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半片枫叶【由文,】第一章 穿成女的了为了救人,却让自己丢了性命,而且连救下那个人的样子都没有看清。沈文对此感到非常郁闷,至于为什么他还能郁闷呢?或许是阎王爷抽风了,竟然让沈文以一种灵魂穿越的方式,降临在了一片陌生的大陆上。这一切要从事发那天上午说起,沈文从学校出来,结果在路上瞧见了一幕车祸,巧的是,他看的时候,正好是车祸发生的前一秒,而在那两辆相撞的货车中间,还站着一个浑然不觉大难临身的男孩子。从小父母就教育他要乐于助人,于是沈文在看到这个情况的一瞬间便做了决定,他要救那个小男孩。因为当时两人相隔仅有五六米,而边上恰好又没有其他路人,沈文根本没有思考的余地,他能做的只是用最快的速度冲过去,将那个男孩推出去一段距离,那样或许就能够躲过这一场车祸。...
作者:墨筱笑正文 一回、生活不是游戏耙了耙乱糟糟的头发,白夜想起今天跟女朋友林玉虹的对话就郁闷得想吐血。他使劲揉了下鼻子,苦笑,那也不算自己的女朋友了,应该叫前女友才对。是的,一向古板传统的白夜今儿也终于赶了回流行,分手了,失恋了,可以高唱单身情歌了!“妈的,老子交个女朋友容易吗我!”心里一阵止不住的软弱,白夜将网吧的键盘敲得劈里啪啦响,指挥着游戏里的女性人物将一个男枪客耍弄得团团转,仿佛这样就可以稍稍发泄一点自己的怨气。别误会,白夜没有玩人妖号的癖好,这个号是他帮林玉虹练的。本来说好了练高以后跟自己的人物在游戏里结婚的,可是现在这个女剑客刚练到可以结婚的级别,她原定的主人却毫不留恋地将她踢开不要了。屏幕里的女剑客舞蹈一般挥洒着手中华丽的剑气,切瓜一样收割着戴斗笠的盗贼的脑袋,丰满的身体来回跃动,晃得白夜越来越难过,越来越心酸。这人物真丑,真不知道自己以前发了哪门...
作者:刀剑影第一章 梦想 “终于回来了!”拖着疲惫的身体李志强打开了自己家的房门。门一打开,一股难闻的臭味马上扑入鼻孔,“什么味啊,这么臭!”李志强忍不住用手捏住了自己的鼻子,抬头一看,人差点晕了,原来五六天没洗的衣服,全都堆在走郞上。“唉!这么多衣服,又要洗老半天了。不洗又不行,不洗明天就没得换了。”李志强忍着臭味,把那堆衣服搬进了卫生间,全塞进了水桶里。打开水龙头,放入洗衣粉,用手搅了两下,见水满了,就把水龙头关掉了。三步当五步走,懒洋洋的走进了房间,一到大厅,就全身瘫软的倒在大厅的沙发上,双眼半睁半开的,小声说道:“休息十分钟,然后再洗衣服。”滴达、滴达……很快十分钟过去了。李志强懒懒的站了起来,有气无力的说道:“好吧,开工!”然后慢慢腾腾的往卫生间里去了,拿起刷子、肥皂就开始“刷刷刷……”一件一件的洗下去。...
作者:黑玲珑作品相关:回复‘流栗’,还有所有正在看我书的人。 ————————————————————————[评论]可惜作者的文笔看不出主角究竟哪里强大!吹口气,神就亡了,弹弹指,魔就灭了!看不出主角哪里聪明!怎么那些阴谋家在主角面前就都变智障了!朝夕相处十几年,一块木头都有了感情,忧魂的人格还真是...!!!???说实话,如此深藏不漏的"心机",如此始终不渝的"信念",如果天下还有人是她的对手,呵呵,偶是绝对不信的.百族之虫死而不僵,有多强大的力量便会有多强大的对手,不是你老婆被人挂掉,你的小宇宙就可以爆发到天上绝无地上仅有的,更多的是你失去理智,被人顺手捏死.发表人:流栗用户类型:普通20085513:30:15回复...
作者:幽魂第一集 都是石头惹的祸序章 “希尔斯,你已经逃不掉了,把‘创世之星’交出来,我们还可以饶你一个全尸!”一个穿着全覆式铠甲的男子手里举着巨大的龙枪,对着一个被大军团团白为的男子说道。“嘿嘿,洛克特,这些老子早就知道了!用不着你一遍又一遍地罗嗦!”那个叫希尔斯男子浑身上下伤痕累累,却依旧狂傲无比地在那里仰天长笑,“哈哈,留老子一个全尸?老子死了还管老子的尸体全不全做什么?老子的家人全都被你们这群王八蛋杀掉了,老子还有什么可以顾及的!”“希尔斯,你不要太冥顽不灵了!”那个叫洛克特的武将沉声道,周围的军队立时摆出了攻击的架势。“嘿嘿,要打了?”希尔斯歪了歪脑袋,突然咧嘴一笑,“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呵呵,老子我啊,已经知道这东西该怎么用了!”...
作者:鬼鬼无邪气一 1和菊花一个人的时候林千羽喜欢抽烟,蹲在阴暗的角落,任由阴影把自己完全遮盖。红色的烟头在黑暗中时隐时现,会有白色的烟雾一圈一圈的绕着手掌,再缓缓上升到鼻端。林千羽深深的呼吸着,企图记住这种辛辣的味道。记忆总是那么淡漠,让林千羽忘记第一支烟的味道,所以无聊的时候他总是沉默着,抽烟,或者看着窗外。看夜色一点一点的变浓,看它爬上窗台,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他只是很享受这种感觉,寂寞的感觉。每当这个时候楼板总会发出凌乱的颤动,像嘶声揭底的呐喊,只有身体的痛,却无声的那种。林千羽抬头望的时候,会看见灰尘像烟雾那样一层一层的掉下来。这是一栋老旧的阁楼,掉漆的木板上有一种泛黄的味道,会让人不知不觉的思念,可具体思念什么,林千羽也不知道,他没什么可思念的。但这却是母亲坚持留在这里的原因,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母亲便告诉他。“你爸爸回来接我们,只要我们留在这里。”...
作者:北山后雪☆、淘宝需谨慎莫可澜坚决不承认自己是被刺激了。他只是被刺激疯了。熬夜又看完一本随身空间文后,莫可澜悲愤了,不就是撞大运么?不就是越不起眼的越宝贝么?不就是要滴一滴血么?!莫可澜一边逛着古玩市场,一边摇头,坚决否认这个顶着七月的骄阳在中午还乱窜的傻子是自己。坚决不承认!当然,一分钟后,一个路边摊极其不起眼的戒指终于落入莫可澜的手中时,莫可澜还以为自己霉运了二十多年的历程被终结了,更意外的被幸运神点中了最大奖。————在路边摊上花五块钱买的戒指居然真的是传说中的随身空间哪,这得倒多少辈子的霉运才能换来如此的福缘纳。只倒霉二十年的他绝对是上天厚爱了。莫可澜觉得不仰天大笑三声绝对是上对不起天,下对不起地,中间对不起人民币......哇咔咔...咔!...
作者:草食性恐龙☆、1.绑个架(总受)狗二被人从车上扔了下来,咕噜噜在地上滚了两圈。随著他一起翻滚的,还有一沓钱。纸钞,现金,足够他和他的「同伴们」撑过这个冬天。前提是在他没嗝屁的情况下。嗷呜──一只脏兮兮的黑色大狗凑了过来,伸出舌头舔了舔狗二的脸。它是狗二同伴之一,狗二叫它大黑,是本地流浪狗头头。它和狗二共度了快十个年头,说是亲人也不为过。平日被大黑舔的时候,狗二都会很亲热的回以抱抱摸摸蹭蹭,可惜今天他一点儿气力都没有。刚刚那沓钱,是他用整整两天两夜的时间,陪一个变态老头换来的。虽然他现在才刚满十七岁,但他做这种事已经快十年了。十年足以让一个小男孩长成清秀的美少年,也足以让一个MB在圈子里积攒出应有的名气。...
作者:穹烈第一卷:拜师东黎宗☆、林熙夏日炎炎,现刚过午时,日头正盛,火辣的阳光一波接着一波的炙烤着地面,热的人心情发闷。林州城悦来客栈内,林熙正坐在一张靠窗的桌子旁,身上的大红衣裳领口被扯开了些许,露出略微单薄的胸膛,饶是如此,依旧热的浑身冒汗,他用袖子抹了把头上的汗渍,不爽的咒骂着这该死的天气。悦来客栈是林州城内最大的一家客栈,来此的宾客无不是身份显贵,衣着光鲜,大家皆是彬彬有礼,生怕自己做了什么不雅的举动漏人笑柄。正在大堂用膳的客人见林熙的模样举动,有的皱起眉头,颇为气愤,有的则指指点点笑意连连,尽管如此,却无一人上前敢说他半句,因为这位林大爷正是林州城知府林元峰的宝贝侄子,天生的金贵命,若是得罪了他,接下来的日子可就不会那么好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