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米苏1.-第一章远处野兽的嚎叫声,风吹过大树的梭梭声,凄凄凉凉、不成章续的如这晚风一般骇人心骨。心里最原始的恐惧涌上心头,把我从云里雾里拉了回来,终于清醒了,我穿越了,俗气的穿越了。话说我乃21世纪小女子一名,芳龄24,无惊人之姿,无过人之智,无灾无难一路混到大学毕业,之后误打误撞混进公务员行列,抱起了传说中的铁饭碗。接下来应该就是结婚生子然后等死,但我却在一年后毅然辞掉了大家心中的铁饭碗,奔向曾经混过四年的城市,准备开始我的考研生涯。为此事,在我家,在我工作的那个小城市无疑掀起了一阵大波,在很多人看来,我此举让人不可思议。可我却铁了心,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踏上了去西安的列车,生米煮成熟饭,省了一堆唠叨。我害怕麻烦,害怕牵绊,也很倔强,我想要做的事情是任何人都不能阻拦的,当然这种壮举很少会发生,我很懒,经常就这么安于现状的那么混下去。...
杳国盘石镇是一个并不出名的小镇,甚至在杳国的地形图上连标注都没有。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小镇,这一天,却发生了一件轰动整个杳国修真界的大事。盘石镇外五十里盘石山上。两道人影兀然站立。“李慕容,没想到十几年没见,你竟然在这样一个小地方躲藏了起来,这一次为了找到你,可着实花了我一番功夫”。一个左脸伤疤,面容阴邪的中年男子说道。“阴九,怎么?你嫌上一次被我教训的不够惨,这么急着找我是想再继续挨整吗?”那个叫李慕容的相貌堂堂的中年男子说道。“哈哈,多年不见,没想到你自大的毛病一点都没有改变,上一次你不过是侥幸将我打败,还在我的脸上留下了一道伤疤。不过,这十多年来我无时不在刻苦修炼,就是为了今天找你来寻仇,如今,我的邪虎九变已经大成,对付你的朱雀七鸣已经绰绰有余,今天便是我报仇雪耻,杀死你以祭炼我的邪虎爪的日子。”那阴九说完,手掌在身前挥舞,瞬息之间,在他的身前,一只巨大的猛虎...
╰╮ 、 ..·°゛ ╰┛ *..**书名:争天夺地第一卷第一章 斧辟星空之路自古以来,华夏大地就流传着开天辟地的神话故事!中国神话里,通常以盘古为开天辟地的大神,如《三五历纪》所载:“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古希腊神话稍异,据赫西俄德《神谱》记载:“最先产生的是卡俄斯(混沌),其次便产生了盖娅——宽胸的大地……大地盖娅首先生了乌兰诺斯——繁花似锦的皇天,他与她大小一般,覆盖着她,周边衔接……”这样的神话故事有很多,产生于不同的国度,但将宇宙成因归结为‘混沌’则不谋而合、异途同归。蒙毅合上厚重的《世界神谱》,对这些神话心驰神往。但是他更倾向于中国神话,他认为中国的神话历史渊长,那些西方的神话皆是自中国神话改编而成。...
【内容简介】最华丽的文字,最贴近心灵的创作,让你恋上沧月的江湖……听雪江湖,那血薇夕影中的寂寞人生啊。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那一段时间里,我是如此挥霍着心里的那一点灼热、疼痛和不甘。不惜一把双刃剑,自伤三分后再去伤人七分。【正文】 血薇 作者:沧月 一、血薇 听雪楼系列之—— 血薇 我的名字叫血薇。 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不象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寒意逼人,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象是红蔷薇花瓣一样。 我知道我很有名。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第一章 仁义无双(1)兰陵老人欣赏的目光再次落在雨墨身上,雨墨却对他的目光很难接受,大绝真人没有受伤之前的目光同样凌厉,甚至有些咄咄逼人,兰陵老人的目光却彷佛能够看穿一个人,雨墨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马上就觉得这样很丢人,于是又向前踏了一步。 兰陵老人露出淡淡的笑容说道:「雨墨,把大绝道友交给我,我带你们回悬空岛。」 雨墨看向大绝真人,大绝真人点头说道:「兰陵前辈盛情邀请,却之不恭。」 兰陵老人不悦的说道:「你我平辈论交,哪里来的前辈之说? 太不洒脱。」 散仙之中这种不顾辈分差别平辈论交的人大有人在,兰陵老人也受了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大绝真人威名虽盛,实际的年纪也不超过五百岁,而兰陵老人已经修道将近两千年,按照年纪算起来,大绝真人的祖师爷和兰陵老人平辈论交才算合理。...
古仁睁开双眼,看见神台下一片乌泱泱的后脑勺,不禁愣了。台下数万群众三鞠躬完毕,抬头和古仁疑惑的目光正好对上,一时间鸦雀无声,数秒钟后,“大王醒来了”“鬼啊”“妈呀”之类的声音此起彼伏,越来越大,渐渐汇成一片吵闹的海洋。古仁从神台上一跃而起,大声疾呼:“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一只有力的大手落在他的肩上,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老鬼你复活了。”2011年的一次春游,古仁所在的93班在南岳衡山寻找大禹碑时群体在大路上走失,进入一片大雾之中,在那个一无所有的奇异空间里找到一块漆黑的石碑,古仁手快抢先摸了一把,被石碑里一道蓝色雷电打中,当场毙命,在射出雷电后那块一人多高的石碑也倒了下来,正好砸在他身上,结果全班男生以石碑做担架把他抬了一天才抬回大路上。...
作者:忆文第 一 章“醉仙楼”今晚又是一个满座儿!富丽堂皇的三楼雅座上,耀眼生花的明亮灯光下,人头攒动,目光闪烁,乍然看来不下两百人,而几乎全是劲衣疾服、佩刀带剑的武林人物。这些武林人物,大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客,肯花银子不吝啬,丢起赏钱来也毫不含糊,说来应该是最受酒楼掌柜酒保们欢迎的酒客。但是,这些大爷们可也不好伺候,一个不小心,不是脚踢,就是拳打。最怕的还是在楼上遇到了对头仇家,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摔碎了椅子,桌断了腿,酒壶碗盘满楼飞,都是常有的事,也是令掌柜的最心痛的事。今天晚上就有点儿不太对劲儿!只见那些武林豪客,个个高谈阔论,人人口沫横飞,竟没有那一个猜拳行令,劝酒干杯,看情形,准是江湖上又发生了轰动武林,震骇人心的大事情。...
这是一个杀手横行的时代(1)在任何一本史册上也许都无法找到关于这个时代的描述,或者说,只能找到这个时代的华丽面具,所有修史的官员都习惯于隐恶扬善,造成上古总是盛世的假象,好让后人一边翻阅一边感慨如今人心不古,并将所有的古人古事奉为圭臬。 事实上盛世就像个池塘,越是兴旺繁盛,也就越混乱和芜杂,在欣欣向荣的表象下,充满了猎杀和噬啮。 是的,这是盛世,却不太平,这是一个杀手横行的时代。 也许是因为盛世中百业兴旺,人们的气血和肝火也很旺盛,每时每处都有各种明仇暗恨在盘根错节,而在这个文明光大的时代,亲自动手了结仇恨是被视为蛮夷未开化的作为,会受到所有人的鄙视,而雇佣杀手摆平仇家却被视为身份地位和经济实力的见证,豪情任侠和快意恩仇的象征,并能令雇主赢得上至君王下至平民各种男人的尊重,以及上至公主下至名妓各种美人的芳心,所以杀手突然成为了一种非常普遍,甚至可称之为流行的职...
(新书开张,希望大家都来收藏,推荐票,点击也跟上哦!期待更多书友的支持!)第一章李君昊“额,头好胀啊!”李君昊刚刚清醒过来,就感觉到头昏脑胀,缓缓的睁开了眼睛,李君昊晃了晃脑袋。“这是什么地方,我不是身在拉斯维加斯与那些精锐对战吗?”望着眼前陌生的一幕,李君昊感到十分的骇然,这是一个不怎么大的房间,房间里只摆设着一张四方桌子和几个木凳,装修与摆设显得十分的简单,又比较的仿古。李君昊再次晃了晃脑袋,努力地回想之前的一幕。“吴思亮,放下你手中的东西,跟我回去面见部长,要不然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面!”在一处方圆百里都是沙漠的沙丘中,此时一身劲装,飘然长发眉宇间透露着一丝英气,赤手空拳的李君昊正面对着一身西装打扮,国字脸头发梳的发亮,手提一个显得比较沉重的皮箱的中年男子厉声道。...
一、案发严铁低着头在吃馄饨,热气腾腾的馄饨,光滑,细腻,上面漂着一些葱丝,青菜,清香扑鼻,让人垂涎。 严铁是个相貌不错的人,两笔剑眉,鼻子笔挺,一口洁白的牙齿,他笑起来的时候,让人如沐春风。 你能想到这个中等身材的年轻人,就是最近声名鹊起的一代名捕吗? 他虽然只在县衙当差,但他近三年破获的一系列大案、奇案,足以让州衙、甚至京城的名捕汗颜。捕界同行评价他:细腻沉稳,思维独特,常有惊人之举,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将案件一举破获。 山西的头号神捕凌空行甚至说:“断案,他如果输于天下四大名捕中任何一个,我宁愿把头切下来给你当夜壶”当然,没人敢要凌空行的头,把人家的头当夜壶耍,也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大家都明白,这是凌大捕头的推崇之言。...
作者:苏城小柳【由文】首次被劫飞云堡堡主的女儿挨了一鞭子的消息传来,震得整个江湖都抖了三抖。“听说那云大小姐可是同夏明山庄的庄主小时候订了亲的。谁这么大胆,连天下第一庄的未来少夫人都敢打?”“嘘——你还不知道?打了她的就是那个夏庄主啊!”“对对,我还听说,后来夏明山庄为了赔罪,送了圣药七返灵砂给飞云堡呐!”“那个传说能有起死回生之效的七返灵砂?乖乖,莫不是夏庄主这一鞭子,把云大小姐的小命都抽掉了半条?”-----------月黑风高,飞云堡大小姐的闺阁中,一个修长的人影正无声无息地立于女子的床前。云蝉因为背部的鞭伤,只能在床上俯趴着,睡得不是很安稳,迷糊间察觉有人在看她,便惺忪地睁开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