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气质女人从礼仪做起握手 握手,是人们在社交场合司空见惯的礼仪。它看似平常,但却是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增进友谊的重要方式。 传说握手始于西方的半文明半野蛮时期,没有敌意的双方为了证实自己的友好,就放下手中的棍棒或石块之类的武器,伸出手掌让对方捏捏手心,这种习惯逐渐演变为今天的握手礼。现在握手已成为国际交际中见面和分别时普遍的礼貌行为,在许多场合都不能忽视。 首先,握手必须要有正确的姿势。行握手礼时,上身应稍稍往前倾,两足立正,伸出右手。距离受礼者约一步;四指并拢,拇指张开,向受礼者握手,礼毕后松开。距离受礼者太远或太近都是不雅观的,尤其不要将对方的手拉近自己的身体区域。握手时必须上下摆,而不能左右摇动。当遇到比较熟悉的人或至交时,为达到某种情感的效果,可以伸出双手行握手礼。其次,一般情况下,握手时要用右手,这是一项通则,伸左手显得不礼貌。伸出的手应垂...
引子:百分之零点一的心思念是最美的心情,它无关拒绝,无关为难,所以在没人的时候,我会偷偷地思念你, 在离你很远的地方,凝视过去,直到沧海桑田 ——直到你忘却我,直到我忘却 这是最后一夜。 他回来,一身疲惫。 拉开门,桌子上已经摆好饭菜,电视还在放着,里面晃动的名流富豪,奢贵欲盛,演绎着另一个世界的生活。 哼——! 男人慵懒地解开领带,嘴角一丝玩味,这些他早晚也会拥有。 澡房里的水声哗哗地响,玻璃门上的倒影,烟氲缭绕,像一副声色俱全的古画。 男人斜斜地靠着浴室的门,被这副倒影,缭乱一腔愁绪。 门开了,女人满头是水,蒸腾的热气,烟雾一般的眼神,热水流过的肌肤,像一片灿烂的桃园,那温柔娴静的笑,瞬间激起了男人的渴望。...
蓝小萌为了自己的理想考上了西亚贵族学院,在第一天的路上,由于睡过头急吼吼的刷牙洗脸吃早饭去学校,没想到第一天到学校,以为很多人在迎接她(ps馨儿:不要怎么这么自恋,某萌:滚,馨儿:灰溜溜的走了)突然4俩限量版的法拉利出现在大家眼前,花痴女们使劲的喊殿下殿下我们最爱你了,宇文泽帅气的从蓝色法拉利出来,让花痴们大叫泽殿泽殿我们爱你,此时处于纳闷的蓝小萌戳了戳了前面的女生,问怎么了,花痴女1用鄙视的眼神看着她说,殿下来了,还不迎接,突然泽一眼看中了蓝小萌,蓝小萌,栗色的头发披着卷卷的,加上水灵灵的大眼睛和粉嘟嘟的嘴巴,让人忍不住亲一口,泽只是笑笑然后走到小萌身边轻声细语的说我们还会在见面的,笑着和其他2位殿下离开了,所以的女的用嫉妒的眼神看着蓝小萌,蓝小萌很快来到高一a片,小萌有礼貌的敲了敲门,然后进去对正在刚要上课的老师说:对不起,老师我迟到了,老师抚了抚眼镜对小萌...
A听到『你回来了』或是『我回来了』这种温柔的声音而莫名不悦的时候,胸口就像堆积了一大片乌云,好想砸东西来消气的时候大家会怎幺办?只有我会有这种感觉吗?我没跟谁说过这一类话题,即使说出来也没人会懂吧!因为他们不是在讨论电玩就是女孩子,根本就不会请到这幺奇怪的事。所以我不说话,只沉默的思考。我在想胸口为什幺会有一片黑云,一直在想。从小学到现在国中了,他一直都把柊的房间当作是『别人的地方』。冰见贵之歪着头环视四周,这里不是自己的家,会有那种感觉当然不奇怪,但是这里比自己去过的任何一个家,都要充满了排斥感。这里没有生活的味道,或许是整理得太干净的缘故吧。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他只好拿起书包在室内踱步,好不容易终于在角落里安定下来。他深呼吸之后用力把背贴在墙壁上,感受着那股推挤的狭窄感觉才能安心下来。...
那些看似快乐小茉是在姐姐手下干活,姐夫开了一个很小的饭馆,自然小茉很是轻松。 小茉在早上7:00开始起床,她今天没有睡好,因为姐姐手下有一个工人离开了。而她那么那么喜欢的人就可以来上班了,小茉喜欢的他叫小木。小茉早早地起来,洗唰之后就满心欢喜的去上班了。 探头往屋里一看,哇,小木果然来了,正在忙着做自己的事,那么熟悉的身影,那么美好的脸庞。小茉那颗敏感而脆弱放的心,还是起了层层涟漪。她不感多看一眼,就匆忙拿了一个餐具,迅速地逃离,她怕被除自己以外的人,看到自己的心。也许,就这样偷偷地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另外一个人,并且隐藏得很深,至少可以每天看见,至少每天可以听见,在一起就足够了吧。虽然,这样的美好从来就不可能长久。...
戒不掉的精神鸦片(1)我叫梅姿,在北方的G城做机关公务员,我的家就在这个小城。 我曾经是个很开朗的人。而和我一起在那个100多平方的办公区内工作的部门同事,也都是特别活跃的。 大家把我们的工作区叫做“火锅城”,因为觉得菜到处都是,随便拿哪个人就可以涮上一会儿。 我们涮人,也被人涮,大家嘻嘻哈哈地在一起,特别快乐。 都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们头儿可能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让我们这里男女对半。大家年纪相当,开起玩笑来总让人乐不可支。 良好的工作氛围使我们的工作效率特别高,头儿对我们的打打闹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虽然我们工作之余的很多时间都乐意集体度过,可每个人还是有自己的个人空间,那时我们每个人都有QQ。...
作者:萧萧秋色(..)第一章、那年那月那晚 又是一个无聊的周末,他就这样睡了一天。他是在晚上九点的时候醒来的,清醒后的第一感觉是自己真的是一个失败的男人。在潜意识里他已习惯了叫自己为男人,虽然他才20岁,虽然大家都说他像一个才十六、七岁的男孩子。但他不想再承认了,在高三的那夜之后,他就固执的认为自己就是一个男人了,这样的感觉很苦涩,也很无奈。但他说服不了自己,他做不到把自己当男孩子来看待。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无聊和伤痛的夜,那是个难得的没课的星期天的夜晚,那夜他把自己从男孩子变成了男人。那天他因为女朋友的无理取闹而和她大吵了一架。而从高一玩到高三的好兄弟李明和张兵他们却选择了放弃高考,决定第二天离开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快三年打闹了快三年的小城,晚上要在酒吧请兄弟们喝酒告别,于是他们那群曾经一起打架一起翘课的兄弟又很统一的聚在了一起,也许就因为和女朋友吵架,心情不好的原因,那...
处女生涯1本书又名:一朝春不尽 内容提要:*不是什么新鲜的词语,而"原装"才是个可耻的字眼! 为了,为了处理自己,不管了!豁出去了! 正文: 娇娇看上苏光明的时候,这个一头长发的年轻男子刚教训完两个调戏未遂的小混蛋,然后用充满肌肉的手臂挥了一挥,顺便甩了一下长长的头发。那股潇洒劲儿没得说,这让娇娇这个暗恋大户女一下便看上了他。 娇娇肯定不是一个美女。但与她同行的银心是美女,她便附带享受到了这种惊心动魄地被小混蛋们调戏的别样体验。于是英雄救美的故事也就再自然而不过地发生了。如果是一杆子的丑女,这种事件连做梦都别想。 当然,苏光明是一个帅哥。假若是一个长得很衰的男生出手,铁定得到的是娇娇她们的白眼狼外加怪责。要你多什么事!长得不帅还来救什么美啊!这不是白白地糟蹋了这种故事!...
很长的时间,只要是刮风的天气,我会很有兴致地下棋,不会也没有关系。左手拿白子,右手拿黑子。一个人下棋,可以下满全盘,却永远只会输半局。半局棋 文/四喜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了风,请帮我问问他,他家的院子后头,是否已经开满黄色的向阳葵花我其实已经摇了三次头,只是风没有看见。风问我说,喜欢下棋吗?我说,我不知道。他说,围棋呢?不会。只知道怎么围起来。象棋呢?小时候会。现在忘了怎么下。军棋呢?只知道大小。我看到风的两颗虎牙露了出来,我就知道我无药可救了。不过,我依旧很不知耻地对他笑成一朵花,我会下飞行棋。这下,风的整个牙齿都露了出来。我盯着他的嘴巴问,你对每个女生都露出你粉红色的牙床吗?一秒钟,我看到风的下巴都抬起来了,都可以看到他的胡子根儿了。...
引子提起江北市的方寡妇,家喻户晓,人人略知。 至于为何出名?不知根底的人还是个谜。据传,她有惊人的凄凉身世。 说起她的身世也夠凄惨的了!首先她的母亲方艾幼年丧母,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就注定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在26岁的时候,方艾就被人以招工为由,从贫困山区拐卖到外地很远很远的贫富不均的农村,做了老光棍黄大狗的老婆!并为黄大狗生了一个女儿叫黄圆。其次,黄圆的童年也是悲哀黑漆漆的!父亲黄大狗不是人,在方艾生病期间的一天黑夜,竟敢骗黄圆到在他家的田地里强暴了她!并威胁她不准说出去,否则把她和她妈妈关起来,活活打死,给她在精神上施加超越常人的压力,也给她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恨。日后,老畜牲又多次奸污自己的亲骨肉,她慑于老爸的淫威不敢反抗,为了她和她的母亲的生存,她学会母亲一样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像小羔羊一样任其父凌辱、糟蹋和宰割,幼小心灵里埋下仇恨的种子,暗地骂黄大狗为“人...
一入冬后的第二个礼拜,江南的天气才开始略带点寒意。太阳总是毫无察觉的在山脚前消失,此时路灯便早早地亮起只是觉得暗了许多。夜晚公园的灯也早早地灭了,热闹的街区一下变的冷清起来。 这是一趟开往北京方向的首发列车,站台上久候的人们变得有些不安起来。争先恐后的往车上挤,“是十八号车厢吧?师傅?”一位带着河南口音的中年男子急促的向列车员询问道。列车员看上去像刚毕业的实习生,娇小的身体上套着这身不太合体的制服。即使她如此般的外表,但洪亮的声响却大的惊人。“是的,先生。”说完,她便顺手开始查阅起车票来。突然一个陌生的眼神在和我交织着,身着黑衣的女子迈着轻盈的步伐。 她静悄悄的就这样在我身边轻轻擦肩而过,无法扑捉的瞬间像闪电一般一触而醒。...
第一节 失踪租房在四楼,和学校一墙之隔,站在后面的窗子边,就可以看到学校里的一切。 每天,郭成都会站在窗子边,一边看学校里的一切,一边想,这种烧饭的日子什么时候能结束呢!整整三年,他已厌烦了这种来去匆匆的日子,虽然还有几个月这种日子就要结束,但心里的失落和惆怅,已经让他感到自己已经没有未来了。 现在,郭成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希望儿子能考上一所好的音乐学校,将来能成名成星。 所以,天,只要有点亮,郭成就自然醒来,他要为儿子煮早饭,儿子正处在高中的关键时期,还有半年就要高考。郭成把米淘了又淘,直到干净为止。然后,把米放进电饭煲,插上电,就出门。 在学校东边的桥南面,有个专卖油条和豆浆的小摊,由于小摊收拾的干净,附近的人都爱来吃早饭,每天这儿都会爆满。来的晚一些,就会空手而归。郭成总是第一个来这里,买了油条和豆浆,回到家,稀饭刚好煮好。...
重返校园(1)“王总!您今天的安排是:早上8点到9点开董事会,9点到11点是我们这个季度的产品发布会,中午时间是跟你的女朋友林小姐吃饭,下午去XX大学演讲。”秘书跟进来跟我说。 “什么?演讲?”我懵了一下,“我什么时候答应去演讲的?” “上次跟刘市长吃饭的时候,您答应的啊”。 突然想起来了,上次跟刘市长吃饭的时候,旁边也坐着XX大学计算机学院的院长,叫什么我都想不起来了,一看就知道是个拍马屁的主,所以没放在心上。 那个院长在那里磨叽了好久,实在推托不掉了,同时也碍于刘市长的面子,没办法只好答应了下来。 “恩!我想起来了!那好吧,你去跟那个院长联系一下,安排一下下午演讲的事情吧,我先去开会了!”...
正文第一章 音乐在我心里扎下了根我出生在一座大山上,自我有记忆起,就把站在堂屋的门下听那广播里传出的动人的,让我入迷的声音当成我的最爱。后来,我似乎渐渐明白:那,就是音乐。在离家近十里路的村小上了几年学,现在想来那时的我好懒,经常中午不回家吃饭,总是害我姐姐不得不用一个大瓷碗带来学校给我吃。好像那时偶尔有几次音乐课吧,不是语文老师上,就是数学老师上。印象很深的是语文老师,用一把二胡还可以拉出几个不同高低的音来,那时就只感觉好神圣。也正是在他的一次音乐期末考试中,我好像很大声地唱了那首《国歌》,居然得到他同样大声的夸奖:“哎呀,不错嘛!”那时心里甜甜的。其实现在想来,或许就声音大吧,那复杂的“后起拍”的节奏,我能唱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