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秋。木叶萧萧,夕阳满天。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彷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那是一种静,静的就像吕秀才呆呆地思念离去后的郭芙蓉.因为他太安静。因为地太冷。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他想着自己的这几个月来唯一的心事“为什么堂堂薛神医居然治不好我的病呢?连胡青牛那个鸟人也不行!太郁闷了!”他疲倦,也许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甚至是本不该杀的人。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剑客也是要吃饭的,不像人家谢三少,家里有屋又有田,幸福乐无边。不利用合法决斗维持住自己的名声,哪有粉丝愿意让自己白吃白喝啊——这年头剑客的淘汰率太高了,总不能为了口吃食跑去参加“快乐剑客”的选秀啊。...
烈日当空。i。空气在强烈的太阳下面产生的扭曲让6青觉得自己快晕过去了。泥土中的水分也从抵挡不住,化为水气从脚下的青石板缝隙之中升腾而起。一个时辰前的那场雨真是太小了,刚把地面淋湿就已经散了。成功地增加了太阳的杀伤力。周围除了6青和路旁树林里的知了,大概都被带着强烈热量的水气蒸熟了,没有一点声音。这里是通往东隅的官道。天气恶劣。6青也知道这种天气不是赶路的时机,但是他更知道。追赶他的人肯定已经跟他在同一条路上了。6青是个孤儿。以前一直在东隅南边数十里的许川混饭吃。从被乞丐头子压榨的小乞丐变成了乞丐头子,从被小混混压榨的乞丐头子变成了小混混,再从被混混头子压榨的小混混变成混混头子。十几年就这么过去了。...
美丽的苗疆镇远话说陆小凤离开了大漠,又回到镇远。 说到镇远,其实也不是很远,只是中原通往大理国的通道上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并不繁荣,而且经常在这里住的都是朝廷的使者。这不是大漠,更不是中原,这里是南疆,是苗疆,是苗族聚居的地方,这里的人都不说汉语,讲的都是土话,朝廷的官员新来的时候都听不懂!要通过当地的翻译官员来翻译,而这里的苗民们都不为官,如果有一苗民为官,其它苗民都视其为神,封他为王,推翻当是的统治者。 镇远的名字,其实就是*边远苗疆的意思。可以想象这个小镇的名字是怎么得来的,可以想象这个小镇经常是战争的天堂。因为江南天气太湿,陆小凤特别准备了一壶高度酒,因为他不是来这里旅游,而是来这里找一个人,这个人来不见影去不见踪,没有人认识他,认识他的人基本上都死了,哪怕不死,也不敢说认识他,更不敢说和他过不去了,可是陆小凤就有这个胆量,他就是去找这个人。陆小凤提着...
名剑春秋第一章,名剑春秋 相传汉高祖刘邦随身常佩一把宝剑,宝剑长足有三尺。就是这把剑帮助刘邦征战四方,得了汉室天下。也有人说那就是“上邪剑”得剑者斩定江山也绝情。 说到它的由来,那是刘邦在酆沛山中游览的时候,遇到一个锻造兵器的人。那天他站在旁边看了很久,问那师傅铸造的是什么兵器?那师傅就笑着回答说:“是在给天子铸造宝剑啊,你切莫对外人讲”。高祖刘邦起初以为是笑话并没放在心上。但转念一想,暴秦无道,天下必将大乱,也许真命天子就要出世。只见那工匠盯着他腰间的刀说:“我锻造多年总不能造出满意的宝剑,如果能用你所佩的刀熔融就说不准能制成神奇兵器。有了它就可以克定天下”。刘邦说:“我这刀名叫匕首,它的锋利再难找到第二把。它可以杀蛟龙,斩虎兕,魑魅魍魉,都不能面对它。就是斫玉镌金,它的刃都不会卷”。那工匠又说:“如果得不到你的这把匕首就是造出再锋利无比的宝剑,也终究是庸俗之...
帅哥萧楠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某名牌大学。刚刚走进象牙塔的萧楠看着那美丽的校园,憧憬着自己的未来,心情那叫一个爽。中午吃饭的时候,萧楠要了两个馒头,一盘土豆丝,这并不是萧楠没有钱,相反他的父母都是一家大公司的经理,他这不是节省,只是要保持自己的好身材。他一米七五的个头,身材匀称结实,胖瘦适中。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帅哥。萧楠随手拿了一个馒头,吃了起来。这么多年来,萧楠还真养成了吃馒头的习惯。一天不吃还真有些不自在。今天他象往常一样吃起了馒头。可是就在吃到最后一小块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已经吃饱了。就剩下这一点他不想吃了。可是就在这时他看到食堂的墙壁上一副标语:“一粒米当思来之不易,半缕丝也系物力维难。”...
第一章 日边新燕栖碧楼残春将罢,柳开鹅黄,花弄娇紫,世界一片浑然颜色。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蹒跚着走了过来。春意盎然,但他却连一眼都不看。只因他的脸上,却全是饥色。人若是饿了,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不如一碗面好看。可惜的是,这少年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吃上一碗面了。他能吃的,就是这柳树的芽和田间的各种野菜。但春夏之交,青黄不接,柳芽已老,野菜将茁,这些都不能吃了。所以他就只有挨饿。突然,就听远处有人大叫道:“王大善人放粥了!王大善人放粥了!”叫喊声一罢,就见四方的饥民全都围拢了来,向着镇子上一处高门大宅跑去。那少年也是精神一震,咕噜吞了口水,飞起步子,向那大宅奔去。远看还不觉得,这一奔近,便觉饥民真多!里三层外三层,将整个宅子围得水泄不通。就见有人用力挤出来,手中捧了碗热粥,眉花眼笑地蹲坐在一边喝了起来。那粥极稀极薄,一碗汤水中,不见几粒米,但那饥民却顾不得热粥滚烫,呼噜呼噜...
这是一片死寂的空间,没有天,没有地,没有光明和黑暗。时间似是静止,因为这里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让人实在找不到什么来证明时间的流逝。它叫做——混沌。时空就这样停滞着,万载不变。直到有一天,有一个不明物经过这里。这是一个灰濛濛的珠子,却无时无刻不向四周辐射出万丈玄黄色的光芒。它的速度很快,对任何地方都不带半点留恋。好像就要这样子一直持续运动前进下去,直到永远。灰濛濛的珠子并没有真的就这么一直运动而不停滞,急刹车似的它突然定住了。然后就看见一个以珠子为中心的巨大漩涡迅速形成,混沌中四处充斥的混沌元气从四面八方被一股无形的力道牵扯而来。灰濛濛的珠子外放的玄黄色光芒逐渐内敛,直至完全消失,珠子真正的变得毫不起眼。沉寂,死一般地沉寂。除了漩涡还在不断地吸纳混沌元气外再也没有其他任何动态。...
常平镇有一家大户,姓作公孙,为先皇赐姓,门口有两尊千斤重的大石狮子,一扇黑漆大门有三人伸手宽,门板更是为精铁所铸。平时里,开启大门得到三个成年人使尽全力才行。然,在暮光退去,晨光照亮天地的大好清晨,这扇门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开启,反而在漆黑的精铁大门上写着几个字,出门者死。过往的行人都注意到了,但连官兵都不敢管这件事,更别提他们,以往常常来公孙家食客都离得远远的,偌大的门前凄凉至极。这时候,漆黑的大铁门开了一个小口子,从里面探出一个脑袋来,这人身着灰色长衫,年约十六七岁,长相普通,但眉毛间有一簇白色的毛发,看起来很有特点。他探头探脑向四周看了一会,转而见到漆黑铁门上的四个血红大字,打了个寒颤连忙缩回门里。...
第一章 肃肃宵征均予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辆行驶的马车中。道路似乎甚为颠簸,带动得他视线中那席明黄色的软缎车帘不住抖动,也让均予感觉到自己的睡姿很不舒服,倒仿佛从前生到今世都僵硬地保持着这个姿势——于是他翻了个身。“殿下你醒啦?”一个惊喜的声音从车厢的角落里传来,原本安静地守候在一旁的黑衣少年一下子便扑到了均予的软榻边,红着两只兔子般驯顺的眼睛,哽咽着道,“殿下从帝都一路睡到这里,可吓死奴才了……”一边说,一边便抹眼泪。“你是……”均予觉得少年甚是面熟,却一时想不起他的名字。“殿下,我是福宝啊,你不认得我了?”少年面露惊骇之色,急匆匆地提醒着,“奴才自小入宫就伺候殿下,至今都快十一年了——殿下想起来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