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生异世绒毛球作者:绿野千鹤☆、第一章 杀手 在这个世界的背面,存在着一群特殊的人,用黑夜的目光,觊觎着他人的生命。 他们并不嗜血,只不过以杀戮为生。 他们,叫做杀手。 皓是个杀手。从他有记忆起,就呆在孤儿院里,过着贫苦而无望的生活。有一天,一群穿着黑色西服的人来到孤儿院,将他和其他几个挑中的孩子一起带走,送到了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小岛是一个类似基地的地方,那里有许多神秘的老师教他们各种知识,当然,最重要的课程是杀人。 那年,岛上一共有973个孩子,皓记得很清楚,因为老师说,最后只有十个人可以活着走出这个岛。每个月都有考核,是孩子们之间的比赛,就算没有战死,最后三名的孩子也会被扔进太平洋喂鲨鱼。皓很勤奋,无论老师教什么都学得很努力,并不像有些孩子为了活下去一味的学习杀人技巧。但是,正因为他学得多,才能利用一切有利机会取得胜利。...
惹我你就死定了 一(1)“喂,你去见男朋友,我干嘛要跟着啊?” “嘻嘻,我和宗浩说好了,要带你去见他的啊^o^” 晕~-_-^,这么闷热的天,本来就够闹心的了,还要去给朋友当电灯泡,可怜芳龄十八的我啊,这些年都干嘛了?我好想有个男人啊,做梦都想… “朴宗浩有什么呀?他是公高的吧?公高那帮小子太危险了,你离他们远点儿。” 我是担心你这个死党才这样说的,可别以为我是羡慕嫉妒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我闵夏媛的人格!=_= “哎呀,宗浩他不一样的。” “什么不一样啊,公高整个儿就一小流氓团伙.-,.-” “…-_-…闭嘴了……” “反正,这个星期之内你是肯定要和他吹的…-_-.” “…啊呦,酸死了,酸死了,你看你吃醋的样子,真是的,,啧啧啧…!!!” 我敢拿我的脑袋发誓,听到你的笑声还能挺过一个星期的男孩儿,这个地球上已经不存在了;不过,在遥-远-的宇宙里漂...
[HP]优雅吧!黑魔曲作者:琅邪·俨初临 童年 “喂!你们两个,把钱交出来!快点!” 这是雷雨交加的一天,一对死党兼损友刚从银行出来就被一个歹人跟踪。对方持有一把锋利的小刀,在跟着他们走了一段路后就拍上了两人撑着一把小伞,穿着凉鞋前进艰难的女孩子的肩。 一阵响雷打过,白光在灰蒙蒙的天色下照亮了两人尚稚气未脱的脸。一个女孩皱着眉挡在了前面,拿出自己的钱包,向远处丢去。本想趁着抢匪跑去拿钱的时候逃跑,但却惊讶的发现那人几乎是看都没看他扔出的钱包。 “你,躲在后面的那个女人!包里鼓鼓的,装的是钱吧?很多的钱!交出来!” 这让躲在后面的女孩惊慌的叫了起来,将抢匪惹怒。他一刀刺了过去,却被在前面的女孩挡下。...
《异世之神行天下》第一章 白胡子爷爷冷安夏是个孤儿,从她出生起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自小在孤儿院长大,身边只有一个叫做罗冉的朋友,而她今生的愿望就是能够寻找到亲身父母,问问他们为何要丢下自己?也因此,才会被人设计进入了另一个空间。雪花飘零,寒冬冷冽的气息扑打着冷安夏的肌肤,她皮肤白里透红,凤眸含水,妩媚至极,可偏偏生了一身的傲骨,与她妖媚的外表形成了对比。冷安夏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不同,比如说常人无法所及的容颜,每到一处地方就可以感觉到周围地段的信息,一双清澈的蓝眸,与之俱来的冷傲气息,还有可以用眼睛探视到对方的内心,包括他们心中所想说的话。所以冷安夏知道,女生们都讨厌她,因为她的长相绝世无双。男生们都对她拥有,她讨厌那样子的人,不愿与之交流。从小到大,唯独罗冉美少年是真心以待,虽然冷安夏知道罗冉喜欢自己,可她从罗冉的心中探听到的是,罗冉没有任何的占有**,他知道他配不上...
《闻夕城·奇异咖啡屋》闻夕城——奇异咖啡屋 愿者上钩 楔子:苏醒之城LeTempsPassé在换主人之前,一直保持着早晨七点开门的良好习惯,店长是个不苟言笑的大胡子,生活规律刻板,做事条理分明,记忆力也像计算机那样精准,即使是在若干年后,他依然清楚地记得他的店最后一天营业的情景。那是个空气清新、阳光明媚的早晨,LeTempsPassé的早茶时间,一个年轻客人独占了露台,在拂面而来的微风中悠闲地欣赏临街的风景,一只黑猫趴在他肩上,专心地啃一块奶油栗子饼干,虽然是猫,却比人类的餐桌礼仪还要优雅,连一点渣渣都没有掉到它的主人身上。很显然,这个客人来自远方,经过漫长的旅行,风尘仆仆,桌下放着一只式样简单的拉杆皮箱,行李标签还没有撕掉。...
声明本文乃狂想文,不喜误入,臭鸡蛋不好闻的!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只是巧合! 本文有一些地方有借鉴《网球王子的高中生涯》跟《网球王子公主帮》,这两篇文很好看的,我很喜欢。第一次写这方面的文,所以有很多地方会跟这两文很想像。下次有机会,一定会自己写的!相信我吧!真的! 还有,这两文都推荐一下。瞧瞧,获益蛮大的!(绝对没有在打广告,真的很好看的。)楔子越前龙马站在青春学园高中部校门口,感慨良多,三年了,大家终于又可以在一起打网球和学习了。前不久,他以很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青学的高中部,可是直到今天他都还没跟大家说,下午放学后,龙马去了网球部,想给大家一个惊喜。大家看到龙马的时候都很兴奋。特别是菊丸,他更是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的抱着龙马“蹂躏”他那墨绿色的头发,一边还激动的说道:“小不点,你终于回来了,我想死你了。”...
作者:未浓第一部分 第1节:备感欣慰我和LEO是大学同窗。在学校,我们志同道合,情同手足。毕业后,我们一同来到北京发展,曾在同一家公司共过事,是他介绍我去的。那家公司人际关系颇复杂,LEO像兄弟一样关照我、提携我。后来,我跳槽去了另外一家公司发展。工作很忙,在疲惫或不顺时,我总会想到LEO,打个电话,找个清静的地方,小饮几杯,谈天说地。不知从何时起,LEO不能爽快赴约。原来,他谈恋爱了。就在我骂他“重色轻友”时,我也遭遇了爱情。大概有一年多时间,我们没见过面,各自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之中。当爱情逐渐平淡下来,我们才想起朋友。于是,邀三五同窗聚会,带着各自的女友。LEO的女友朵拉是一个美丽温顺的女孩子,在热闹的场合,她总是安安静静地坐在LEO的身旁,而我的女友宴子性格热情开朗,一到热闹的场合就上蹿下跳,让我好不心烦。我羡慕LEO拥有朵拉这样涉世不深、听话乖巧的女友,LEO大说大笑时,朵拉柔柔的目...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 回到家里,我给Cherry blossom man写信。 “Cherry blossom man”翻译成中文,就是“樱花男人”的意思。这是我私下为他取的名字。 Cherry blossom man: 算起来,我们相识已有一年,我无法忘记,我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遇见你的。 那天的阳光,尤如今天般,这么灿然,可我的心情,却坠入了此生的最低谷。 也许我这样说,你会嘴角上扬,就如你惯常般微微一笑,然后在心底嘲笑我。 是啊,说得那么沧桑!什么叫此生?我们相识之时,我只不过是大四的一名学生,彼时彼刻,人生不过刚刚开始。 可那个时候,我显然不以为是。 当我们处于一段岁月里时,我们总会以为,此生,也不过如此了。我不是先知,无法以眺望的高度与人生淡然相对。...
vongola Famiglia(彭格列家族),那个在十代的带领下再创辉煌的有着古老历史的家族私人所属。五年前,还年方十五的少年带着六名同样年轻的守护者从九代手中继承了彭格列,开始很多人都看不起这个小小年纪的首领,而也有不少的家族趁机想要造反,却都没有成功。“如果没有经历过未来之战和西蒙家族之间的战争,也许废材纲再怎么成长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成长成现在这样,一位真正的首领,虽然某些时候仍然是废材,但是该作决定的时候那自然散发出的气质,和那一直没有变的温柔,连带的XANXUS他们瓦利安虽然表面是仍是不服从纲,但是对于纲的话,他们仍是会听。Part1傍晚的太阳余辉是很舒服的,尤其是现在才四月份,阳光透过餐厅的落地窗洒落进来,气质温柔稳重的褐发青年坐在餐桌前用餐,五年的时光让他改变了不少,原本杂乱的褐发变成整齐顺长的及腰长发,总是在人前因害怕而显得有些唯唯喏喏的样子也变成如今的优雅从容,犹如...
楔子有一种无家可归的感觉在我心里日渐强大。也是在这种感觉的驱使下,我试图追溯一些东西,抓住一些东西。我把自己铺陈在图书馆的一沓白纸上,眼望着窗外下了又停停了又下的黑漆漆的雨。我待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我知道这安静里也埋藏着周围人的私语,眼神和行走。安静里到处都是仰慕,厌倦和伎俩。到处都是就业,颓废和谋生。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只能把心放在这里,并假定这里是牢靠的、安全的。我说,你看到我的手了吗?你看到我手旁的空气了吗?你嗅到我的手和我的手旁任何事物之间咫尺天涯的陌生感了吗?天啊,我在问谁呢?我是不是发疯了,我居然无视窗外雨伞里栖息的笑声,我居然看不见花花绿绿的雨伞上撑着的行色匆匆。所有人都在风风火火认认真真一丝不苟信誓旦旦的义无反顾呢,谁有空理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