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里时空胡马, 远放燕支山下。 跑沙跑雪独嘶, 东望西望路迷。 迷路,迷路, 边草无穷日暮。 --唐、韦应物! 恳请各位高手同仁帮忙指点一下,瞧何处应改正?看哪里该更新?以求提高。鄙人向您千鞠躬万感谢! (一)远远近近,朦朦胧胧。天涯苍苍,何处是尽头处?人海茫茫,哪种是痴情种?残月儿高挂,杏梢儿弯腰。心里残缺情,身畔孤独影。脚底蹒跚,心中凉透。无人处蹉跎,酒醉乡流浪。行迹无定,飘忽无踪。每日里借酒空浇愁,整天里醉倒糊涂乡。嘴里咿呀不止,眼里痴恨不休,心里痛苦不堪。终日噩梦,整天凄嚎。那噩梦更甚往日更比前昔,更是惨烈百倍升到千倍。闭上眼瞬间梦来,歇住神立时魂飞。眼瞅冥幽无限,心游地府无边。乍惊乍醒呜咽,魂梦纠葛凄迷。终日沉痛,悔不当初:实在不该寄住在他人贼房梁,就不会有今日之无尽哀伤!看来女人如水,水绕山转,哪儿地势低洼适合,顿时就流到那儿。...
写到136章,我忽然爱上了我笔下的华玲。 说老实话,尽管此前一直在塑造菲菲,菲菲这个人物也有我不得不爱的理由,但此时此刻,我爱华玲甚过了爱她。 比福楼拜幸运的是,在这部作品里,华玲不会被我写死,我也就不会因为她而伤心了。 《网游之三国时代》里,华玲第一次出场。原型是我在大学里爱过的一个女生。是主角只敢爱不敢恋的人物。因为猪脚把她当成了莲花,不可亵渎。后来华玲嫁给了猪脚的好朋友岳川。其实岳川也是一个真实的原型,现实中跟华玲的原型没有交集。我把他们两个连在一起,作为对大学生活的敬礼。接下来的情节是他们两个都死于核变。 这个华玲,最阆中、最泼辣、最醋汤。哪怕抓住她的一鳞半爪,整间房子里都仿佛有了她的味道。刹那之间,我忽然流泪了。我真的深深爱上了这个角色。...
(新书急需要点击、票票、收藏。各位新老朋友都来帮忙下哈!小天感激不尽。) 知道了功法中的危害,龙辰也不再急着修炼。虽然心里非常想赶快修炼成为修士界中的风云人物,到时候好享受那身动天下惊,温香抱满怀的感觉。可是他更加知道,自己这条小命的珍贵,不敢轻易冒险。 身体以前主人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娃娃,没有多少见识,这解决之道自然不可能再从他记忆中找寻。为今之计也只有从自己的渊博才学中寻找解决之道了。龙辰心中暗道。 虽然如此,龙辰依旧没有放弃,脑海中不断回忆其自己以前的记忆,希望能够灵光一闪,想出一个绝妙的办法来度过眼前的难关。 这一想不要紧,可是将他给惊了半响说不出话来。原因无他,因为此刻他忽然发觉,自己的记忆力实在是好的不成样子。以前他所经历过的所有事情,只要他愿意,都会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他脑海之中,就如同昨天发生的事情一般,清晰的记得。这...
这座破落的小庙哆哆嗦嗦地藏在这一片茂盛的树林之中。时值盛夏,这树林中满目生机盎然,阳光虽只从云间给了极短的一瞥,那在风中喧哗不已的树叶,却已经情不自禁地沁出一股醉人的墨绿来。 但雨终究还是落下来了,瓢泼一般。 孙慕云看着屋檐外如同倒挂珠帘般的暴雨,无奈地叹了口气,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 远远望去,天地之间一片飘忽的白,夹杂着若有若无的铁青,如同那高高昂起的倔强下巴上初草般的细密胡渣。 李小天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一片飞出的屋檐,似乎那里有什么非常吸引人的东西存在。 孙慕云的视线从暴雨上面移开,烦躁不安地看着李小天。李小天丝毫没有受到他焦躁目光的影响,依然专注地看着头顶的屋檐。孙慕云感到了一丝不安,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摸出两个没有洗干净的野果来,接着递过去一个。...
正文 第一章 逍遥剑客与灭日魔君听说在大地的边缘有一处比天还要高的山,这山的名叫圣母之水峰,它终年积雪,人迹罕至!也不知是在哪一年的哪一天,有一片白云以闪电般的速度突然从远处飞来撞在这山上,白云转瞬消失,这死亡之地顷刻就衍生出一风度翩翩的御剑少年来!少年一现身雪山四处马上响起了轰隆声,轰隆声此起彼伏接连不断直蔓至遥远的天边,原来是一瞬间的大雪崩。少年在雪崩中飞身而起,如雄鹰冲天。不过这时,一阵比鬼哭还要难听的声音却又不知从哪里传了出来,这鬼声音越来越大最后竟完全盖过了雪崩之响。少年身子刚升至天空,天空上马上就有一张巨大无比的网直向他压罩下来。但少年连看也不看那巨网,他忽然电光石火地自身上拔剑往头上一撩,但听头顶轰得一声晴天霹雳,那铺天巨网瞬间消失无踪。...
滔滔太湖东秀水,青山辈出豪杰。i。恩怨功过回歇。水绿浪花在,旦夕澜湖野。文士墨客山林上,游赏美景月夜。一群鱼虾肥水榭。往来新旧事,笑谈食湖蟹。——诗词《太湖谣》太湖位于江南,湖面幅原辽阔,水域宽广,以盛产鱼虾出名,湖中岛屿立湖而起,岛上风景秀丽,空气清新,自古以来,文人雅士隐居于此者颇多。太湖又分为南北太湖,北太湖隶属姑苏境内,南太湖则属于江浙范畴,两边太湖出过的英雄人物,实是数不胜数,尤以南太湖的英豪镇为最。英豪镇,顾名思义,以历代辈出英豪而得名,镇上乡民几乎人人会武,实是武术之乡,英雄之地。近百年来,镇上恩怨情仇,快意江湖,最终形成了以封俞雷典姓氏为的四大家族,势力相当庞大,官府也不敢轻易得罪,而这四大家族的后辈子孙却违背了先辈祖宗所崇尚的“仁德侠义”精神,一味收养地痞流氓,成天欺压邻近乡民。...
第一章山边小村二愣子睁大着双眼,直直望着茅草和烂泥糊成的黑屋顶,身上盖着的旧棉被,已呈深黄色,看不出原来的本来面目,还若有若无的散发着淡淡的霉味。 在他身边紧挨着的另一人,是二哥韩铸,酣睡的十分香甜,从他身上不时传来轻重不一的阵阵打呼声。 离床大约半丈远的地方,是一堵黄泥糊成的土墙,因为时间过久,墙壁上裂开了几丝不起眼的细长口子,从这些裂纹中,隐隐约约的传来韩母唠唠叨叨的埋怨声,偶尔还掺杂着韩父,抽旱烟杆的“啪嗒”“啪嗒”吸允声。 二愣子缓缓的闭上已有些发涩的双目,迫使自己尽早进入深深的睡梦中。他心里非常清楚,再不老实入睡的话,明天就无法早起些了,也就无法和其他约好的同伴一起进山拣干柴。...
第一章 寻猎夜晚,灯火闪耀,霓虹灯将整个城市照耀得五光十色,无数人的欲望,理想都掩埋在这璀璨的灯火之中。 或偶有一人能从那厚重的掩埋中爬出,但是更多的却是在那之中苦苦挣扎,直至最后的筋疲力尽。 李婷坐在位于城市山腰的夜色酒店中,透过那擦拭的透亮的窗户,审视着这繁华的都市。那细细的雨滴洒落在玻璃上,朦胧了整座城市,任你用尽全力,也是一眼难以看清。 山下的马路上,一辆辆的汽车飞驰而过。那红红的尾灯,在黑夜中划出了鲜红而刺目的颜色。或为生计,或为理想,但不管为了什么,那一抹鲜红却总是如影随形。 虽然不能看到,但是可以想见的是,那车身上一定满是淤泥。所有华丽的外表,无论他出生高低贵贱,在那泥水的搅拌中,都将失去本来的颜色……...
西晋迁都成东晋。.26dd秦、雍二州连年荒旱,民不聊生。略阳、陇西、南安、天水、武都、阴平六郡賨人和汉人等,不得不流徙至梁、益地区就食。他们入蜀后,由于地方官吏的贪暴和政府限期迫令流民还乡,流民领袖略阳賨人李特等,利用流民的怨怒,于三零一年在绵竹聚众起义。李特及其弟李流死后,李特子李雄以大都督名义继领部众,攻下成都,据有益州。三零四年李雄称成都王,三零六年改称皇帝,国号大成,都成都。三三四年雄病死。传位于兄子李班,李班因宽厚博爱遭灾,同年被雄子李期杀害。李期自立,以暴戾至祸,殊途同归,一个下场。三三八年特弟李骧之子李寿杀期自立,改国号为汉,便是昙花一现的成汉国。李寿统治时务为奢侈,大兴土木,滥施暴政,人有小过,辄杀以立威,致使上下离心,百姓不满。李寿穷兵黩武,还能善终,真是运气!三四三年寿归天,寿长子李势继位,不改乱政,敢于与大国抗衡。...
第1问:如果一个你深爱的人突然变成了你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的人,这该是何等的痛苦啊,如果给你一个穿越的机会,你会选择躲到另外一个世界去吗? ********* 车水马龙的马路边上,一头活泼俏丽的齐肩短发、一身粉红色运功套装、脸上洋溢着甜美的女孩,嘴角微扬的哼着婚礼进行曲,手中把玩着一个系着玫红色丝带的小礼盒,这是她为自己即将见面的未婚夫唐凯准备下的贴心礼物......... 女孩叫文秀,是国家高等刑警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和唐凯恋爱长跑了四年多,就在自己即将毕业,周围的朋友都预测自己和唐凯难修成正果的时候,唐凯却向自己求婚了...... 这几年的时间,风风雨雨,生活的挫折与压力让两个人的爱情经受了重重的考验,尤其唐凯资格考试屡屡失败、失业在家的那段日子,文秀的不离不弃,给了唐凯最大的支持。现在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唐凯通过了考试并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找到了工...
苍翠的群山连绵不断,山下有一座木头搭建的小木屋, “吱”的一声破败的木门被打开,一股霉味从屋子中散发出来,一个少年磨磨蹭蹭走了出来,这少年光着脚赤着上身后腰别着一把柴刀,“哎,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少年名叫沈浩、本不是这里人,他也不知道这是哪里,要说原因只能怪三年年前的那场怪风。 那时正值盛夏,太阳像烤炉般烘烤着翠云县大地,少年沈浩正要去县里给大户人家做工,忽然天空阴暗,手臂粗细的雷电时隐时现,好似天空塌了下来,狂风大作,这些狂风在大地上盘旋,发出阵阵凄厉的长嚎,所过之处飞沙走石,从隔壁县一直卷到翠云县,沈浩就是被那场风吹到了这里。 “哎,都三年了,这里到底是哪里啊,保佑我别被山上的老虎吃了。”这一年沈浩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山中的夜里时不时的有几声惊天的惨叫,吓得沈浩不敢入睡,这木屋附近的山脉沈浩都看过了,没什么大型野兽,不知道是什么野兽叫声...