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光晕2——洪魔 作者:[美] 威廉·C·迪茨 陈可 译 内容简介: “秋之柱号”巡洋舰在与圣约人的战争中逃出来后,降落到了神秘的巨大环状天体“光晕”上。圣约人的追兵紧跟着奔袭而来,俘获了“秋之柱号”巡洋舰的舰长。“秋之柱号”巡洋舰上惟一的一名超级生化战士约翰在105空降师伞兵们的协助下,左冲右突,四处游击,伺机从圣约人手中救回舰长。双方杀得难解难分,却全然不知可称“生命公敌”的洪魔同样沉睡在这个不祥世界中。洪魔是一种寄生生物,它能通过感染,控制任何满足其寄宿条件的智慧生物。一旦它从禁锢中获得解放,可怕的浩劫将在全宇宙肆虐。这个巨大的光晕就是一个先进外星种族专为禁锢洪魔所建造的。为使宇宙苍生免遭洪魔荼毒,约翰只身杀向光晕的“心脏”……...
妈妈自离婚后,她深受“寡妇门前是非多”的谣言所困惑,两年里她从不敢真正地去想男人,一心一意地干好自己的工作和一心一意地思念儿子;在应酬面前也是常摆出一副让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冷若冰霜的面孔,因而在学校的绰号也由两年前的“蓝美人”变成了现在的“冷美人”;她也习惯了与男人之间保持着“离台三尺”的距离。 此时儿子的一声“妈”从卫生间传来,不谛于响了个春雷,整个儿条件反射地弹起跃过去。儿子的传唤,自然是圣旨。 欧阳致远的要求也让蓝暖仪着实吓了一跳,这才想起下午太匆忙了,居然未替儿子置些换洗衣服。她自责地埋怨自己几句,站在门边——再也不敢进去了,小心地问道:“小致,妈忘了买你的……内衣,将就着穿你今天的好不好?”...
踏莎行。途中杂感 柳後贪杯,杨前醉倒,醒来嘴里含红枣。 晚风习习掠头过,树枝唰唰惊飞鸟。 琐事多多,烦心燎燎,机关算尽空斤较。 愿抛杂念归自然,蓝天碧海多逍遥。 平安侯告别了丈母娘,带着珍珍行进在去往封地的途中,不料想,俏尼姑空照突然从天而降,一脸怒气地横在大道中央,挡住淫贼的去路。 阿二骤然一楞,放眼望去,但见俏尼姑匀称的娇体轻盈若仙,清香的周身发散着冰霜般的、却是性感缭人的凉气,而俊美的面庞则更加冷漠了。 好个淫贼,男扮女装,骗过了贫僧,不仅坏了我的大事,也害死了无数的生灵,居然在此逍遥自在,还不快快下马受死! 啊,不好! 平安侯暗暗叫苦:坏了,这个秃头泼妇找我算帐来了!想到此,淫贼拨转马头便欲逃走。 空照嘿嘿一声冷笑: 贫僧看你能跑到哪里去! 俏尼姑纵身一跃,顿时狂风大作,尘沙漫舞,昏天黑地。淫贼迷失了方...
他一点不给洪七公面子,以郭靖杀铜尸为由决定将蓉儿嫁给欧阳克。黄蓉极力反对,黄药师不予理睬。欧阳克趁机打量俏黄蓉,只见佳人玉鼻挺直,明亮的双眼好象也迷蒙著,一层湿润的雾气,如秋水迷蒙,似望不见底的深潭。娇艳的檀口微启,贝齿轻舐著樱唇,散发出芬芳馥郁的幽香,轻纱的丝罗衣裙掩不住佳人婀娜美妙的曲线,玲珑有致胴体若隐若现,裙下玉峰高耸,裂衣欲出;雪腿纤滑修长,圆润优美,纤纤细腰仅堪盈盈一握。欧阳克看得目迷五色,不由得色心一荡。他的双眼目不转楮地盯著佳人,美人玉体娇躯山峦起伏,美不胜收,玲珑浮突得恰到好处,高耸的酥胸前两处丰挺娇翘的|乳峰将轻纱衣裙前襟鼓鼓的顶起,双峰之间形成一道高高的山梁,随罗衣紧贴著雪峰上下完美的弧线下来,上面连接著浑圆柔美的肩部,粉嫩娇躯在轻纱掩映间,惹人遐思。...
明月西斜,银光遍撒。羊肠道上吴春生手握小酒瓮,脚步蹒跚的走着,斜月把他的身影映得长长的。 吴春生边啜饮、边喃喃:「……真是见鬼了!竟然连输三天……连老婆都气得回娘家…」脑子里又浮现出刘豹的恶状:「…吴春生!再给你两天的时间…把五百两银子凑足…不然…嘿!嘿!嘿!…」吴春生不禁打个寒颤,忖思:「…这钱庄的刘豹可不是甚么善男信女…」吴春生有点后悔:「……当初真不该跟他借银子想翻老本……借两百、还五百……两天要还钱…唉!…吾命不保矣……」思忖间,吴春生走到家门,站在门口犹豫半天,终于长叹一声,推门进入。当吴春生经过第二间房门时,突然停脚,仰着头若有所思。良久,吴春生便作了决定似的喝完最后一口酒,随手抹一下嘴唇,伸手轻轻的推开房门。 吴春生蹑手蹑足来到床边,看着仰卧床上睡得正香的小女孩。这女孩年约十岁左右,稚气的容貌中透着一点艳丽,眉弯睫翘、鼻挺腮嫩、半点朱唇...
日子飞快的流逝,你会发现,即使你找再多的花样,拥有再多的想象,操久了的另一半变得越来越无味,回应你高昂性欲的越来越多是平淡无味的失望。这是一个死结,在性上的喜新厌旧是不征的事实。一旦食髓知味了,对性的渴望只会越压抑越渴望,我特别渴望新鲜的有活力的Xing爱。我再次背上了愧对老公的包袱,觉得我的心似乎已经开始背叛了他,背叛了婚姻的忠贞。 结婚后我们自己买了台计算机,我学会了上网,我给自己起了网名「绿茶」,不是因为我喜欢喝绿茶,而是因为我看过一部电影《绿茶》,里边讲述了一个美丽的女研究生的双重性格,她一边把自己打扮的很古板不断的相亲,另一边又装成另外一个女人用自己的美貌诱惑着同一个男人,智慧屡屡失败,而美貌无往不胜,所以她一直没找到自己中意的男人,直到最后那个选择了人格智慧的男人终于也同时拥有了美貌。给我的感触很深,有了过往的经历,我一直恨别人叫我美女,总偏执的认为...
我今年26岁,供职于一个商业公司,工作比较轻松,收入也不低,这就促成了单位上的女人们都讲穿戴和美容。和我面对面坐一张办公桌的就是这么一个爱美的女同事。 她33岁,身高1.65,有着漂亮的脸蛋,白嫩的皮肤,丰满的胸部,还有一双修长美丽的腿,曾经当过省乒乓球队的队员的她,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匀称的身材。很难想象这样一个美女已经离异4 年了。她很爱打扮,而且一年四季都穿高跟鞋,再冷再热的天,她脚上总是穿着丝袜。我有时候问她,大热的天,你穿丝袜不热吗?她回答说,穿高跟鞋必须得穿丝袜,这是基本的搭配,光脚穿高跟鞋很容易让人觉得太俗气、太老土。 而她只喜欢穿高跟鞋,那样可以让她的腰挺起来,以后老了也不会变驼背。在部门里,她最喜欢和我聊天,经常问我衣服这样穿好不好看,头发那样烫漂不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大家出去玩,或者回家的路上,她老喜欢挽着我的手臂。同事们都笑她,说她喜欢跟小帅...
说起岳母,也得有段很长的话要说的,岳母读高中时是校里的一枝花,有着很多的爱慕者,到高二时,因为父亲退休,她就退了学顶替父亲的职位到县机械厂上班,成了一名光荣的无产阶级工人。 这样的事在现在可能有很多人觉得不可理解,可在那个年代是很多人削尖脑袋千方百计要做却做不到的大事。进厂子的那年岳母才18岁,在那里她认识了我的岳父。岳父那时是刚分配到厂里的工农兵大学生,才华横溢,人长得也很不错,岳母对他可谓一见锺情,在岳母的强势进攻下,1979年他们结了婚。 我的妻子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妻子出生时岳母才19岁,二妹两年后出生。可惜好景不长,我的岳父因病在我妻子初中毕业考上中师的那一年就去世了,那一年岳母才38岁。...
停了一小会之后,美女婷婷才慢慢地把脚跟重新装到鞋里,两脚并拢踮了一下地面,接着两条小腿一交*,脚踝一转,又从鞋里脱出半拉脚丫子来,比刚才露出更多,她右脚的脚心正好对着我这边,只见她脚底的那条筋绷得紧紧的,高度透明的薄薄的黑丝袜使她脚心的皮肤显得特别白皙细嫩,透过丝袜依稀可以看到皮肤下面那几根纤细的静脉,让人恨不得马上伸手狠狠挠一把,接下去,只见她把右脚脚踝转过来转过去,光滑的脚踝洁白无暇,脚趾很匀称,像精致的雕刻,脚上那只尖尖细细的高跟鞋也跟着扭过来扭过去的,好象在不断地向我招唤,让我如醉如痴。我突然忍不住好想抱住她,拉下她的丝袜,褪下她的白色的半透明薄纱内裤,我好想将她的裤袜及窄小的内裤褪到膝盖,我好想一直摸到她穿著黑色高跟凉鞋的小脚上。 我好想取下了她的鞋子,玩弄起她秀气的脚。 也不知过了多久,美女婷婷忽然打了个喷嚏,浑身一哆嗦,脚脖子一抖,把右脚上...
我叫白玉,今年十九 岁,我长的高大健壮,英俊潇洒。 爸爸叫白大雄,50岁,妈妈叫田天凤,38 岁。 我家住郊区的花园别墅,家境富裕,很小的时侯爸爸就给我说了三个媳妇,让我长大后选一个。 我们这个家每一份子的生活都有点不正常。 爸爸每天忙着事业上的交际酬又不时到各地分公司去考察业务,钱是赚得很多,可是一年头真难得见他一面;妈妈又因为爸爸常年不在家里,精神和心理都觉得很空虚,只有藉打牌和出国旅行来麻醉她自己,让她有事做,因此也是几乎常常不见人影,每天若不去朋友家里串门子打牌,就是不在国内,出国游玩去了。 所以我在家里是完全自由地一个人生活着,肚子饿了有女佣人煮饭给我吃要用钱在爸妈的卧室里随时都有十几万的现金供我随意使用,因为将来不愁找不到工作,只要接下爸爸众多公司的其中一家,就够我安渡一生了,所以我在课业上也不是认真追求学问的学生,只是生活中觉得没...
作品:让他宠爱你一生(精编) 作者:水淼 内容简介: 每个女人都应该是美丽的,每个女人也都希望得到丈夫的宠爱。 自古以来许多“中国式妻子”费力不讨好地度过了一生。而聪明的娇妻不一定是贤妻良母的典范,不一定有闭月羞花之容貌,也不一定对丈夫千依百顺,却能不露声色地得到丈夫一辈子的宠爱。 对女人来说,一段幸福的婚姻,找个好男人是基础,做个好妻子是条件,但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这个条件,这需要一些修炼。这,也正是女人受宠的资本! 正文 幸福是每个人积极追求的,它对于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解答。 有的女人觉得一生中真正爱过一次,就幸福了;有的女人会觉得嫁了个好男人,就幸福了;有的女人觉得自己有个懂事的孩子,就幸福了……...
【山村调教】【完】山村调教(一)有些事情往往会在不经意的一刻改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我因为工作的原因,在一个小山村待了两年。两年里,工作经验获得不少,更让我遇到了一个永生难忘的女孩。 她叫锦芳,今年才二十岁,其父是这里的村支书,做事情干净利落。生得三个女儿,大字不识几个,却硬是把上初二的老大锦芳拽回了家。我问他,他说,这里不比城里,加上民族的习惯,女儿大了会嫁不出去,遭人笑话。后来我发现,这里十四、五岁出嫁的女孩比比皆是。也许,这也正是我调教锦芳会一帆风顺的一个原因。 我就住在村委院子里,吃饭由支书家照顾。因为我帮支书干成了两件大好事,他名利双收,更是没拿我当外人,硬叫我住到他家里,为了图个清静,我婉言谢绝。他又过意不去,就把工作全推给我,并打发大女儿(后来我叫她小芳)天天到村委给我打下手,照顾我,自己好跑上层路线。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另有所谋。几天下来,我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