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悲剧男李枫 在一个秋风瑟瑟的夜晚,一个幽静的小街道上走着一个喝的烂醉如泥的男人左摇右晃的走着,这个喝的烂醉如泥的男士名叫李枫,本来是一家公司的业务总经理,在公司各种业务都十分优秀,也十分能让老板喜欢。可是在一周前,这一切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他发现他所拥有的一切都不是他的,你说一个人自己从大学毕业到现在的成就可以说得上是一个成功者了,可是突然间他发现这一切都不是他得,这样的打击会让他受的了吗?事情是在一周前李枫还是像以前一样去公司上,不过他刚刚到公司一会,公司的老总就叫他到办公室,说有时跟他说,他也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平常老总也经常这样,一夜习惯了,就去了老总办公室,可是一到办公他看见了本公司的其他部门的主管喝还有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长得还算比较俊俏,当他看见李枫来了,看着他一脸的邪笑。这下李枫就郁闷了,心理面想我貌似和你没有仇恨吧?...
作者:言随风本书说明第一章:穿越 唐超雄,世界顶尖杀手。自出道以来,三年时间里出手无往不利,成功率达到了杀手界的巅峰,百分之百。不敢说后无来者,但绝对是前无古人!唐超雄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大奸大恶之人。那些被他暗杀过的人,基本上全部是手里面有几条人命的。他作为一个世界顶尖杀手,而且是出师无往不利的那种,自然有很多仇人。所以,他不但有“世界第一杀手”之称,还有世界最高身价之称。他的那些仇人,为了杀死他,竟然联合投资了伍佰亿美元,只为买他的项上人头。而来刺杀他的人,无非是两种情况。第一种:运气比较好,连他的人都没有找到。第二种:则是运气比较差,找到他人了,却连他人长什么样子都没看到就被杀了……...
.36wx. --山路文学【谁在问你好】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试问这个世上是什么事让人感到最惨最折堕?死人崩屋还是破财伤身?遭人轮或者是被人冤枉入狱判死罪?不!都不是,这些都不是最惨的,刘宇认为这些事算个屁!在这个世上,最惨最折堕的莫过于是被人撞破奸情,捉奸在床!被人撞破好事的那一瞬间,惊慌、彷徨、羞耻、无助,当然或者还会有那么的一点点的刺激,总之是各种混乱的感觉集于一身,让人感到如世界未日来临了一样,直想找一个地洞钻下去。山路文学那一刻,没脸见人啊!刘宇还真的想从那儿的十楼跳下去,好一死了之,好在理智让刘宇不那么做。...
天脊山,苍龙帝国最高最雄伟的山峰,也是苍龙帝国的一处圣地,之所以称之为圣地,是因为在山峰最顶端那巍峨的神殿中居住着一位神级魔法师。这是一个魔法为尊的世界,神级魔法师就是魔法师中最顶级的存在,他们受到所有魔法师的膜拜,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各个国家的帝王……为了凸显自己对于这位神级魔法师的尊敬,苍龙帝国的帝王特意将天脊山化为禁地,任何人都不能进山,因为它属于这位实力足以逆天的神级魔法师。不过这一切的尊敬都已经成为尘埃,二十年前的一天,邻国的两位同级别的神级魔法师曾经来天脊山邀请他一起横渡虚空,去更高更远的未知世界寻找魔法的真谛。在当时得知消息之后,为了感谢这位神级魔法师对于苍龙帝国的贡献,苍龙帝国的君主亲自来到天脊山,打算做最后的告别,毕竟在所有人看来,寻找魔法的真谛,是所有魔法师一生的追求,所以这位神级魔法师一定不会拒绝其他顶级魔法师的邀请。...
母亲告诉我,在很远的家乡,曾经有过一种草,叫做熏衣草。她说的时候眼中充满了回忆。”熏衣草,你可以用它来熏你的衣服,然后你的衣服就会香味氤氲。”她说。这时候她的眼神开始变得缥缈。我明白母亲陷入回忆中了,那种回忆牵引了万年,让她沉默而且痛苦。太阳开始从东方升起来。一个虚假的太阳,它带着它的丑恶的橘黄色缓慢地升起来,让人发现日子又过去了一天。母亲看着太阳,她叹息:“天亮了。”她穿衣服。晨光中母亲柔和的身体让我感觉到这是女人。那种生命延伸的感觉让我激动。我看着她那蒙古人种的脸,她的下巴尖削,皮肤颜色如同放久了的象牙。而她的眼睛如同星星一样闪亮,璀璨动人。母亲说她是中国人。一个属于家乡的国家的名字。...
前言女娲以七彩石补天,以泥造人后,四海升平,荒凉的大荒,渐渐有了生气,自此人类在这片厚重的土地上繁衍生息,掀开了厚厚的时间画卷。本来历史的车轮像有一个预定的轨迹一样,在冥冥之中无声的前行。然,补天石终究是剩下了一块,被遗弃在大荒的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终日饱受风吹雨打,,历经千年的沉淀,这块补天石,凝聚了无尽的怨气,日夜不停的哀嚎,上达天庭,女娲娘娘怜其凄惨,将其收回,然,此石,历经千年,积累了无尽的怨气,杀气太重,天庭乃祥和之地,实在无处安置。因偶尔有人间的冤魂,在七夕之夜,通过鹊桥,私自从天河到达天庭告玉状,诉说人间的不满,最后,玉帝甚为苦恼,只好让它做一块天河岸边的石头,用来安慰这些来自的人间的冤鬼,吸收人间的怨气,以求天庭清净,取名曰:幽冥。本卷讲的正是关于这块石头的故事。...
阿拉德大路上的某一天,一个年轻的狂战士走进了格兰之森当中。格兰之森是一片广阔的森林,一眼望去,尽是一片碧绿的汪洋,几乎看不到尽头。如此广阔的森林为许多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其中以哥布林、猫妖居多数,当然,传说这里还藏有着财宝,也正是因为这个消息,才吸引了无数冒险家毅然前往这片森林寻宝。狂战士名为狱血,他是一名二十出头的男性,体型消瘦,肤色黄白相间,面庞略显英俊,更多的则是稚嫩,装扮非常普通,只是一身红色长袍,当然,这并不代表着他就是一名红袍剑士,以他目前的实力来说,在没有进入暴走的状态下,仅仅是拥有着绿袍剑士的实力。之所以身穿一身红袍,完全是因为红色代表着鲜血,狂战士的力量也源自鲜血,他认为自己穿上了红袍之后,可以更加淋漓的挥洒出鲜血的力量。...
番外 农历七月十五农历七月十五俗称鬼节,据说是主管祸福的神灵地官到人间考察和判定人间善恶的日子,也是家家祭那些故去很久的亡人,烧阴香的日子。每年这天我都会早早待在家里,不管当天在外面有怎样重要的事情要做,因为这一天对我来说比一般人更加敏感一些。 这个在佛教里被称作盂兰节的日子,在我姥姥嘴里说出来,并不像它传统意义上的说明那么堂皇和充满善意。 姥姥讲,这一天说白了就是每年鬼门大开,让那些投不了胎的孤魂野鬼挤进阳界找替生的日子。而她总是不厌其烦地会在这一天到来前一周反复告诫我那一天要早早回家,尤其是在我读了中专之后。每到这天来临她总显得忧心忡忡的,因为念中专后的我常会和人结伴玩到深夜才回家,有时候甚至会玩通宵,因为我没有会因为我晚回家而拿着鸡毛掸子等在门口的爸爸或妈妈,只有个连路都走得颤颤巍巍的姥姥,所以我肆无忌惮,这让姥姥很恼。有时候闹急了她会忿忿地对我说:再晚...
“威尔,你的梦想是什么呢?”湛蓝的天空下,是一片青翠的草地,三个半大的孩子正躺在地上,看着天空诉说着各自的梦想。金发的少女仰望着天穹,向着身边躺着的小男孩询问道。男孩的穿着朴素,看得出是平民,脸上带着嬉闹时不经意间留下的伤痕,听到女孩的声音,名为威尔的男孩子咧开嘴笑了笑道:“我要成为一名骑士!四处游历惩奸除恶的圣骑士。”威尔那憧憬的声音在空旷的草地上响起,不过那样的回答却是让金发少女感到有些意外,不过女孩也只是眨了眨眼睛,没有对于少年的梦想做出评论。只是深深叹了口气,因为威尔的梦想是不会实现的——他只是一个平民,就算憧憬着吟游诗人口中所说的动人故事中的骑士,现实也不会因为少年的希望而拉近与梦的距离。一个骑士的梦想,对于风华帝国境内的平民来说是如此地不可思议,但是女孩却认为那只是一个年少时的幻想,而幻想总会随着岁月的蹉跎而逐渐远去,到那时候,可能威尔只会露出无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