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座山叫西山,西山下有一个村子叫高楼村。高楼村的人都说西山的山顶就是传说中的仙境。仙境上住着一只狐仙,守护着西山的象征——一朵美丽的西山雪莲。高楼村的人坚信,如果你生前是一个好人,死后就能到那个仙境里去;反之,作恶多端的人一定会被送往十八层地狱。外面的人不相信这样的话,可高楼村的村民理由非常充足。西山的天就叫西天,西天是有王母娘娘的,这不是事实么?外面的人们顿时觉得有理。西山那么高,三分之一的山都终年被冰雪覆盖,从来没有人能上去。说不定真的有神仙呢!于是高楼村附近的香火顿时鼎盛起来。当然,还是有人不信神仙的。那就是高楼村最好的猎手,也是最年轻的猎手,一个叫仲韶的英俊小伙子。...
楔子“春花秋月阁”后院一名大男孩兴奋地跑进后院里,奔进灶房里唤着,“小宝!你看我给你了什么东西来!”正忙着升火的小女孩转过一张乌漆抹黑的脸蛋,两只小手在身侧胡乱擦拭着,嘴里则开心地迭声问:“是什么?是什么?”“喏,你看!”大男孩献宝似地自怀里掏出一盒胭脂水粉递给小宝,得意地道:“很香的喔!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的,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哇!”小宝努力地将小手抹个干净后接了过来,才打开盒盖就大大惊叹,“好漂亮的颜色啊!也好香喔!”“你喜欢吧?送你的。”阿幅豪气地说着,黝黑的大脸上悄悄地升起一抹红。“送我的?真的?!”小宝紧握着那一盒胭脂水粉高兴地嚷嚷,但不知怎地,嘴角却忽然一垂,小手也跟着不舍地递出,“不行的,大娘不准我拿别人的东西。”“我又不是别人,更何况,这是我自己要送你,又不是你去哪里拿来的。记得把它藏好,别让大娘知道就行了。”...
不寄的信打完壁球,浑身汗,林玉贞用毛巾擦了擦额角,吁出一口气,运动就是这点好,心身愉快。朋友说:“一起喝杯咖啡吧。”玉贞推辞,“我有事要回家。”另一位女友笑,“玉贞要回去等电话。”“玉贞,你还在等黎尚强回来?”玉贞无奈,“约好每周六通电话。”朋友们交换眼色,不再言语,片刻,便道别离去。玉贞这时才发觉随身带的旅行袋不在脚下。咦,到什么地方去了?幸亏里边只有几件旧衣服,一瓶洗头水。呵,原来在更衣室角落。她抬起旅行袋便走。尚强与她是大学同学,背境极其相似,父母均于六七年前移民加国,选温哥华落脚,子女顺利升学,渐渐习惯此地生活,开头少不免抱怨这个那个,后来华人聚居成风,设施越来越过到,也就不大言语。...
第01节张玉◆坐在音乐教室内,一张清丽绝伦的脸上写满了疑惑。她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两道细黑的秀眉是皱得紧紧的。实在是搞不清楚,现在都已经超过上课时间二十多分钟了,为何教室内一个学生都没有?“玉◆。”一名同事敲门进来,“刚才你的学生打电话来。”“发生什么事情了吗?”张玉◆望着同事,疑惑的脸庞带着焦急。今天这种莫名其妙的情况,实在是太令人担心了。同事犹豫了一下,才回答说:“她们说因为临时向朋友拿到今晚七点职篮的门票,所以,她们要取消上课。”“什么?”张玉◆一愣。拿到职篮的门票?“是啊。所以,她们就说要临时取消上课了。”同事的表情也颇为莫名其妙的,竟然可以为了一场球赛而临时取消上课?现在的小女生还真的是疯狂,宁可看球赛,连课都不上了。...
楔子杜博文是个盗墓贼,啊不,其实你也可以称他为冒险家,实际上他也是位学有专精的历史学家,他可是在某所著名大学的考古系里足足读了六七年,而且毕业后的今天仍然留在校任教;他也不过是在读研的时候,不小心堕落到盗墓贼这个甚有前途的行列来而己。杜博文之所以会变成盗墓贼,有大半的原因是由于他对收藏各种古物有种难以言语的狂热,可是偏偏他还是个极度贫困的穷鬼,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本收集那些动辄千八百万的古董。在博物馆实习的时候,那些国宝几乎都深锁在地下室,大多时间他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焉,难得有几次展示会帮忙搬进搬出,让他更是恋恋不舍垂涎不己。后来在无意中跟同系学长参与了一次盗墓行动,收获颇丰,同行的人得到一大笔财富而他则弄到几样或许不怎么值钱,却非常有收藏价值的小东西。...
序爱,起始於满街灯火下,惊鸿一瞥的一见钟情磨砺於茫茫人海里,苦寻不得的伤怀郁闷成就於春秋交叠中,一生不渝的执著痴心落暮於转瞬刹那间,蓦然回首的幡然惊醒却早已於叶落花谢抬眼呼吸间爱成了世间一幕幕长长短短的永恒。第一章「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阳台上夸张做作的诵读声,不断飘进地方太小,东西太多的拥挤客厅。「姐,若你真想扮文学青年气质才女麻烦你念得专心一点。」姐那娇滴滴肉麻麻乃至忽轻忽重缥缥缈缈的抑扬顿挫声让本就光线不足的客厅越发显得阴气森森。我坐在客厅看动画片还看得一寒一颤的。「你在说什么鬼话,我可是很专心。」姐不服气地进客厅,捻起兰花指捏着手中的书,挺胸昂首作迷思状。...
序写不出来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瞳把男主角设定成日本人,范本呢就是我的本命,暗示一下,某日本摇滚天团的主唱《已婚,美人一个,应该很好猜》,瞳很喜欢“他”,尤其是超爱“他”的声音,所以一直很想把“他”当男主角写。但,最后还是因为太喜欢“他”了,光是写前三章就觉得把他的形象写烂了,很对下起“他”,所以直接换男主角写,很奇怪的,没把“他”当成男主角写,反而写的顺手多了,我果然注定不能写“他”啊。我喜欢写一个人的成长,因为我总觉得一个故事里,男女主角的相遇不只是谈恋爱而已,他们之所以会互相吸引,个性是主要的因素,也因为个性上的差异,家世环境和价值观的差异,两人会互相影响,或有互补作用,也许会在对方身上学习到自己没有的优点,进而让自己获得成长。...
楔子八月,正是学生放暑假放到昏天暗地、不知今夕是何夕的月份。夏日黄昏蒸腾的热气,把整个城市熏得一片惨然,建筑物笼在余辉里,感觉有点颓废,而川流不息的人们,则因为酷日的坠落,显得舒朗一些。一位身材高挑的男孩,正戴上一顶银色安全帽,放在机车踏垫上的背包里,全部都是参考书,因为他才刚刚从某大学的图书馆离开,念了整天的书、吹了整天的冷气,感觉有所收获的他,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得意。骑上机车,缓缓弯过一个街口,那巷道的路边有个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一个中等的纸箱里,有两、三只小猫趴在箱缘,睁着乌溜溜的大眼朝上望,直望着蹲在纸箱前方的少年,只见那少年端了一个装烤肉用的纸盘,里面盛满了牛奶,轻巧巧地把纸盘放进纸箱里,然后,少年站起身来,满意的一笑,那表情恰恰落入机车男孩的眼中。瞧那身影,应该是附近的国中生吧!匆匆地一瞥,机车男孩也不怎么放在心上,他兀自想着今晚晚餐的菜色,右手一催加...
序 没有一个是好人有一段记忆是我最讨厌回想起来的,小时候寄住在亲戚家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不是他们家的人,飞着的蜻蜓都看着比较亲,为什么一个餐桌吃饭,总要特别罩我呢?我难道看起来弱不禁风,连抢菜的力气都没有?没有一个是好人,丢下我总是出差的父母不是好人,带着同情目光看着我的亲戚也不是好人,仗着年纪大不让我欺负的哥哥们也不是好人。他们都不是好人,却是我珍惜的人。人可以做好人做到什么地步,好人也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缺点吧?为了一些东西值得舍弃另一些么?做人的原则重要,还是爱着的那个人重要?带着这些疑问,我开始突发变态中毒性敲字。于是有了全世界都不是好人,跟每个见到的人,不太防备,另类撒娇的北北。北北是怕孤单的人,北北最初鲜明的出现,一看就是没事找打型,全世界只有他一个好人啊,做错了事情只要委屈一下就可以了,没人追究他,人人都在大限度的原谅纵容帮助他,他是多么好,所以他该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