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出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为爱、唯爱、违爱之爱、不爱却也不得不爱、这是我傻傻的爱、爱到国破家亡、爱到情断绝伤、而后、、、、、、你我同去。第一节:黄家族谱也许很多人家里都有族谱吧?上面也记录着各种不同的家族兴旺史,也都是大同小异罢了,而我家的那个族谱却不同于一搬的族谱,为什么这样说呢?请听我细细道来。首先它的记录的事有不同,它不仅记录了我们家族先辈史,更寓言了我们家族的后辈事。例如我家族谱的第一句话吧:“黄家、天命所归,黄帝所为;静海一主,罗刹龙族;百花圣女,终有一遇。”而这句话的下面还有一句注解曰:“川西一震山河移,京师一聚举国益,仅此一言为何意,家人一寿未知矣”。...
夜色里的石门市,无论天空还是地面,多了些清凉与冷静,少了些白日的喧闹与狂躁。汽车、摩托车等各类发动机的震动声、音箱里各类风格的音乐声、喇叭里的减价吆喝声、轮胎亲近地面的摩擦声……都跟这慢慢隐去的沙尘一样,随着天色一暗,都就不见了。霓虹灯逐渐亮起,让方正大气的楼厦保持住了白日里的硬朗形象,而因为夜色的铺染,那一份悲歌男儿的深沉也更加凸显了。如果你仔细辨认,还会看出,楼厦也是有性别、有年纪的,裹着各色的霓虹外衣,这些高高低低的男男女女,也就有了点蠢蠢欲动的韵味了。仿佛另一个世界苏醒过来,一类人的生活,这才刚刚开始。其实无论你如何去想,这一切都是猜想中的假象,因为这本来就是站在某处的房间远远看着的猜想。如果你进入到街道之中,你就不会再被这些浮华的外表吸引了。...
潇湘书院→金庸→倚天屠龙记第一章 天涯思君不可忘 “春游浩荡,是年年寒食,梨花时节。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苞堆雪。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溶溶月。人间天上,烂银霞照通彻。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蕊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下土难分别。瑶台归去,洞天方看清绝。” 作这一首《无俗念》词的,乃南宋末年一位武学名家,有道之士。此人姓丘,名处机,道号长春子,名列全真七子之一,是全真教中出类拔萃的人物。《词品》评论此词道:“长春,世之所谓仙人也,而词之清拔如此”。这首词诵的似是梨花,其实词中真意却是赞誉一位身穿白衣的美貌少女,说她“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又说她“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不与群芳同列”。词中所颂这美女,乃古墓派传人小龙女。她一生爱穿白衣,当真如风拂玉树,雪裹琼苞,兼之生性清冷,实当得起“冷浸溶溶月”的形...
第一章 中年得贵子 皇柏路归西公元1885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日本签订了《天津条约》。当时在清兵击退日本有利的条件下,李鸿章却采取希图苟安的妥协方针,让中国人再一次丧失了在世界列强扬眉吐气的大好机会!如此软弱的朝廷,中国又怎能不受外国列强的瓜分?人民又怎能过上安定的生活?受苦大众又岂能不反? 八月了,剑州除了令人心烦的闷热,就再也找不到其它的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乍雨乍晴的鬼天气。入夜了,一丝难得凉风渐起,此时,已是戌时,剑州城内大小商铺以关了门,街道上无一行人,而剑州知州富察大人的府上却灯火通明,上下奴仆来往穿梭,忙碌不停。 正堂上,富查大人来回的度着步。此时,师爷卢清敬上一柱香,拿出占卜铜钱,双目紧闭,口中念念有词,将铜钱往八仙桌上一抛,沉吟许久,拱手向剑州知州大人说道:“此为水地比卦,动六爻,得风地观,其巽主俊男,故得贵子!”...
话说无尽时空中,有如此这般的一个原生宇宙。 星光点点的漆黑广袤太空里,一个反射着暗淡光线的圆球在匀速运行着。 不知它是第几宇宙速度,很明显那是最高速度,远远超越了光速。 貌似不是本身产生的速度,它只是一个没有推进力的球体,其极速飞行,仿佛是有人扔出来的超级加速度所造成。 一瞬、一眨眼、一忽,总之是一闪而过,如果裸眼能看清的话,便能发现它其实并不是圆球,而是一个泡泡,或者说是一个膜状泡泡,还有山水树木形状的物件掩映在内。 无边无际的宇宙太空也不是完全漆黑的,还有繁星点点在闪烁,犹如我们平日遥望苍穹看到的满天星斗。 可这点点星斗今时不同往日,一颗颗闪烁得很激烈,就像是明灭着的火花,有的本来是很隐约细细的一点,忽然嘭地胀大了,再一会就没了踪影,有的倏地相互碰撞,爆发出一团略大的火光,最后归于泯灭。...
绝剑弄风 作者:魔烟 序1 序 1 明崇祯十三年(1640),两畿、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旱蝗,造成“人相食”的惨剧。 河南境内,一处偏边的小村庄,由于旱蝗,这里没有水没有食物。野草、树皮……能吃的早已被村子里的人吃光了,他们不是不想走,不是不想离开,可是,对于这个小村子的人来说,原本就只能免强吃饱的日子里,又哪里还有银钱能让他们离开呢?没有银钱,不能走远,而这四周也一样的没有食物! 饿死的人几乎每天都会有,终于,不知是谁带了头,饿昏了的人们忘记了一切,开始吃那些饿死的人的尸体,吃完了,眼睛便看向了村里身弱体小的弱质人群…… “哥哥……”破烂的木门被大力的推开,披头散发的小女孩那满是泥土的小脸明明就已看不清了神情,却偏偏让人感觉得到她的惶恐与惊慌……...
林子很深,上面被参天大树捂得严严实实,下面是丛生的灌木,黄昏的太阳从西边的山头斜射过来,透过树枝的缝隙,洒下一道道细小的光柱。少年拎着一根铁叉,机警地轻猫着腰,踩着脚下厚厚的腐叶,沿着那条被野草覆盖的小路,迅疾的闪过。夕阳,在他面前一点点沉下。在一块大石头旁,他停住了,那儿有一小块草地被弄得很凌乱,几株野花耷拉着,像被什么东西压过。他鼻翼翕动,在空气中使劲地嗅了嗅,然后朝一个小土坡走过去。地上有一堆还没干透的粪便,翻起的泥地上留下几只清晰的梅花样脚印,有的深有的浅。他俯下身,打量了下脚印间的距离,又摸了摸地上的泥土,站了起来,继续向西急行。天色越来越暗,似乎起了点微风。忽然,他猛的停住了,一只伸出去还没来得及落下的脚顿在半空中。似乎有一阵风掠过,林间有一阵轻响,他感到身上有一阵微风样的阴冷漫过,汗毛倏地竖起。...
序序 我是一名杀手。 我杀人的武器是剑,那是一把宝剑。就是因为这把宝剑,我从未失手。我杀过坏人,也杀过好人,不是我喜欢杀人,而那是我的职业,是一种谋生手段。 我喜欢喝酒,简直嗜酒如命。我每日都在喝酒。酒,能麻醉人的神经,能使人忘掉一切。我杀人前要喝酒,杀人后要喝酒。杀人的时候,就是我醉酒的时候;醉酒的时候,就是我杀人的时候。 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但我隐约听到别人都叫我“冷剑酒魂”。或许因为我是杀人的酒鬼吧。我不在乎别人叫我什么,那只不过是一种称呼。其实有个名字也不错。 我没有朋友,因为没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我也不愿意交朋友。有朋友真的很麻烦,对朋友要两肋插刀,同甘共苦。我没必要知道太多,我只知道自己是一名杀手。好杀手就不能有朋友,有朋友的杀手就不会是一个好杀手。...
来到金庸笔下的武侠世界一直是王语嫣的梦想,特别是成为一代侠女一直是她从小的愿望。 可是为毛就因为和人家神仙姐姐同名就要穿越成为真正的那个神仙姐姐王语嫣啊! 王语嫣又不会武功,也不会什么仙术干嘛就这样穿越成她了呢? 这一直是王语嫣想不通的。 要说王语嫣这辈子最得意的事就是能和金庸笔下有着神仙姐姐气质的某人同名。 不过这也要归功于她那酷爱武侠的老爸,话说当年她老爸是一路追着金大大的武侠走过来的,直到遇到同道中人的老妈,真可谓是黄金组合,后来赶上这两个人的宝贝出生后,两个人商议一致就给宝贝定成王语嫣了,以纪念他俩人的武侠梦。两个人业余还创办了个什么金大大武侠圆梦协会,两人一起开博客,发帖子,和一群武侠爱好者追武侠.......
远古时期,地球出现一个浑圆体,大约经过了一万八千年,浑圆体破裂了,沉浮成两部分:一部分轻而清,一部分重而浊。轻而清者不断上升,变成了天;重而浊者不断下降,变成了地。盘古就这样头顶天脚踏地的诞生于天地之间。 盘古在天地间不断长大,他的头在天为神,他的脚在地为圣。天每日升高一丈,地每日增厚一丈,盘古每日生长一丈。如此一日九变,又经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变得极高,地变得极厚,盘古的身体也变得极长。盘古就这样与天地共存了一百八十万年。盘古想用自己的身体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的世界,于是他微笑着倒了下去,把自己的身体奉献给大地。在他倒下去的刹那间,他的左眼飞上天空变成了太阳,给大地带来光明和希望;他的右眼飞上天空变成了月亮,两眼中的液体撒向天空,变成夜里的万点繁星。他的汗珠变成了地面的湖泊,他的血液变成了奔腾的江河,他的毛发变成了草原和森林。他呼出的气体变成了清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