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精彩内容载入中·湄纭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Yeah!虽然仅是写个序,却让我乐坏了!张凝,你知不知道,打从十年前,我就打从心底羡慕你,可以随心所欲的执笔为生,并深深的佩服又妒忌你的才华!你到底哪来这么多这么精彩又浪漫到不行的Idea!?(张凝:钦,小姐,这一段我可以删掉吗?人家会脸红耶!)就姑且先让我死不要脸的跟张凝攀一点点关系吧,希望大家先憋住,不要作呕!我跟张凝一样姓张;一样来自砂劳越古晋;一样是豪迈的客家人;还有我们的另一半也一样是姓林的哦!而且,他们的脾气据说也一样的固执。(张凝:你的林先生至少肯跟你一起去参加考试,我的林先生只肯载我去,他宁可被罚钱也不肯去考耶,固执第一名。)...
序言·精彩内容载入中·吼吼,沉寂多月的万年龟又探出头来了。最近都是三月磨一书,万年龟疑似已经掉进了三个月的魔咒里。新的一年即将来临,虽然万年龟的高龄又要加一岁,脸上的皱纹也要多一点了,可是一想到新年会有新气象,万年龟就决定拥抱皱纹,下,是拥抱新年啦!这本《丫头捡错郎》是“爱情梅雨季”正传的最后一本,除了已经翘掉的梅家么弟幼白,其它三个已经全部出清了。《丫头捡错郎》写得挺辛苦的,在写到第五回的时候,几乎是从头再来了一遍(某悦忽然发现,在三个月的魔咒之外,还有五回的魔咒)。随着故事在笔下慢慢展现,对它的喜爱也越来越多,以至于在敲下“全书完”这三个字时,浮上心头的不是绝地逃亡成功的感觉,而是意犹未尽的不舍。...
正文一几天后,丰格打出了这篇稿子。苏醒出差了,她自作主张,跟这位朋友取得了联系;她在电话里有些紧张,忘记告诉他会面的地点是在华表下。放下电话后,她想,这又不是与他约会。当然了,她想象的约会是男女私情的那种,总给人点污秽感。傍晚,丰格站在广场上等他。她的背景是一座高耸的大厦,那些镶在蓝天里的玻璃反射出夕阳沉落的光辉,她被反光照耀地头晕目眩;地上是她的影子,光洁的大理石使她感到恍若置身王宫里;身后是一本高大的、敞开的书,几十行字上下排列,有的地方夸张地断开,也没有标点,蓦地又接续了下一行;她的侧面是一个硕大的广告牌,五六层楼那么高!有一张大美人脸,正轻蔑地望着眼下的人们,表情娴雅、优越。丰格在美人的眼下表情略显紧张。初冬的冷气仿佛从大理石里渗出,把她小巧的鼻子冻得生疼。一件过膝黑色羊绒大衣被她的脸蛋衬成黧色,她胸前起伏的线条在大衣上不太细致勾画一下;脚上是一双很平常...
楔子跪在地上的少年,大约十七、八岁,虽然风尘仆仆,但是白玉般的脸庞生得清雅俊秀,蝶翅般的长睫扑闪扑闪,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满是水气,可怜巴巴地望着坐在石台上的青衣老道。老道鹤发童颜,几乎看不出年龄,面容清逸,一派仙风道骨,望着少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玉笙,你当年来求我收你为徒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尘缘未了,当有此一劫,所以只让你做了我的记名弟子。我修道已久,不日便要羽化飞升,尘世间的俗事,我早已是不管的了,所以我不能帮你。”无尘子闭上眼睛,继续打坐,不再看夏玉笙一眼。“师父!!!”夏玉笙跪着上前,一连磕了好几个头,可是,无尘子再也不肯睁开眼睛。夏玉笙等了半天,只好无奈地撩起袖子擦擦脸上的泪痕,垂头丧气地走出无臣子修炼的石室。...
第一章茉莉花是一种洁白清丽、清纯娇甜的小白花,雅致的花朵开在翠绿盎然的叶丛中,散发出沁人心脾的淡雅清香。它很美,美在纤柔素净,美在荏弱娇嫩,美在纤尘不染的高雅气质,这样一朵我见犹怜的皙白嫩蕊,很少有人会不为之心动给予它呵疼。同理可证,如果有一个女孩的名字恰巧也叫茉莉的话,那她应该拥有与茉莉花一般端丽高雅的气质!同样的人见人爱、人见人怜。但这毕竟只是经由同理可证的公式推理得来的结果,并不能代表事实即是如此,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她恨死了自己的名字,究竟老爸和老妈当年是哪一根神经接错了?什么名字不好取,竟给她取个名字叫莫莉。名字叫莫莉是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不过每当她做自我介绍时,就会听见对方诧异的呼喊着:“茉莉?!”脸上是愕然的惊讶,嘴角是难掩的讪笑。...
知识分子灵魂的拷问:期货爱情 作者:千里烟在繁杂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忽视了自己的情感生活,当我们重新审视自己的爱情时,不禁扪心自问,我们到底幸福吗?答案是否定的,这是本文男主人公的心声。在对生活、婚姻绝望之时,网络使他认识了“绝色美女”,男主人公从此获得了新生,他决心为了真爱而放弃自己的家庭。但最终,无奈的离别令女主人公小米从容地走向了踯躅,男主人公依然在自己以往的人生轨迹中前行。而那份真挚的爱情就尘封在那本名为《我爱上了白痴》的书中。北京出版社 出版《第一章》当整个城市蜷缩在黑暗中时,小米的灯光又撕开了夜幕。她是个夜的精灵,喜欢在黑夜熟睡之后再入睡。浓雾纠缠撕扯着紧裹暖意的冬夜,她的窗犹如一道结痂后刚剥落的疤,泛着新鲜的肉色。寒风一次次怂恿着慵懒的树影轻抚着她孤单的身影。...
正文第一章 雨中偶遇晚上的大街上很静,只有路灯在雨中孤寂地立着,微弱的光映着湿淋淋的水泥路,还有路灯下的身影。他穿着的灰色西装一看便知是名牌货,怎么看也是价值不菲,现在却只能加重他身上的负担,让他的步子更加不稳,而他也让原本颓废的街更多了一点堕落的色彩。雨早已淋湿了他,可再冷的雨点却不及他心中冰冷,不知道是第几瓶酒了,他抬手,头一仰,把最后一口酒灌入口中,辛辣的冲劲在喉间燃烧,他却似乎感觉不到。东方朔皱了皱眉:没酒了!他一扬手,让酒瓶跌碎在路边,目光呆滞地又开始寻找着有酒的地方。平日都可以随时买到酒,现在连看都看不到……在下雨呀!连老天都跟他作对。东方朔打了一个酒嗝,看到了不远处五光十色的灯柱,是一个酒吧!他摇摇晃晃地走了过去,正伸手拉门,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不稳,他被撞到了地上。抬起头,怒视着肇事者——一个穿着紧身短裙的小姐。扎着高马尾,身材……很辣,化着浓妆,...
序近来闲着没事,逛到附近的国小去参加园游会,在热闹的会场中,巧遇了高中同学。两人许多年不见了,对于学生时的趣事,缅怀不已,话匣子一打开就停不下来。闲聊中,她曾问了我一句:「妳觉得幸福吗?」幸福是什么?这其中的意义可以很广,也可以很狭隘。对于我而言,幸福是平静、是健康。每天看着孩子在身边嬉戏,我觉得满足;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打开计算机敲着键盘,编织一幕幕浪漫的剧情,也是快乐。对于我而言,幸福即是如此。虽然白天带孩子,晚上写稿很辛苦,但苦中有乐,再忙碌也是幸福。因为慎重,所以对于剧情桥段一改再改,删改的幅度已经不是以前那种乾坤大挪移可以搞定,而是数度重写。可是当我好不容易交出稿件时,却惨遭滑铁卢,编辑退稿的原因是「太灵异」了,不符合市场需求。...
第一章炽热的阳光在头顶上闪耀,正午时刻,短暂的休息时间犹如打仗一般,上班族大量涌出,分散向附近的小吃店及快餐餐厅,每家小吃店外皆围聚了大量人潮,面无表情的随着人龙移动前进,等候老板呈上他们当日的午餐。路芯瑶倚坐在路旁一公尺高的石碑边沿,围砖里的路树替她遮掩了头顶上毒辣的阳光,啜饮着杯中冰凉的饮料,虽然还没有打点今天的午餐,但她实在提不起劲去和大家抢食物。其实她刚才有机会上高级餐厅吹冷气吃料理的,甚至可以不用花自己半毛钱,但她拒绝了同事的邀约,只因不想承受爱慕眼光的压力,那会让单纯的同事关系变得复杂又不自在,她只想毫无负担的舆人相处,偏偏事难如愿,接近她的异性,有一半都是怀着目的而来,聊过几次话就再也不掩饰眼中的热切,弄得她只能努力找借口走避,就怕引起对方误会。...
第十一章 叛心·精彩内容载入中·是你打乱了这规律的节奏挑起了不该有的波澜叫它叛了心离了意再不属于我自己***“喔,这小子的功夫还不错,看样子光靠这些不重用的家伙是成不了事的,嘿嘿,好久没活动啦,妈的都快生锈,希望这小子挺久点儿,别老子没摸两下就又挂了。”看着地上横七竖八躺下的自己人,血卫涎着令人头皮发麻的怪笑,粗犷的面容上尽是兴奋的神色。“你这跟老二一样的毛病怎么又犯了?老二就是栽在这坏毛病上,再说整的缺鼻少眼的,让人看了都反胃,别浪费时间,记得还得再继续找那女人呢。”高瘦的蒙面人沉下语声告诫着伙伴,打算在最短时间内送对手上路。“是,鸢哥儿,我的老大,唉。”两道扬起了粗眉闻言塌了下来,血卫将满腹的怨气都化作怒吼,“你他妈的臭小子,算你八字生的巧,却坏了你老子的玩兴!”...
第一章就如凌青云所料,沈沧海当晚果然犯起病来,在床上辗转反侧,时而发热,时而发冷,凌青云又喂了他两颗碧莲雪参丹,他的体温才渐渐回复正常,却还是睡得不好,汗流浃背,呻吟不断。梦魇亦是不断,梦中,沈沧海一会儿见到爹娘被全身黑色的坏人提刀砍死,一会儿那个坏人转过脸来,竟然变成厉无痕的脸孔,张牙舞爪,神色狰狞不已。悲伤、惊疑、愤怒,种种情绪交织,郁结难解,以致一病就连绵几天,偶尔张开眼,总看见凌青云守在床边,照看着他。凌青云着实在他身上花了不少心思,灌汤喂药,无微不至。有病的人特别脆弱,何况沈沧海刚历丧亲之痛,又被厉痕无的欺瞒所伤,见凌青云不嫌弃自己之前那样怀疑他,还对自己如此之好,不由自主便把一直以来对他的戒备撤了。...
第一章悠扬的音乐在空气中飘荡,食物的淡淡幽香也随风逸出。这是家优雅而安静的西式餐厅,古铜色的装潢,加上隔间式的座位安排,显得隐密而有个人空间。韩烨在离开台北前就很喜欢这家餐厅的气氛和食物,没想到多年没来光顾,餐厅的风格却丝毫未变,刚才经理还告诉他,主厨还是他欣赏的那一位。当他在指定的座位坐下后,仔细环顾四周新装修过的环境,干净、明亮,虽然客人不多,却透著他喜爱的静谧。现在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所以餐厅里只有两三个客人。他看了下手表,约好见面的朋友还没到,因此他只点了咖啡。“你是什么意思?”就在咖啡送上来的时候,邻座传来一阵喧嚣。韩烨挑挑眉头,在这样有气氛的餐厅里大喊大叫,可不是什么有修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