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精彩内容载入中·造林社区位在光管街的四个分布点,由光管东、西、南、北四条正方形百来米公尺所围成的社区,谓为造林。造林社区里有数千栋的高级别墅,位在半山脉的中央,显得十分特殊。再加上社区里居住了数千人,生活品质也跟著人数增多而稍许降低。在几十年前,这里仅住了数十来户,所有的街坊都熟悉得如家人般,直到现在,那些原属于这个社区的人们,还是会很怀念那段数十户人家的岁月。造林馆,集有咖啡、铭茶的一家餐饮店,吸引著造林社区的每一个人。这造林社区虽有很多家雷同的店面,但是,人们却仍抵不过造林馆传统美味咖啡的魅力。造林馆没有招牌,简简单单的“造林馆”三字,用著深咖啡色泵刻画出立体的楷书,嵌在铺有亮橘色的屋瓦上。两个层面的造林馆,远远的吸引著无数的旧雨新知,尤其是学生。...
第一章 九尾狐序天地雪飞茫山海梅争艳每年当梅花争枝斗艳时,天灵山总会大雪纷飞,此山之所以取名为天灵山,是因当年王母娘娘被山间梅艳雪净之景所吸引,而将一枚千年灵石封于此山以保山间梅雪世代不变,美如当初,故后人取名为天灵山。熟不知灵石埋下百年之后,山间灵光乍现,初秋之天腊梅已争艳盛开,随之而来的是雪花漫天。一只九尾雪狐孤立于梅雪之中,狐身四周白光笼罩,慢慢的,白光之中的雪狐竟幻化成了妙龄少女,如雪般的肌肤,一双上翘勾魂的狐眼,小挺的鼻粱,红润的樱唇,及腰的长发随着飞雪飘动,发夹点点梅花为饰,最为显眼的是那抹紫色的花瓣。在大雪中她只着了件单薄的粉衣但她并未感到丝毫凉意,因为她已经在这梅雪之间生活了上千年,最终由于这灵石的法力,她雪狐居然幻化为人。...
茶米喜相逢 冯君韦昕的读者们,大家好啊,我是再次在〈飞象〉的作者序文里登场的冯君。(笑)照例,来谈谈和韦昕是怎么认识的吧。和韦昕是在茶米小栈中羽宸寰的部落格里认识的,那日我闲来无事便在部落格里乱晃,凑巧碰上小羽龟窝开张大吉,点进去时便瞥见几个熟悉的身影。当下,我是非常开心的,可是又怕中途进去插花会把场面搞冷,深思熟虑了一天后,敌不过想认识各位作者的冲动,还是大胆地发声了,并且得到温暖的回应,于是,便认识韦昕喽。即使她创作的年龄还不算长,(我知道我是个老人了,唉!)但,相信以她的实力与对写作的热情,绝对会不负众望,创作出一本又一本的好书。楔子当──当──放学钟声响起,向老师敬完礼后,教室内顿时乱成一片。...
第十章一觉醒来,风云变色。还以为自己昏睡了整整一个世纪。睁眼的时候,头顶一片毫无修饰的白。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窗帘……如此单调而又乏味的空间,还有刺鼻的消毒水味道直钻鼻腔,我……这是在医院吗?努力回想着,却只记得失神前最后的那幕:天空飘着细雪,自己游荡于街头,不知行将何处。愣怔间,一个白衣护士发现我醒来,大呼小叫起来。我嫌恶得蹙紧眉正想冲她说句“你太吵了”,却陡然发现自己正被各色管子束缚着,浑身虚软,动弹不得。“太好了,你总算醒了……我还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不察身边正守候着一名男子,他用力攥握着我麻木的右手,声音哽咽。困难地扭头打量,红肿的双目,下巴蓄着短髭,邋遢的模样一如我初次见他。...
作者:芝妏球朝她的方向飞过来时,她正满足的拿起一根最长的薯条往口里送,根本没注意到,直到它击中她手中的薯条。她呆呆的站着,睁大了眼,不相信的看着薯条洒了满地,连装薯条的纸袋也宣告无望似的装口朝下趴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肚子太饿了,还是被球打到开始感觉到病了,她的手开始微微的颤抖着,眼光还仍然死命的盯着散落一地的薯条,好象这样它们就会不好意思的自己爬回袋子里去。她感觉心脏的血已经开始涨到眼眶了。我最后的一点粮食?就这样没了?没了……“对不起,我一时失手,太用力了没控制好,抱歉。”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只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睛马上又继续注视着躺在地上的薯条,自言自语着:“我如果现在把它捡起来塞进嘴里……”...
一想到你呀作者:乔安前话清顺治十四年(西元一六七五年)紫禁城储秀宫午后微风,自雕栏间轻巧拂人,飘扬起如薄雾般的轻纱罗帐。尽管天候已冷,董鄂妃仍酥胸半露,慵懒闲适地侧躺在宽敞柔软的卧榻上,唇角抹着浅笑,凝望眼前熟睡的婴儿。“瞧,小家伙带勾的嘴巴,像谁?”细嫩娇媚的嗓音,顺着柔白的指尖游抚过婴儿的嘴角,结束在一声娇吟惊喘之中——“皇上……”一阵火熟的吮吻蓦地偷袭她线条优美的颈项,让她忍不住缩着身子连声求饶。“别……好痒……”“谁叫你打睁开眼,就不记得多瞧朕两眼,该罚。”年轻、自负的俊容闪动捉弄的笑意,福临顺势搂住董鄂妃的纤腰,火热的双唇亦跟着她的肩颈曲线滑向她高挺的胸壑,恣意掠取他专属的柔软与芬芳。...
序在这个新系列看到季薇的名字,也许有人会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当初季薇心中构思的岑风和大家所看到的岑风完全是两回事,季薇本来想把他写成现在最流行的标准坏男人,残暴、好胜、无情、冶酷……咦,我好像看到有人流口水了……嘻,已经有人开始把持不住了吧!没想到写出来的岑风是有点坏,却又不太坏;有点残暴却又不太残暴,非但不无情而且还很多情。也许是季薇驾驭文字的功夫还不够,让岑风变得很走样,不过如此走样的岑风却是季薇这一、两年来写过最最喜欢的男主角,不是季薇老王卖瓜自卖自夸,相信一定有很多人会同意季薇的说法的。至于书中另一要角岑风的弟弟岑雷,嘿嘿,这小子就是读者们眼中标准的坏男人了。季薇也很喜欢他,并对他很感兴趣,以岑雷为主角的故事已经在心中酝酿已久了,相信再过不久就可以完成,请大家拭目以待吧!...
序·精彩内容载入中·人生最美的时候悠芙这些日子,创作的过程并不是很顺利,生活里虽然没什么大阻碍,但是,却也觉得平淡无奇,直到我翻阅了多年前曾经看过的一套漫画后,看到了一些让我觉得很美的事物。唉!这样的日子过多了,不由得会常常检讨自己,今天所做的事,是不是又是虚度了光阴。就这样轻轻的晃过了二十五个年头,不上不下、不高不低的人生,虽然不至于被人唾骂,但也得不到几丝赞美;而在人生的学习过程中,我更是面试工作时的常败军。但是,在我爱看的一本漫画书里的一句话,让我看了后不禁会心一笑,也暂时为自己的罪过找到了好托词。它里面有一个故事,说一个老妇人,因为误会了丈夫,在来不及道歉时,丈大便自杀身亡。从此,每逢星期一,妇人便开始永无止境的轮回,星期一的她是少女,星期二的她是少妇,星期三的她是快乐的妻子……直到星期五,却是她丈夫逝世的时候。...
楔子风过了无痕池深莫问缘夏至忽飘雪龙啸九天外这首诗是某本财经杂志上的打油诗,不要以为堂堂经济类内容的财经杂志忽然转了经营方向变成文艺杂志,而是因为这首诗里暗含了台湾最有势力的四大企业,以及他们继承人的性格。风天御、池熙钧、龙定延、夏睿枫,四个可以只手遮天的男人。虽有不同的性格,却创造出同样辉煌的企业版图,所以在商场上关于他们四个人的流言蜚语一直很多,关注他们的目光也从未间断过。人们总是对于那些位于顶端的人特别好奇,不论是他们的工作、习惯、性格还是生活上的各种隐私。这年夏天,四个传奇般的人物,不约而同地从世界各地回到他们的故乡——台北。第三个回到台北的是龙定延,身为IT业钜子的他,一回来就掀起IT改革的巨大浪潮。他不仅接任了「龙腾」IT总裁一职,还扩大经营,吞并其他小型企业,并且与房地产业联合开发了智慧型的安全住宅区……...
第一章司徒炎恩是个乖小孩。因为从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奶奶便告诉他,要做个乖小孩,只有乖小孩才会被别人喜欢。很渴望被人喜欢的炎恩便真的很乖很听话,而果然,亲戚邻居,经常在外工作的爸爸妈妈都很喜欢他,大家经常摸着他的头说:“这孩子真乖。”这让司徒炎恩心底有些小小的得意,他以为自己已经明白了人生的一大真理。虽然那时候他才五岁。这种沾沾自喜式的自我满足,在小恶魔出现时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小恶魔叫罗熙阳。听奶奶说,罗熙阳没有爸爸妈妈了,所以才要暂时住在他们家,因为他爸爸和炎恩的爸爸是好朋友,所以炎恩也要和熙阳成为好朋友。司徒炎恩是乖小孩,当然会听从奶奶的教诲。那天,他穿了一身海军服,戴着帽子,帽子上有两个白色的飘带,因为爸爸是海军军官,所以他也很憧憬辽阔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