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里时空胡马, 远放燕支山下。 跑沙跑雪独嘶, 东望西望路迷。 迷路,迷路, 边草无穷日暮。 --唐、韦应物! 恳请各位高手同仁帮忙指点一下,瞧何处应改正?看哪里该更新?以求提高。鄙人向您千鞠躬万感谢! (一)远远近近,朦朦胧胧。天涯苍苍,何处是尽头处?人海茫茫,哪种是痴情种?残月儿高挂,杏梢儿弯腰。心里残缺情,身畔孤独影。脚底蹒跚,心中凉透。无人处蹉跎,酒醉乡流浪。行迹无定,飘忽无踪。每日里借酒空浇愁,整天里醉倒糊涂乡。嘴里咿呀不止,眼里痴恨不休,心里痛苦不堪。终日噩梦,整天凄嚎。那噩梦更甚往日更比前昔,更是惨烈百倍升到千倍。闭上眼瞬间梦来,歇住神立时魂飞。眼瞅冥幽无限,心游地府无边。乍惊乍醒呜咽,魂梦纠葛凄迷。终日沉痛,悔不当初:实在不该寄住在他人贼房梁,就不会有今日之无尽哀伤!看来女人如水,水绕山转,哪儿地势低洼适合,顿时就流到那儿。...
写到136章,我忽然爱上了我笔下的华玲。 说老实话,尽管此前一直在塑造菲菲,菲菲这个人物也有我不得不爱的理由,但此时此刻,我爱华玲甚过了爱她。 比福楼拜幸运的是,在这部作品里,华玲不会被我写死,我也就不会因为她而伤心了。 《网游之三国时代》里,华玲第一次出场。原型是我在大学里爱过的一个女生。是主角只敢爱不敢恋的人物。因为猪脚把她当成了莲花,不可亵渎。后来华玲嫁给了猪脚的好朋友岳川。其实岳川也是一个真实的原型,现实中跟华玲的原型没有交集。我把他们两个连在一起,作为对大学生活的敬礼。接下来的情节是他们两个都死于核变。 这个华玲,最阆中、最泼辣、最醋汤。哪怕抓住她的一鳞半爪,整间房子里都仿佛有了她的味道。刹那之间,我忽然流泪了。我真的深深爱上了这个角色。...
正文 第一章 逍遥剑客与灭日魔君听说在大地的边缘有一处比天还要高的山,这山的名叫圣母之水峰,它终年积雪,人迹罕至!也不知是在哪一年的哪一天,有一片白云以闪电般的速度突然从远处飞来撞在这山上,白云转瞬消失,这死亡之地顷刻就衍生出一风度翩翩的御剑少年来!少年一现身雪山四处马上响起了轰隆声,轰隆声此起彼伏接连不断直蔓至遥远的天边,原来是一瞬间的大雪崩。少年在雪崩中飞身而起,如雄鹰冲天。不过这时,一阵比鬼哭还要难听的声音却又不知从哪里传了出来,这鬼声音越来越大最后竟完全盖过了雪崩之响。少年身子刚升至天空,天空上马上就有一张巨大无比的网直向他压罩下来。但少年连看也不看那巨网,他忽然电光石火地自身上拔剑往头上一撩,但听头顶轰得一声晴天霹雳,那铺天巨网瞬间消失无踪。...
滔滔太湖东秀水,青山辈出豪杰。i。恩怨功过回歇。水绿浪花在,旦夕澜湖野。文士墨客山林上,游赏美景月夜。一群鱼虾肥水榭。往来新旧事,笑谈食湖蟹。——诗词《太湖谣》太湖位于江南,湖面幅原辽阔,水域宽广,以盛产鱼虾出名,湖中岛屿立湖而起,岛上风景秀丽,空气清新,自古以来,文人雅士隐居于此者颇多。太湖又分为南北太湖,北太湖隶属姑苏境内,南太湖则属于江浙范畴,两边太湖出过的英雄人物,实是数不胜数,尤以南太湖的英豪镇为最。英豪镇,顾名思义,以历代辈出英豪而得名,镇上乡民几乎人人会武,实是武术之乡,英雄之地。近百年来,镇上恩怨情仇,快意江湖,最终形成了以封俞雷典姓氏为的四大家族,势力相当庞大,官府也不敢轻易得罪,而这四大家族的后辈子孙却违背了先辈祖宗所崇尚的“仁德侠义”精神,一味收养地痞流氓,成天欺压邻近乡民。...
燕国是一个小国,位于北寒大地边境区域,国内常年积雪不化,道路湿滑难行,很多富贵人家都不愿意在此居住,纷纷迁徙南方大国。然而在这小国东部却有一片连绵山脉,始终春意盎然,鸟语花香。 这里,便是燕国唯一的修仙宗派,千剑宗。 “从今天起,你们便是千剑宗的杂役弟子,除了修行外,每日必须完成外事堂交给你们的任务,否则立即滚下山。记住,一朝不凝气,终生为蝼蚁!” 此时,一座山峰下的平台处,数千眼含期待的少年少女们,瞪大着眼睛,神色肃然的听着执事长老的训话。 一身紫色文士长衫打扮的林凡,亦是认真的听着,作为一个连考三年都没有及第的书生,对于高中状元,报效国家早已经失去了追求,毕竟连肚子都填不饱的他,又有什么资格去谈经论道。...
第一章 寻猎夜晚,灯火闪耀,霓虹灯将整个城市照耀得五光十色,无数人的欲望,理想都掩埋在这璀璨的灯火之中。 或偶有一人能从那厚重的掩埋中爬出,但是更多的却是在那之中苦苦挣扎,直至最后的筋疲力尽。 李婷坐在位于城市山腰的夜色酒店中,透过那擦拭的透亮的窗户,审视着这繁华的都市。那细细的雨滴洒落在玻璃上,朦胧了整座城市,任你用尽全力,也是一眼难以看清。 山下的马路上,一辆辆的汽车飞驰而过。那红红的尾灯,在黑夜中划出了鲜红而刺目的颜色。或为生计,或为理想,但不管为了什么,那一抹鲜红却总是如影随形。 虽然不能看到,但是可以想见的是,那车身上一定满是淤泥。所有华丽的外表,无论他出生高低贵贱,在那泥水的搅拌中,都将失去本来的颜色……...
一一 石桌上一柄岳州扇,一碟洞庭银鱼,两盏君山银针茶。何夭绍浅粉短袄长裙,坐在石凳上将欢阙剑举过头顶,映着阳光看到剑身上的些许划伤和缺口。 “我的神啊,就是送给你了,你也对它好点吗!弄成这样,可惜了。”何夭绍噘着嘴对站在一边神思龙煜纱说。 龙煜纱回身从手中接过剑,看了看,说:“只是些小伤,还是好剑。” “可是……”原本想说“那时我送给你的”,还是咽了回去,说,“你龙吟之剑到底去哪儿了?不可能是你说的,丢了呀。” “是丢了。”龙煜纱生硬地,却掷地有声地说。 “太悲哀了。”何夭绍将剑鞘仍给龙煜纱,起身要走。 龙煜还剑入鞘,俨然是用家长的口气叫住她:“等等,我还有话要问你。”何夭绍“哦”了一声,又坐了回去,看着他。龙煜纱轻笑了一下,坐到她对面,想起她在何父去世后的这三年间的任性与艰辛,天真与老成;想着自己从前怎么未曾注意过何父身后的小姑娘呢?...
一点昏黄的灯火在深深的地下微微点亮,因灯芯已许久都不曾剪过,使得本就微弱的火焰愈发显得有气无力,仿佛随时都会熄灭。伴随着灯火的除了灯芯上方飘起的缕缕黑烟之外,尚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浓浓臭味。 这种即便最贫寒人家也不用的臭油灯便是此地唯一的光源,恰与黑狱的名称相得益彰。 油灯暗渺的光线下是两排八间监室,因这黑狱尚在襄州大狱之下,入地太深,令人作呕的污浊空气中有着浓郁到伸手一搅就能滴出水来的潮湿。 阴暗、潮湿、窒闷,这处黑狱果然名副其实。与之相比,地面上哪怕最肮脏的猪舍只怕也比这里要好上十倍百倍。 除了环境太过恶劣之外,黑狱中最让人不可忍受的是那一股触之无形,却又实实在在塞满整个空间的死气,叶易安对这股死气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一千一百二十四个日夜里,那盏臭油灯的灯焰不曾有过稍稍的变化,即便最小的摇曳,也一次都没有。...
沈钰,京畿府三代弟子,他站在一方天地下,目视苍穹,一头黑色的长发已有几缕银丝,面容更是苍白的毫无血色。铸骨,修士的第一步他已经达成,在京畿府已有一定的地位,但少年得志的他,依靠着过人天赋逆行而上,虽然成就了铸骨境,却也伤了经脉。当他每次呼吸的瞬间,胸口就会传来一阵沙沙声,同时猛然吐出一口鲜血。他是天才,但因自己的莽撞,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有人说他活不过五年,又有人说他活不过三年,众口一词却也没有一个正确的,因为时至今日沈钰已经活过了五年整,让不少人郁闷不已。“哎,这命硬的,居然还没死,”就在这个时候,下方传来几名修士的私语。沈钰撇了撇眼,嘴角微露苦笑,想来很多人惦记着他的一分三亩地,只是这些人敢言不敢动,毕竟自己已经铸骨期,拼死捎上个人还是有余力的,所以这些人明面上不敢怎样,私底下却一直盼着自己道消人亡。...
西晋迁都成东晋。.26dd秦、雍二州连年荒旱,民不聊生。略阳、陇西、南安、天水、武都、阴平六郡賨人和汉人等,不得不流徙至梁、益地区就食。他们入蜀后,由于地方官吏的贪暴和政府限期迫令流民还乡,流民领袖略阳賨人李特等,利用流民的怨怒,于三零一年在绵竹聚众起义。李特及其弟李流死后,李特子李雄以大都督名义继领部众,攻下成都,据有益州。三零四年李雄称成都王,三零六年改称皇帝,国号大成,都成都。三三四年雄病死。传位于兄子李班,李班因宽厚博爱遭灾,同年被雄子李期杀害。李期自立,以暴戾至祸,殊途同归,一个下场。三三八年特弟李骧之子李寿杀期自立,改国号为汉,便是昙花一现的成汉国。李寿统治时务为奢侈,大兴土木,滥施暴政,人有小过,辄杀以立威,致使上下离心,百姓不满。李寿穷兵黩武,还能善终,真是运气!三四三年寿归天,寿长子李势继位,不改乱政,敢于与大国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