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一一我在城市的角落徘徊惧怕一不小心沦为迷路的小孩——节选自允直诗作《迷路的小孩》允直坐在出租车后座上,望着前座的司机和副驾驶位置上的父亲,长达二十几个小时在火车上硬座所带来的倦意顿时涌上心头。他懒懒地舒展开四肢,右手耷拉在硕大的大红色皮箱子上。皮箱子是他的全部行李。皮箱子外表上整齐有序地排列着黄底红双喜字。二十几个小时之前他觉得美滋滋的,他要开始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了;上火车的时候他挺直腰,昂起头,雄赳赳气昂昂,如同学前班那会儿,在大街上捡到五分钱交给阿姨受到表扬,满心里喝了蜂蜜般的甜蜜和滋润。想到这里,他有意识地抓起皮箱上的手提柄,顿时金属特有的冰凉涌上他的心头,他的心情为之抖擞起来。...
正文第一章 倒霉的一天新的学期的到来,刚刚上高一的我还真的是太倒霉咯!刚报名就被一名学生狠狠的踩了一脚,“啊!那个家伙踩我可怜的小脚丫啊,呜!”真倒霉啊!@@,我刚刚抬头,就看到一个学生看着我,那个人酷酷的说:“好像是你自找的把,还敢骂我家伙。”我生气的说:“你,哼,懒的理你,你这种学生也好不到那去。”他说:“什么,你说什么,敢说我好不到那去,你在这等着。”“什么,叫我等着,那是不可能的。”说完,我就悠悠的走去报名了。报完名,我就准被回家,呀!是那家伙啊!!正准被转头,那家伙就大叫:“林雅琴,给我站住。”“为什么站住,我就不。”我慢跑着。我边跑边想:“那家伙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呀,不想了,那家伙带了很多人在追着我,救命啊!!救命!看见就要到家门了,来一个冲次,冲啊!到了,开门,关门“嘭”呵呵,他们追不上咯,那家伙在外说到:“林雅琴,给我出来,要不然,你就死定了。”...
第一章1999年11月17日发生了轰动全美术界的事。晚上十一时,美术商兼鉴定家的雨果·克里斯朵刚由纽约赶至意大利,冒著大雨抵达马克森公馆。佣人开门让他进来时,雨果仿彿雨水的化身似的,无论是雨伞、外套,还是他上个月刚买的皮鞋都滴著水。“汤马斯呢?”雨果让佣人帮他除下外套,一边问他。“在这里,雨果。”不知何时站在大厅中央的豪华楼梯上的汤马斯·马克森对他扬起手。和湿淋淋的雨果不同,汤马斯一直待在升起火的房间内,悠闲地等待雨果的到来。即使是在自宅里,汤马斯在招待客人时都身穿西装,和一般贵族子弟不同,是个家教良好的人。雨果不禁在心里牢骚著。要不是为了画,他绝对不想和汤马斯接触,哪怕成为他的好朋友会给自己带来多少生意上的好处和方便。...
楔 子咚咚咚!如同硬石般的拳头用力的在门板上捶了几下,一副恨不得想要拆了这道门的样子。「姓韦的,限你三秒钟给老子开门!」外头的男人虎背熊腰,脖子上还戴了一条粗大的金项链,那敲门的手腕上的金链子也随之晃着。金光闪闪的「大」男人,以丹田爆出了熊吼。躲在门后的少女,微微缩着肩膀,抿着唇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靠夭,还真的不给老子开门!」长得像恶霸的男人忍不住又捶了几下门,一韦佐柏,你给林北死出来,逃避是没有结果的。」鸣呜.....里头的少女瑟缩了一下,发出啜泣的声音。有哭声?粗犷的男人挑了浓眉,突然想到前不久自己曾拨了助理给姓韦的男人。「小咩,快开门!」该不会姓韦的男人突然兽性大发,对小助理做出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吧?...
作品相关《野望+深灰》章创作谈“野望”是一个不常见的名词,在成渝地区,野望指的是或在街上闲逛或搬一把椅子做在临街的地方,尽量的浏览过来的人,俗称“打野眼”。当然,常进行这种行为的人多为少青年男子。每一个人都曾有过当君子的时候,每一个人也渴望着了解自己所认可的异性,这里的君子指的是类似于“坐怀不乱”的情况,即唾手可得,却因某种理由而放弃了。时至今天,我们应对这一成语有更深刻的认识,即“坐怀不乱非全君子也,实欲行却先怯”。书中的“阳光”正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他有着难以自制的对女性了解欲,但天生的羞怯感却让在他每每在临事时行为由羞涩情绪主导了外部行为,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下,所以阳光老说着看似无聊的话,而深灰也正基于同样的理由,孜孜不倦的与阳光进行着局外人所不了解的对白,而他们的心理状态也正是每一人在少年时期所曾发生过的。这很悲哀,但并不可笑,或者这是身为人者的不足之一,但却...
序言如果个性可以选择,你期待自己像火一样,如同"驭奴馆"的第一位金钗金丝,还是当一座没有温度的冰山?"驭奴馆"的故事在蜜见脑海里盘旋了许久.但真正将它付诸文字却比想象中还难。写完了第一位金钗金丝如火的奇遇,接下来换成寒流来袭,温度骤降数十度,女主角有着蜜见最喜欢的冰冷个性,无感、无情、无爱的特质,是饱受七情六欲之苦的人类难以想象的境界。感觉有些令人羡慕哦?呵呵,别说蜜见变态,但不懂快乐也就不懂悲哀.或许这样的人生简单多了。只是。这样的人往往内心有着我们无法体会的偏执性格,必须透过其它出口来宣泄倍受压抑的知觉,相对的冲击力道会更大。虽然这么想,蜜见、水远也当不成冰人,否则一旦脑海结冰.怎写得出火热缠绵的故事?还是任由想象力不受拘束地奔驰乱窜,再从中抓住一些乍现灵光,和读者们分享蜜见的天马行空......
楔子云乐村一向是个与世无争,如同世外桃源的小村落,村里的人大半是务农的善良老百姓。每一个人黝黑的脸上总是挂着纯朴的笑容,过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简单生活。然而,这一天,煞星降临,一个弱冠年纪的少年进了村,竟不由分说的宰杀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少年疯了似的见人就杀、逢人就砍,村人凄厉的哀号声不但没有引起少年的怜悯,反而激发少年的兽性。村人的惨叫声、少年的狂笑声;满地的鲜血、遍地的死尸,让云乐村瞬间成了人间炼狱。“全死光了吗?”少年看了看无人生还的村子,有些不悦的撇了撇薄薄的唇。“本少爷都还没有杀过瘾就全死光了,真是扫兴。”少年边说边恨恨地踢了脚旁的尸体一脚后,还不死心的在村子里里外外绕了一圈。...
第一章蓝的近乎透明的天际,酷热难耐的炎炎夏日,加上如浪潮般拥来的人潮,将福德传统市场挤得水泄不通,沿途充斥着小贩的叫卖声,以及主妇们震耳欲聋的杀价声,还不时飘来令人作愿的腥膻味。顺昌肉鸡行,可是福德传统市场里赫赫有名的鲜鸡行,只要顾客们选安要的鸡只,老板就直接在顾客面前宰杀、去毛、去内脏一次完成,经过半个小时的处理,一只活蹦乱跳的鸡,就成了烹调后即可食用的肉鸡,因此顺昌的名号可说是远近驰名。“阿森!还不快点把那个躺在门前的流浪狗赶走,脏了门面可就糟了。”顺昌的老板黄明生恶声催促着段森森。才开店就看到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躺在门,黄明生颇不是滋味。“是!”殷森森将鸡全部赶进待杀的鸡笼后,才慢条斯理地走到流浪狗身边,轻抚着它的头。“小狗儿乖,到旁边去吃东西,待会我再拿鸡腿给你吃。”...
第一卷第一章 我是主角第一章我是主角2004年8月25日,我升入了初三。>一切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并没有初一初二时想得那么可怕,好似地狱。仅仅是在学校中做行尸走肉的时间长了。是啊,我不是好学生,我只是混日子,混日子,一天一天地混。>突然发现,我的生活好象规范了许多,若用电脑术语说就是程式化了,很规范,很规范。>每天早上,5点15分定时起床,揉开睡得粘在一起的两个眼皮,走进洗手间。最先进行的是屙屎,之所以说是屙屎是因为这是古语,说起来显得文雅一点,而且还显得不是那么龌龊。屙屎可能是我一天中最爽的事情了,但速度要快,迟到可不是小事。这也使我对"春宵一刻值千金"有了极深的体会。最爽的事情过后一般都是最不好的。我打开水龙头,用力地揉搓我那一脸青春的见证,但,它们从来没见少过。...
作者:吾涯锦绣世家话说,这仲州城内有一个名声响当当的武林世家,江湖上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响当当的原因有三。其一,宋家富甲天下,众所周知,但最最令人称道的绝非仅此。当家夫妇二人宋自阳,唐双双当年侠名在外,二十二年前曾驻朝廷击退外敌。在此浩劫中,宋自阳一人深入敌方,直捣黄龙,割下敌领首级,当然,也顺便俘虏了年仅十七岁,已艳名扬外的唐双双的芳心。朝廷封赏,宋唐二人皆拒,誓做神仙眷侣。而在江湖人士的盛情邀请之下,宋自阳也不过是做了三年的武林盟主便自行隐退,只摔下了一句话:“这劳什子盟主当不得。”这第二,宋家有四位儿女。长子宋昭玉,是个地地道道的美男子,彻底地继承了宋唐二人的优良基因。人长得帅气,武功又好,尤其是一身出神入化的轻功,更是惊煞了武林中人。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风流”二字,当然,仅仅是风流,而不是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