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先飞看刀【由文】第一卷 东海卷第一章 唐小峰唐小峰是个穿越者。至于在穿越之前,他叫什么名字,那就不重要了,总之,在穿越后,他的名字叫做唐小峰。他穿越的是周朝,这个周,不是姜子牙“兴周八百年”的周,而是武则天改唐自立的那个周。他有一个姐姐,叫做唐小山,他的父亲叫做唐敖,他还有一个舅舅,叫做林之洋。唐小峰前世虽然死得早,上高中的第一天就被车撞死,但在撞死之前,他好歹也是一个五讲四美三热爱,上课都要抱本课外书偷偷看的好孩子,所以他知道,他穿越到了《镜花缘》的世界。对于自己穿越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家庭,他只能在心里一边感叹,一边暗骂。他爹是个拥有复唐大志,饱学多才的文士,所谓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他老爹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整天就知道游山玩水,家也不回,偶尔回回家,还要听他抱怨奸臣当道,朝政日非,恨不得拿支笔杀上长安,把武则天从宝座上揪下来,在她脸上画花。...
作者:风檐【由文】【第一卷 孤云山】第一章 山中仲夏清晨,刚到寅时,东方已经泛出鱼肚色,孤云山巨大的身影一瞬间从黑暗中跳了出来,直插云间的山峰背影被衬得极其雄伟。当太阳将第一束光线投射到尘世间的时候,孤云山活了过来,山风拂过山巅,吹起一丝尘土飘落在不远处的草地上,如果将视线稍稍越过已显深绿色的这片草地向山腰望去,就可以看见一片树海连绵不绝地向天际延伸而去。到了辰时,太阳已经开始尽情地向大地抒发自己过度的热情,阳光将天空中云朵的影子留在树海之上,伴随着山风掀起的波浪,此起彼伏,煞是壮观。孤云山东西横跨柘津、溥阴两县,长有两百余里,宽却只有六十余里,象极了新月,月弯中间有一个湖泊,名唤云湖,有三、四十里大小,溥水自西注入云湖后向东沿着山脚蜿蜒而行一百五十余里到溥阴县境内转向东北而去。南北间的官道在孤云山以南的云阳县顺着溥水的走向转向东,绕到溥阴县境内再折向北,过了溥水...
作者:过么【,】第一篇 初入修真界第001章 穿越茫茫沙漠,热气炎人,太阳是那么的贼毒,除了几株零散的光秃秃干巴巴的仙人掌,生命似乎不存在于此,连沙子都要融化了一样;忽然,远处传来了沙沙的声响,伴随着刺耳的金属碰撞声以及零碎的惨叫呼喝声,随后,一条人影飞速掠过,消失在了灼人的热气中,而沙漠也恢复了正常的酷热,似乎一切都是幻觉,难道是海市蜃楼?入夜,热气消散,寒气开始逼人,老天似乎来了个大翻脸,热极到冷极,也只是一个转眼就过去了,还是那几株仙人掌零散地挺立着,而此外的生命似乎都被冻结了,忽然,其中一株仙人掌动了,如果有人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发现,摇晃过后的仙人掌明显的高了许多,是灵异?还是妖化?...
作者:玫瑰樱桃肉【】☆、第一章 女扮男装为哪般*********************风在咆哮!雷在肆虐!天地在阵动……一位如仙子般美丽动人的女子正嘴角流血的处于一个透明的七彩琉璃光球内,光球外各色天雷不断落下,每一次天雷霹雳之后,那七彩光球的颜色便要淡上一分……“主人!”一位俊美如妖孽般的男子正不顾四周的雷击,拼命向着仙女的方向奔去,那一道道无情的天雷霹的他伤痕累累,可他仍然不要命的向前冲去,只想用他的血肉之躯帮他心里的仙子挡下这要命的天雷劫!“阿令……不要叫我主人了……叫我妹儿吧!”那仙女明知自己命不久矣,只能秀眉频皱的苦笑道。“……妹儿……不要放弃啊!”那男子对仙女可谓是知之甚深,一见仙子如此表情,便心里一凉……...
作者:小舞舞舞舞【由文,】第一章 黛汐 普尔斯纳菲尔通历1506年,风行大陆圣灵德学院。“嗨,黛汐·普尔斯,本少爷叫你呢,你给我停下。”一身材臃肿穿着紫色镶金边法师袍的少年,气急败坏的对着一向前疾走的女孩大吼。“你这个没有礼貌的家伙,普尔斯家族怎么能教出你这样的没有贵族风范的家伙!你不知道我是埃莉诺的大少爷嘛?!快给我…啊!!”自称埃莉诺大少爷的少年话还没有说完,一团迅速袭来的火焰便砸在其脚下,很是胆小的被惊得鬼叫起来。“斯尔克·埃莉诺大少爷,这是警告,请您远离我。若不是出于我良好的修养,这爆裂球砸到应该是您高贵如水晶球般的脸。”少女冷冷转过身,手中还有一簇跳跃的火焰,漆黑的眸中全是凉意和厌恶,墨色绸缎般的黑发无风却缓缓飘扬着。...
作者:狂笑苍生【】第1卷第1节:穿越在异世大陆!!!混蛋安泽,去死吧!!!冷暖觉得真没有比自己更倒霉的人了,结婚五年的老公竟然趁自己不在将房子车子卖了之后携款私逃了!而自己,被骗的这一刻还在泰国帕塔亚这座夜之城嗨皮,她还天真的以为这是安泽给她特意安排的惊喜。是很惊!!!可哪里还有喜啊???冷暖压制不住内心的愤怒和仇恨,奔腾的热血似乎一阵逆流,与此同时,一种莫可名状孤苦悲哀的情绪从四肢延伸到脑部,恼怒、无力,远离亲人又举目无援!!!漆黑的夜晚,她悲愤无状的在陌生的帕塔亚街上横冲直撞,即不理会司机的大声怒骂,也感觉不到路人的指指点点,在这种特殊的悲哀情绪中,她本能朝着心中的方向,没有任何理智的一直往前方走!...
作者:秋水明落日关于林华为巫 首先我说明一下,林华并不是巫族,只是在混沌之中受盘古大恩,再加上自己后是对盘古的尊敬,才决定开天之后加入巫族,只是加入,自称为巫。并非真的巫族。还有就是以前有人提到的,十滴盘古精血变成了大巫,祖巫的几滴精血也能化成大巫,盘古的是不是就不值钱了,我说,不是那么回事,林华不光有盘古精血,还有元神,一身战斗力绝对高于祖巫,但是为什么只称为大巫,首先,是对盘古遗族的尊敬,并且与十二人称弟,第二嘛,十滴精血怎么比的盘古一身精血的十二分之一,所以肉身仍是不如祖巫强悍,所以叫大巫。有人说你和巫族称兄道弟怎么不和三清称兄道弟?那也是有原因的,三清的通天不是也和林华结拜了么,至于其他两人能像巫族之人彼此之间不分大小么?能有那么豪气,那么仗义,那么顾念兄弟情义么?...
作者:柴扉【由文,】第一章威王失珠公元前333年,楚威王乘秦国无暇对楚用兵之际,利用越国内部不稳定的机会,派大臣昭滑率军攻越。楚军首先攻占原吴国统治的地区,尔后,继续向越进攻,占领越国全部领土,杀越王无疆,灭越,改越地为江东郡。一日,楚威王在大臣昭滑的陪同下,素装来到刚并入楚国的娄邑。娄邑因娄江而得名,吴王曾在这里豢鹿狩猎,故又名鹿城。城西北处有一座高170余丈的玉峰山,因此地平畴百里,然一峰独秀,满山苍翠,乃娄邑胜景之一。听说当年吴王在玉峰山中豢有七色鹿,因战乱隐入山中,时有有缘人得以瞻顾,自此百病不侵,长命百岁。故威王此行,意在七色鹿也。楚威王,芈姓,原名熊商,楚宣王之子,继承了宣王救赵伐魏与开拓巴蜀的格局,是战国时代楚国继楚悼王以後使楚国国势发展最强的君王,他一生以恢复庄王时代的霸业为志业,力图使楚国冠绝诸国之首。打败越王无疆,尽取吴地后,在长江边石头山(今清凉...
作者:守阙道人【,】一、初至洪荒一、初至洪荒山、好大一座山,高耸入云,方圆数千里。巨石耸立,老树盘藤,悬瀑激荡,潭影空明,云霞明灭,禽鸟舞空,走兽出没。在近山巅之处,有一方圆数丈平坦之所,中有一黝黑奇石,绝类一盘膝而坐之人,面南端坐,甚是奇特。日升月落,寒暑易节,不知过去多少时日,奇石里一道意识渐渐苏醒。又不知过了多少时日,这道意识终于清醒。这道意识习惯性地睁开“眼睛”,眼前一片漆黑,不知所在。意识试着动了动,却不能动弹分毫。意识又试了试,还是没有任何成果,反倒是一阵阵困倦,只得放弃尝试。当这道意识再次感觉有了精力时,他也不再尝试,而是转入沉思之中。原来这道意识、或是这个灵魂有一个名字叫:盛天。原是一个乡镇中学的教师,性格内向,又有些书生气,有些傲骨,没有溜须拍马之能,更无奴颜婢膝之态,幸好,他是在学校,若是在官场,或商场,他这样的人只怕早就体无完肤了。年近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