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生异世绒毛球作者:绿野千鹤☆、第一章 杀手 在这个世界的背面,存在着一群特殊的人,用黑夜的目光,觊觎着他人的生命。 他们并不嗜血,只不过以杀戮为生。 他们,叫做杀手。 皓是个杀手。从他有记忆起,就呆在孤儿院里,过着贫苦而无望的生活。有一天,一群穿着黑色西服的人来到孤儿院,将他和其他几个挑中的孩子一起带走,送到了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小岛是一个类似基地的地方,那里有许多神秘的老师教他们各种知识,当然,最重要的课程是杀人。 那年,岛上一共有973个孩子,皓记得很清楚,因为老师说,最后只有十个人可以活着走出这个岛。每个月都有考核,是孩子们之间的比赛,就算没有战死,最后三名的孩子也会被扔进太平洋喂鲨鱼。皓很勤奋,无论老师教什么都学得很努力,并不像有些孩子为了活下去一味的学习杀人技巧。但是,正因为他学得多,才能利用一切有利机会取得胜利。...
外出十年前 在全市最华丽的某间小学一年级教室里,一位体态*的年轻女老师和一位脸上满是婴儿肥的天真女孩正在课堂上谈话中。 “小朋友,告诉老师你长大以后想要干什么?” 美丽的老师问。 “我要坐在我家的沙发上,买好多好吃的吃。当个米虫。”小女孩兴高彩烈的描述着。她看到老师的眉头一皱,天真的认为老师也想吃,就连忙补充道:“老师,不用担心,我会分给你的。”老师白眼一翻,晕过去了。 十年后 冰凉而硕大的雨滴砸在马路上、玻璃上、房顶上,升起一阵雨雾,“吧嗒吧嗒作响,透骨的寒气在雨中游荡,侵袭着慌忙奔走的人们。 某高级公寓内,一位头顶着鸡窝般的头发,嘴巴上还留着足足一尺高的涎水的不雅女生,坐在沙发上,盯着电视机内某零食的广告。突然,她一跃而起,仰天大叫:...
[HP]优雅吧!黑魔曲作者:琅邪·俨初临 童年 “喂!你们两个,把钱交出来!快点!” 这是雷雨交加的一天,一对死党兼损友刚从银行出来就被一个歹人跟踪。对方持有一把锋利的小刀,在跟着他们走了一段路后就拍上了两人撑着一把小伞,穿着凉鞋前进艰难的女孩子的肩。 一阵响雷打过,白光在灰蒙蒙的天色下照亮了两人尚稚气未脱的脸。一个女孩皱着眉挡在了前面,拿出自己的钱包,向远处丢去。本想趁着抢匪跑去拿钱的时候逃跑,但却惊讶的发现那人几乎是看都没看他扔出的钱包。 “你,躲在后面的那个女人!包里鼓鼓的,装的是钱吧?很多的钱!交出来!” 这让躲在后面的女孩惊慌的叫了起来,将抢匪惹怒。他一刀刺了过去,却被在前面的女孩挡下。...
《闻夕城·奇异咖啡屋》闻夕城——奇异咖啡屋 愿者上钩 楔子:苏醒之城LeTempsPassé在换主人之前,一直保持着早晨七点开门的良好习惯,店长是个不苟言笑的大胡子,生活规律刻板,做事条理分明,记忆力也像计算机那样精准,即使是在若干年后,他依然清楚地记得他的店最后一天营业的情景。那是个空气清新、阳光明媚的早晨,LeTempsPassé的早茶时间,一个年轻客人独占了露台,在拂面而来的微风中悠闲地欣赏临街的风景,一只黑猫趴在他肩上,专心地啃一块奶油栗子饼干,虽然是猫,却比人类的餐桌礼仪还要优雅,连一点渣渣都没有掉到它的主人身上。很显然,这个客人来自远方,经过漫长的旅行,风尘仆仆,桌下放着一只式样简单的拉杆皮箱,行李标签还没有撕掉。...
声明本文乃狂想文,不喜误入,臭鸡蛋不好闻的!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只是巧合! 本文有一些地方有借鉴《网球王子的高中生涯》跟《网球王子公主帮》,这两篇文很好看的,我很喜欢。第一次写这方面的文,所以有很多地方会跟这两文很想像。下次有机会,一定会自己写的!相信我吧!真的! 还有,这两文都推荐一下。瞧瞧,获益蛮大的!(绝对没有在打广告,真的很好看的。)楔子越前龙马站在青春学园高中部校门口,感慨良多,三年了,大家终于又可以在一起打网球和学习了。前不久,他以很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青学的高中部,可是直到今天他都还没跟大家说,下午放学后,龙马去了网球部,想给大家一个惊喜。大家看到龙马的时候都很兴奋。特别是菊丸,他更是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的抱着龙马“蹂躏”他那墨绿色的头发,一边还激动的说道:“小不点,你终于回来了,我想死你了。”...
作者:未浓第一部分 第1节:备感欣慰我和LEO是大学同窗。在学校,我们志同道合,情同手足。毕业后,我们一同来到北京发展,曾在同一家公司共过事,是他介绍我去的。那家公司人际关系颇复杂,LEO像兄弟一样关照我、提携我。后来,我跳槽去了另外一家公司发展。工作很忙,在疲惫或不顺时,我总会想到LEO,打个电话,找个清静的地方,小饮几杯,谈天说地。不知从何时起,LEO不能爽快赴约。原来,他谈恋爱了。就在我骂他“重色轻友”时,我也遭遇了爱情。大概有一年多时间,我们没见过面,各自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之中。当爱情逐渐平淡下来,我们才想起朋友。于是,邀三五同窗聚会,带着各自的女友。LEO的女友朵拉是一个美丽温顺的女孩子,在热闹的场合,她总是安安静静地坐在LEO的身旁,而我的女友宴子性格热情开朗,一到热闹的场合就上蹿下跳,让我好不心烦。我羡慕LEO拥有朵拉这样涉世不深、听话乖巧的女友,LEO大说大笑时,朵拉柔柔的目...
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 回到家里,我给Cherry blossom man写信。 “Cherry blossom man”翻译成中文,就是“樱花男人”的意思。这是我私下为他取的名字。 Cherry blossom man: 算起来,我们相识已有一年,我无法忘记,我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遇见你的。 那天的阳光,尤如今天般,这么灿然,可我的心情,却坠入了此生的最低谷。 也许我这样说,你会嘴角上扬,就如你惯常般微微一笑,然后在心底嘲笑我。 是啊,说得那么沧桑!什么叫此生?我们相识之时,我只不过是大四的一名学生,彼时彼刻,人生不过刚刚开始。 可那个时候,我显然不以为是。 当我们处于一段岁月里时,我们总会以为,此生,也不过如此了。我不是先知,无法以眺望的高度与人生淡然相对。...
楔子有一种无家可归的感觉在我心里日渐强大。也是在这种感觉的驱使下,我试图追溯一些东西,抓住一些东西。我把自己铺陈在图书馆的一沓白纸上,眼望着窗外下了又停停了又下的黑漆漆的雨。我待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我知道这安静里也埋藏着周围人的私语,眼神和行走。安静里到处都是仰慕,厌倦和伎俩。到处都是就业,颓废和谋生。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只能把心放在这里,并假定这里是牢靠的、安全的。我说,你看到我的手了吗?你看到我手旁的空气了吗?你嗅到我的手和我的手旁任何事物之间咫尺天涯的陌生感了吗?天啊,我在问谁呢?我是不是发疯了,我居然无视窗外雨伞里栖息的笑声,我居然看不见花花绿绿的雨伞上撑着的行色匆匆。所有人都在风风火火认认真真一丝不苟信誓旦旦的义无反顾呢,谁有空理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