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百日情夫作者:夏御奴文案:注意:这是一个相当狗血的故事!从replay里剥离的文。当泪眼婆娑地写着《春之茧》时,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来一篇狗血文弥补,下面才是真正的文案!...小职员杨饷硕到酒吧买醉时,意外邂逅同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的严家太子爷——严君侧。很显然把杨饷硕当成昔日的情人“小行”,严君侧当晚不仅对他言语调戏上下其手,甚至第二天醒来时还抓着他的手,要他扮演“小行”做他三个月的情夫!杨饷硕一向是清风道骨洁身自好的文艺青年!但当严君侧打开皮箱一堆红灿灿的人民币映入他的眼帘时,他堕落了...好吧,不就是当什么“小行”么...杨饷硕可以立刻金鸡百花奖影帝上身!但在这之前,先让我看看“小行”的照片,行不!...
☆、第 1 章 徐惟令抓着鼠标的手因为电脑上的一篇文章而气的发抖,怒目而视看完那篇文章就把鼠标啪的一声扔出去老远,可怜的鼠标摔在冰冷瓷砖地面上四分五裂没有全尸。 “我咧去个,那家伙脑子有毛病吧,洋洋洒洒一大堆,怕别人不知道我们曾经有一腿啊,脑残成这样,以后怎么合作?卧槽,真是碰到鬼了,真真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还是过河拆桥的队友,卧槽卧槽卧槽。”一连串悲愤的怒骂感叹从微红薄润的嘴唇里吐出,可见他的愤怒。 “兄弟,别伤心,别难过,这种人一生一世也就只能靠着别人得瑟得瑟,息怒息怒,瞧,鼠标是无辜的,牺牲的多冤枉。”生为徐惟令室友的岑骁言蹲在地上为鼠标普渡完毕之后凑到徐惟令身边挤着一张椅子划着笔记本触摸板自顾自看着屏幕上还未来得及关闭的页面。...
作品简介:对,你没看错,这其实是一篇基佬回忆录,原本朋友打算把这些前尘往事压箱底的,但是看过之后我觉得应该公开,他同意了,但他说其实这段经历里面60%是真实的,40%是臆想的,不过不管怎么样,因为那哥们,他懂得了什么是真爱,这就是最真实的收获了。 1 2004年9月15日 算起来已经十年了啊,十年前我18岁,正是懵懵懂懂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年纪,而9月15日这一天,是我要到大学报到的日子,家在外地的我坐了十二个小时的火车才到达学校所在的这座城市,就暂且把它叫做H市吧,当然,此H非彼H。 现在的大学生们都很活泛的,会挂些奇特的条幅迎接新生,什么“小妖精们,你们终于来了”,还有什么“你们是0,我们是1,我们携手编世界”诸如此类,很奇葩很恶搞,但是在当年,大家都还很内敛,我们等来的只是一辆接新生的中巴车,和一个扛旗的学长,旗子上面写着“XX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对,我就是这个学院的新...
。☆、Scene 01 绚丽闪耀的霓虹灯,源源不断的人流和车流渲染着整座城市。已是十月初的夜空中飘着薄薄的雾,几颗被人忽视的繁星悄悄地发着光,即使天色早已陷入一片漆黑,但这座城市却像是永远不会熄灭一般,拼了命地抢夺着光芒,让这本该宁静的夜反而显得更加热闹繁华。 几辆奢侈昂贵的黑色奔驰车停泊在了广场,虽然从这阵势就能看出里面的车主非同寻常,也看出了他高调的风格,但在这种地方并不算稀奇,因为对面是本市屈指可数、人尽皆知的最大的夜店之一。而它能闻名于此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宏大的规模、顶级的装潢,更因为开这家店的老板也有着不低的身份,所以笼络了许多有钱有势的人在此消费,当然……消费也比一般的夜店高,能来这里自然而然地也成了一种身份象征。...
=================书名:迷情追踪作者:七重血纱【文案】:警局里的第一次见面,心里对对方的鄙视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洛峥眼中,封亮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封亮心里,洛峥是个没脸皮的大痞子。从争锋相对到并肩作战,情愫暗生后不遮不藏,我上了你又怎样!警队队长是虚张声势的假面狐狸,冷峻警探是不折不扣的衣冠禽兽。流氓配禽兽,真是天下绝配。内容标签:惊悚悬疑 都市情缘 高干 制服情缘搜索关键字:主角:洛峥、封亮 ┃ 配角:叶朗、张丽、夏海、顾洋 ┃ 其它:七重血纱、洛峥、封亮、迷情追踪==================☆、命案 “洛队,接到报案,白桦巷发生命案。” “嗯,我在外面,马上开车过去,你们先派人封锁现场,不能让闲杂人等进去。”...
Vereinbarung契约 序 有时候,事物的产生和破坏是偶然,那些洞悉人事的人却将其全部冠以必然的名号,好吧,即使如此,交织出的也不会是公正的命运。 我是已经失去主人的人偶莫弗伦,大概可以称为不该诞生的存在。 行走於人偶必归的人偶森林,我没有任何感想。就算是最神圣的人偶森林,难道能够挽回我将近完结的生命吗? 哼……算了,反正我的原身不过是一颗失去光泽且欠缺完美形状的珍珠,选择将我变成人偶的人偶师维克特真傻得可以,那种人,以为怜悯地赐予一个废物形体和生命,就能令我服从他并且天天顺从地叫他“主人”吗?真是好笑。 眼前晃过的全部都是树,一棵一棵飘过,像极一团团绿色的颜料块投在更深的绿色底布上,我有些分不清了,我知道,力量,已经快用完了。...
良人与他愉快的伙伴们 BY: 悲极生乐 第一章 他想,打从一开始,他们就是注定要成为一个战队的。 故事,就从他们搬入宿舍开始。 良仁当时还是一个郁郁寡欢的青少年,有着严重的中二病,高中三年只和固定班底的三个人说话,除此之外其他人看到他们都有些害怕,那三人一个魂不附体,一个镇日睡觉,还有一个对世界感到厌倦,光是经过他们身边,都可以感受到半空中弥漫着黑气。 良仁生平最大的嗜好就是追新番日剧、动画和跳跳的连载,上学时书包空空,里面只放了一本厚重的当月新书,一路看到放学刚好看完。 他很少出门,所以皮肤泛青的苍白;他一天到晚盯着电脑,所以脸上挂了一付厚重的眼镜(而且为了假扮菁英,还是那种很假掰的无边细框眼镜),他很少运动,所以一身都是松弛的赘肉;他也很少打game,因为他逢打必死,自从小时候邻居家的哥哥借他玩了一下天堂,他被怪物追打到仆街之后,他的心灵就受了很大的创伤...
第十一章 吕钊躺在床上,把玩着手中新款的WALKMAN手机,一边盯着橙红的机壳,一边任音乐穿梭耳中。手机的音质未见得多好,不过胜在十分新奇,可吕钊却是一脸意兴阑珊。 百无聊赖之下,他又打开手机的拍照功能,对着屋里的东西一阵乱拍。最后,镜头扫到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 “喀嚓——” 手机里,聂闻达的笑容人畜无害,刚洗过的头发湿成一绺一绺,垂在他的额前,英气勃发的脸上透出男人特有的性感。 双手抓着手机缩在胸口,吕钊翻了个身,像条毛毛虫一样爬到床的边缘。他还是不太适应与聂闻达的近距离接触,即使他们已经同床共枕了半月之久。 与之相反,聂闻达倒是很自然,只见他一下就趴到吕钊的背上,将嘴凑到他的耳边,问:“喜欢这款手机吗?我觉得这个橙色很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