抹的少女,拿着有夜视功能的望远镜正看着在漆黑的寒夜攀山的秦风。少女身旁,那个被叫做露露的少女,此时脸上显露出胜利者的笑容,望了一眼停靠在一旁车内的少女,得意的笑道:“你错了,不是那个家伙傻,是本小姐魅力够大,还需要看他爬到山顶才认输吗?”“怎么难道你怕我不认输?不就是二十万。不过你不要以为这是你魅力大,我看整个学校除了秦风这个傻瓜,没有人会在零下好几度的半夜和你爬山去看什么流星雨的!”另一辆车内的少女很不服气的说道,撂下几句出气的话很快开车离开了。...
作者:苏化冰作品相关十三阁(不只是凑字) 第一章夜杀乌云掩月,荒郊野外,黑色的夜浓的像一滩残墨,伸手看不见五指。魅魅老林当中,忽然出现一点昏暗的火光,飘忽忽地摇摆不定,像一朵诡异的鬼火。惨黄的火光下,映出一张比鬼还吓人的脸。那是一个很年轻的人,穿着玄黑劲装。他一张脸惨白的毫无血色,痛苦地曲扭成一团,嘴角满是刺目的血迹,依稀可以看到左脸上那一道惊悚的血口,伤口之深甚至可以看到森森白骨。看来他受了极重的伤,胸口的衣衫湿淋淋的,想是已被鲜血浸透了。他一只手捏着一个忽明忽暗的火折,另一只手拄着一柄古铜色的长剑,正艰难地向前赶路。山道崎岖,他几次欲摔倒在地。终于力竭,他倚着一棵老树大口喘息,神情却是十分的着急担忧,不时回过头望向身后漆黑的树林。...
作者:悠若清风1、钱小七,且慢 ...宋府不大,但却很精致。暗红的大门,进来就是一个宽阔的走廊,连着一条宽窄适中的青砖小路,直直的通到第二进院子。这前面的院子也算不得空旷,青砖小道两边有冬青和大红的月季映着,刚过端午,正是又一茬月季绽放的季节,火红火红的开的很是热烈。之所以显得空旷只是因为院子里人少,除了院门口坐着的那个打盹儿的小厮,再也寻不到第二个人。相较下,第二进院子就热闹一些。进了小门就能看见西面的空旷处,两个老妈子在搭晾衣物,偶尔交谈几句。堂屋里有人说话的声音,仔细听了,还有“咯嘣嘣”磕瓜子的声音。“那时候小姐才十五岁呢,姑爷也才到咱通许县当知县。一路骑着高头大马,身穿状元红袍,头戴乌纱帽,好不威风。姑爷长的又白净文雅,那一路下来可是迷倒不少夫人小姐。”...
作者:风云追雨一、小孩儿“风自叶下过,水从石中出。”穿云大师迎着习习凉风走在山中,灵机一动吟出这二句诗,吟罢,又觉意境未至,过于平淡,倘能衍成五律,或许更可舒出胸中感慨。想到此处,他拈着白髯微微一笑,自己竟有闲情吟诗?只不过安稳了这几年,受老友听泉的影响太多了。——听泉?听泉正等着他喝酒哩,老家伙下酒菜定是全素,穿云大师不禁撇撇嘴,自己还是先抓点野味带过去保险……那不就是?听见振翅的声音了,穿云大师心下一喜,当即双足一顿,衣袂飘飘掠去,露一手绝顶轻功。不错,老爷子先疾后徐的“穿云步”早练了六十来年,身姿优雅不说,配合“云龙探爪”的手法,抓只山鸡岂非小菜一碟?穿云大师得意卖弄一招,飘然落地之际,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